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10年,国办发25号文《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同年,南方电网成立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探索新型能源服务模式。
201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鼓励企业、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和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建设、经营分布式发电项目,并对用户给予一定补贴。这是国家政策中首次出现“能源服务”四个字,且与分布式发电相关。
外国政府、企业层面则很早就对综合能源服务进行了研究和实践。欧盟在其“欧盟第五框架”中,就将能源协同优化的研究放在显著位置,如DGTREN(distributedgeneration transport and energy)项目就将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与交通运输清洁化协调来考虑。
总的来说,全球不同的国家、企业和专家对于综合能源服务和系统给出了不同的解读,其定义存在较大差异。能否给综合能源服务系统一个明确的定义,这对于支持、引导综合能源服务快速发展,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在能源行业的应用,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加快动能转换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新兴事物,综合能源服务本身还处于发展阶段,一方面能源行业的转型升级对综合能源服务提出新的要求,另一方面能源技术的改进也使得综合能源系统能够支撑更多功能应用。因此,对于综合能源服务的定义,要用发展的眼光,结合综合能源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求,较为宽泛地给出一个方向性、功能性的定义。
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将传统能源服务与综合能源服务作一个区分。传统的能源服务指一般意义上的“节能服务”,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针对用户侧已建项目实施节能改造、节能设备的置换与推广等。由于分布式能源的出现,大大拓宽了传统能源服务的业务范畴,用户端的热电(冷)联供以及各种可再生能源供能系统逐步建立起来。而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各种能源形式技术特点不一、技术成熟度不一,商业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市场潜力、项目开发的复杂程度及融资额度等远高于传统节能行业。
其次,电力体制改革是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特别是在增量配电改革和售电端市场不断放开的背景下,突破了以往大而全、环节多和低效的电力供应局面,终端能源使用者与电力供应企业的距离缩短了,相互之间的对接更加紧密,推动电力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不断延伸。
因此,我们尝试给出综合能源服务定义如下:综合能源服务是指以用户侧需求为导向,具备电力、燃气、热力网络特征,以分布式能源为基础的多能互补、协调优化的综合能源系统,通过充分整合用户侧资源,在一定区域内为用户提供燃气、电能、热、冷等产品基础服务、运营服务和设备设施服务,满足用户全部能效需求,满足环境美好、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多目标约束的综合性服务。
中国发展综合能源服务的意义
综合能源服务的出现是社会需求的外部驱动所致。资源和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关注焦点,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由此形成全社会对能源转型的重视,这一社会共识及个性化、多样化的用户需求催生了庞大的能源服务市场。
综合能源服务的出现是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所致。清洁能源发电技术、新能源发电技术的日渐成熟,数字信息技术和能源互联网技术的高度整合,能源生产和储存方式的深度结合,使能源之间互联、能源和信息相互融合度进一步增强,为综合能源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推动综合能源服务业发展有助于降低制造业成本,对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制造业消耗了55%的能源消费量,能源成本成为仅次于人工、原材料以外的最大成本。传统能源供应系统相对独立,燃气、热力、电力企业各自为战,规划、建设和运营等缺乏统一协调和优化,能源链条较长。
尤其是在美国页岩气革命带来能源成本大幅下降,积极的税改政策又大幅降低企业税负,促进大量制造业回流的背景下,我国采取综合能源服务的方式无疑能有效缩短能源链、降低投资运营成本以及用能和服务成本,有利于推进能源供给侧改革,提升中国能源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现状
国内综合能源服务的概念虽然是近几年提出的,但是综合能源的实践却是早已有之,比如能源企业在其产业链上下游业务领域延伸、拓展所形成的纵向一体化方式,都具有综合能源服务的雏形和基本特征。
但是真正具有综合能源服务内涵的模式还是刚刚出现,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电改之后,以发电、售电、燃气供应、节能服务等为主的企业陆续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其中,对于增量配电项目,多数采用的都是特许经营模式。
具体实践上,已经有科瑞、新奥、泰豪、协鑫等民营能源企业纷纷参与到增量配电项目中,贵安新区、河南郑州航空港、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重庆合川等多个增量配电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进行项目实施。
除了电力行业以外,在燃气、热力行业,以北京燃气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港华能源、新奥智能能源集团以及京能集团等为代表,利用在天然气、热力产业链掌握了大量重资产以及具备海外资源供应能力的优势,结合自身的资质、技术、资本、客户和线下服务能力,通过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增加能源供应种类,拓宽能源服务范围,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提升企业用户服务品质,形成新的服务业务利润增长点。
通过对中国燃气、港华能源、新奥能源、北京燃气能源、华电、大唐、中广核、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郑州东润电力等企业的问卷调查,发现供气、供热和供电企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的方式以特许经营为主:
(在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运行模式方面,近90%以上的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
在获得特许经营权方式方面,调研企业中有50%是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另外50%是通过与政府协商洽谈的方式获得;
