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7) 盈余分摊类。包括需要分配的阻塞盈余、网损盈余及其他需要分摊的费用等;
8) 容量结算类。主要为容量电费结算;
9) 需求响应类。包括电能类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类需求响应以及容量需求响应等;
10) 会员服务费。包括市场成员需要缴纳的会员费、交易佣金以及管理费等;
11) 政府附加类。包括政府基金及各类附加费等。
6.13.3结算对账
支持对市场成员账单的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对账,保证结算结果的一致性、正确性,对所有市场成员总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偏差费用,需要检验盈余偏差的来源与合理性,并对需要分摊的偏差费用在盈余与分摊结算中进行处理。分摊后的费用收支应该平衡。
1) 交易标的类费用对账。支持对电能、辅助服务及容量等交易标的物的购买者与提供者进行电量或容量、价格与费用的对账;
2) 盈余分摊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阻塞盈余、网损、辅助服务、需求侧响应和考核罚款等需要分摊平衡的费用进行对账;
3) 清算类费用对账。支持对需要清算的市场成员进行量价费清算数据的对账,若清算后对其他成员的费用产生影响并需要进行二次计算的,则需要对其他成员的量价费重新进行对账;
4) 服务费输电费对账。支持对所有市场成员的服务费、交易费及附加费、输配电费等费用进行对账。
6.14流程与发布
6.14.1计量与结算
1) 分时数据采集与校验。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24小时内,完成该运行日的分时交易出清数据、分时计量数据以及其他参与计算的接入数据的采集与校验;
2) 日滚动计算
在运行日结束之后的48小时内,依据结算规则,完成该日的每个价格周期(15分钟或1小时等)数据的电量电费计算。交易品种上包括电能、辅助服务等,在时间成分上包括中长期合约分解、日前交易及实时交易等。每日的数据须与该日各时段数据的累加一致;
3) 周统计
支持设定周统计的周期,在周期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对前一周的每个价格周期内的分时计算结果数据进行统计。周统计数据须与周内每日数据的累加一致;
4) 月结算
支持按月生成结算账单,在月截止日之后的72小时内,完成前一个月的账单生成。月账单可由月内各周的周统计数据累加获得,月账单数据须与月内各周数据的累加一致,生成的月度账单作为费用支付或费用收取的结算凭证。月账单包括结算月的计量数据、电能结算结果、辅助服务结算结果、其他附加费等;
5) 数据修正
对于该月结算周期内出现的计量误差、异常数据修正等,经过核对确认后,可对该数据进行修正,修正的日统计、周统计以及月度结算数据,均需要重新修正。月度结算账单以修正后的数据为准进行发布。
6.14.2追补清算
对结算月之前已经发生的历史费用,包括历史帐单的计量数据、偏差结算数据、考核数据等,在需要对历史数据进行修正调整时,统一在清算中进行处理。清算数据可单独出具账单或与月度结算帐单合并,与月度账单一起下发。
1) 清算有效期
支持对历史2年之内账单数据进行争议与清算处理。2年之内产生的差错数据、计算错误等需要追补或退补的费用,在发现异常后经核查需要清算的,应及时予以清算;
2) 清算处理周期
原则上确认后的清算数据须与下个月的月度结算账单一同发布,对于须按季度或按年度进行清算的费用,需支持按季度或年度进行集中清算处理。
6.14.3结算发布
1) 明细数据发布
结算数据最小粒度需与最小交易周期粒度一致,需提供与交易时段相一致的分钟级或小时级数据明细,支持分钟级、小时级的计量数据、交易结算数据的查询。
此外需提供汇总账单数据,支持月度账单结果的查询,数据发布时间延迟不超过72小时。
l 数据粒度。账单明细数据的颗粒度与最小交易周期一致,可支持查询分钟级或小时级的数据,包括每个最小交易价格周期的电量、电价以及费用。同时支持按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周期进行汇总查询;
l 发布内容。发布各个市场成员的明细数据,包括电能明细数据、辅助服务明细数据、清算明细、盈余分摊明细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费用收支的明细数据等;
l 发布对象。对所有结算对象进行发布,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但每个成员只能查询本成员的明细数据;
l 发布周期。依据业务需要,支持按日或按周发布统计数据,按月发布结算数据。发布的明细数据需与结算账单的数据一致;
l 发布时效。发布的明细数据保留时间为13个月以上。
2) 账单发布
应支持按月生成结算账单并进行账单的发布。生成的结算账单需下发给该账单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账单发布后,市场成员可登陆系统查询、下载结算单。
l 数据粒度。数据粒度与电费结算的票据账单的数据粒度一致,具体明细可另外通过结算数据发布进行明细查询;
l 发布内容。发布各个市场成员的电费账单,包括电能结算单、辅助服务结算单、清算单以及其他需要进行费用收支的账单等;
l 发布对象。对所有结算对象进行发布,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但每个成员只能查询本成员的电费账单;
l 发布周期。依据业务需要,支持按月进行结算账单发布。发布的账单作为电费结算的依据,需与正式开具的收费凭证的数据一致;
l 发布时效。需在规定的账单发布时间及时对外发布,发布确认周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或以实际规定时间为准。
6.14.4争议及处理
市场成员可登陆系统查询账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确认后将无法提交争议或再次确认。对有异议的部分,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线提交争议,并支持对争议进行回复与处理,同时支持添加相关凭证等附件功能。支持对市场成员确认状态的查询,其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及有争议3类,针对有争议的结算,交易平台将进行争议处理与回复。
1) 发布确认。市场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需在对结算账单进行在线确认,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直接执行确认操作,超过设置的确认时限,系统默认为确认。对于确认后产生的争议,本结算周期可不作响应,提交至下个结算周期再进行处理;
2) 确认状态。市场成员的确认状态包括未确认、已确认与有争议3类,其中对于有争议的,继续分为争议提交、争议处理、争议确认等情况;
