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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十一)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并实施江苏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扩大、细化应急管控工程项目名单。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着力点,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城市。各设区市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能源局等配合)
(二十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2018年底前各设区市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坚持“油路车企”统筹,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建立完善公安交管、环保、交通运输、质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专项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加强柴油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实现柴油货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和污染控制装置查验全覆盖。2019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的新增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省环保厅、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二十三)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2019年6月底前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出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察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配合)
(二十四)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完善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核算与综合管理系统,建成能够统一管理VOCs主要污染源排放、治理、监测、第三方治理单位等信息的综合平台。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VOCs源解析工作,识别本地重点高活性VOCs物质;2019年制定出台全省重点控制的VOCs名录和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2019年底前,凡列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地方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委托第三方抽取一定比例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确保治理见成效。到2020年全省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减排30%以上。(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以减少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剂和助剂的使用为重点,推进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原辅材料和产品的替代。2020年,全省高活性溶剂和助剂类产品使用减少20%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配合)
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化工行业全面应用“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技术。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实施LDAR技术,并及时报送实施情况评估及LDAR数据、资料。化工园区应建立LDAR管理平台,定期调度企业LDAR实施情况,通过企业自查、第三方及环保部门核查等方式,确保LDAR技术应用工作稳定发挥实效。列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的VOCs治理项目,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省环保厅牵头)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应依法追责。2019年6月底前,地方环保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治理单位对采取单一活性炭吸附、喷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在省内开展相关业务。(省环保厅牵头)
七、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十五)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与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共同推进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快环境科技联合攻关,加强环境协同监管和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建立与山东省临近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省环保厅牵头)
(二十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2019年底前,省级预报中心实现以城市为单位的7天预报能力。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调整预警分级标准,细化限产限排等应急管控清单,强化区域应急联动。实行“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省里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城市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建立大气环境质量异常情况预警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精准治气水平。(省环保厅牵头,省气象局等配合)
(二十七)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比例,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省环保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强化精准限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按要求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没有完成年度目标的地区,要加大错峰生产力度。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环保厅配合)
八、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二十八)完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不断完善VOCs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出台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细化各领域VOCs管理要求,完善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线监测等规范,制定餐饮油烟治理净化、汽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各设区市可以结合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化工行业废气管控要求。(省环保厅牵头,省质监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委配合)
(二十九)拓宽投融资渠道。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各级财政支出要向打赢蓝天保卫战倾斜,向环境整治任务重、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的地区倾斜,加大对生态保护引领区、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对规范落实环保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按相关规定加大财政资金的激励力度,加快资金项目审查进度,提高资金下达效率。强化专项资金统筹,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提标升级改造、VOCs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工业炉窑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并从中优选一批有创新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治理效果稳定、减排效益显著,具有示范价值和推广意义的工程项目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项目。(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
多渠道筹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出台《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构建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各类资本投入生态环保领域。提供“环保贷”金融产品,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为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保产业发展提供贷款增信和风险补偿。充分发挥江苏省生态环保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拓宽企业环保投融资渠道。加强与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节能改造和产业升级等领域的贷款合作,鼓励信贷机构通过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对环保项目提供绿色信贷资金。依法合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合同环境服务,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投融资模式和绿色金融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配合)
(三十)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调动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积极性。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修订评价细则,扩大参评企业覆盖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奖惩,实现信用数据的实时推送、归集入库和动态评价,避免人为干预,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实行企业环保信用等级与强制减排措施的联动,对绿色、蓝色企业给予政策鼓励,对黄色、红色和黑色企业加大强制减排力度。建立环境应急管控豁免机制,对实现超低排放、污染治理达到国内标杆水平的企业,免予执行应急停产、错峰生产等管控措施,豁免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执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研究燃气电厂脱硝深度治理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储气调峰设施建设、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治理淘汰、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推进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物价局、能源局、环保厅、交通运输厅、农委等配合)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和支持蓝天保卫战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落实对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排放标准企业的环境保护税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主动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减污增效。(省税务局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等配合)
