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重点指出给予新能源汽车销售补贴,三电系统创新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制定产品技术标准,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扩大有效投资,鼓励新能源汽车租赁和开放路权和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等优惠政策。《通知》指出,本措施执行期从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可根据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1)销售补贴:《通知》指出,对福建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含扩展车型)自获得国家《公告》和《推荐目录》起的一年内销售量达500辆及以上的客车、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或物流专用车,每款车型分别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 100万元、500万元。
(2)创新奖励:《通知》指出,对引进具有独立法人的重大研发创新平台最高累计补助可达2000万元。整合资源,支持福州新能源乘用车、厦门新能源客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宁德动力电池研发等三大研发中心建设。
(3)鼓励制定产品技术标准:《通知》指出,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补助。
(4)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扩大有效投资:《通知》指出,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企业围绕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国内外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的,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10%和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5)福建将全部更换电动公交车:《通知》指出,扩大公共领域的应用规模,今后省内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中,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并加快存量传统燃料公交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车步伐。
(6)全面开放新能源物流车进入市区:《通知》指出,积极争取省内城市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试点。各地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为新能源物流车辆发放城市范围内通行证,允许其在市内行驶。
(7)鼓励新能源汽车租赁,给予停车、运营、通行等优惠政策。《通知》指出,支持租赁业、物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依法配发《租赁汽车证》或《道路运输证》;支持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新模式发展;支持用于企业职工接送的定制新能源客车营运证的办理;鼓励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8)鼓励充电站(桩)建设。《通知》指出,福建省将在2017年底前累计建设180座以上城际充电站,全面覆盖福建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到2020年,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桩9-12万个,以满足10-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以下是福建省政策原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
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新能源汽车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系到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对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支持研发创新能力建设
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按照《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实施办法(试行)》(闽政〔2017〕8号)执行。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
对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含扩展车型)自获得国家《公告》和《推荐目录》起的一年内销售量达500辆及以上的客车、2000辆及以上的乘用车或物流专用车,每款车型分别给予一次性新产品开发奖励 100万元、5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经信委
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企业组建的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高水平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9号)予以补助,对引进具有独立法人的重大研发创新平台最高累计补助可达2000万元。整合资源,支持福州新能源乘用车、厦门新能源客车及智能网联汽车、宁德动力电池研发等三大研发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福州、厦门、宁德市人民政府
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龙头企业承担实施国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区域重大项目等,突破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等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打通创新链,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扶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省市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奖励。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各设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对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产品技术标准并发布实施的,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省质监局、财政厅
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地税局、财政厅,省国税局,各设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支持优势龙头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布局,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支持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推动产业合作向产业链高端环节转移。
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商务厅、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厅,各设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扩大有效投资
支持省内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企业围绕产业集聚、延伸产业链开展兼并重组,整合国内外品牌资源和创新资源,对重大企业兼并重组项目发生的评估、审计、法律顾问等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利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的,分别按照并购金额的10%和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财政厅,各设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省重点规划布局的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及其关键核心材料生产企业,当年新增地方级税收扣除企业已享受的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奖励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奖励后,由企业所在地财政给予适当奖励,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扩大投资等。涉及省级财政分成部分,通过当年度年终结算给予全额返还,返还额不超过当年体制上解省级增量。其中厦门市奖励资金由厦门市承担。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财政厅、经信委
三、支持推广应用和拓展市场
扩大公共领域的应用规模,今后省内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中,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并加快存量传统燃料公交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车步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公共机构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积极引导新增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旅发委、机关管理局、国资委
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省内注册上牌的购车者,省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各地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支持优势龙头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机遇,开拓新能源汽车和“三电”产品海外市场。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财政厅、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积极争取省内城市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试点。各地可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为新能源物流车辆发放城市范围内通行证,允许其在市内行驶。支持租赁业、物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依法配发《租赁汽车证》或《道路运输证》;支持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新模式发展;支持用于企业职工接送的定制新能源客车营运证的办理;鼓励公共停车场、旅游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泊车位,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旅发委、机关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完善省级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建设,将全省公共领域运用的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电桩纳入平台管理,对全省新能源汽车运行情况和充换电设施充电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实现与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省电子信息集团,省电力公司
鼓励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牵头制定、发布新能源汽车整车及“三电”系统、充电设施等技术指导目录。