3) 争议提交。市场成员针对结算账单产生的争议,需在线提交争议内容,可上传相关附件。对于争议的市场成员,该成员的结算周期进行顺延,但不影响其他成员的结算进度;
4) 争议回复。交易平台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市场成员的争议进行处理,必要时需进行场外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网上进行回复,同时发布更新后的结算账单,市场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进行确认。
6.15信用金管理
6.15.1信用评价结果
支持对各市场主体,主要是用电方(支付方)成员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进行管理,并支持根据信用等级,设定不同的信用金比例系数。
6.15.2信用金计算
1) 结算周期信用参考额度。支持按历史最高、年内平均、最近三个月平均等多种方案,结合系数调整,计算结算周期的参考额度。该额度作为支付方在一个完整的结算周期内需要支付的费用水平;
2) 信用金比例设定。支持信用金比例的设定,即在结算周期参考额度的支付金额基础上,设定倍数比例,确保具有足够的信用资本来承担支付风险;
3) 信用金额度计算。支持设定信用金额度计算的周期与频度,结算周期内的信用参考额度乘以信用金倍数比例,为需要具备的信用金额度,其额度可与现有额度进行对比,确定信用金的余缺。
6.15.3信用金管理
需具备信用保证类型的设定,包括现金、保函以及无抵押信用等方式。对于已有信用金额度少于需具备的信用金额度时,需给于明确的告知,并设定交纳期限。对于超出交纳时限的情况,可依据规则计算违约金或罚款,同时对违约金进行管理。
6.15.4支付风险管理
对于无法按期支付追加信用保证(抵押品或支付罚款)时,需支持设定违约损失风险的计算,一般为须支付款项与已有的信用金之间的差额部分,并附加滞纳金等其他款项。当出现市场成员无法支付或部分无法支付当月结算款项时,需计算产生的缺口金额,并且支持对缺口产生的违约金额进行分摊计算,可由其它市场成员按照设定的规则进行分摊,分摊规则以实际规则为准,计算后需对分摊规则与分摊结果进行公开发布。
6.16与外系统交互
6.16.1交互要求
1) 数据周期。应支持分钟级、小时级、日、周、月度、年度等各类周期数据的接入;
2) 交互周期。应支持以小时、日、周以及月为周期进行数据交互;
3) 数据主体。数据交互的主体范围应包括发电机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需求响应主体以及电网公司等;
4) 交互方式。应支持自动定时推送、按条件推送、连续滚动推送及手动触发推送4种方式;
5) 模型对接。支持与其他系统进行模型映射与对接。
6.16.2校验与锁定
对于接入至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系统的数据,应支持对接入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及时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的校验;应支持校验规则的设置,当校验结果超出标准值时,系统应提示或告警;应支持数据锁定与解锁,对锁定后的数据不允许修改与再次接入。
6.16.3与横向系统交互
1) 交互对象。应支持与调度、财务、营销等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时代以来特别是能源安全新战略提出10年来,保障能源安全、践行绿色发展、走出能源发展的快车道是金融服务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点和关键方向。为了进一步落实金融强国战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今年来有关监管部门陆续出台“新国九条”、央企市值管理考核等多项政策,旨在通过引导资本市场高质量
本文主要描述双细则的基本概念、出现原因、涉及市场主体、费用构成概况、与其他市场关系等,内容偏科普方向,火电、水电等电力系统的传统发电企业对这部分内容都比较熟悉,本文主要供电力现货市场的新手尤其是刚刚进入电力现货市场的大用户、售电公司、新能源投资商、新型主体投资/运营商参考,帮助建
记者:能源安全新战略实施以来,能源供给和消费结构有何变化?我国在全球能源转型格局中的角色有什么变化?林卫斌: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在“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引领下,我国能源电力在供应保障能力建设、节能减排、结构优化、技术创新、国际合作等诸
6月14日,陕西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圆满收官。本次试运行共历时32天,创立了陕西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的三个首次,即首次实现全月连续运营、首次落实调频辅助服务同步结算、首次开展客户侧分时模拟结算,标志着陕西省电力市场建设步入新阶段。国网陕西电力调控中心作为现货市场建设牵头部门,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网新能源参与省间电力现货市场入市名单(截至2024年6月24日),新增1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入市容量100MW。详情如下:
6月20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对于“近年来,中国新增了大量太阳能发电,导致部分电网正午不堪重负,是否会有新的市场措施,降低正午屋顶太阳能发电的价格?”的提问,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表示,近年来随着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的大规模快速增
6月19日,泰安市数字化虚拟电厂暨数智化能源管控系统上线启动仪式在泰安举行。泰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新能源产业链链长常绪扩,市委副秘书长李勇,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金萍,宁阳县委常委、宁阳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于师义,市发改委三级调研员王太阳,国网泰安供电公司总经理李其莹,
6月17日,山东能源监管办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共同下发通知,自即日起,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入正式运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明确要求: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和路径,要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