在企业中标的经营区域方面,近70%的企业都是在园区内开展经营活动,而且是通过与园区管委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达成,这说明目前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的领域主要集中在产业园区等增量区域;
在特许经营协议内容方面,基本都是按照原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协议范本,并没有做较大调整,这说明现有的特许经营协议内容基本符合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要求;
在特许经营期限方面,签订的特许经营期限基本都是在30年以上;
在特许经营的模式方面,采取BOT模式的占90%,采取PPP模式的仅10%;
在具体项目类型方面,分布式能源和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居多,增量配电项目较少,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是供热、电力。
国外综合能源服务行业的模式
经过收集国外资料并分析,我们发现部分国家的综合能源服务行业(以燃气、电力、热力企业为主)在其发展过程中均采用特许经营方式。
首先,从具体做法看,法国、英国等国家的燃气、电力、热力行业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处于极少数垄断企业手里,这些企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用户的需求,因此需要增加市场的竞争者。
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让民营资本进入到与民生有关的能源行业领域,解决了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和市场竞争不充分的问题。
其次,能源行业是否采用特许经营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能源市场化程度、本国能源结构等因素密切相关,英国和美国能源市场化程度高,已经基本实现能源基础设施的全民免费,因此采用特许经营制度不是很普遍。
而德国、法国的能源行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特别是新兴的综合能源服务市场大多是建立在原有的燃气、供电和热力行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这些行业原来就大多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所以,在这些国家的综合能源服务领域,以BOT、BOOT、TOT等模式为主的特许经营方式仍然在广泛使用。
最后,各国政府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来经营能源事业,并不等于政府甩手不管,只是政府的角色发生了转换,从参与企业经营转换为监管企业经营,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竞争和防止垄断。
对国内综合能源服务产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的建议
能源对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影响重大,在现有的体制惯性下,政府对能源行业改革异常慎重,因而进展相对迟缓。通常的做法是权力从中央政府下放到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的手并未轻松。
许多人担心出现反复,走上“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老路。能否不再重复上述老路、使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基础性作用、实现经济社会高效发展的目标。前提是必须要耐心培育和建设一个具备完善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法制和市场制度)的市场,政府之手退出的速度一定要与市场建设进展平衡,既不能留有真空,更不能一放了之,将企业交给无序的所谓“自由市场”。
与其它一些行业相比,能源行业往往是社会公用事业(公共服务行业)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对公用事业进行市场制度设计与建设时,既需要承认其垄断特性,更需要注意发挥市场竞争的激励作用,实现二者平衡,以便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
因此,在以社会公用事业为特征的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实行许经营权制度,既不啻为构建垄断与竞争平衡的重要实现途径,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最佳选择。
应该说,采用特许经营方式既符合综合能源服务的特点,也有利于发挥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积极作用。
(一)构建综合能源特许经营机制是关键
市场运行机制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和机能所在。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形成必须要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在综合能源服务的生产、供应和消费环节,都要建立包括供求、竞争、价格机制和进入、退出机制在内的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以确保综合能源服务市场体系能够健康、有效运转。笔者认为,着眼于新时代能源发展的要求,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有效监管的关键作用,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市场运行机制可以借鉴“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军队改革思路,形成国家能源委员会管总、相关国家部委主建、地方政府主战的格局,着力构建“国家-地方政府-能源企业”的能源产业发展指挥体系和“国家-部委-地方政府”的领导管理体系。
国家能源委员会管总,即强化中央对能源生产、供应、消费和技术革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战略指挥和战略管理功能。要研究透我国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趋势,研究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正确地预见未来发展,谋划好战略发展思想,制定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的顶层设计。
相关国家部委主建,即聚焦能源产业规划发展、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设备制造、技术创新、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等产业链各环节的核心功能,制定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市场规则,遵循简政放权的改革思路,把握住规划布局即可,审批具体项目不是重点。