抓紧出台《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综合考虑污染治理成本、环境资源稀缺程度、区域经济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排污权期限及贴现率合理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省环保厅牵头)
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省物价局牵头,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等配合)
制定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激励政策。(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配合)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
(三十一)全面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调整优化扩展国控、省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在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开展物联网加密监测试点,加强区县、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19年底前实现区县、乡镇监测站点全覆盖,并分别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实现数据直联。国家级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底前各区县、乡镇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各设区市和臭氧污染严重的区县,要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环境监测中心应配置VOCs监测分析仪,具备对环境空气臭氧前驱物(包括低碳化合物)、重点大气污染源的VOCs进行监督监测的能力。2020年底前建成全省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形成国控、省控、质控一体,覆盖全省、重点突出、功能较为完善的大气复合污染监测网络。(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工业园区监管能力建设。工业园区要建立与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异味监测要求相适应的监测能力,实行网格化监测。根据周边区域大气环境以及污染源排放特点,确定园区特征污染物。在园区内、园区边界、重点企业厂界、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处,全面建成园区大气污染预防预警监控点。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安装视频监控、在线工况监控、污染物在线监测等。园区建立统一的“一园一档环境信息管理平台”,涵盖园区基本情况、企业基础档案、特征污染物名录库、环境监控预警、LDAR管理系统、园区污染溯源分析、园区风险与应急指挥以及园区环境视频监控等。强化企业用电设备荷载监控,对实施应急减排的企业相关生产线、工序和设备限停产情况进行全面监控。(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重点排污单位2019年底前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加强固定污染源生产、治污、排污全过程信息自动采集、分析、预警能力,逐步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控覆盖面。建设大气污染源排放动态管理平台和跟踪评估系统,整合污普、VOCs在线监测等信息,完善污染源监测平台建设,为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减排评估等提供支撑。(省环保厅牵头)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2018年底前完成,确保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加快建设遥感监测系统(主要包括遥感监测点和遥感监测平台),2018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1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并联网。2019年9月底前各设区市至少完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遥测点建设。(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配合)
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保厅、公安厅、科技厅配合)
省市结合实际,依托现有资源研究成立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建设省级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省环保厅牵头,省科技厅、交通运输厅、公安厅配合)
加快建设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系统,2019年6月底前完成6-8座大桥固定式监测点建设。(江苏海事局牵头,省交通运输厅配合)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城市、区县、乡镇和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并形成一套技术规范,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省环保厅牵头)
(三十二)强化科技支撑。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科研和示范项目,针对PM2.5和O3协同控制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优秀科研团队进行协同攻关。建立全省高精度的污染源排放清单,健全覆盖关键VOCs组分的成分谱和精细化清单,推进排放清单动态更新。开展典型城市秋冬季PM2.5污染、初夏季臭氧污染与关键输送通道的多组分天地空一体化综合监测,剖析PM2.5和O3污染天气形成机理、演变规律与控制路径,量化重污染天气中区域输送和本地贡献。推进江苏及周边区域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的双向反馈机制研究,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提供支撑。加强局地和大尺度天然源排放对我省臭氧污染的影响、农业面源氨排放污染特征及控制对策研究。深入开展工业VOCs污染防治技术实施有效性评估研究,编制最佳技术手册。加快非电行业脱硝、工业源和流动源NOx减排技术、空气质量和气象预报技术、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秸秆综合利用、环境监测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与示范,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完善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定期发布先进适用环保技术推荐目录以及环保装备、技术需求信息,建立集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应用、成果产业化、产品商业化于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科技产业链。充实全省环保专家库,组织若干环境问题“诊疗”队,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定期开展把脉问诊,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省科技厅牵头,省环保厅、气象局、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十三)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秩序,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保规范和精准执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将自动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行政处罚等监督执法的依据,制定配套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监督检查,对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业、关闭。(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配合)
加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机构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省、市、县三级专业侦查体系。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建立完善在用车超标排放、油品监管等方面的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模式。(省公安厅牵头,省环保厅配合)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省环保厅牵头,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配合)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加强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省工商局、质监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环保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配合)
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充分利用无人机、红外遥感、便携采样分析、大数据平台等先进技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省环保厅牵头)
(三十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夯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对秋冬季攻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治理、VOCs专项整治等重大专项行动进行强化督察。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城市,开展专项帮扶和驻点督察,强化督察问责。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监管机制。(省环保厅牵头,省纪委监委、省政府督查室配合)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各地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动态更新重点工程项目,明确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要采取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结构调整、燃煤控制、工业企业提标改造、交通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政策调控等措施。未达标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并组织实施。(省环保厅牵头,省各有关部门配合)
(三十六)严格考核问责。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继续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和“分级评价、鼓励创优”的奖惩政策。考核不合格的设区市,应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检查,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生态文明方面的省级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察范围,对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环保厅、省委组织部等配合)
(三十七)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公布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各设区市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省环保厅牵头)
