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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发布

2018-11-14 10:5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火电清洁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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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面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河长制,强化河长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重点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四个标志性攻坚战役,统筹推进各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通过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水平,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治理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

1.全力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要求,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底,市建成区、禹州市、长葛市等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对已完成整治的禹州市倒流江、花园河、长葛市清潩河赵庄桥至英刘闸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质量,同时开展再排查,发现一起,整治一起;鄢陵县、襄城县城区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襄城县加快整治工作进度,完成两个坑塘(箭道坑、北吊桥坑)整治工作。2019年,市、县建成区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效。2020年底,市、县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局参与)

2.强力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调查核算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现有污水设施收集处理量、城镇现有生活污水直排量,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基本满负荷或者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划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沿清潩河流域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Ⅳ类水标准、其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应达到或优于Ⅴ类水标准;2018年年底前,东城区完成小洪河邓庄污水截污纳管工程,提升水质;长葛市、魏都区要分别建设区域污水处理厂,示范区要组织新建污水处理厂,建安区要推动建设三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上述污水处理厂均应于2020年年底前建成投运。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市建成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2019年年底前实现雨、污管网全覆盖;对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要对清潩河流域所有污水处理厂实施改造,出水水质应达到Ⅳ类水标准,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鄢陵县环湖管网项目应于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运;组织对城区雨污管网进行改造,有效解决雨水管网晴天排污、初期雨水污染河道、污水管网进入清水等问题。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加强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长葛市清源水净化有限公司等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全部配套建设相应的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水平,2019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长葛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对设计和建设存有缺陷的关庄、屯南等人工湿地进行改造,2019年上半年完成改造任务。2018年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5%以上和89%以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应按规定建设建筑中水设施;2019年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7%以上和89.5%以上;2020年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以上和90%以上,市区和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5%以上和85%以上,其中,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市水务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参与)

(二)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役。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障南水北调中线“一渠清水北送”,加强水源地环境管理,让老百姓喝上放心水。

1.做好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要求,排查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保护区边界标志设立情况和保护区内存在的排污口、违法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综合整治和保护区规范化建设。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北汝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襄城县、建安区和市水务局列入生态环境部整治清单的19个问题,加快推进,在省定完成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颍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专项整治和规范化建设;2020年年底前,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市环保局、水务局牵头,市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国土局、畜牧局参与)

2.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许昌段)水环境风险防控。配合省级部门实施水质实时动态检测,协调组织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工程监管、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制度,确保输水干渠水质安全;按规定设置南水北调总干渠(许昌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标识、标志,力争2019年年底前完成标识标志设置工作。(市南水北调办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参与)

持续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许昌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水污染风险源的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调整后保护区内水污染风险源排查工作,2020年完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南水北调办按职责推进实施)

3.加强饮用水环境管理。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划定并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推进规范化建设。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县级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障体系。单一水源供水的地方要加快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市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卫生计生委按职责推进实施)

(三)打好全域清洁河流攻坚战役。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

1.开展河道综合整治。2018年,开展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垃圾(秸秆)、入河直排口、餐饮、网箱养殖、河道采砂、码头、旱厕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排查整治;优先完成北汝河、颍河、清潩河国考出境断面上游5000米、下游500米及河道两侧500米左右范围问题的排查整治,并纳入“一河一策”长效管护机制;2018年年底前,长葛市完成石梁河水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基本完成全部入河排污口(沟渠)整治,长葛市完成清潩河综合整治。襄城县要在加快完成二污二期及配套管网建设和循环产业园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采取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调水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治理洋湖渠,确保洋湖渠2018年稳定达到Ⅴ类水标准,逐步改善水环境。(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参与)

2.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做好闸坝联合调度,对全市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科学确定生态流量。要采取生态补水、规划建设河道湿地等综合措施,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2018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流域重点河流生态流量改善机制,启动大陈闸重建、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禹州市完成颍河下游湿地、石梁河山货桥湿地建设;2019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流域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机制,完成大陈闸重建、颍汝干渠综合整治等任务;2020年,建立生态流量改善长效机制。(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参与)

3.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河湖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组织市相关部门,按照2020年3条国考河流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水的目标,制定实施本市全域水质整体改善方案,确保到2020年国考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市环保局、水务局、住建局、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参与)

(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役。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市行政村整治全覆盖。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工程,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问题,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治理农村污水、垃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因地制宜采用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优先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干线沿线和市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各级财政运维投入,各县(市、区)政府对39个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逐一核实排查,未正常运营的要区别情况逐一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8年年底前发挥效益、正常运营。2018年,各县(市、区)要重点推进全国重点镇、南水北调中线汇水区及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侧和市界周边乡(镇)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摸底排查工作,谋划筹备重点区域内建制镇镇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厂(站)建设工作,并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确定本辖区内污水治理方式。2019年,重点推进河流沿线村庄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襄城县要完成颍阳、颍回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逐步实现全市行政村有效整治。(市委农办、市城管局、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参与)

2.防控农村改厕后粪污污染。农村改厕后的粪污必须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或利用,坚决防止污染公共水体。改厕后,污水能进入管网及处理设施的,必须全收集、全处理并达标排放;不能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应采取定期抽运等收集处置方式,予以综合利用,有效管控改厕之后产生的粪污。到2020年,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市城管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住建局、财政局参与)

3.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以及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积极引导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畜禽养殖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要求。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2018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2019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0%;2020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市畜牧局牵头,市农业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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