地方政府主战,即结合能源生产、供应和消费呈现综合化、多样化的特征,我们也可以采用“战区主战”的理念,从地方机构改革入手。以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新兴业态为抓手,实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整合地方供电、供热、供气等传统能源管理机构,设置综合能源政府管理部门,集中地方行政资源,统一编制区域综合能源服务发展规划,依靠能源企业成熟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发挥市场上各方的积极性,协调区域内的综合能源服务发展工作。
(二)发挥综合能源服务规划的引领作用
综合能源服务横跨供气、供热、供电多个部门,而且涉及电力、天然气、生物质、新能源等多个能源细分领域,需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来统筹协调综合能源服务的整体发展。应充分发挥规划对综合能源服务发展的引领作用,需要通过编制发展规划来明确综合能源服务的发展定位、发展要求以及与其他能源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等问题。
(三)推行综合能源服务特许经营方式
第一、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市场规则要求、用户需求和企业特点的特许经营示范文本;第二、对现有的特许经营协议文本内容进行完善,根据综合能源服务的特点,突出特许经营协议中业主对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约定内容,严把进入关,明确退出机制。尝试将终端销售与管网环节相分离,打破捆绑经营的模式;第三、协议中应明确规定综合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解决终端价格交叉补贴的问题;第四、积极推行BOT、TOT、BOOT等特许经营模式,提高综合能源服务运行专业化水平;第五、为了避免特许经营后的资产转让问题,可适当采取由政府负责资产投资,企业获得特许经营期间的经营管理权的方式;第六、建议通过当地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业主优选活动,试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市场主体。
(四)鼓励电力、燃气、热力等企业和社会资本组建专业化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并将增量配电网作为综合能源服务的先行示范
鼓励电力、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企业和社会资本组建专业化的综合能源服务企业,从事市场化供能业务,并与用户直接签订售电、售热、售气、售冷等长期服务合同。可以将增量配电网作为综合能源服务的先行示范,在配电网规划和系统设计中考虑未来综合能源发展内容,为综合能源发展提供网络条件;鼓励燃气、供热和供电企业优先采用综合能源服务方式,为工业和产业园区内用户提供多种能源产品和服务组合方案;鼓励园区内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向周边用户供能。
(五)完善能源价格机制
为缓解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为代表的部分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经营压力,应抓住当前能源价格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契机,尽快完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充分体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环保和系统等外部效益,实现“外部效益内部化”。在长期价格机制形成前,要按照《关于规范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细化落实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气、电、热、冷”价格联动机制,明确联动条件和时限,及时疏导上游成本压力,维持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竞争力。建议按照电力体制改革中售电侧改革的思路,对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的余电销售制定单独政策,允许这部分电量作为新增电量,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运营企业按照市场价自行销售,电网企业提供必要的输配电服务。
(六)发挥地方政府作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监督者的关键作用,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改革
在我国,地方政府既是城市能源运行的监督者(政府不同部门按照职能进行监管),也是能源的实际供应者(部分城市燃气、热力公司是地方国企)。这种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的监管方式,不但造成了部门之间的行业壁垒和信息交流障碍,而且因为彼此之间上下游关系而形成了相互制约。建议地方政府在监管机制上进行创新,整合电力、燃气、供热等不同行业的监管职能,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变“多头管理”为“协同管理”,下放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审批权限,对发展规划内的项目由市级政府部门批准;探索实行推广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核准与备案“一站式”管理,由一个政府部门负责到底,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例如可以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国家改革创新区域(例如雄安新区)设立统一的能源管理中心(不再设立供电,供气、供热等传统的政府管理机构),来统筹协调新区的能源等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为新区提供燃气、热力和电力等综合能源产品和服务。
(七)制定鼓励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可持续发展优惠政策
在制定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可持续发展优惠政策方面,建议政府部门颁布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引导目录和“绿色企业清单”,列明政府支持项目和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和社会等方面投资。对开展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后能够大幅度节能减排并承担环保责任的企业,鼓励财政补贴向这类项目倾斜,尽可能多地提供贷款贴息、财政资助、税收返还等政策,适当考虑将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配额和绿证范畴,提高其经济性。
(八)推动和完善综合能源服务投融资改革
出台支持综合能源服务项目的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银行、基金、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有效解决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融资难和成本高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开发园区等合作建立综合能源服务项目投融资平台,为项目投资、转让、运行维护提供资金支持。
