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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展全省天然气储气能力责任落实情况调研

2018-12-18 13:3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燃气企业吉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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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吉林省能源局、省住建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全省天然气储气能力责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调研时间为2018年12月--2019年1月(赴各地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如下:

省能源局、省住建厅

关于开展全省天然气储气能力责任

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

吉能油气联[2018]449号

各市(州)、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建委、住建局、公用局、城市执法局、房产局)及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吉能油气联[2018]101号)、《吉林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关于印发〈民生用气保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吉发改运行[2018]273号)要求,确保按照国家明确的时间节点规定,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地方政府3天和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建设任务,省能源局、省住建厅拟于近期组成调研组对全省天然气储气能力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重点调研了解本地区及所属城镇燃气企业分年度天然气需求情况;本地区政府3天及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能力责任落实情况(现有储气设施现状情况,在建、规划新建储气设施情况,租赁/购买储气能力协议签订落实情况,城镇燃气企业高峰日用气量20%调峰用户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思路、建议。

二、调研方式

采用书面调研、现场走访和分地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2019年1月(赴各地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人员组成

调研组由省能源局、省住建厅和长春燃气设计院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组成。

五、工作要求

各地区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基础工作,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城镇燃气管理部门按调研提纲要求认真组织填报调查表并将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电子版)2018年12月21日前上报省能源局、省住建厅。

省能源局联系人:张继新

电话:0431-89156352

邮箱:jlsnyjsyc@163.com

省住建厅联系人:王江河

电话:0431-82752606

邮箱:69444035@qq.com

附件:

1.全省市县(区)政府3天储气责任落实情况表.xlsx

2.全省市县(区)政府储气设施项目规划建设情况表.xlsx

3.全省市县(区)政府租赁购买企业储气能力情况表.xlsx

4.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设施建设计划表.xls

5.全省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年度建设计划.xls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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