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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能源乘用车技术要求
1.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2. 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3.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4. 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
5.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一)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二)新能源客车技术要求
1.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计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质量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执行,能量消耗率按《电动汽车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GB/T 18386-2017)测试(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也按此计算)。
2.纯电动客车(不含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3.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要高于115Wh/kg,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倍率要高于3C,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节油率水平要高于60%。
(一)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1. 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15Wh/kg。2. 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Wh/km˙kg,对0.35-0.4 Wh/km˙kg(含)的按0.2倍补贴,对0.35Wh/km˙kg及以下的按1倍补贴。3.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一)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 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 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2、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动力电池生产企业产品的设计要求、生产要求和回收责任等。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
办法提出,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电池生产企业应与汽车生产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汽车生产企业应记录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蓄电池编码对应信息。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为新能源汽车所有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服务,通过回购、以旧换新、给予补贴等措施,提高其移交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积极性。
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在动力蓄电池需维修更换时,应将新能源汽车送至具备相应能力的售后服务机构进行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在新能源汽车达到报废要求时,应将其送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卸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所有人(电池租赁等运营企业)应将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废旧动力蓄电池移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私自拆卸、拆解动力蓄电池,由此导致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交通部印发网约出租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
2月26日,交通部印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各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平台运行管理,并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简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使用、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所接收的运营信息数据,在线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网约车平台公司因系统改造、服务器迁移等可预见原因,需要暂停网约车平台运行的,应提前72小时告知相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维护单位。
传输数据质量满足四方面要求:数据完整性、数据规范性、数据及时性、数据真实性 。部级平台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数据传输质量情况定期开展测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真实性等方面。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数据传输质量测评指标及计算方式见附件,具体测评指标和计算方法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予以更新。
4、交通部发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
2月28日,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的总体架构、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该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以及各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5、工信部将对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政策有五大变化
2月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将实施动态管理。
(一)工信部、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的车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内无产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二)从《目录》撤销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接收带有免税标识的撤销车型信息,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
(三)已从《目录》撤销但需恢复资格的车型,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经审查通过后列入《目录》。(四)购置新车时已享受购置税优惠的车辆,后续转让、交易时不再补缴车辆购置税。(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标准法规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处理处罚。
另外,意见稿还表示,列入《目录》的车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应进行标注免税标识,如未标注的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将不予接收。
地方政策
1、上海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2月28日,上海经信委、公安局、交通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事故处理、违规操作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管理办法指出,测试主体是指提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单位,应当符合七大条件; 测试驾驶人是指经测试主体授权,负责测试并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对测试车辆实施应急措施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八大条件;测试车辆是指申请用于道路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不包括低速汽车、摩托车,应当符合七大条件。
2、上海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纯电动车按中央标准1:0.5补助
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指出,上海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对纳入《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有关示范应用规划,符合本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有关技术标准,并在本市确定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运营示范区内运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1∶1的比例给予本市财政补助。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标准、运行要求等另行制定。
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在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金额。
3、上海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产品信息确认凭证申请需七大流程
2月22日,上海市经信委官网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明确,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受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及其车型申请。
车型完成申请后,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可通过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管理系统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每车一张。申请流程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在管理系统内上传意向用户信息及相关车辆合格证;(二)市推进办每周一次汇总意向用户信息发送至市相关部门,进行驾照、诚信和社保等信息的核查;(三) 市推进办审核车辆合格证并通过管理系统将意向用户核查情况反馈至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四)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授权的充电设施服务商帮助通过审核的意向用户建设自用、专用充电设施,并及时通过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充电设施现场照片等资料;