(九)推动综合能源服务基础数据公开
政府在为综合能源服务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的同时,可以通过建立能源基础数据平台或能源地图等形式,将分散于不同部门和企业的相关信息进行整合并公开,供投资者查询使用,降低进入“门槛”和前期成本。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以下简称“650号文”),从国家层面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与适用范围,规范了绿电直连相关主体的权责范围和相关要求,并从落地层面指导绿电直连在微观层面的有序发展。650号文总体体现
当前,能源产业生态正经历从“供给侧资源主导”向“需求侧价值创造”的范式跃迁。现代能源服务业通过构建“用户需求-能效服务-价值共享”的新型商业闭环,催生出涵盖规划咨询、系统集成、智慧运维的全周期解决方案。为把握产业变革机遇,北极星电力网拟于2025年8月7-8日在上海举办2025第七届综合能源服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3.SZ)成立于2001年,2021年成为四川发展(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业务涵盖工业烟气治理、水务投资与运营、工业节能及综合能源服务、工业固危废资源利用、生态修复,是集技术研发、运营服务、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服务
当前,能源产业生态正经历从“供给侧资源主导”向“需求侧价值创造”的范式跃迁。现代能源服务业通过构建“用户需求-能效服务-价值共享”的新型商业闭环,催生出涵盖规划咨询、系统集成、智慧运维的全周期解决方案。为把握产业变革机遇,北极星电力网拟于2025年8月7-8日在上海举办2025第七届综合能源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5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2856号建议答复的函。答复文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发布,意见第9条“创新服务
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战略背景下,售电侧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售电主体多元化格局加速形成。作为直接联系电力用户的关键环节,售电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保障能源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伴随市场规模的扩大与规则的演进,售电市场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泸州航发空港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是泸州航空发展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承担泸州市长江经济开发区20.97平方公里增量配电试点范围内供配电及园区电力要素保障。公司是泸州市首家地方国有竞争性电力公司,泸州市唯一一家拥有配电网运营权、施工、维护、售电资质的综合性能源
近日,由高泰昊能承建并交付的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旗下浙江交投中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长兴、德清、富阳高速公路服务区储能项目圆满完成建设,成功实现全线并网投运!这标志着该项目在能源管理与服务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浙江交通服务区的能源发展提供了新的助力,也为“交储融合”这一创新发展模式提供
为集聚源网荷储优势资源,建立行业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推进能源企业在源网荷储、综合能源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发展,拟在业内发起成立“源网荷储数智化发展产业联盟”。联盟宗旨开放合作互利共赢联盟作用集聚优势交流互鉴信息共享发起单位北极星电力网、周口市元坤供电有限公司
在城市电力负荷高峰时段参加虚拟电厂“精准响应”的邀约,近40家企业获得了数额不等的奖励金。7月9日,武汉开出华中地区首笔虚拟电厂精准响应奖励金,由此宣告华中区域首次成功实施虚拟电厂精准响应负荷调控。7月以来,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武汉市电力负荷快速攀升,7月7日12时23分,武汉电网负荷峰值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湖北能源近日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指出,公司“十五五”期间继续坚持电力能源主业,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方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业务,加快建成三大抽蓄项目;依托公司水电、火电、抽蓄等调节资源,布局一批基地型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做大新能源规模;协同电力能源主业,
7月14日,甘肃发改委员发布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电网侧新型储能,均不含直流配套电源。容量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跨电网经营区中长期、绿电、现货等各品种和场景的交易规则。这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打通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关键堵点的重要突破性举措,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正式迈入跨电网
我国自2022年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来,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下,电力行业加速市场化转型,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电力资源正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高效流动与优化配置。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跨电网经营区
云南奔腾的江河之水、广西的好“风光”化身为电能,穿越山河,点亮上海外滩的夜色、驱动浙江轰鸣的生产线、保障安徽实验室的精密仪器用电;广东富余的电能送入福建,变为寻常人家的空调凉风。这场千里奔赴,源于一场电力“全国购”。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明确,本机制适用于不同类型机组,考虑到风电、光伏在用电高峰时段提供可靠电力供应的能力有限,抽水蓄能电站尚处于建设初期,实施范围暂包括合规在运的
电力工业关系国计民生,电力行业统计分析是监测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其中,电力生产消费统计数据不仅反映电力需求和供应情况本身,也反映电力供需平衡的基本状态,结合历史统计数据还能反映电力供需波动变化的总体趋势。同时,分行业的用电需求及其变化情况,在反映各行业用电需求的同时也反映行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方案的复函》(发改体改〔2025〕915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建立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深化