作为全国首批八个电力现货试点区域,山东于6月17日正式转正运营,成为继山西、广东之后全国第三个转正的试点地区,祝贺!就工作室对山东市场的了解,“转正”可以用8个字形容:吐气扬眉、任重道远!省内市场主体发出最大的感慨:山东电力现货试运行,披荆斩棘,越过山岗,迈向更加豪迈的远方。如国家能
无现货,不市场。6月17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这是继广东、山西后,作为我国第三个转入电力现货市场正式运行的区域电力市场。作为全国首批八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之一,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2021年12月1日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截至5月,已连续运行30个月,历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节假
6月17日,山东能监办、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山东电力现货市场由试运行转正式运行的通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于6月17日起转入正式运行!2021年12月1日,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启动长周期不间断结算试运行,截至2024年5月,已连续运行30个月,历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要节假日、重要活动保电
6月19日,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BrandLab)主办的2024年(第二十一届)世界品牌大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2024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家电网品牌价值6538.86亿元,较去年增长270.15亿元,连续九年位居榜首。近年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我们定能探索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机制,助力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不断迈进小小电动汽车,也能消纳新能源的“风光无限”。今年,广西探索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新模式,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引导新能源汽车参与电网削峰填谷,变新能源汽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的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济南主持召开了有企业代表和专家参加的全面深化改革座谈会。值得注意的是在会议的诸多议题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被排在了最前列,预示着新一轮电改高潮的到来再不是幻想。现在人们最关心的问题是电力体制深化改革的重点和抓手是什么,它是否符
6月12日,第二届(2024年)电力市场发展论坛在京召开。本次论坛以“领航绿色能源发展,共创电力市场改革未来”为主题,旨在搭建一个专业对话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在能源绿色转型不断加速的背景下高比例新能源参与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有效引导绿色消费,科学体现环境价值,促进可持续发展。会上,博鳌亚
农工党中央:深化能源体制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能源革命是历次工业革命的先声,对生产力变革具有重要驱动和支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把能源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位置,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把新能源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构成,引领我国新能源行业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展进一步提速,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超过1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38%,消纳需求大幅增加。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对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
编者按2024年5月9-10日,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市场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专业委员会、全国电力交易机构联盟联合举办的电力市场联合学术年会在广州举行。会上,华北电力大学刘敦楠教授作了题为“基于电力商品经济属性的电力市场标准化设计”的主旨报告。《中国电力》编辑部征得
2024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发展为目标,给出了增量配电区域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办理流程,明确了存量配电网资产和用户的处置方式
自2024年5月中旬起,平静许久的山西电力市场终于迎来了一波“牛市”,5.16-5.31平均日前价格393.31元/MWh,较5.1—5.15日平均日前价格283.49元/MWh,半月实现环比增长38.74%。事后来看,本轮走势叠加了高温、高煤价、线路检修、火电开机不足等多重原因,但从市场主体利益角度出发,如果对于这样看似“
