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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来真的!发改委向社会征求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监管电网投资

2016-11-17 08:15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关键词:输配电价输配电价改革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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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本文来自“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

观茶君第一时间翻阅了这个《办法》,未及读完,就忍不住要为发改委点赞了:对于电网投资的监管,这分明是要来真的啊!

输配电价改革是新电改的核心工作之一,是“管住中间”的关键。有小伙伴向观茶君坦言:这项工作的难度,要比“放开两头”大得多。从实际工作来看,也确实如此:虽然输配电价改革的推进速度快于预期,今年就会提前覆盖到全国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但效果却好像难如人愿,一个最遭人诟病的理由是:目前的“成本加成”方式,将导致“成本越大,电网总收入越高”的不利结果,客观上会起到鼓励电网做大投资的负面作用,不利于控制电网的投资冲动,而过度投资几乎是全世界电网的通病。因此,如何管控电网的投资冲动、将投资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就成了必须考虑的重点。

通读《办法》之后,观茶君惊喜地发现:这份在监管电网投资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绝对值得称道!比如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控规划、设置前置审批机制,电网投资必须经过有权部门的审核,进入规划,才能纳入可计提收益固定资产的范畴。

《办法》规定,对于“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要“按照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预测的、符合电力规划的电网投资计划,并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应与规划电量增长、负荷增长、供电可靠性相匹配的原则统筹核定”,对于“应由有权限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而未经批准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或允许企业自主安排,但不不符合电力规划、未履行必要备案程序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明确规定“不得纳入可计提收益的固定资产范围”。换言之,电网投资必须符合政府规划并经过政府审批,否则,就不能计提收益。

早有小伙伴向观茶君坦言:电网的规划权本来就属于政府,但由于非常复杂的原因,实际上的主导权却在很大程度上由电网企业行使,这非常不利于电网投资的合理控制。通过规划、审批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投资,观茶君觉得这是《办法》的“办法”。但同时,也对政府的电网规划能力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设置新增投资计入固定资产比率,从总量上限制、按效果评定。

对于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再全额计提折旧,而是先按一定比例计提——在首个监管周期,该比例按不超过75%计算。下一监管周期开始前,再来审核是否属于有效投资或合理投资。换言之,如果当期新增投资100万,最高只能按75万计提折旧费。如果下个监管周期开始时,该投资被认定为不合理,则将无法计提折旧。观茶君觉得这或许是《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了。

三、强化规划的刚性执行,鼓励节约投资。

《办法》规定,“当电网企业实际投资额低于监管周期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时,对差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的70%予以扣减。当电网企业实际投资额超过监管周期规划新增输配电固定资产投资额时,差额投资对应的准许收入不再上调”。观茶君的理解,这里的意思是说:做好投资规划后就要刚性执行,如果少投资了,则只扣减对应的70%的准许收入,另外30%则作为节约投资的奖励留给电网;如果投资超额了,则不再上调准许收入,投了白投。

PS:有小伙伴分析,设置该条款的目的是防止电网虚报投资,但观茶君愚钝,没有读出这层意思。

原标题:监管电网投资,发改委要来真的!(附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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