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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陕西省西安市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方案》指出以下要点:
对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
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向省上申报交易或置换。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采暖季,供热机组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落实发电计划,确保民生用电、用热需求不受影响;非采暖季,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减少或停止发电;其中,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渭河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郊热电厂于2018年底前率先完成热电联产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市政局等参与,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和西郊热电厂由西咸新区负责)
禁止新增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在天然气、电力等相关措施保障到位的情况下,全市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推进“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燃气储备能力达到省考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消费能源比重高于12%。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电锅炉等电供暖。各区县、开发区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
全文如下: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政发〔2018〕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从即日起废止,原方案中目标、任务和要求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不再另行下发通知。另,本方案中各项任务及工作分工,将根据省、市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再行发文明确。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
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
为全面对标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实现空气质量追赶超越。按照“治霾十法”,坚持铁腕治霾、科学治霾、协同治霾,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颗粒物浓度明显降低,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巩固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第一阶段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臭氧(O3)前体污染物控制。2018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4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6微克/立方米;2019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22微克/立方米;到2020年,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63天,细颗粒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119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NO2)浓度上升和臭氧(O3)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争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治霾、精准施策。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既要找准病根、搞好顶层设计,又要抓住要害、强力攻坚克难,确保数据真、监控真、叫板真,任务实、措施实、责任实,部署快、推进快、见效快。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要在应急响应时期,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治标,削峰降值、遏制大气污染严重态势;更要冬病夏治、四季长治,着力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提高治霾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长效性。
坚持协同治霾、合力攻坚。树立大局意识,打破“城墙思维”,聚焦区域特点,实施协同应对,落实汾渭平原及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坚持群防群治,强化同防同责,调集各方资源,集中全民力量,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氛围;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模式,构建防控体系,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整体协调推进。
坚持铁腕治霾、严管真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夯实“行业牵头、属地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敢于动真碰硬,加大追责问责,实施铁腕行动。建立完善全链条、无缝隙、闭环式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线上线下管控,实施点对点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治霾高压态势,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强化源头管控。2018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2019年,完成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禁止新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建设项目,对现有的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秦岭办等参与。排名第一位的牵头部门为总牵头部门,下同;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关中地区治污降霾重点行业项目建设指导目录(2017年本)》,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项目。按照区域功能区划分要求,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全市现有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按照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实施落后产业、行业清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参与)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逐年制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对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重点压减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煤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保温材料(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等行业企业产能。到2020年,全市建成区基本完成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
严禁新增水泥、铸造、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执行严于国家的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依法依规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等参与)
5.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认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底前,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基本完成。(市工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参与)
6.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监督污染源企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严格落实《陕西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涉气污染源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报环境保护部门。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停业、关闭。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环保局牵头)
7.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油化工工业、合成树脂工业、聚乙烯工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未出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执行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按省上要求,推动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参与)
8.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现有各类园区的改造升级,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不同性质园区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创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不含天然气)集中供热。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参与)
对现有各类工业园区,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试点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市科技局等参与)
9.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10.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已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属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规定的限期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市环保局牵头)
1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以散煤削减为主,规上工业以燃料煤削减为主,完成省上下达的年度煤炭削减任务。落实《关中地区重点企业煤炭消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暂行办法》,加强节煤改造。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力用煤比例,到2020年全市电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重明显提高,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控制在60%以内。继续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替代规模达到省上要求。煤炭消费实现负增长。(市发改委牵头,市市政局、市工信委、市统计局参与)
12.深入推进散煤治理。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采取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及地热能、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扎实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综合考虑能源供应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先立后破,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制定2018—2019年全市散煤治理方案,开展入户摸底,明确治理清单,对部分山区农村及遗址保护区等清洁能源无法覆盖区域,继续实行“煤本制”,采暖季使用洁净煤过渡。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散煤替代工作。(市发改委牵头,其余部门按我市煤炭削减专项方案分工负责)
逐年压减定点民用清洁煤经营场所,2018年压减不少于60%,2019年,全市“禁燃区”内原则上不再保留定点清洁煤经营场所,“禁燃区”外根据需要合理布局清洁煤配送网点。(市商务局牵头)
组织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质监、工商部门要以洁净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每月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煤行为。(市质监局、市工商局牵头)
13.对火电企业进行改造。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到2020年,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
