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作为电力市场改革领域的先驱者,英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项目,主要包括可再生能源义务、上网电价补贴、差价合同三种,它们之间即存在明显的政策差异性,同时也有一定的政策关联性。
1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
可再生能源义务
根据英国《2000年公用事业法》(UK's Utilities Act 2000),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从2002年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Renewable Obligation,简称RO)。该法案明确了电力供应商是英国可再生能源义务的责任主体,并且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个阶段,大型可再生能源电量在供应商总电量中的具体比例:2003年要求达到3%,其后逐年递增,到2010年要求达到10.4%,到2015年要求达到15.4%。可再生能源义务政策实施以后,英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发电量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2%。2005年,可再生能源义务制度的范围扩大到了北爱尔兰地区。
截止到目前,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仍然是英国政府支持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主要政策。英国电力监管机构OFGEM中的E-Serve部门负责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enewables Obligation Certificates,简称ROCs,也称为“绿证”)的颁发和整个ROC交易体系的运行和监管。以下是RO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具有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资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会每个月向E-serve报备他们的预测发电量,E-serve则根据符合规定的可再生电力产出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相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ROCs)。
2、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电力供应商或中介交易机构出售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发电企业可以获得除在电力市场中销售电能量之外的收入,以补助其前期投资成本。需要强调的是,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的出售和电力产出的出售是相对独立的,尽管大部分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被出售给了购买电力产品的供应商。
3、每年6月份,电力供应商需要向E-serve证明,其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已经获得与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这些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既可以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购买,也可以在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二级市场上购买,这个二级市场每月进行一次交易。电力供应商如果无法向E-serve提交足够数量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则必须要向OFGEM缴纳罚金,标准则是按照政府设置的“买断价格”,该价格每年根据零售价格指数(Retail Price Index,简称RPI)进行调整。2002年刚开始执行时,买断价格为30英镑/ROC,2016年已经上涨到45英镑/ROC。所有处罚的收入都会进入特定的基金,并按照电力供应商完成可再生能源义务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返还给电力供应商。
相反地,如果电力供应商获得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超过其电力供应量相对应的数量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出售,或者将富裕的证书保留到第2年向E-Serve提交。因此,二级市场上ROCs的价格主要受到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以向市场供应的证书数量的影响。例如,如果在过去的一个月里,风力发电的情况比较好,那么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就会比较低。由于电力供应商具有购买证书和缴纳罚金两种选择,在每年电力供应商向E-serve提交证书证明的月份,二级市场的价格与买断价格往往都非常接近。
2009年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就可以获得一个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然而,这种方式不能有效地引导不同成本发电技术的发展。因此,从2009年开始,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以及投产时间,发电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能够获得的证书数量开始出现不同:成本较高的发电技术,企业每产出1Mwh的电量所获得的证书也较多,这就能够有效地提升资本对这类发电项目的兴趣,同时也会更大地促进这类技术的发展和进步。
2小规模可再生和低碳技术:
上网电价补贴
上述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是针对大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为了促进小规模可再生能源和低碳发电技术,英国在2010年4月引入了上网电价补贴(Feed-in tariffs,FiTs)政策,要求电力供应商对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电源的发电量和上网电量进行固定补贴,这与我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较为类似。
根据英国原能源与气候变化部(DECC)发布的政策,上网电价补贴政策适用于装机容量不超过5MW的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以及装机容量不超过2kW的微型热电联产项目。与此同时,政府还制定了各类发电技术的上网电价目录,这些上网电价目录会在每年的四月份,根据零售价格指数(RPI)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此外,政府还会定期进行审查,根据每种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在过去几个月的投产情况,可能会降低相应的上网电价。这种审查制度对于太阳能光伏发电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其他发电技术则是半年进行一次,这样就确保了对这些发电技术的补贴水平,是与其成本下降曲线相适应的,从而降低了单位电量的补贴水平以及补贴金额的总规模。
3引入市场化的补贴方式:
差价合同
自2002年设立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以来,英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提高了数倍。但是,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也产生了很多的问题,例如由于缺乏市场竞争机制,造成这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成本居高不下。此外,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的价格波动,无疑也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投资者的融资带来的较高的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都需要广大电力消费者来买单。下面这张图显示了当前英国电力用户电费账单中,各类补贴政策的金额,可以发现绝大部分补贴金额都流向了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的发电项目。(见图1)
