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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增加月度增量挂牌交易 8月集中竞价价差回升到1分

2018-07-24 08:10来源:能见App作者:李明光关键词:电力交易售电公司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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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度竞价价差回暖

2018年7月23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了8月份月度集中竞价结果,成交电量规模34.21亿千瓦时,成交价格381元/兆瓦时,价差较上个月8厘上升2厘,回到1分钱/千瓦时。

(来源:微信公众号 能见App ID:nengapp 作者:李明光)

二、月度增量挂牌交易拉高了价差

此次交易是江苏省修改交易顺序、增加月度增量挂牌交易品种后 的首次交易。和前7个月相比较,售电公司月度竞价申报电量明显下降。这也是新交易规则在起作用,部分售电公司把少部分电量放到了25号进行的月度增量挂牌交易。

初步来看,8月份月度竞价中供应方申报电量的减少,拉高了月度竞价供需比(1.8),同时也扩大了价差。如果没有月度增量挂牌交易,价差必然低于1分/千瓦时。

交易种类的进一步完善减小了用户侧市场主体风险。但目前还难以判断,这种交易安排是否将持续起作用,不知发电企业是否也将做出相应战略调整。

1 、增加月内增量挂牌交易品种

为增加用户侧交易偏差控制手段,作为月度竞价交易的补充,自2018年7月起,每月25日前后(遇节假日顺延或提前)增加当月月内增量挂牌交易,一类用户及售电公司如预计当月用电量超出市场合同电量时可向发电企业购买。同时开展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一类用户和售电公司如预计当月用电量小于市场合同电量时,可通过挂牌交易方式转让合同电量,且一类用户与售电公司可相互进行合同电量转让。

2 、月度交易组织顺序优化

对月度交易组织时间顺序进行调整优化:每月依次进行年度交易合同次月及后续月份分解计划调整、次月平台竞价交易、发电侧发电权及次月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月内增量挂牌交易、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

三、市场主体呼唤多段式报价

部分市场主体建议,江苏省月度竞价也应该实行多段式报价,刺激市场活力。以广东省为例,可以报三段电价,部分市场主体经常将20%电量用来博取更高的收益(因为有效报价要求不少于总申报电量20%),80%的电量报地板价保证绝对成交。

以下为此次江苏电力交易月度竞价结果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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