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增量配电改革作为本轮电改的重点任务之一,自起步以来,先后推出三批次合计300多个试点项目,改革取得了切实进展和成效。然而,在试点项目遍地开花的局面下,也滋生出个别地区违规操作、价格及交叉补贴处理机制还有待完善、各方认识不统一等问题。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 作者:陈政)
在当前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澄清认识,重新检视增量配电改革目标,完善配套机制以防止现实与改革目标脱节,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理性看待增量配电改革的现实与未来是当务之急。
01谨防增量配电试点“走样”
增量配电放开是我国输配自然垄断环节改革的有益探索,其改革目标或预期收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通过比较竞争提升效率,
二是通过引入竞争降低成本,
三是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增强投资能力。正如现实与理想总易发生偏离,增量配电改革同样需要谨防现实与改革目标脱节。
首先,要注重科学、公平。
比较竞争是管制经济学里常用的激励管制措施之一,通过不同区域配电企业间的比较竞争,可促使各配电企业因对标压力而激发降本增效动力,以达到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的目标。从监管角度来说,比较竞争也有利于简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
虽然比较竞争作为激励管制手段有其便利性,但其真正发挥效用的前提是,纳入比较竞争范畴的企业应具备相似的经营环境条件,或需要在比较中剔除特异性因素,让比较竞争对象具备现实可比性。就配电业务来说,某区域配电企业的经营效益不光取决于其内部管理效率,更多还取决于地区负荷密度、用户负荷特性、通道资源条件等因素。一般而言,负荷密度越高、负荷峰谷差越小,相应配电服务运营效率就越高。
目前的增量配电试点地区,大都是工业园区等负荷密度高、负荷特性好的优质供电区域。如果将这些优质试点地区的配电企业经营指标,直接拿来与承担着广大农村、居民等保障供电服务的主网企业笼统进行对比,无异于让主网企业背着沙袋赛跑,有失公允。而建立剔除特异性因素影响的科学评估体系,是客观评价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成效,真正发挥比较竞争效用的关键。
其次,兜底保障不能忽视。
特许经营权竞标是增量配电改革鼓励的引入市场竞争的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业主,吸引多家企业来竞争某地区配电网经营权,往往由提供最低报价的企业取得运营权,以达到通过竞争降低投资运营成本的目的。
电力供给服务不同于普通商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服务。采用特许经营权竞标固然可能达成降低成本的目的,但不能忽视由此带来兜底保障缺失风险的问题。配电网的建设与投资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不高且存在市场风险,并非是资本市场的理想投资标的。在当下之所以受到多方关注,其中不乏盲目跑马圈地者、借机炒概念圈钱套现者,而无门槛限制的市场准入将难免出现鱼龙混杂,一旦出现中标商无法履约或是因劣质工程影响供电质量等问题,终将损害用户利益。
最后,不能变成“挑肥拣瘦”。
从总量上来说,增量配电放开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似乎将有利于增强配电网投资能力,加快配电网投资建设。但是,在当前普遍服务成本分摊及交叉补贴处理机制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资本的逐利属性决定了价格承受能力强、负荷密度高、负荷特性好的工业园区成为各方资本竞逐的“香饽饽”,让本就不缺配电投资的工业园区甚至出现重复建设,而急需资本支持的广大农网等民生保障供电区域无人问津,“挑肥拣瘦”现象突出,而这也将实质上增加主网存量用户的负担。
所以,增量配电改革产生的“鲶鱼效应”,对于促进我国配电运营效率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但如果配套机制缺失,将难免出现试点现实与改革目标脱节。
02完善配套机制,减少“人为干预”
增量配电改革作为输配机制改革的试点探索,应回归其机制改革目标本源,重在建机制以验证机制改革的可行性和优越性,而不在于通过频繁地“人为干预”,甚至变相让利,为“成功”而“成功”。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原则,进一步完善试点配套机制,是保障增量配电改革健康发展的关键。
增量配电投资准入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宜先采用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来确定业主,在明确合理准入门槛条件下,平等对待社会资本、地方政府所属企业、电网企业等各类主体,依据规范公正地选择投资主体。
增量配电价格机制要公平合理,避免人为让利。
价格机制是可能导致增量配电形成非对称优势的因素之一,增量配电不是“法外之地”,其用户应该与主网其他用户一样,对等承担普遍服务及交叉补贴成本分摊、税费附加等,参照主网核价原则进行定价,人为让利塑造“成功”试点典型将背离改革初衷。
增量配电网应无歧视开放,其配售业务需相对独立。
增量配电网覆盖区域虽然不大,但同样具有自然垄断属性,配售业务打捆将难免造成用户的被动绑架局面,损害用户利益,因此增量配电网应当无歧视开放,配售业务内部独立核算,避免在增量配电区域内形成售电市场垄断。
完善增量配电业务监管机制,强化投资运营全过程监管。
增量配电投资主体多元,投资运营能力参差不齐,借鉴地方电网以及其他行业的经验教训,强化增量配电投资运营全过程监管,健全相关责任追究机制是必要的,以尽量避免出现低价竞标后以次充好、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形。
建立兜底服务机制,保障增量配电用户基本用电服务。
增量配电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若出现企业运营不善或其他因素导致企业停摆的情况,为保障用户的基本用电服务,应强制增量配电与相关方签订兜底服务合约,由收取合理补偿的相关方提供兜底供电服务。
健全标准规范,确保增量配电与主网调度控制的无缝衔接。
增量配电虽然可以由不同主体来投资建设甚至运营,但连接主网的增量配电将成为电力系统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者间运营状态实时相关、相互影响,为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必须要建立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增量配电与主网调度控制的无缝衔接。
03不能固步自封,更不能“大跃进”
自然垄断产业具备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独家垄断经营能使成本效用最大化,但往往导致企业缺乏内生改进动力,以及导致生产低效率,而过分强调竞争活力,带来的规模经济损失将可能超过竞争收益。追求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的两难选择,即是所谓的“马歇尔困境”。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为破解“马歇尔困境”,只有将两者进行有效协调,合理界定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度”,找到均衡点形成有效竞争格局,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配电网作为自然垄断产业,要形成兼顾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有效竞争”格局,同样需要把握放开的“度”,放开步伐太快反而不利于规模经济发挥作用,影响社会福利。增量配电改革既不能固步自封,更不能“大跃进”,坚持稳妥有序原则,适度控制放开增量配电规模,才能降低改革试错成本。
04不宜走向输配完全分开
比较竞争并不需要输配完全分开。增量配电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形成比较竞争,提高配电运营效率。