然而,英国政府在2011-12财年通过了征税控制框架(Levy Control Framework),其中设定了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的总预算,并希望在该预算下实现2020年30%电力由可再生能源供应的目标。因此,英国政府希望通过新一轮的电力市场改革(EMR),将原有的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向融合了市场竞争的差价合同(Contracts for difference,简称CfDs)机制过渡。英国可再生能源差价合同从2015年开始实施,并在2017年4月份开始全面取代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不过,之前已经获得可再生能源义务认证的项目仍然可获得最多20年的支持。
在差价合同制度下,政府会设立并拥有一个私人公司,即差价合同订约方(CfD Counterparty),负责签署和管理差价合同以及管理差价合同支付。发电企业像往常一样通过电力市场出售电力产出,然后获得电力售价与执行价(strike price)之间的价差支付(difference payment)。当电力市场价格高于执行价时,发电企业需要返还电力售价与执行价之间的价差,避免发电企业获得过高的收益。可以看出,英国差价合同设计的初衷,是为了给予所有的低碳电力(包括核电、可再生能源以及碳捕捉与储存)最有效的长期支持。通过这种方式,给予投资者在收益方面更大的确定性,从而降低项目的融资成本以及政策成本。
差价合同的执行价是差价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帮助政府实现发展可再生和低碳能源,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的政策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确保其经济影响是消费者能够承担的。在2015年刚刚引入差价合同时,政府估计发电项目的均化成本(levelised cost),并以此来设定执行价和补贴上限。从总体上说,政府在估计均化成本时考虑的因素包括:发电技术、市场条件、政策考量等。
2017年4月份以前,可再生能源义务和差价合同机制并行运行。此期间差价合同的执行价遵循“RO-X(Renewables Obligations minus X)”的原则制定,其目的是保证可再生能源义务和差价合同能够给发电项目投资者相同的激励,该原则中的X因子反映了相比于可再生能源义务,差价合同机制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商的最低预期资本回报率(hurdle rate)以及电力购买协议风险的水平。
2017年4月份以后,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不能再申请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此时差价合同执行价的制定主要考虑征费控制框架下可承受的水平,以及发电技术未来成本的预期。发电技术未来成本取决于对特定技术“学习速率(learning rates)”的预期和假设,以及全球发电技术部署的情况,因此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在从可再生能源义务证书制度,向差价合同机制转换的过程中,为了充分向市场展示差价合同的可行性,也为了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英国政府在2013年3月引入了过渡性的可再生能源最终投资决定(Final Investment Decision Enabling for Renewables,简称FIDeR)机制,以引导低碳电力项目的开发商在差价合同机制之前进行最终投资的决定。在该政策下,低碳发电项目开发商可以在长期差价合约签订之前提交投资合约申请,确保了一些低碳发电项目可以迅速推进,可以促进这些具有经济可行性,并能实现稳定供电的发电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作为过渡性运行机制,参与FIDeR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申请在2013年7月1日关闭。2014年4月23日,英国政府宣布一共向八个可再生电力项目提供了最终投资决定合同,这些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场,煤炭到生物质的转换,以及一个具有热电联产的专用生物质电厂。到2020年,这些项目将提供高达120亿英镑的私营部门投资,支持8500个就业岗位,新增4.5GW的低碳装机机组(约占总容量的4%)。
4启示
目前,我国对于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基本上采用分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的形式,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则以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为主,这两种补贴形式从本质上是一样的,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较为单一。同时,标杆上网电价政策缺乏市场竞争机制,即不利于促进同类发电技术的降低成本,也无法充分有效地对不同发电技术进行政策引导。同时,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乏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导致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逐年增长。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的补贴缺口仅为13亿,而到2016年缺口已接近600亿元。
目前,英国采用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差价合同机制,需要电力现货市场提供价格信号,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补贴水平。然而,中国的电力现货市场仍然在建设的过程中,因此现阶段将以可再生能源义务为主要的市场化补贴方式。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机制建设:
第一,明确消费侧配额考核主体,电网企业通过附加向非市场化用户传导。
目前,我国对于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责任主体存在较大争议,国家能源局2016年初下发了《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意见的函》,提出了发电侧考核的观点,很多业内人士也认为发电侧考核操作起来比较简单。然而,发电侧考核对于消费侧没有任何激励,因此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摊,和有效解决我国当前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因此,建议将消费侧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配额的考核主体,以有效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
我国的售电市场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大量非市场化的用户仍然是由电网公司提供电力服务,因此在引入消费侧配额制考核的同时,需要将电网公司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成本,以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形式向终端的非市场化用户传导。因此,可再生能源附加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会存在,但是由全国统一制定和执行,变为各省(区、市)分别制定和执行。与此同时,除了电网企业有可再生能源配额责任之外,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大用户和售电公司也有相应的责任。随着售电市场的逐步放开,未来全部用户都进入售电市场后,可再生能源附加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售电公司购买绿证的成本可以由售电公司以更灵活的方式向用户传到。
二是,从统筹分配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的角度,确定统一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2020年各省(区、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可再生能源比重目标在5%到13%之间,而全社会用电量中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为9%,同时还明确了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比重指标核算方法。然而,上述《指导意见》着重从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角度出发,因此配额目标的设定考虑了各地区非水可再生能源资源的禀赋情况:资源禀赋较好的省份,其可再生能源目标也较高,终端电力用户分摊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也会比较高。然而,这些地区往往都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对电价的承受能力相对较低。
