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本文报告以华锐风电公司所涉的主要商事争议案件类型为基础,分析相关裁判案例,特别是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中的相关裁判观点为切入点,解析了相关争议焦点问题,并就争议事项揭示的法律风险提出律师建议。
注:如需本报告全部内容,请留言或联系小编。
选择研究对象的原因
华锐风电是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其发展历程在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中具有代表性,且从公开途径可查询到的商事争议案件数量较多,反映出行业现状较全面,特别是相关争议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公报案例。通过对其案例的研究,能够了解并把握法院对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商事争议案件的裁判倾向。
商事争议案件中七大焦点问题
焦点一:价格浮动条款约定引发的价格确认问题
【争议概览】
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交易通常时间跨度长、采购标的数量大,因为市场调节或者政府调控导致零部件及原材料的价格浮动大,故供需双方通常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浮动价格比例及定价标准。关于价格涨幅条款,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前提条件是合同条款约定明确,对于耗损承担,涨幅的通知和确认方法等应有明确的约定,否则主张一方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争议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181号案件中(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华锐风电公司与大庆凯明风电塔筒制造有限公司在《华锐风电SL3000/HH90陆上低温型塔筒买卖合同》中约定:“当板材、法兰市场价格浮动大于等于附件1中板材、法兰价格的5%时,供货价格据此调整”。同时,该合同附件1中约定:“筒体板材吨均价6042.6元(含6%消耗)”。后查明凯明公司每吨板材采购价格实际为6299.97元。法院认定:“凯明公司以扣除6%的价格5700.566元为基数与实际采购价格均价6299.969元之比例,计算出供货价格上浮10.52%,这样计算将本应当由凯明公司承担的损耗转嫁给华锐风电公司,不符合合同约定”。
【律师建议】
(1)大宗贸易中应当设定价格浮动条款,留足涨幅空间,避免因市场波动产生损失,且价格浮动条款应当约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参考价格、浮动因素、耗损承担、通知方式及确认方式等;
(2)交易地位不同,价格浮动条款设置目标不同,供需双方均应考虑相对方基于价格涨幅或替代产品出现而单方解除的商业成本,根据商业成本考虑而约定违约条款。
焦点二:迟延供货及供货质量瑕疵认定问题
【争议概览】
能源装备采购项目中,通常因为第三方业主项目进度或生产进度变更导致供需双方变更交货时间。实践中变更交货时间的通知方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甚至口头通知的形式。因通知瑕疵等引发大量关于供货迟延的争议,而大部分案例中还存在交货迟延与质量纠纷及货款纠纷叠加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争议事项。
虽个案中涉及利益平衡问题,但通常法院基于对行业交易背景的谙熟,对供货迟延和供货质量问题,态度显得更为包容,主要考虑:
(1)供方出现供货迟延通常与需方的付款迟延有关,且需方通常在格式条款中免除己方付款迟延的责任;
(2)供方供应的配件及货物数量多,产品构成复杂,出现质量问题不可避免;
(3)法院重点关注供应方是否及时按照维修和质保条款及时履行责任,减少损失的发生和扩大;
(4)从最终权利义务状态看,是否按照验收条款完成验收,并在确保质保期未发生质量问题,是法院检验供方是否违约的着眼点。
【争议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表述:“尽管凯明公司存在延期交货,但由于华锐风电公司从合同履行伊始就拖欠货物进度款,且在交货后长期拖欠货款,经凯明公司多次书面催讨,仍一直故意拖欠,造成凯明公司购买塔筒材料困难。该行为对迟延交货产生了直接影响……”
同样在上述(2013)民一终字第181案例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鉴于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信函的方式变更了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应以变更后的交货时间确认是否迟延交货。关于交货的质量瑕疵问题,虽然凯明公司交付的塔筒曾发现有质量问题,但发现后凯明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工程验收合格,在质保期内未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应当认定货物质量合格,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供需双方在签署和履行采购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确保变更通知方式无瑕疵。供需双方在往来中对价格、交货时间、地点的变更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如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的,必须发给原采购合同中确认的指定联系人的指定邮箱;
(2)供应方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仍应及时履行质保和维修条款项下的义务。发生争议后,产品质量问题是该类纠纷的根本争议,是法院认定供方是否违约的核心问题;
(3)验收条款的规范。供需双方约定的验收条款内容应当清晰,明确什么样条件下可以验收,由哪一方通知另一方验收,验收的标准、验收的程序及视为验收合格的条件等。
焦点三:单方解除的违约认定问题
【争议概览】
能源装备制造企业的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出现需方因为供方供货迟延、供货瑕疵或者出现替代产品及第三方价格优势等情况单方解除合同。对于单方解除的争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华锐风电公司案件中坚持如下裁判原则:对于大宗贸易和投入成本较高的行业,在利益平衡下,以维护合同有效,坚持合同履行作为利益平衡点,除非继续履行严重违背各方利益,导致明显不公平。
【争议案件】
在上述(2013)民一终字第181号民事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表述:“凯明公司在交货期内交付9套塔筒,不构成违约,其依约投入巨资生产出的塔筒不能出售,将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华锐风电公司行使合同终止的条件未成就,擅自终止合同不发生终止的效力。华锐风电公司的行为违反契约严守和契约公正的原则。”
【律师建议】
(1)在长期供应项目中,如果供应方违约的,需方应当以发函或其他有效方式明示催告履行,未经通知直接解除合同存在法律风险;
(2)交易中如出现因第三方采购价格低而冒违约风险,不再提货,要全面衡量新决策带来的商业利益和违约最大成本之间的利弊,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商业决策。
更多及时、详细资讯请扫码关注“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华锐风电自主研发的10.x/230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张北试验基地成功完成吊装。该机型采用了10MW级别陆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整机产品平台,功率等级涵盖8至11.5兆瓦,叶轮直径230~250米,延续了华锐风电成熟的双馈技术路线,以高可靠性、高智能化、高收益率为设计核心,能够充分适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4日,东海大桥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五台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华锐风电中标,中标价:5868万元。
