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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 | 电网企业如何遴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如何运营?

2019-01-28 11:15来源:电联新媒作者:刘敦楠等关键词:增量配电电网企业增量配电业务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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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增量配电业务成为新电改的重要关注点。2018年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同时公布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中规定了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由此,电网企业如何遴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如何在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实现有效参与、如何形成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基本运营模式,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和电网企业未来发展意义重大。

(来源:微信公众号 电联新媒 作者:刘敦楠等)

增量配电项目

遴选指标体系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正逐步深入推进,电网企业参与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已明确要求“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以混合所有制形式参与试点项目已成必然。在增量配电项目遴选的过程中,应考虑到各方面影响因素,对事前待选的增量配电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估,以评价项目的远期收益效果,并做出决策。本文通过宏观环境、效益分析、风险评价三种维度,对事前影响增量配电项目遴选的因素进行分析(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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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环境指标

政策环境。政策环境以收集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政策意见为信息基础,其中主要包括与配售电市场需求、竞争主体、配售电业务资源等直接相关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因素。调研待选试点区域的产业集群未来发展方向和试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政策意见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政策环境有助于分析增量配电业务在待选区域发展的可能性、适应性以及与相关产业合作的需求度。

经济环境。经济环境是决定增量配电项目在试点区域开展的宏观经济基础,其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经济走势。经济发展水平在评价过程中体现为增量配电试点区域的产业发展规模、水平和区域总用电量上;未来经济走势一是指政府对该区域的预期经济走势,二是指试点区域在发展增量配电业务后产生的新经济增长点。

经济/社会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对增量配电网投资项目而言,建议选取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和负荷增长率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为了避免或尽可能减少风险,要分析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的影响,以确定项目经济上的可靠性。预期负荷增长率是为了衡量试点区域的用能潜力,该因素将影响配电网供电能力与拟建规模、电力增值业务类型和开展条件、价格及销售收入预测等。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可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一是能耗结构角度,通过预测区域能源消费品种、生产品种结构的变化,分析开展增量配电业务产生的节能降耗效益;二是产业结构角度,分析开展增量配电业务对试点区域产业结构转型的积极意义;三是供电责任角度,分析配售电公司的安全可靠优质供电责任履行情况。

风险评价指标

政策风险。政策风险主要分析直接影响增量配电政策和区域行业政策变化会给增量配电项目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的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包括行业发展风险和用户需求变动风险。行业发展风险是指区域内重点行业发展形势下跌对试点区域内负荷总量、行业结构、市场环境等带来的不利影响。用户需求变动是指合同约定的企业大用户不能如期入驻/建设完成造成的企业经营的风险。

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当建设环境较为恶劣,输配电设施需要采用特殊方法维持运转时发生的建设风险;二是企业运营过程中因技术问题、安全规范问题产生的运营风险。

增量配电项目公司

发展模式建议

一是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应独立运营。根据公司法,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组织机构应包括三部分内容,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

决策机构:决策机构主要包含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重大问题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表达其意志、利益和要求的主要场所和工具。增量配电项目公司股东大会应由出资筹建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一般包含国家电网公司、民营资本、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等,股权结构由股东出资比例商议决定。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议制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它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除股东大会拥有或授予其他机构拥有的权力以外,公司的一切权力由董事会行使或授权行使。

执行机构:公司执行机构是指由公司高级职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执行性机构。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建议设立包含生产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营销部、综合管理部、发展策划部等的职能部门,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职位等,共同构成公司的执行机构。

配售电业务的营业区域相对较小,但因承担保底供电业务、配电业务、售电业务等,业务系统较为庞杂。因此,建议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在企业组织架构模式选择时采用扁平式结构,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建立一种紧凑干练的组织结构。配售电公司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或其他售电业务,更需要落实到具体的组织中,扁平式结构在组织设计中需要起到如下的作用:一是承接配售电战略与业务对组织的需求;二是可以实时响应市场变化的要求;三是实现市场扩展与管控的平衡;四是满足高效化与成本的双向需求;五是实现招聘配置,保障组织易执行、可落地。此外,扁平式结构有利于缩短上下级距离,密切上下级关系,加快信息纵向流动速度,降低管理费用,提升管理效率。