(五)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及时通过管理系统上传意向用户充电设施信息及《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登记证明》;(六)市推进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充电设施现场抽查;(七)抽查通过后,由市推进办向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发放《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
4、北京市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补贴政策将另行制定
2月26日,北京市科委、经信委、财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北京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市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参照《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另行研究制定。
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本市实施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政策,并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市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和使用。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者个人可购置、登记新能源小客车。
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通过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为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便利,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5、国内首个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出台
2月2日,北京市经信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规定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适用于对申请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的自动驾驶能力的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自动驾驶车辆能否进行道路测试的依据。
《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规定了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所包含的测试训练场地、能力评估场地和配套办公及服务设施等技术要求。适用于自动驾驶车辆研发测试训练所需要的测试训练场地与道路测试能力评估所需的能力评估场地建设要求。
6、广州拟2022年底实现出租车全面新能源化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交委官网发布《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至2022年底全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该意见稿正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意见反馈的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2018年起广州市各出租车企业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2年底,广州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
7、深圳纯电动物流车享受路权,但需电子备案
近日,深圳公安交通警察局发布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深圳对已自愿安装RFID、接入GPS数据等方式接受电子备案的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辆进行分级管理,并可享受优惠通行政策,未安装RFID和接入GPS数据暂不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一级管理。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新能源纯电动轻、微型货车,除周一至周五7时30分至21时禁止通行深南大道(深南/沿河立交至香梅路段)外,允许在深圳市其余道路行驶。
二级管理。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不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轻、微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三级管理。已完成电子备案,接受监管的车身长度超过6米的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路段与普通重、中型货车限行范围相同。
通告明确,申办车辆取得电子备案证明后,准予按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准予通行的路线通行。不申请电子备案或不予电子备案的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按普通货车准予行驶的路线通行。
8、武汉发布2018年补贴细则,轴距大于2.2米电动汽车按中央50%补贴
2月9日,武汉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指出,武汉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5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和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实施细则明确,在武汉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作为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主体,负责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市推广办备案登记,开展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在武汉市注册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授权委托一家(唯一)在武汉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企业,作为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主体,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
技术标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等三项电动汽车国标全文正式发布
近日,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正式公布GB/T 18487.2-2017《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GB/T 35178-2017《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氢气消耗量 测量方法》、GB/T 35179-2017《在用电动汽车安全行驶性能台架检验方法》三项电动汽车国标全文。三项国标都将于2018年7月1日实施。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规定了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的电磁兼容要求,供电设备的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氢气消耗量 测量方法》规定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气消耗量的测量方法。该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气的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在用电动汽车安全行驶性能台架检验方法》规定了电动汽车常规检验、电气安全、驱动能力、电能消耗、动力蓄电池系统和车内电磁环境的检验项目和方法。该标准适用于M类、N类在用电动汽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全时四驱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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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5年第4号国家标准公告,批准《工业用合成盐酸》等273项国家标准和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有5项电动汽车相关国家标准获批,摘录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工信部发布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五批),其中包括比亚迪海豹06、比亚迪宋L、传祺M8、问界M9、小米YU7等319款车型。此前2月17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四批)发布,其中包括小米YU7、特斯拉MODELY、比亚迪唐L、比亚迪汉L、问界M8、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2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底,推动实现汽车以旧换新约16万辆(其中报废更新4万辆、置换更新12万辆)、家电产品销售约320万件、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约350万件、家装厨卫物品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下达202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其中提到,确保台州清陶锂电池等项目建成投运。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业一策”支持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升智能物联、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智能光伏等产业集群建设水平,力争战略性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其中包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家电以旧换新和手机等购新补贴申请等事项。以下为完整“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小鹏汽车3月11日消息,近期,小鹏汽车海外市场扩展迎来重要成果,成功进入波兰、瑞士、捷克、斯洛伐克市场,旗下小鹏P7、小鹏G9、小鹏G6计划于2025年第二季度开启销售。