(三十八)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建立完善省环保厅与设区市会商机制,选择一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治理不力的地区,集中力量和资源实施定点精准帮扶,协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通过普法、司法、执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识,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绿色生产。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鼓励有奖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利益,鼓励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社会监督。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绿色出行,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和监督。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组织编写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等专题科普宣传材料,纳入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省环保厅牵头,省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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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电建二公司承建的华电望亭2×66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东北,地处苏州与无锡之间,厂址西靠京杭大运河,北依望虞河,两河在厂址西北方向交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期工程计划建设2×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8机组主体及部分公用
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综合能源供应岛2×660MW燃煤空冷机组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503174,招标人为陕西榆神能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4月19日,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游戏・动漫・电影单元奖项揭晓,国网秦皇岛供电公司融媒体分中心创作的动画短片《小恶魔伏法记》一举斩获“精品动画短片”奖项,这是国网冀北电力首次获得系统外国际奖项。▲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游戏・动漫・电影单元活动现场本次活动征集到来自全国百余家单位的634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会同贵州省能源局召开重点煤炭企业智能化建设专项监管启动会,就贵州区域专项监管工作进行安排落实。下一步,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按照专项监管工作方案确定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和工作安排,督促贵州重点煤炭企业进一步发挥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提升煤矿智能化建设水平。
4月17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在京会见俄罗斯能源部部长齐维廖夫。双方围绕发展中俄能源合作交换了意见。王宏志表示,在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下,经过双方共同努力,中俄能源合作日趋成熟、稳定、坚韧,为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国家能源局愿与俄方积极落实好两国元首关于能源合作的重要共
今年以来,国家电投集团上海电力全面落实“均衡增长战略”,秉持“拼”的精神、“闯”的勇气、“实”的作风,持续深化“质量全面提升、发展全面提速、风险全面可控”。一季度,上海电力新能源装机容量同比提升56%,境外项目利润同比增长35%,可控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清洁能源规模效益齐升,大基地“扩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计划》指出,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完善煤炭油气产供储销体系,积极安全有序推动白龙核电一期项目建设,开展柳城北页岩气区块开
周一,环渤海港口市场报价以稳为主,个别货源价格小幅松动;下游零星需求压价还盘,高于指数接货意向不佳,市场买卖双方博弈僵持,成交冷清。在高成本、进口煤缺乏性价比优势等因素支撑下,市场主流报价区间暂无明显变动,配煤和混煤价格小幅松动下跌。(来源:鄂尔多斯煤炭网作者:宫海玲)产地方面,
4月21日,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5年一季度工作会暨提质增效动员部署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和中央企业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工作部署,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二季度及今后一段时期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1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平盘运行。曹妃甸指数继续走平。进口指数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继续下行。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连续14期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除库存分指数处于扩张区间外,其他分指数
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中国华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国资国企的新使命新定位,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
放眼东海之滨,国家电投集团山东公司半岛南风电基地的235台风机叶片迎风起舞。通过开展风电机组整改58台次,大型技改4次,预计减少损失电量568万千瓦时。一季度,该风电基地首次创下单季度发电量超10亿千瓦时的佳绩。遥瞰三湘大地,国家电投集团在湘322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新能源场站已全部接入五凌电力长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能源法深入贯彻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集中阐述了我国能源工作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主要制
一、公司简介江苏光启灵犀装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0月份,坐落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电子科技产业园,厂房面积4000m2。公司以研发和生产光伏设备为主要业务,通过开发新的材料,结合电池生产工艺形成装备。公司管理层及技术骨干,由海归博士和江苏省双创人才组成,设备制造由十多年行业经验人员组成,
4月22日,大唐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江苏公司)大唐东台H5#海上风电项目、大唐滨海南区H4-1#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功中标大唐东台H5#海上风电项目、大唐滨海南区H4-1#海上风电项目,中标价格分别为5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4月21日,官林凌霞工业污水厂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第一中标候选人:宜兴市公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徐州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价格:212692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宜兴市永浩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苏州规划设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1日,江苏华电仪征120MW/240MWh风光集中配建储能电站项目40MW/80MWh储能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87.3万元,折合单价0.561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安徽通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181.3万元,折合单价0.523元/Wh
龙源电力江苏海上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上大丰风电场出质保机组定检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江苏海上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上环港风电场、蒋家沙风电场、海上大丰风电场出质保机组定检技术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北极星储能网讯: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征求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结构促进新能源消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通知》,其中拉大了峰谷电价上下浮动比例,同时取消早高峰时段、新增了午间低谷时段。文件提出,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蓄能)装置、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方式,主动减少高峰时
4月21日,华润盐城射阳北区H2#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华润盐城响水H3-2#30万千瓦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前期相关专题咨询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布。公告显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功中标华润盐城射阳北区H2#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项目,中标价格为64180000.00元。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
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的加速布局,储能市场正迎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江苏省积极响应政策导向,鼓励企业用户和产业园区自主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通过峰谷分时电价等市场化机制有效缓解电网高峰供电压力。同时,江苏省支持企业用户建设“微电网+储能”系统,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在分布式能源、需求响应等领
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一支部践行“双碳”战略,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打造集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五位一体”的综合型高端科创平台,为氢能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该支部是一支学历高、技术精、战斗力强的专业队伍,主要从事氢能储运装备关键零部件及材料进行性能检测与质量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扬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团队提出利用原子团簇促进以甲酸为载体的液态储氢新方案,为制氢、储氢等关键技术的突破提供了新思路。该校科研团队创新性地提出“激光脉冲诱导原子团簇动态催化”策略,利用光场能量控制二氧化钛原子团簇表面的二氧化碳分子活化态,从而实现对二氧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4月17日,大唐发布(江苏公司)大唐东台H5#海上风电项目、大唐滨海南区H4-1#海上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公告。根据《公告》,大唐东台H5#海上风电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68万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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