责任单位:省经信委、发改委,省汽车集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7日消息,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征求《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渝链智擎”行动计划(2025—2027)》的意见。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制定《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构建全域覆盖、技术多元、标准统一、服务可靠的路侧基础设施体系。
7月11日,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简称“蔚能”)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在电池资产管理、电池技术创新等多方面的优势,在资本、技术、业务模式等多维度深化合作,携手推动新能源行业升维发展。蔚能CEO赖晓明与宁德时代换电业务总经
在全球积极倡导绿色出行与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发展。2017年5月,金友集团锚定新能源浪潮,新能源汽车线缆事业部应运而生,正式叩响绿色出行领域的大门。金友集团新能源汽车线缆事业部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驱动力,汇聚了一批行业内的顶尖人才,组建了专业
2025年7月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大兴区政府”)、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金租”)在广汽集团番禺总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广汽新能源汽车推广、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基础设
近段时间,国务院国资委连开多期人才特训班,分别聚焦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人工智能、新一代移动通信、工业母机领域,释放了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强烈信号。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新能源领域人才特训班6月5日,由国务院国资委主办的中央企业新能源领域人才特训班开班。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
重卡电动化引领“换电生态圈”本刊记者曲艺作为新能源汽车补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换电模式凭借其高效、便捷、集约的优势,成为破解充电焦虑、促进交通领域低碳发展的关键路径。202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换电站纳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之中。近来,由重卡电动化驱动,这张“补能网”正织得愈加细密。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广东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尾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所在地电网企业应支持充电桩业主安装独立电表,对已安装独立电表的充电桩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计费并免收基础电费。电网企
近日,宁德时代与吉利汽车正式签署全面电动化深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围绕动力电池技术协同、产品平台融合与供应链体系建设等方向进一步深化合作,推动全产业链深度协同发展,构建更加高效、稳定的合作机制。宁德时代市场体系联席总裁韩伟、吉利汽车副总裁兼中央采购总经理王波代表
近日,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的“井研县兴元废旧锂电池分解项目”环评获批,标志着项目距离落地更进一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建设年综合利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和镍钴锰酸锂电池产能2万吨。根据计划,项目将内设锂电池破碎生产车间、梯次利用车间、原料库房和检测区。在梯次利用车间设置1条PACK梯次利用
2025年6月30日,蜂巢能源与泰国万浦集团合资建设的泰国春武里SVOLT泰国工厂迎来第10000套EV电池包下线。蜂巢能源泰国基地总经理陈磊、副总经理张建欣,万浦集团子公司BanpuNEXTCEOSmittiponSrethapramote、高级副总裁Suwit作为合资方代表,长城东盟副总裁李光宇作为客户方代表,莅临现场共同见证这一里
6月29日,人民日报发表金社平文章《在破除“内卷式”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点名:光伏组件、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的内卷式竞争。文章以光伏行业的现状为例,剖析“内卷”产生原因:一边,行业各环节年产能均超1100吉瓦,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企业疾呼,产品价格像“坐滑梯”一样,从多晶硅、硅片、
政策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通知》指出,农村电网改造项目须纳入所在省(区、市)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规划,并经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应为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主要为农村供电的新建或改扩建电网项目;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项目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重点;省级发展改革委编制农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建议时,可根据本地区农网改造升级目标、重点和投资需求,选择全部或部分已审批可研报告的项目列入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未列入当年投资计划的已审批项目可列入下一年投
记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在继续执行上半年《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近日,省政府办公厅新出台十条意见,其中亮点纷呈。积极推动大用户直供电积极推动大用户直供电。尽快落实《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暂行办法》,下半年在各市(区)落实1—3户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加强产销衔接,做好上下游产业链衔接,促进在陕中、省、市企业互采互购,推进省内企业战略合作,提高省内工业企业产品配套率。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今年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贵州毕节市加快电动重卡推广应用,提到,2025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20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930台;2026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32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1250台;2027年,全市能源领域推广应用电动重卡430台,累计推广应用电动重卡1680台。完善电动重卡
2024年,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在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众多政策从不同维度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推动着产业在多方面不断前行与变革。(来源:微信公众号“IESPlaza综合能源服务网”)一、国家层面1、宏观战略引导类宏观战略引导类政策从顶层设计出发,明确了综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10日,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验收及运营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明确:在住宅小区建设以慢充(7kw)为主的自用充电设施。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应当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
12月25日,广东珠海市发展改革局印发《珠海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提出,将充电设施规划设计要求的专用电表间和充电设施配建工程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对于用户来说,开发商提前规划建设专用电表间,可为充电桩报装节省时间,并且一定程度上缩短从电表到充电桩的线路距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4日,河南商丘市政府印发《商丘市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加油站、服务区、居民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工业园区、景区等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充电设施布局,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向
为加强充换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效能,防范风险、预防事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步构建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湖北省高质量充电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3]26号)、孝感市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0月13日,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3年10月14日至11月12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9月19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
随着新能源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对城市充电设施建设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推进焦作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焦作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通知》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明确相关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指出临时用电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新报装工业用户正式投产前,调试期用电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调试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详情如下: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相关电价执行方式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
为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范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近日,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十堰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规划布局按照《十堰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十堰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