同时,在增量配电项目公司运营方面,公司初始阶段,公司组织结构尚未健全,供电区域内用户较少,电量需求不大,公司运营业务前期人员成本、经营管理成本较大时,可根据运营管理需求及经济性分析,在保证公司独立决策的前提下,选择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化资源,开展市场化委投运营工作;当公司组织结构健全、业务成熟、电量需求稳定后,根据公司发展,实现公司独立运营。在保证公司独立性的前提下,以最经济的手段运营管理公司。

监督机构:公司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这是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需要。为了防止他们滥用权力,违反法律和章程,损害公司所有者的利益,所有者及股东要对他们的活动及其组织的公司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这种监督权由公司的监督机构来执行。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指监事会或者监事职权部门,主要实行的监督职责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是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应严格管理配电区域。《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对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做出了明确界定。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是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

通知中确定了配电区域的唯一性、区域性和一致性。唯一性: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由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区域性:配电区域原则上应按照地理范围或者行政区域划分,应具有清晰的边界;一致性:配电区域划分应与国家能源政策相衔接,原则上应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公布的各类能源示范项目中已包含增量配电业务并明确了供电范围的保持一致。

由《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可知,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应严格按照试点确定的配电区域开展配电业务,并保障增量配电公司的配电经营权益。当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划分区域内存在由非本区域配电网运营主体投资建设并运营的存量配电网资产,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应严格按照管理条例,与存量配电网资产的所属单位进行积极协调,采用《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中规定的参股共同运营、出售、租赁、厘清资产等办法严格划分配电网运营区。

三是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应发展多元化业务。增量配电公司的主要盈利点集中在配网服务、电力交易和增值服务三方面。

配网服务方面,增量配电项目公司作为区域内提供供电服务的唯一一家公共事业性企业,配电服务费是增量配电公司供电服务的固定营收来源之一,同时是项目公司吸引用户的基础手段。项目公司在保证合理盈利范围内,积极提高运营效率,提高供电服务水平,打造公司服务及品牌效应,促进公司供电区域内负荷增长。

电力交易方面,增量配电公司运营期内可以通过代理供电区域内外的大用户直供电、购售差价等方法创造盈利点,在运营远期考虑区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增加电力交易盈利,扩大项目公司的市场影响力,通过推进区域外市场化业务提高项目公司知名度。

增值服务方面,增量配电公司应根据供电服务区域的能耗结构和产业结构特征,积极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如开展区内余热、余气发电;用户用电规划、节约用能服务;智能用电、优化用电、需求响应等;用户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用户用电设备的运行服务等,通过增值服务挖掘供电区域内的盈利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进一步提高供电区域内服务水平。

通过在运营现阶段和远期促进增量配电项目公司的业务多元化发展,一方面为增量配电项目公司提供更长效的创新型盈利点,另一方面促进构建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区域供能体系,提升区域乃至全社会的能源系统运行效率。

四是增量配电项目公司应建立规范化、市场化管理运行体系。包括完善管理标准和推进市场化运作两方面。一是优化完善增量配电项目公司运维检修管理标准,实施行业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在项目公司内推进设备巡检、维护、操作等一体化管理,加强安全、质量、进度控制。二是加强业务的市场化整合,优化配置项目公司人力资源,实施业务专业化分工,并与专业化电力运维检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业务管理,利用市场化资源推进业务实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项目公司运行成本。

版权声明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8年12期,作者李宗英、杨建就职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朱正甲、李笑蓉就职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刘敦楠系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版权所有,如需转载、使用或翻译成其他语言,需经本刊同意并注明出处。

原标题:划重点 | 电网企业如何遴选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如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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