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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打造煤电一体化(全文)

2016-12-23 09:1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燃煤发电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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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理处置。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健全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制度,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技术和工程体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完善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环境应急分级响应体系,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

推行环境损害赔偿。建立健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加强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行业规范化管理,依托现有的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促进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和赔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环境与健康调查、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基础研究工作。

2.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开展危险废物基础信息调查。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与转移、综合利用与处理处置情况等,完善危险废物鉴定机制,完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建立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信息平台。开展危险废物申报与鉴别工作,掌握工业企业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及危险废物产生规律,全面排查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情况。

认真落实危险废物有关法规制度。依法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能力,提升危险废物无害化与资源化水平。推进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将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并保障建设用地。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自行综合利用或自行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适时开展整治行动。鼓励各市利用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推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焚烧飞灰、高度持久性废物等的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排查、识别、清理、处置历史遗留危险废物。

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与卫生、农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规范化升级改造,推进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向乡镇、村级卫生单位延伸,设区市医疗废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

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垃圾收集转运系统的配套程度,基本实现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全覆盖。坚持焚烧和填埋工艺相结合,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和达到使用年限的垃圾处理设施,逐步对服务期满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封场与生态恢复,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到2020年,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继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开发和工程实施,提高工业固废资源化水平,发展工业固废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加强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过程中的污染防治。重点推进尾矿、煤矸石、粉煤灰等工程填充及生态填充利用。新建铁路、公路等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优先选用尾矿、煤矸石和粉煤灰等作为填筑材料,提高大宗工业固废的利用率。规范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处理行业发展,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3.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继续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防控。以重有色金属矿(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制革行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电镀)为重点,制定实施六大重点防控行业重金属综合整治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逐步提高涉重金属行业准入门槛,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积极推广重点行业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新技术,优化环境污染管控措施。鼓励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废矿渣资源化综合利用。

深化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整治。深化“一区一策”、分区指导原则,在重点区域开展基础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摸清重金属污染现状,制定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计划,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力争重点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风险防控水平得到提高,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针对重点区域水环境、土壤环境重金属污染问题,引进重金属污染修复先进技术,因地制宜开展重金属污染环境修复技术示范工程。加强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全面建成重点区域重金属环境质量监测体系。鼓励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发展,控制涉重金属产能向非重点区域扩散。

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产生排放企业的全面调查,建立全省涉重金属全口径环境管理清单。将重金属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无组织排放管理、污染排放监测和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等要求,均纳入排污许可证制度进行统筹监管。实施全指标达标排放管理,重金属国控企业在2017年前全面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加强企业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能力,杜绝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探索建立汞等重金属生产、使用、排放全生命周期的物质流管理体系,加大淘汰、限制与替代力度。

4.加强化学物质风险防控。

对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实施管制,对高风险化学物质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工作,优先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加强化工园区环境风险排查和防控,完善和建立园区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物资储备建设。开展涉危险化学物质的废弃工业企业场地调查评估与治理修复工作。建立危险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信息与共享系统。

5.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实施放射源的全过程管理。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已有放射源的生产、销售、使用、退役、收贮进行严格审批备案。强化放射源的跟踪管理,建设放射源网络在线监控系统。严格执行废旧源及放射废物集中处置要求,确保放射性废物库安全稳定运行,到2020年,全省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100%。继续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实施程序,提高处理辐射应急事故能力,确保核与放射性环境安全。

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完善防治电磁辐射污染的法规和标准,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建设环境管理信息数据库,重点开展广播电视台站、通讯系统设备、输变电工程的调查工作。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有效控制超高压和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及其他电磁辐射污染,防止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对工农业生产和人为活动所造成的辐射污染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

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网络。扩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重点加强对伴生放射性矿、核技术应用单位、大型电磁辐射设施周围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实施电磁辐射水平调查。到2020年,实现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的全覆盖。

(七)提升环境监管能力,适应环境保护工作需求。

以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高效的环境信息化支撑体系、先进的环境科技工程体系为重点,提高环保部门履职能力,提升精细化水平。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继续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

1.实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

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分步研究提出规范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机构职能定位、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的垂直管理改革意见及市、县环保部门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

建立完善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等所有纳污介质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监测、监控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感知化、物联化、智慧化的手段,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成山西省排污单位综合管理与分析预警平台,建设山西省危险废物监管物联网系统,推进各级、各部门监测数据有效整合共享。到2020年,全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监测与监管协同联动,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3.加强生态环境预警与应急能力建设。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制,合理设定资源能源消耗上线,组织开展市、县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现状评价,将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一个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进一步完善预警网络建设,强化大气污染源追踪与解析,进一步完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平台和市级环境空气质量会商中心,实行数据资源共享、空气质量数值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可视化协同会商和信息发布。加强重要水体、河流源头区、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水质监测与预报预警,开展农田中危害人体监控污染物的监测预警。修订完善《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建设山西省环境应急机构与应急监测装备建设,提升快速反应和事故现场应急检测能力,实现突发环境事件统一指挥,环境应急省、市、县三级联动。

4.夯实环境综合监督管理基础。

实施环境监管机构达标建设工程,对照国家各项建设标准,强化基本和专项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实施环境监测、监控、监察,核与辐射、宣传教育、信息和固体废物管理等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省、市、县(区)各级环境监管能力全面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加强环境统计能力标准化建设,保障环境统计人员、设备和基础条件,加强环境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提升环境统计为环境管理决策的服务能力。重视并着力解决基层环境监管业务用房紧缺问题,地方政府要在建设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业务用房满足环境监管工作需要。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配备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提升日常环境监测及监管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人才招录和引进中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具备环保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环保队伍,不断加大培养力度,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业务工作能力。

5.加强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完善环境科技工程创新体系,加大先进科技的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环境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治水、科技治霾、科技治土为重点,加大环境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加快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突破,推进环境科研和环境工程技术研发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依托山西省领军人才工程、山西省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行动计划,加大环保领域创新型研发设计人才、开拓型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及引进力度。全力打造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研究生培养基地、本科人才教育基地、专业实习基地等人才培养基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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