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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供电公司:非集中供热区域居民采暖季电量“加量不加价”

2018-11-15 08:15来源: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济源供电公司作者:张娇莉关键词:济源供电公司电价发电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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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笔者从济源供电公司营销部获悉,从本月至明年3月15日,我市非集中供热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可继续享受供暖期电量优惠政策;其中已申请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每日22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相比去年延长2个小时。

据了解,我市去年开始实行供暖期阶梯电量优惠政策,已惠及所有非集中供热区域的城乡居民。今年,济源供电公司根据市发改委相关规定,筛除集中供暖小区用户,对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继续实行供暖期阶梯电价政策,且供电公司已为全市非集中供热区域居民开通阶梯基数自动调整功能,不需要用户到供电公司申请。

按照规定,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在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期,取消第三阶梯电价,执行第一、第二档电价。第一档电价为:累计用电不高于1120千瓦时(月均用电量由原先的180千瓦时增至280千瓦时)部分,按0.56元/千瓦时执行;第二档电价为:累计高于1120千瓦时部分,按0.61元/千瓦时执行。

为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济源供电公司对58个村庄进行电网升级改造,新增改造变压器177台,新增容量6.114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34.87千米、400伏线路87.13千米。目前,58个村庄的电力线路已全部改造到位,将为全市居民冬季用电提供可靠保障。

同时,济源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低保户”和“五保户”电费减免、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电价标准仍按原价格政策执行,多人口家庭每月每档电量在上述电量政策基础上继续增加100千瓦时。

作者: 张娇莉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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