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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国家级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下一步怎么建?

2018-03-26 08:14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张子瑞关键词: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储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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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表示,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经进入大范围增量替代和区域性存量替代的发展阶段,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商业化模式创新也趋于多样化。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肩负着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探索能源转型路径,实现绿色奥运承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多重使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发言

经过近三年的发展,张家口示范区在体制机制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规模化开发、多元化应用、本地化消纳等领域,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应用提供了有益的成功的经验。

据了解,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近期规划为 2015—2020年,远期规划为2021 —2030 年。目标是将示范区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试验区、可再生能源国际先进技术应用引领产业发展先导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发展可再生能源创新区,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目前,张家口示范区正积极推动在能源规划管理体制改革、电力市场体制改革、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以第三方服务、合作开发为代表商业模式创新;以推进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应用为代表的技术创新。

按照规划,张家口示范区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2020年将达到 30%,2030年将达到 50%。到2020年,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沈竹林表示,世界各国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上,有着共同的利益和责任。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也是中国在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同时,打造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也要积极吸取国际上的有益经验。下一步,将多方面开展国际合作: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沈竹林发言

第一,加强深度交流,构建可再生能源合作的新模式,加强政府间、企业间的互动交流,促进各类机构、区域、产业组织的合作,实现更深层次、更大领域、更高水平的合作共赢;

第二,加强协同创新,打造可再生能源合作新亮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基础前沿交叉技术交流,建设全球可再生能源创新网络,构建双多边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全球创新共享;

第三,加强产业融合,培育可再生能源合作新生态,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应用,推动企业为核心的产业合作,促进新技术与经济深度融合。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不仅是张家口的示范区,也不仅是河北省的示范区,而是全国乃至世界的示范区,因此要推动示范区建完后,在全国要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多位与会代表认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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