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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罗生门

2017-07-04 09:42来源:能源杂志作者:冯跃威关键词: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企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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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十来年低效的财政补贴政策下,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法人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追责,进而,从某种角度看,政府好心的财政补贴政策正恶化着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由于欺诈可以轻松获得巨额的财政补贴,进而又浇灭了企业创新的内动力;又由于是审批发放补贴的模式,就为一些不法官员留出了寻租空间,造成意志和信仰薄弱的官员成为了巨贪,进而败坏了官场风气和政治规矩;由于价格管制,可以轻易地为第三方分食到其他产业的财政补贴,并可从定价中谋取到个人的好处,进而就难免不会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几乎整个司处级单位集体坍塌性腐败事件的发生。

更重要的是,由于财政部长期以年度财政预决算中的分项报表专业性强、晦涩难懂等为由,始终未在全国人大等两会上发布和公示,致使财政补贴的必要性和科学性被隐藏在了“黑箱”之中,最终,不得不使一些财政补贴裂解成了社会与市场的“毒药”,以及无人能有效监管的“唐僧肉”。

可选对策

1、站在可生存的战略角度上去看待财政收入,用好全体纳税人的税金(财政收入)。除国防和军事科技开发等领域必须无条件地足额,甚至是根据国际情势需要超额支付补贴外,其他现存工业和一般民生产业的财政补贴和出口退税应尽早全部取消,以避免发生财政收入通过补贴被流失,以及继续创造和扩大出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2、坚决摒弃以拉动经济增长为名义的、针对特定产业及其产品产出量的财政补贴模式,构建和培育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奖励与补助模式,即针对企业研发出了专利技术或已初见成效、或由中科院等学术权威部门经检索认定的处于国际领先的技术、或针对中科院等学术权威部门设立的具有前沿性、基础性或综合性科技研发课题进行财政补贴,以提升国内创新的原生内动力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竞争力;

3、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应尽职尽责,履行好其公诉的职权,并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近些年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的企业法人及其主要决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仅要坚决打击骗补套补的不法经营行为与犯罪,更重要的是要维护和重构社会基本的诚信原则与公平的市场环境;

4、全国人大及其代表应尽职看好纳税人的财富(包括上交的税金),加强对财政预决算中分项报表的审批工作,特别是针对财政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单项支出的审查、审批,以及对低效、腐败等问题的追责,以审慎的原则监督相关部门用好纳税人上缴的每一分钱,并全部公示(包括分项报表的明细),使纳税人能真正有当家作主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近期,建设雄安新区的这个“国家大事千年大计”的大幕被拉开了,会有多少财政补贴要进入?目前尚不得而知。在它们当中,会有多少是未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科学论证、精确审批并公示的?有多少有可能会被不法企业骗取?又有多少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还是不得而知。诸如此类的问题,的确是我们在走向复兴、富强和走向法制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可回避且必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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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学院 | 能源产业的财政补贴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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