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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力部部属院校而今何在 有没有你的母校?

2018-05-25 10:15来源:电联新媒关键词:电力院校国家电网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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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是197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新建的普通本科高校,直属于国家水电部,学校位于长江之滨、三峡明珠湖北省宜昌市,为原国家水电部八大本科高校之一,原电力部六大本科高校之一,现已发展更名为三峡大学。

6 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长沙电力学院,前身创建于1956年,始为水电系统的一所中专学校,1958年至1964年曾升格为湖南电力学院,后调整为湖南电力学校。1983年为适应新时期水电系统教育事业发展对师资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筹建长沙水利电力师范学院,次年正式成立。1994年,由电力部向国家教委申报更名为长沙电力学院。自1956年创办以来,学院由一所中等专业学校发展成为面向全国招生的本科院校,共同电力系统和社会其他行业培养输送各类毕业生近2万名,为国家电力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国家交通部所属的长沙交通学院和原国家电力公司所属的长沙电力学院合并组建成长沙理工大学。

专 科 院 校

7 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现合并入沈阳工程学院)

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电力工业部所属,东北电力企业集直属的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是培养电力工业的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为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和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8 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程学院)

学校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新中国建立初期。早在1951年9月到1953年7月,为在短时期迅速恢复和建立国家基础工业体系,经东北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筹划和批准,分别成立了长春土木建筑高级职业学校、长春测量地质技术学校和长春水力发电工程学校。

1984年到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三所学校分别升格为长春建筑专科学校、长春冶金地质专科学校和东北水利水电专科学校。在此后十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三所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中为推动我国高等工程专科教育发展,积累和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有4项教学改革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务处曾两次被教育部评选为“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1997年,三校均被教育部遴选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重点建设学校,在当时全国高等专科教育改革和建设中发挥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2000年3月,教育部正式批准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9 北京动力经济学院(现合并入华北电力大学)

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原名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1983年创建于北京。1992年更名为北京动力经济学院。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华北电力学院和北京动力经济学院合并组建华北电力大学。

10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现合并入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所属在京的一所理工类专科学校。创办于1950年,1958年扩建为北京电力学院,分设大学部和中专部。1960年大学部分出独立建院(原华北电力学院,现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中专部在原地更名为北京电力学校,1985年升格为北京电力专科学校,1992年又易名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被并入北方交通大学,并转为教育部管理。2003年北方交通大学更名为“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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