2月29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东海大桥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五台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华锐风电预中标,投标报价5868万元。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海大桥东西两侧,风电场一期共安装34台单机容量3MW的华锐风电SL3000风力发电机组,容量为102MW,于200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243)一、招标条件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2次-新疆新能源分公司华锐3MW风电机组两年度大部件代储维修吊装框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
1月16日,中国电建福建院华能黑龙江延寿县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风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入围公示,华锐风电中标。项目概况:华能延寿县200MW风储一体化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延寿县中北部区域,整个风电场区域面积约59km。本工程拟建3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总规模为200MW,配置10%、容量2
12月26日下午,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董事长王原一行到访湖北联投清能集团,与湖北联投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俊刚就深化新能源项目合作开展座谈交流,并共同见证湖北联投清能长江智慧与华锐风电签订酒泉肃北10万千瓦风电项目预收购协议。湖北联投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邹
2023年10月16日-19日,2023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2023)在北京如约召开。作为全球风电行业年度最大的盛会之一,这场由百余名演讲嘉宾和数千名国内外参会代表共同参与的风能盛会,再次登陆北京,聚焦中国能源革命的未来。本届大会以“构筑全球稳定供应链共建能源转型新未来”为主题,将历时四天
日前,华能发布“华能新能源公司蒙东分公司高力板、开鲁风电场133台华锐机组外委维护及199台华锐机组定检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显示,项目中标候选人第1名为景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667700元。项目简况: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高力板风电场共计132台华锐风机,单机容量1.5MW,风
9月15日,华能肇源团结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含塔筒)采购中标公示,规模共计200MW,华锐风电中标,投标报价4.695亿元,折合单价含塔筒2348元/kW。项目概况:华能肇源团结风电项目,场址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境内,地处黑龙江省西部,松辽盆地中央坳陷区北部。市区地理位置北
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康保风电场华锐1.5MW风机齿轮箱维修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国能山西新能源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康保风电场华锐1.5MW风机齿轮箱维修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8246,招标人为国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9月10日,国家电投发布《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1批集中招标招标结果公告》,华锐风电中标。相关阅读:酒泉200MW风电机组采购项目开标!华锐风电预中标
北京金风零碳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彦田,在接受《风能》采访时表示,工业领域面临着日益增大的减排压力。企业如单打独斗,其能力建设提升速度较慢。金风科技与工业行业龙头共树标杆,推广至同行业企业可复制的模式,有望帮助整个行业快速提升应对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挑战的能力。Q:在双碳目标下,
3月26日,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星能源)发布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称,银星能源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雍锦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雍锦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电”)是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制造、销售、运维服务、风资源投资运营的一体化专业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制度规定,现就东方风电部分中层领导人员岗位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
3月26日消息,近日,瓜州县上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曹经,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电气风电全资持股。
运达股份3月1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储能公司项目跟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激发核心员工创新创业激情,促进创新业务开展,公司拟就储能公司项目实施项目跟投。公司拟设立控股子公司运达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
2024年3月15日,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托,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负责同志宣布了党中央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的决定:张彦军同志任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相关职务任命,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3月14日,由北极星电力网、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主办的2024“北极星杯”风电影响力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我司在风电运维服务领域、人力资源管理领域表现卓越,荣获“优秀运维服务商”和“优秀雇主企业之星光优秀奖”两大奖项。“北极星杯”年度影响力评选旨在表彰和肯定在风电行业表现突出的企业。获此荣誉
3月6日,运达国际能源控股(海南)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余永,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
2024年2月29日,GE董事会已正式批准此前公告的GEVernova拆分计划。GEVernova预计于2024年4月2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上市,股票代码为“GEV”。4月2日起,GEVernova与GEAerospace将完全独立运营,GEVernova将在ScottStrazik及其团队的带领下,致力于以能源变革之力,引领能源新纪元;GEAerospa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与实施,为风电创造出可观的市场规模,吸引了大量企业参与其中,资本市场变得愈发活跃。资本市场的动态,在很大程度上展现了风电产业发展的状态与趋势。2023年的风电产业与相关资本市场,正逐渐由爆发式增长期进入到成熟发展期,不同类型的企业在资本运作的需求与状态上开始出现
近日,中国风电用磁龙头企业——金力永磁在韩国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7.1万元),目前已完成登记。公告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