7月9日,新疆办市场监管处关于印发《新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新疆省调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参与疆内电力电量平衡,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并网公用火电(以下简称火电),风电、光伏、光热(以下风电、光伏、光热统称新能源),全厂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抽水蓄能
山东省作为国内储能发展的先行区域,其政策环境持续引导着独立储能项目的运营形态与收益模式深刻演进。在电力体制改革深化,尤其是电力现货市场全面推进的背景下,山东独立储能项目已从早期主要依赖容量租赁和容量补偿的单一模式,逐步转向更为复杂多元、与市场波动紧密关联的运营格局。本文旨在解读现
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迈向常态运行之后,中国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两大电网突破经营区域限制,建立常态化电力交易机制,中国统一电力市场“最后一公里”被打通。今年6月底,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正式转入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试行验证”迈向“常态运行”。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范
近日,我国规模最大跨经营区市场化电力交易落地。7月1日至9月15日,超20亿千瓦时来自广东、广西、云南的电能,将通过闽粤联网工程全天候送至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跨经营区电力交易进入常态开展新阶段。这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重要标志之一。此次交易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
源网荷储一体化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架构,正加速从政策蓝图迈向实践落地。这一创新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系统“发-输-变-配-用”的单向运行逻辑,通过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四大要素的深度协同与互动,构建起能源高效利用的闭环体系。然而,在各地项目批复数量持续增长的繁荣表象下,实际落地进度却呈
2025年6月6日,河南省商丘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业主优选(社会资本方)项目延期公告发布。该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该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城区北部宁陵县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14.97平方千米,东至规划东外环、西至长江路-葛天大道-珠江路一线、南至人民路-露岭路-微山路-漓
为深入落实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全面了解增量配电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促进增量配电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持续推动河南增量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南能源监管办组织辖区内25家增量配电企业召开座谈会。同时,邀请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来源:电联新媒作者:翁爽)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
智能微电网具有多样化的功能,在新能源消纳方面,它实现了新能源的就近消纳,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用电成本,还方便了绿电追溯。在减轻公共电网负担方面,减少了公共电网的投资,简化了交易和调度管理流程,提高了效率。同时,它在技术上能像虚拟电厂一样提供有功无功支撑,优化电力系统平衡。对于转供电
4月27日,作为国家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单位的宿迁运河港配售电有限公司,正式完成虚拟电厂注册,开启增量配电网转型发展新纪元。通过数智化技术聚合分布式能源、储能及可控负荷,成功构建起“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虚拟电厂运营体系,实现传统配电业务与新兴能源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新型电力系统建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43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是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至今已满二十年。《条例》是在2002年中国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为支撑新成立的国家电监会有效开展监管工作而拟定的重要法规。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实践载体,正面临政策适配性与市场机制的双重考验。本文基于政策研究与实践观察,系统梳理当前制约项目推进的四大核心矛盾,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来源:配售电研究中心作者:吴俊宏)一、余电倒送政策争议:市场机制应主导资源配置
2月25日,由华北电力大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研究院邀请中国能源研究会姜庆国、吴俊宏、贾豫等国内相关专家共同编写的《2024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正式对外发布,报告我国新型配售电最新进展。已经连续六年跟踪发布的《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白皮书》更名为《年度新型配售电发展蓝皮书》,旨在适应新型电
增量配电改革,何去何从贾豫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榆林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9月至2020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分五批次批复了全国483个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期间取消24个剩余459个试点),实现了地级城市全覆盖。截止2023年底,共有227个试点项目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实现了试点落地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