大力淘汰关停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对于关停机组的装机容量、煤炭消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向省上申报交易或置换。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采暖季,供热机组严格按照以热定电原则落实发电计划,确保民生用电、用热需求不受影响;非采暖季,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减少或停止发电;其中,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渭河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西郊热电厂于2018年底前率先完成热电联产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市政局等参与,大唐渭河热电厂、陕西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和西郊热电厂由西咸新区负责)
14.禁止新增燃煤集中供热站。新增供暖全部使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供暖(包括地热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优先采取分布式清洁能源集中供暖,居住建筑不具备条件的,可接入市政集中供暖。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全部予以拆除,覆盖范围外的统筹布局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在天然气、电力等相关措施保障到位的情况下,全市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不少于60%。(市发改委、市市政局牵头)
15.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18年底前,除热电联产锅炉外,全市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设施和工业煤气发生炉、热风炉、导热油炉全部拆除或实行清洁能源改造,同步加大燃煤小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力度。
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燃气锅炉全面完成低氮燃烧改造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其中2018年不少于60%,生产经营类天然气锅炉全部完成。改造后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市环保局牵头)
16.加强秸秆等生物质禁烧。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牵头)
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培育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饲料、堆肥等秸秆综合利用,2018年底前,各涉农区县,西咸新区、涉农开发区至少建成1处秸秆原料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力争实现一县一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利用水平。建立秸秆等生物质去向溯源机制,可采取政府回购、分散式填埋等措施,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焚烧现象。2018年底前,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设施全部使用液化天然气、电供暖等清洁化保温,杜绝使用散煤、秸秆、玉米芯、枯枝落叶等生物质燃料。(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参与,涉农区县政府,西咸新区、涉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17.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推进“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天然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燃气储备能力达到省考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消费能源比重高于12%。(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等参与)
18.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电锅炉等电供暖。各区县、开发区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参与)
全力落实西安坚强电网建设,确保建成后的电网能够满足西安地区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需要和“煤改电”要求。(市发改委牵头,相关市级部门参与,相关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市房管局牵头)
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市发改委牵头)
19.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发改委牵头,市建委、市质监局、市工信委等参与)
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全市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60%。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建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参与)
20.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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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由国神公司主导制定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停(备)用维护保养导则》,顺利通过电力行业电站锅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该导则为国内首个针对火电设备停(备)用维护保养的行业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标准化体系,填补了相关领域空白。标准制定过程中,该公司深入调研国内外300M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冀中能源公告,拟现金收购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峰集团”)持有的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能源”)49%股权。经协商,本次股权收购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标的股权收购价格为6.69亿元。京能锡林郭勒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力设备的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建投能源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39%。2025年上半年,煤炭市场供需整体较为宽松,价格中枢持续下移。公司深化“集约化管住两端,专业化管控中间”的经营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11日,豫能控股发布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00万元~1.2亿元,同比扭亏为盈。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发电成本下降,火电经营业绩好转。
7月以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统筹安全生产、防台防汛等重点工作,全方位提升顶峰能力,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应供尽供,全面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进入迎峰度夏关键时期,大唐国际充分发扬“保电老兵”的优良传统与作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隐患
近年来,随着东北区域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新能源装机容量快速攀升,系统频率控制难度持续加大。2024年10月东北电网曾出现晚峰时段因新能源出力快速下降,叠加用电负荷增长等因素,40分钟爬坡需求达到近十年罕见的801万千瓦,在全力调用爬坡资源的情况下,仍出现频率长时间波动问题。东北能源监管局
夏季高温来袭,各地电力负荷快速攀升。上周五(7月4日)晚间,国家能源局官宣,全国电力负荷再创历史新高,最大电力负荷达14.65亿千瓦。这一消息公布后,电力板块的强势拉升。7月7日,本周的首个工作日,华银电力、华电辽能等火电企业股价涨停。7月7日,多支电力股涨停01华银电力6天5板煤电价值重估今
2025年6月30日,河南能源监管办为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320MW煤电机组设计使用年限到期之前办理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使机组顺利实现延寿运行,为电网迎峰度夏做出重要贡献,这是《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煤电机组延寿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2〕41号)发布以来,河南省首批
江西公司新电分公司生产技术部现有职工3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14人,高级技师1人、技师14人。近年来,该部门聚焦火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和能源保供重任,积极创新攻坚,在等级检修、技术改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累计取得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4项、软著4篇,2024年实现机组“零非停”,
随着全国气温攀升,各地陆续进入迎峰度夏保障供电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集团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工作,确保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安全可靠供应。6月份,国家能源集团发电量1025.8亿千瓦时,突破10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有力发挥了能源供应压舱石作用。迎峰度夏以来,国家能源集团细化分解各子分公司指
日前,国家林草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三北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光伏治沙规划(202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30年,“三北”地区将新增光伏装机规模2.53亿千瓦,治理沙化土地1010万亩,进一步推动生态保护、清洁能源和区域发展协同并进,奏响生态修复与能源转
2025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48654亿元,同比增长2.8%(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0.6%。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5.3%。从环比看,6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0.1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4816亿元,同比增长6
7月15日,中绿电发布关于2025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初步统计,公司2025年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92.99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01.50%。其中,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40.86亿千瓦时,同比提高13.69%;光伏项目完成发电量51.48亿
7月3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4年度电力行业光伏发电运行指标对标结果。此次评选累计有2048座集中式光伏电站参与对标,评委会通过对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开展综合评价,经数据公示、评审等环节,最终评定出电力行业2024年度对标得分前20%的光伏电站(共计426座),为光伏电站能效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4日,西安阎良(航空基地)300MW/6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人为西安市航空基地金智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和谐大道以南、综保一路以北、保税四路以西、综保大道以东。电池系统配置的标称容量为60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5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分别较上期上涨分别较上期上涨7元/吨、3元/吨。曹妃甸指数小幅上涨。CECI进口指数到岸标煤单价继续上涨。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5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除库存分指数
7月6日,陕西省首个低压光储充一体化直流智慧微电网在铜川市宜君县花溪谷景区建成投运。该项目由铜川供电公司、国网陕西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君县政府联合建设,在生态敏感区域以清洁能源为旅游景区供能。直流智能微电网以多端口微电网一体化装置为核心,由分布式光伏电源、储能装置、直流充电桩、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日,水电四局长治公司成功中标榆林能源武家庄镇10万千瓦风电塔筒采购项目,该项目由中国水电四局(长治)能源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执行。项目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武家庄镇,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安装16台东方风电6.25兆瓦风力发电机组。长治公司将承制16套分片式塔筒,总工程量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配网物资协议库存集中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采购编号:W-2025-SNXY-Z02)
7月14日,西乡县人民政府发布陕煤汉中西乡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详情如下:陕煤汉中西乡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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