从2002年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至2011年两大电力辅业集团(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挂牌成立,我国电力市场已经基本上实现政企分离、厂网分离、主辅分离。(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
最近,随着河南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吉林鼓励新能源消纳政策等多地相关措施的推出,关于隔墙售电的讨论又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批评声。(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团队)横看成岭侧成峰。面对批评,观茶君觉得不妨换个思考角度:为什么很多地方都想“隔墙售电”?“隔墙售电”到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告,2024年5月,全国新能源发电新增建档立卡项目共763个,其中风电45个,生物质发电项目9个,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709个。北极星梳理发现,709个光伏项目规模总计为7528.073MW,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共79个,规模总计68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6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5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2024年5月,全国新能源发电新增建档立卡项目共763个,其中风电45个,非自然人光伏发电项目709个,生物质发电项目9个,项目包括多个配储项目,其中风电项目45个共3558.65MW,光伏项目79个共6810.155M
案例26:南方能源监管局对广西某新能源公司行政处罚案2023年9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广西某新能源公司水电站未完成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手续。2023年10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并于2024年1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调查认定,广西某新能源公
扎实推进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汪拥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制约安全生产的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能源电力行业要提高思想认识
6月24日,国家能源局公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26—28)。案例26:南方能源监管局对广西某新能源公司行政处罚案2023年9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在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检查时发现广西某新能源公司水电站未完成大坝安全注册登记手续。2023年10月,南方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并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577件,办结投诉举报611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5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577件,同比下降26.59%、环比下降11.50%。其中:投诉504件,同比下降26.96%、环比下降10.80%;举报73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以下简称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577件,办结投诉举报611件(含往期结转)。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当月接收情况2024年5月,12398热线共接收投诉举报577件,同比下降26.59%、环比下降11.50%。其中:投诉504件,同比下降26.96%、环比下降10.80%;举报73
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行业持续加强安全治理,探索构建出一套适合我国国情、行之有效的安全治理体系,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求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新时代新征程,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电力
6月以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赴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调研,督促指导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支撑性保障性电源规划建设等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要求,各电网、发电企业要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准确把握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形势,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
6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杜忠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
6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7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53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第三产业用电量14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