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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峰:电力市场顶层设计与交易现实的博弈妥协

2017-01-04 16:06来源:电力市场研究作者:谷峰关键词: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电力中长期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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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五:首次在交易规则中提出了带发用电曲线。

部分观点认为目前不带发用电一致曲线的直接交易是电力市场的“一层楼”,只要努力的做上一段时间,之后的现货就可以作为“二层楼”进行建设。这种观点很大程度上将“计划调度+电力直接交易”的电力交易模式与配套文件二“现货+中长期”模式混淆,不带发用一致曲线的电力直接交易可以近似为计划电量分配的一次“大改良”。现货交易确实需要一个“一层楼”,这个“一层楼”是中长期合同当中要带发用一致的功率曲线,不管配套文件二中的“分散式”电力市场中长期实物合同需要的实物功率曲线,还是“集中式”电力市场中长期差价合约需要的财务绑定的功率曲线,“功率曲线”是计划电量分配制度“改革”的“门槛”标志物。当有了这条功率曲线,就可以计算发用双方实时的偏差责任,通过购买平衡服务或收取再调度费的方式,启动现货市场建设。基本规则虽然在顶层设计方面向“基层首创”做了最大的妥协,但是明显倾向中长期合同应带有发用一致的功率曲线。基本规则条款内容对此均作了兼容,细看会发现很多类似“鼓励按峰、平、谷段电量(或按标准负荷曲线进行集中竞价)”、“采用发用电调度曲线一致方式执行合同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峰谷电价,按直接交易电价结算”、“发电企业全部合同约定了交易曲线的,按合同约定曲线形成次日发电计划”、“电力直接交易双方发用电曲线一致的,对应电量不分摊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的规定。

创新六:首次提出多种避险手段。

基本规则提出的合同转让交易,不仅仅包括传统的发电企业间的发电权交易,还包括用户之间的“用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原则上应早于合同执行3日前完成”,意味着只要提前三天判断无法按照合同执行部分电量,即可进行转让避险,这在我国电力交易史上属于首次提出。基本规则还提出“发电企业之间以及电力用户之间可以签订电量互保协议,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电量时,经电力调度机构安全校核通过后,由另一方代发(代用)部分或全部电量”,这样可以促进市场主体之间合作避险,也可推动售电公司作为整合用户和发电企业的媒介,确立其通过为市场成员规避风险而赚取风险收益的盈利模式。基本规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年度、月度、3日(合同转让)三个避险的时间机会,合同转让、互保协议、次月分解计划调整(交易双方均可提出只改当月)三种手段,总共7种主动避险的机会。

此外,基本规则还明确了交易时序安排,各地交易机构只要按图索骥,便可系统的开展交易,特别体现了起草者在电力监管和运行中的经验,考虑到各地的“计划”往往滞后,甚至个别地区上半年都处在“未印发计划、无合同交易”的状态,基本规则明确规定“年度交易开始前仍未确定优先发电的,可由电力调度机构参考历史情况测算,预留足够的优先发电空间,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同时突出了双边交易的重要性,多次提出“如果年度(月度)双边交易已满足全部年度(月度)交易需求,可不开展年度(月度)集中竞价交易”,这是符合国际成功电力市场经验的,集中竞价这种交易方式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但是有个前置条件,必须对标准合同进行竞价,可以理解为带有功率曲线,对于不带功率曲线的电量集中竞价很可能对电价扭曲更加厉害,因此中长期交易不应将集中电量竞价作为主要交易方式,甚至最好不开展。

基本规则可以说最大限度的求取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公约数”,但是无可避免的将面临非常大的挑战:

挑战一

地方已经形成了各种带有地方特色的直接交易规则,基本规则立足于开放的市场设计,希望通过统一各地交易规则的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实现市场间的无壁垒,为下一步扩大市场范围做好准备。本轮改革地方主导的声音响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得到多大程度的落实,拭目以待。

挑战二

学界和大部分电力企业的电力市场专家,对“现货+中长期”的电力市场模式有着清醒的认识,对于这种过渡式的“电力市场交易”能否接受,特别是一些富有“中国特色”的妥协是否会招致批评?想来,起草者头脑是清晰的,附则中明确规定“有效期3年”,也就是三年之后预计问题暴露比较充分,现货交易还是方向。

挑战三

电力调度机构能否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目前人员少、安全生产压力大,计划调度模式下每天多目标进行优化,工作繁重。虽然,基本规则能够清晰界定各环节职责边界,规范交易行为,减轻一部分工作量,但是偏差电量的解决方式,实质上对调度方式有所改变,约束了电力调度机构的自由裁量权,电力调度机构很可能倾向于以结算方式消除偏差,这一“粗暴但简单”的偏差解决方式。

挑战四

部分地区规则的漏洞和偏颇,已经形成了受惠的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也将发出大量的反对声音。例如中长期合同要求带有发用一致功率曲线这种正确的要求,可能会受到一些不该直接进入批发市场的中小工业用户抵制。甚至在部分盲目放开批发市场准入的地区,可能引起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范围的重新划分。

挑战五

月度为实物交易周期可能导致年度合同兑现率下降,年度合同的实物性减弱,避险作用上升。月结月清的规定,突出了月度作为实物购买的主要周期,大于月度的交易周期,更多体现的是避险,既然年度合同避险作用上升,那么通过支付违约金方式解除全部或部分年度合同的可能性升高,这是正常的市场现象,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能否接受这种与计划体制时代截然不同的合同处理方式。

挑战六

虽然起草者认为没有现货的背景下,基本规则推荐的偏差调整方式一最为公平,但是其中也有不合理之处(现货交易是彻底解决此问题的唯一办法)。调用上调机组的过程中,是皆大欢喜的,因为机组虽然电价较低,但是获得了额外的利用小时;但是调用下调机组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用户的偏差考核费用不足以支付下调费用,需要全体发电机组分摊差额的情况,尽管这种概率很小,但仍可能招致发电主体的不满。

延伸阅读:电力市场化怎么破?先来了解电力现货市场

未来谁是主角 分散式电力市场与集中式电力市场

对于我国电力市场化模式的思考

原标题:谷峰:电力市场顶层设计与交易现实的博弈妥协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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