同时,小鹏汽车分别与汽车分销领军企业Inchcape、欧洲知名经销商集团Hedin集团签署官方代理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今年2月春节之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快,新品发布和促销活动竞相开展,市场活力明显提升,2月汽车产销同比快速增长。1-2月,新一轮以旧换新政策加力扩围和早早落地,企业技术升级和产品焕新刺激需求,汽车产销总体呈现稳步增长。其中,乘用车继续良好表现,商用车市场有所回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7日,特来电内蒙古大区与南京德睿特来电能源研究院联合测试“集中式车辆到车辆”充放电技术验证在呼和浩特市哲里木微电网超充站圆满完成。本次测试成功实现了多辆车放电为其他车辆充电的突破性场景,展现了强大的容量支撑能力。通过低谷充电、高峰放电的模式,不仅提升了能源利用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5日,韩国研究机构SNEResearch发布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2025年1月统计数据,2025年1月全球电动汽车(EV、PHEV、HEV)动力电池装车总量约64.3GWh,同比增长25.7%。中国企业在全球动力电池市场中表现依旧强劲,共有六家企业进入前十名,分别是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5年3月7日,在布达佩斯多瑙河岸的匈牙利对外贸易及外交部大楼内,昆仑新材正式举行了匈牙利投资项目的官宣仪式。董事长郭营军表示,电动汽车的发展是全球的大势所趋。当前,尽管欧洲电动汽车市场受到价格较高、基础设施薄弱(如充电桩数量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发展相对缓慢,但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增长,充电场景日趋多元化。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充换电服务网络。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全球首款可换氢燃料电池10吨叉车在舟山片区六横区块成功完成组装调试,即将交付使用。据悉,这款叉车由国氢(舟山六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填补了全球大吨位氢燃料电池叉车领域的空白。与传统燃油和锂电池叉车相比,可换氢燃料电池叉车的燃料成本较柴油降低1/4,能量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美丽青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通知指出,要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体系,推进“光伏+”专项工程,本区光伏备案项目11.7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9.4万千瓦以上。推动氢能多元化利用,打造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园,积极推进零碳氢储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2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安徽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通知内容如下: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据外媒报道,现代汽车(HyundaiMotor)宣布,将在韩国蔚山工厂新建一座氢燃料电池工厂,并计划在2028年实现大规模生产。这将成为现代汽车的第三座燃料电池制造基地。据悉,该蔚山燃料电池工厂预计年产能可满足6500辆氢动力汽车的燃料电池系统需求。目前,现代汽车的燃料电池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由大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气瓶安全技术重点实验室)与浙江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联合实施的国际首次基于UNGTR13-Ⅱ(联合国全球技术规则13号二阶段)《氢和燃料电池汽车》的70MPa(兆帕)车用储氢气瓶火灾爆炸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重点方向涉及氢能制备、储运、加注、燃料电池等氢能应用,具体如下:相关阅读:国家能源局印发《2025年能源行业标准计划立项指南》
“气温零下28℃,海拔超过2000米,风力8级……全部顺利通过测试!最新款产品性能达到批量生产各项要求!”3月10日16时,浙江鲲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鲲华”)总经理李洪卫第一时间收到在新疆哈密市的测试团队从3000多公里外传来的最新“热辣”捷报,李洪卫直呼:“超出预期,量产稳了。
从两会提案看中国氢能的“黄金三年”——一场关于“钱”的能源革命“氢能源是个烧钱的大玩具”这句话在氢能圈流传已久。过去三年,中国氢能行业上演了一场史诗级“逆袭”:加氢站数量从2022年的270座增至2024年的超450座,2025年预计将突破1000座;氢燃料重卡价格从180万元降到120万元,绿氢生产成本从
“过去的一年,全国政协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这一治本之策,大力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助推产业绿色升级。这也是我近几年持续关注的问题。”谈及如何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科技厅厅长蔡睿这样说。氢能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近年来,辽宁省在氢能
近日,浙江氢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邦科技”)近日宣布,公司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曾少华院士(ProfessorChanSiewHwa)团队联合研发的国内首套氨燃料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发电系统成功交付,并启航运输到新加坡。氢邦科技本次交付的SOFC发电系统以氨燃料为核心,通过高效电化学反应直接发电
9月1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2024年8月汽车产销数据。其中显示,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9.2万辆和11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6%和30%,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8%。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量分别为64.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7%和8.3%。1-8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0.8万辆和703.
2024年8月,联合国官网正式发布了联合国全球技术法规No.21《混合动力汽车及多电机驱动的纯电动汽车功率测试方法》(以下简称UNGTRNo.21法规)和No.22《轻型电动汽车车载电池耐久性》(以下简称UNGTRNo.22法规)两项新版全球技术法规,该两项法规由美国、欧盟、中国、日本共同牵头修订完成。UNGTRNo.21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能耗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等应符合《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GB22757.1-202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21日,小鹏汽车发布公告,已与大众汽车集团签订电子电气构架技术战略合作联合开发协议,双方将全力投入为大众在华生产的CMP和MEB平台开发行业领先的电子电气构架。在电子电气构架技术战略合作中,小鹏汽车与大众汽车集团在广州和合肥建立了联合开发项目组,双方工程师将会紧密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9日,小米总裁雷军在年度演讲《勇气》,正式发布了小米SU7Ultra原型车,计划将于2024年10月正式征战纽北。小米汽车的目标是用15到20年的时间,最终成为全球前五的车企。据悉,小米SU7Ultra原型车基于小米SU7打造,全球首次搭载宁德时代第二代麒麟电池,可支持1330kW最大放电功率
北极星储能网,7月4日,在启动依职权反补贴调查九个月后,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对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回应,希望欧方同中方相向而行,展现诚意,抓紧推进磋商进程,基于事实和规则,尽快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根据欧盟发布的对中国产地纯电动汽车征收关税政策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纯电动乘用车》等六个碳普惠方法学,文件适用于注册个人碳普惠账户、知悉本市碳普惠机制并自愿参与的用户,驾驶其拥有纯电动乘用车出行的场景活动,要求季度行驶里程小于等于5000公里。原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月5日,四川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提出,拟在成都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使用新能源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且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车身长度达到459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工况法)达到400公里以上。其他需符合的条件包
12月11日,吉林省吉林市30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投运启动仪式在市政府门前广场举行,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与市公交集团完成了新车钥匙交接。去年10月,吉林市政府与一汽解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此背景下,市公交集团于今年10月新购置300台一汽解放生产的新能源纯电公交车,包括11米车辆25台,适用于城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10月29日,福建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动厦门”发展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存在问题,全市汽车产业总体规模相对偏小,高精尖技术企业占比不高,尚未形成相对完善的本地配套体系。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环卫车、物流车等领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3亿辆,其中汽车3.3亿辆,新能源汽车1821万辆;机动车驾驶人5.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8亿人。前三季度新注册登记机动车2601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1817万辆。2023年一至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汽车1817万辆,同比增长4.4%,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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