要达成这一目标,并不需要输配完全分开,输配资产可以按电压等级及地域等进行清晰划分,内部独立核算完全可以满足比较竞争的监管要求。同时,输电和配电功能定位也存在显著差异,两者之间无法实现比较竞争,因此输配完全分开对于提升竞争活力并无贡献,比较竞争并不需要输配分开。
输配完全分开将强化省际壁垒,影响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
在当前我国以省为实体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省际壁垒问题已较为突出。一旦输配完全分开后,配电企业将更多受到地方政府节制,电网企业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将进一步被削弱,“西电东送”等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战略落实将面临严重挑战,“三弃”、资源与需求不平衡矛盾等问题将难以解决,即使在市场化条件下,配电企业也会成为大量默认服务用户的代理购电者,受地方政府节制的配电企业必然优先考虑地方利益,而从本位主义出发的局部利益最大化追求终将损害全局利益。因此,输配完全分开将进一步强化省际壁垒,影响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造成整体社会福利的损失,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优选。
输配完全分开将增加企业间协调成本,削弱电网应急支援能力。
若输配完全分开,由于输配电网分属不同企业,难以实现充分的信息共享、有效的资源整合,基于电气联系一体化的管理协调成本将显著增加;另外,在异常事故或遭遇自然灾害(如2014年“威马逊”台风、2008年冰灾等)情况下,举全网之力快速救灾复电的局面将难以再现,事故处理协调环节增加,防控事故扩大能力削弱,抗击重大灾害及灾后复建能力将显著减弱。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的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3个工作日)。详情如下:关于拟作出吐鲁番市鄯善石材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近日,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平台建设项目顺利结束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据了解,徐圩新区增量配电网目前已接入光伏电站4座,存在光伏区面积大、巡检周期长、数据量大、未接入调度主站等问题,亟需建立配套的新能源监控分析平台满足实时数据监控和故障分析预警要求。今年2月,东港能源公司会同方洋智能
目前,包括辽矿集团在内的增量配电网试点企业,不仅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成为消纳新能源“绿电”的有力“引擎”。随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共性“堵点”问题仍待疏通。在辽矿集团第一采煤区旧址对街,连片的蓝色光伏发电板上方,“辽矿集团零碳产业园”九个红色大字醒目矗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关于促进吉林省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评估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快绿能产业园区创建方面。系统梳理各地绿能产业园区创建基本情况,重点评估辽源、通榆、洮北、农安、松原5个千万千瓦级增量配电网产业园区和松原、长岭、大安、洮南、梨
“双碳”目标下,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配电网正逐步由单纯接受、分配电能给用户的电力网络转变为源网荷储融合互动、与上级电网灵活耦合的电力网络,在促进分布式电源就近消纳、承载新型负荷等方面的功能日益显著,电网调控正在由“源随荷动”向“源荷互动”转变。近年来,我国深入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构建绿色、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意见》明确,力争“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占比由46%提升到55%,新能源消纳占比由21%提升到30%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水平。
近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业主并取得业主认定通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创建吉林省省级统筹绿能产业园区的通知》开启了构建千万级、百亿级绿色产业园区的新篇章。其中,长春农安增量配电网园区项目凭借其独特定位与前瞻性规划,成为能源转型与地方经济发展的
2024年4月19日,林州红旗渠开发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红旗渠经开区增量配电项目首座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顺利实现与220千伏林州变母线对接!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国家第三批增量配网改革试点项目。110千伏汽配园变电站是增量配电重要子项目,我司于2023年3月动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原则上应配置不低于新能源规模15%的集中式独立储能装置。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原则上要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分界面。鼓励增量配电网类项目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4月17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过桥山垦区西港400MW海上光伏电站项目预可研报告顺利通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为项目的立项提供基本依据,项目前期取得阶段性进展。该项目于2023年11月列入福建省试点,2024年2月列入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名单,项目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40MW/80MWh储能。通过接
4月1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长李明俊主持召开全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进座谈会,听取中国尼龙城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推进情况,与市直有关部门、相关企业的负责同志一起研究加快项目基础工作、推动项目早日落地见效的办法举措。会议指出,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南平顶山市出台加快平顶山市能源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加快构建绿色、高效、安全能源保障体系。《意见》明确,力争“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占比由46%提升到55%,新能源消纳占比由21%提升到30%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全省“十四五”规划水平。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南省发改委近期发布关于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为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安全可靠性,满足区域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用电需要,同意建设焦作矿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220千伏变电工程项目。