配额制和绿证制度是一种可用于可再生能源成本的分摊的机制,并没有和可再生能源的物理消纳直接挂钩。因此,紧紧围绕我国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应该制定全国统一的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这样既可以体现全国各省(区、市)对上述战略目标的共同责任,又可以避免政策制定部门和各省(区、市)陷入配额目标的博弈,并造成相关政策的延迟出台,同时还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成本在各省(区、市)更公平合理的分摊。与此同时,由于水电在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较大,从保障上述能源发展战略目标的角度出发,也可以借鉴英国在《非化石燃料义务政策》阶段,以及目前加拿大部分省的做法,向水电提供绿证,以提高水电的市场竞争力,促进水电的消纳。当然,应该从发电技术成本、发展趋势等角度,考虑向水电单位发电量发放的绿证数量。
考虑到各地区对于电价的承受能力,甚至可以在经济发达地区制定更高的可再生能源配额目标,让这些地区分摊更多的可再生能源成本,为我国可再生能源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绿色证书打捆购买。
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与经济发展水平、电力需求总体上呈现出逆向分布的特点,因此可再生能源装机较多的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不能全额消纳,迫切需要通过跨省跨区的可再生能源交易解决消纳的难题。然而,当前可再生能源的跨省区消纳即存在物理网络约束,也存在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太高引起的经济约束,其中经济约束的矛盾较为突出。
因此,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跨省跨区消纳,应该在绿证制度保障可再生能源企业收益的基础上,建立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区消纳机制,从而打破可再生能源电力价格太高引起的经济约束。同时,鼓励签订电力和绿证打捆的购售协议,促使经济相对发达、电价承受力较强的省份,更多地购买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份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绿色证书,在满足自身配额责任的同时,切实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跨省跨区消纳。
(张粒子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校长助理;张洪系华北电力大学现代电力研究院讲师)
相关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栏目主持人赵国政按阿根廷是全球重要新兴市场、二十国集团成员国,也是拉丁美洲第三大经济体。对中国而言,阿根廷是中国在拉美的重要贸易伙伴、对外承包市场和投资目的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阿根廷作为首个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拉美大国,于2023年6月2日,其政府代表和中国政府代表在北京签
近日,欧洲议会通过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瞄准稳电价。4月11日,欧洲议会以433票赞成、140票反对、1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法案。该法案将稳定电力市场和保护普通消费者置于首要位置,并在此基础之上推动可再生能源快速、大规模部署,同时建立了新的市场机制以缓解能源危机。稳定电力
《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指导全国供电营业工作的基本制度,也是供用电领域应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规章之一。自1996年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供电营业管理、保障供用电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电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适应电力体制改革、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国
4月11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监事长带队来沪开展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规划调研,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上海市能源主管部门、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主要发电企业以及售电公司等单位参加研讨。会议由华东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大家重点就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发展面临形势、主要问题、发展路径等
当地时间4月11日,欧洲议会表决通过了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方案。此方案是在2022年以来由于天然气价格飙升导致整个欧洲电价飞涨背景下制订的。方案中包括一项“差价合约”条例。如果电价下跌幅度过大,公共机构将对能源生产商进行补偿,但如果电价过高,则向能源生产商收取费用。方案中还规定了宣布“电价
摘要: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不断推进,电力市场改革进入深水区。然而,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构建过程中,传统电力系统的电力结构、技术特征、基础设施、运行机制、发展模式、利益格局等均将面临革命性变化。多种电力市场风险,如电网风险、电力市场交易风险、气候变化风险、技术不确定性风险等,不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其中提到,2023年,福建能源供应保持稳定。推进安全稳妥的煤电油气产供销储体系建设,天然气消费增长12.4%。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41.3%、提高
电力市场改革到现在,您对各个交易品种变化了如指掌吗?这是您入市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今天咱们就来看看2021到2024年交易品种的历史变迁吧!(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从限价来看:进行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1年常规直购外的其他优惠品种的限价进行统一。第二阶段:到了2022年,
云南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郝瑞锋2023年,云南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走好“第一方阵”,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履行“四个角色”,做好“三个服务”,全力助
共谱华中区域能源发展新篇章华中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育之推动华中区域能源高质量发展事关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是区域能源工作者共同的责任。2024年,华中能源监管局将依法履行区域能源监管职责,凝聚区域合力,团结奋进,实干争先,共谱华中区域能源发展新篇章。“五个坚持”“五个服务”推动
