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一、山西行政区域内成立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的特殊要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新一轮电改纲领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成为时隔12年后中国电改再起步的标志。本轮电改推进两年以来,电力市场化已成为业内共识。其后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要求各省人民政府按照执行。依据以上文件,全国各试点省份大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山西作为首批地方电改领头羊的省份之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等八大重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已出台了多个实施方案,其间山西省内规定的关于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的特殊准入条件,引人关注。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7月29日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拥有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的准入条件作出了规定。比较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售电公司的条件,山西省内要求由“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确定供电营业范围并颁发供电营业许可证。换言之,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成立具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除了按照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还应按照山西省级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即省经信委)的要求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针对此特殊准入条件,有什么特别之处?首先可参考一下国家能源局及其他相关省份关于成立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的具体条件。
二、国家能源局及各省成立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的条件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2016年10月12日出台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重庆市出台的《关于重庆市售电侧改革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的指导意见》规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规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浙江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规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应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华北区域电力市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主体准入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必须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安徽省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还应取得供电类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由此可见,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及国内大多数省份的文件规定,成立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即可,因该许可证件需要在国家能源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只需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报颁发,均无需再重复申报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
三、山西成立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特殊要求的溯源
我国1995年出台的《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此条中关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进行修改,删除“先证后照”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供电营业许可证》作为颁发营业执照的前提,但是并未取消《供电营业许可证》。
201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该决定中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权下放,并要求“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自此“供电营业许可证”被整合为“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全面接管。而后2015年国务院再次出台《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中再次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2016年2月在山西省政府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的《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第五点“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先行,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准入,健全购电交易机制。”第三条中规定“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控股的,在取得供电业务许可后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在供电营业区内拥有与电网企业相同的权利,并切实履行相同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报的“方案”中对社会资本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要求是拥有“供电业务许可”。而此处的“供电业务许可”并没有进一步明确是“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还是“供电营业许可证”。就此,山西省内根据《电力法》相关条文和《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山西省配网经营的售电公司需要再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
四、成立配电网经营权售电公司特殊要求的溯源探究
通过上述文件的对比,能源监管部门与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对于电力业务许可行政审批的权属纠纷已表露无遗。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是依据国发[2013]27号、国发[2015]62号、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及《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要求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地方电力主管部门按照《电力法》的规定,要求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办理“供电营业许可证”。
从法律位阶的角度分析,《电力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而国发[2013]27号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显然《电力法》的效力更高。但是,从行政审批实践角度分析,国发[2013]27号文件要求各省人民政府遵照执行,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的审批权下放,已“与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批及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下放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从各省的电力业务许可审批实际要求可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国发[2013]27号或许意识到了有关法律规定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存在冲突。在该文件中提到了“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只可惜电力法修订遥遥无期,相关规定冲突也无从协调解决。
由此可见,“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与“供电营业许可证”两个行政许可冲突在于旧的高位阶法律未及时修订,新的政策指导规范性文件出台后效力不高,针对同一行政许可的法律政策规定表述不一,尤其是行政许可审批单位不一致造成的尴尬境地。
五、浅谈权属纠纷的解决方案
山西省内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需要重复办理完成“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与“供电营业许可证”两个行政许可,显然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准入程序和准入条件,给相关企业增加了负担,影响了山西省售电市场的活力,不利于售电侧改革的落地。笔者在此浅谈权属纠纷解决方案。
一是山西省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应尽快修正相关准入条件,推进售电侧改革符合国家规定落地山西。国务院在2013年和2015年分两次均在国发[2013]27号和国发[2015]62号文明确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为国家能源局,要求各省人民政府、各部委遵照执行。参考国内大多省份,地方电力主管部门应对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及配套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政策进行调整,使地方规定和国家规定保持一致。对增量配电业务,除项目核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核发外,不应再实施其他行政许可,避免给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的准入造成混乱,增加审批人的重复申报负担,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是地方政府与部门之间规范性文件冲突应协调解决。
鉴于国家和山西省内均未对地方政府与部委之间规范性文件冲突如何解决做出明确规定,针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关于印发山西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与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规定不一致,可参考《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协调;经协调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决定,并通知制定机关”进行协调解决。
