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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输配电价改革是新一轮电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住中间”的关键举措,目的是打破电网的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截至目前,已批复输配电价水平的第一批、第二批共18个省级电网及深圳电网,累计核减电网准许收入300多亿元,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工商业电价水平,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省级层面,除海南以外,全国其他省份均建立了电力交易机构,其中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山西、湖北、重庆等地组建了股份制交易机构。为确保体现各类市场主体意愿,维护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以及贵州、云南、蒙东、蒙西、江苏、陕西、安徽、上海、广西、吉林、辽宁、广东、新疆、山西、甘肃等15个电力交易中心已组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其他地区也在积极推动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国家发改委定于2017年7月26日(周三)上午9:30,在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输配电价改革及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有关情况。发改委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先生;价格司副司长彭绍宗先生出席发布会,就输配电价改革和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两个方面的工作回答各位记者关心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主持发布会
孟玮:
关于输配电价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和电价机制改革,合理降低电力价格,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发改委高度重视电力价格改革工作,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为突破口和重要抓手,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实现市场化交易创造有利条件。2014年12月,输配电价改革首先在深圳电网和蒙西电网“破冰”,2015年上半年,在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个省级电网开展了第一批试点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之后,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2016年3月,在北京、天津、山西等12个省级电网开展了输配电价改革,当年9月,又在全国剩余的14个省级电网推开,实现了全覆盖。
截止目前,首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经全面完成,经各省级人民政府和我委审核后的输配电价已陆续向社会公布。可以说,这是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来,第一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电改任务。有关这方面的问题,一会儿请张满英司长做详细解答。
关于价格市场化程度测算。也就是对政府管理价格及市场调节价格的比重进行测算,这是价格部门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客观反映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衡量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依据。1990—2008年,我国每年都组织各地按统一的测算方法和口径,测算价格市场化程度,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由于一些统计指标作了调整,2008年以后,未再继续开展测算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价格市场化改革步伐明显加快,一系列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作了修订,政府定价范围大幅缩小。为准确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客观反映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我们在原测算方法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新的测算方法,并据此对近5年价格市场化程度进行了测算。有关这方面的情况,一会儿可以请彭绍宗司长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我就先介绍这些。下面,请大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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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两篇文章我们按照电力价格形成的顺序,“中长期→现货→零售→到户”,分析了有关分时电价的逐级传导。这其中有市场交易结果、各级成本与收入之间的自然传递,也有一些市场规则的限制以及行政政策的要求。用户行政分时电价政策目前存在的理由,我们在前述文章也提及过,有两点:一个是新能源电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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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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