开创华北区域能源监管新局面华北能源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童光毅2023年,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成效显著。2024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区域能源监管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全面做好新形势下能源监管工作。健全机制促转型体系化推动监管工作2023年,华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到,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先组织市场化需求响应,仍有缺口则实施有序用电。通过市场激励手段引导用户挖掘用电弹性,建立需求响应用户清单,形成不低于我市历史用电最高负荷5%的稳定需求响应能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1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就《2024年重庆市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参与主体包括电网企业和电网企业经营区范围内的电力用户、虚拟电厂,按照本方案开展需求响应、削峰移峰。鼓励集团用户组织下属单位协同参与需求响应,产业链“链主”企业组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独立储能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之十八,据公告显示,中储国能(山东)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设施主体在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注册生效,详情如下: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发布独立储能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之十八相关市场主体: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对部分售电公司售电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广西电力市场在册的售电公司连续开展售电业务情况进行了梳理核验。核验结果显示,广西桂学售电有限公司等10家售电公司在广西电力市场注册已满3年但连续3年
北极星售电网序号,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省2024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售电公司5月份新增准入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各类交易规则、细则、方案等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青海省能源局审定后执行。需要修订的,应提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原
2024年1-3月广西全社会用电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自建房用户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2024年4月1日前城乡居民自建房用户用电已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可暂继续执行居民合表电价,也可申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福安市华洋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其中提出,核定福安市华洋电站含税上网电价为0.34元/千瓦时。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详情如下: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安市华洋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宁发改商价〔2024〕2号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你局《关于核定福安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5月10日消息,《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布。其中指出,降低用电成本。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以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实现“零投资”。完善弃水电量消纳试点政策。推广“转改直”模式,推进园区“一户一表”改造,稳步减少
5月10日,国网浙江电力举办2024年履行社会责任成果发布会,现场发布了基于ESG理念的省级电网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显示国网浙江电力2023年消纳清洁能源1834亿千瓦时、成交绿色技术交易27.33亿元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以及完成亚运保电、打造世界一流国内最优电力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高
近日,内蒙古备调电力现货系统现场验收会议在呼和浩特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标志着内蒙古备调电力现货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内蒙古电力集团此次验收通过的备调电力现货系统采用业内首创的“异构双活、交叉互备”建设模式,实现了全业务“可调可控可切换”,在国内首次实现了现货系统按“数据级功能
签订的电力中长期合约还能改价?近日,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轮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方案正式下发,文件明确适时启动中长期与现货价格联动机制,即已经签订的各小时中长期合同价格按一定比例与该时段现货价格联动,联动比例以“L”代替,并未明确。某行业从事人员表示:“这已经是发电企业全力争取后的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本文为《电力现货价格与新能源收入月报(2024年4月)(含储能收益)》。(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结论摘要月均价小结与去年同期相比,除蒙西呼包东价格上涨,其他价区价格均下降。其中甘肃河西波动最大,同比-40.80%,主要原因为新能源出力增加了20.9%,河东与河西的阻塞加
3月18日发改委发布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能源场站运营究竟有什么影响?本文梳理了和该政策相关的过往版本,并基于山西具体规则研究了相关影响。(来源: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洪玥)一、政策背景首先,上一版相关政策公布于2007年9月1日,相关文件名
电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其物理特征的同质性、价格的高波动性与交易量的庞大,天生适配于期货合约。电力是工业的血液,根据国际成熟电力市场的经验,电力期货在价格形成、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可以为市场提供风险分散方案。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后配套电力期货市场,有利于促进电力市场实现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
2023年末,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在电力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在引导供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也与市场交易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诸如影响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的因
4月29日,2024年一季度南方区域(广西)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总结会顺利召开,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中调及15家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会议,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自治区能源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广西中调、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从现货运行及结算等方面做了详细的总结和分析。
一、专栏概况针对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市场机制设计、市场组织方法、市场出清技术、价格形成机制等问题,《中国电力》编辑部邀请中国电科院冯树海教高、清华大学钟海旺副教授、四川大学刘友波教授、重庆大学杨知方教授、香港理工大学林伟研究员作为特约主编组织策划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