三是加快推进《电力法》修订相关规定已迫在眉睫。随着新一轮电力体制的改革推进,电力法制建设滞后的不适更加凸显,实施20年的《电力法》修订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电力体制改革,对此已由人大代表多次建议“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加快推进《电力法》修订。”应由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或是针对具体条款出具解释说明,从而达到行政许可的权责统一,避免行政相对人的重复申报及审批资源浪费。
综上所述,为进一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方案,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按照能源局《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更切合当下实际,符合国家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有利于山西电力体制改革大局出发,为售电侧改革树榜立标。
(作者: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电力与能源建设投资部逯尧律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7月7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5年第九批)名单,包括2家售电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下列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
7月7,江苏省宿迁市公示了2025年三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其中,除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网外的12163个乡镇中,黄区10514个,红区1649个。在运河宿迁港产业园33个乡镇增量配电网中,红区28个,黄区5个。详情见下:关于2025年三季度宿迁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的公告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退出售电市场公示(2025年第八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等文件精神,重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华能重庆珞璜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市场注销申请。该售电公司因企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自2025年7月1日起,一批电力市场新政正式开始实施!其中国家层面政策有: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地方/区域层面政策有:《深化蒙西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
为提升电力市场交易透明度,帮助企业更精准管理用电成本,国网山西电力有限公司于6月23日在“e-交易”APP上线智能决策工具——“零售客户月度账单展示分析”功能。零售客户指的是从售电公司批量购买电量的工商业企业。这些企业与售电公司签订用电合同,电价、电量等条款通过市场协商确定。清晰了解自身
1439号文发布后,所有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对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来说,复杂的电价构成和波动让企业感到困惑:如何看懂复杂的工商业电网代理购电电价表?电费账单里的每一分钱究竟花在哪里?电价波动的因素在于?如何降低用电成本?本文将从价
2025年7至10月已按《四川省2025年电力零售套餐指南》相关要求签订零售套餐的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可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在原零售套餐基础上,补充签订常规直购交易类型的丰水期比例分成套餐或丰水期批发价格联动套餐。一图读懂如下:
“目前公布的细则已显露出鲜明的地域逻辑,地方差异的本质,是资源禀赋与市场成熟度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和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近期联合举办的“电力低碳保供研讨会”上,有业内人士指出。《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年6月经营主体注销情况。2025年6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销的经营主体共2家,具体详见下表:
售电公司竞争新格局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电力市场逐渐从计划模式向市场化交易模式转型,逐步形成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并行的双轨制格局。在现货市场,市场电价以15分钟为间隔随供需实时波动,这种高频动态特性既创造盈利空间,也使售电公司面临量价精准匹配的挑战;而中长期市场,受政策调整、能源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市场2025年5月售电公司注册情况。2025年5月,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受理生效市场注册售电公司5家,6月受理生效市场注册售电公司5家。详情如下:
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本章作者王雪辰(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电力生产0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7%,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国全年电力系统运行保持稳定,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10
售电公司竞争新格局随着电力体制改革深化,电力市场逐渐从计划模式向市场化交易模式转型,逐步形成现货市场与中长期市场并行的双轨制格局。在现货市场,市场电价以15分钟为间隔随供需实时波动,这种高频动态特性既创造盈利空间,也使售电公司面临量价精准匹配的挑战;而中长期市场,受政策调整、能源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明确,降低用能成本。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源网荷储、园网共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引入外省低价电源、落实电网公平开放等举措,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用户电费支出。坚持
7月1日,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尹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网建设推进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提到,近期将准备启动实施500千伏通甸输变电工程、220千伏泸水至云龙线路工程、220千伏泸水至兰坪线路工程、220千伏贡山至维西线路工程,并积极研究启动220千伏境外延伸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10号建议的答复。对于“创新出台电价倾斜机制”的诉求,答复文件明确,当前,国家正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作用,有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我省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工商业用户用
据贵州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前5月,贵州电力市场签约绿电电量107千瓦时,同比增长282%。这段数据“切片”是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快速增长的缩影。近年来,随着绿色电力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持续完善,贵州省绿电交易电量连续多年成倍增长,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绿色电力消费需求,
6月28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启动会在广州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临,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南方电网公司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启动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8日,南方电网发布一图读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十年改革路。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电力交易的盈利模式正从单一差价套利转向多元化增值服务。一度电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有多少利润?成为电力产业链上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来源:北极星电
6月28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启动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指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成了国内首个多省区、全主体参与、统一出清的现货市场,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是突破省级行政区划,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大制度创新和平台创新,是电力市场化改革
6月28日上午,奥德电力临港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正式投运,奥德集团总裁林波出席活动。6月28日上午,奥德电力临港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正式投运。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能源工作服务中心主任李晓峰,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李现鹏,奥德集团总裁林波,集团副总裁、
自2015年开始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经过5年已经进入深水区,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已经形成。自改革以来,售电公司的发展十分迅速,其向电力用户提供的商业服务模式和取费模式也是多样的。对于电力用户而言,在签订《购电服务合同》时需要
2017年5月10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的一个角落上登出《行政处罚听证公告》。内容显示依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及18个燃煤发电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听证程序规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上午在太原市发展大厦举行行政处罚听证。寥寥数字背后却是全国电力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