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亮点解读(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文||赵文新)概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4月2日颁布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正式实施。该文件修订日期落款写在3月15日,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办法》共包含5章24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办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对2018年制定的原《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进行了修订。看到新修订的《办法》后,不少人向观茶君表达了失望,认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印发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以下简称《办法》)。围绕社会和行业关注的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问:《办法》修订背景是什么?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印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其中明确,鼓励以满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为主要目标的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防止以规避社会责任为代价打造成本优势。《实施办法》所称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以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应建设运营满足区域内各类用电需求的配电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用户提
项目概况禹州市绿色铸造陶瓷示范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业主优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ggzy.xu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ZCG-DLG2024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2(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禹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01月30日
1月22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编写的《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国家批复的五批次459个增量配电试点中,329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359个试点完成业主优选,256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取得电
1月22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组织姜庆国、吴俊宏、贾豫、彭立斌、李伟等国内相关专家编写的《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正式对外发布,向全社会报告我国配售电改革最新进展。白皮书主要内容涵盖了行业发展动态、配售电大事件、最佳业务实践等方面。行业发展动态展示了五批次4
固原市开发区轻工产业园A3厂房增量配电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固原市开发区轻工产业园A3厂房增量配电工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乐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浙商国际公寓楼13楼133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
增量配电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8月启动以来,国家先后组织了5批试点,在我国电力发展和电力改革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浙江积极参与了国家增量配电改革,在改革中探索配电网转型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摸索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浙江永强、小港、彩虹三
增量配电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8月启动以来,国家先后组织了5批试点,在我国电力发展和电力改革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浙江积极参与了国家增量配电改革,在改革中探索配电网转型发展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摸索增量配电网建设的有效途径,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浙江永强、小港、彩虹三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试点项目217个,占试点项目的47%。其中,第一批试点已申请80%,第二批试点已申请49%,第三批试点已申请48%,第四批试点已申请38%,第五批试点已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作者:中心小秘)确定供电范围试点项目249个,占试点项目的54%。其中,第一批试点已确定91%,第二批试点已确定60%,第三批试点已确定54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来源:微信公众号“配售电研究中心”作者:中心小秘)确定项目业主试点358个,社会资本控股项目(318个)占比接近九成。其中,试点主要以社会资本参与为主,电网企业和地方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是试点项目主要招标方式,占比超过确定业主数量的九成。其中,试点优先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业主的占68%,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业主的占24%,公开
12月20日,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发布了《2022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向全社会报告我国增量配电改革最新进展。国家五批次共批复459个试点,河南试点数量居全国第一。其中,第一批94个,第二批88个,第三批114个,第四批84个,第五批79个,五批试点分布在全国22个省,4个自治区,4个直辖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部分持证增量配电企业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人员保持、配电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前期企业自查中发现最主要问题是企业四类负责人变化未在系统中变更,本次现场按问题导向原则精准开展,现场核查重点关注企业人员保持情况,尤其是未保持自有安全负责人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