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7. 淘汰落后产能 VOCs 企业
工作目标:2019 年年底前,完成落后产能 VOCs 企业淘汰整治任务。
工作内容:将 VOCs 排放量较大、无工业增加值的企业,以及工业增加值与 VOCs 排放量比值低于 20 万元/吨的企业,纳入整治淘汰任务。对于承诺在限期内通过提升设备治理水平减少VOCs 排放、提高工业增加值等方式,达到市规定的工业增加值与 VOCs 排放量比值标准的企业,由所属镇街(园区)向市政府签订责任状,保证按期完成,方可予以保留;未作出改造承诺的,列入淘汰计划,由镇街(园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等手段倒逼企业退出。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8. 持续推动现有 VOCs 企业末端治理
工作目标:2019 年年底前完成 VOCs 企业末端治理。
工作内容:巩固 2018 年蓝天保卫战 VOCs 整治成效,继续推进 VOCs 排放企业的末端整治。明确以提交工程方案和达标监测报告或关闭证明等为完成标准。加强日常监测监察力度,加大不达标排放企业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19. 开展集中治理试点工程
工作目标:2019 年 6 月底前完成 VOCs 集中治理试点工程。
工作内容:加快推进 VOCs 集中治理试点工程。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0. 推广应用低 VOCs 原辅材料
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家具制造、印刷、塑胶、制鞋、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
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和省拟出台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限值或产品技术要求等有关文件,规范产品生产及销售环节。调研摸底我市印刷、家具制造等 VOCs 重点行业企业 VOCs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在涂料、胶粘剂、油墨等行业实施原料替代工程,重点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和产品,提升家具制造、印刷、塑胶、制鞋、工业涂装重点工业企业的低毒、低(无)VOCs 含量、高固份原辅材料使用比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1. 推进燃气、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以及建筑陶瓷行业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工作目标:2019 年 9 月底前,完成全市燃气发电机组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2019 年底前,完成全市建筑陶瓷行业废气提标改造工程。
工作内容: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30mg/m3以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 以下。制定燃气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废气提标改造财政补助方案,督促电厂合理安排生产和检修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提标改造。2019 年底前,全面完成建筑陶瓷生产线脱硝设施建设,确保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100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不高于 30 mg/m3。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加强在线监测,确保喷雾塔和陶瓷窑脱硝设施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五)加强移动源治理,深入推进污染协同防控
22. 提高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工作目标:强化新车源头控制,完善机动车智能化监测体系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在用车达标监管,有效提高车辆清洁化水平。
工作内容:(1)公安交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严格做好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环保审核查验。(2)开展柴油车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应用试点,充分利用定期排放检验、遥感监测、道路抽检等手段,建设和完善机动车智能化监测网络体系。(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利用全国统一代码 6063 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
组织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城际客运、物流、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等柴油车集中停放地的日常监督检查,鼓励以市政、邮政、环卫、建筑工程和城市物流柴油车为重点,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条件的柴油车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严厉打击环保检验弄虚作假的非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维修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排气维修行为,确保超标车辆得到有效治理。(4)建立公安交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机动车监管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共享和应用机动车监管数据。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3.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污监管
工作目标: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制度,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确保基本无冒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工作内容: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及在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符合性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2019 年起,按照省要求开展新生产和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型系族的年度抽检。进口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要求。港口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要优先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机械。加强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性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2019 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系统并与省系统联网。全面强化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4. 加强船舶排放控制
工作目标:强化船舶污染管控,降低船舶污染影响。
工作内容:(1)建立市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2)自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新建船舶安装或现有船舶更换的船用柴油机,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力争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严禁新建造不达标船舶投入营运。(3)严格落实珠三角地区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依法将船舶排放控制区扩展至沿海重点水域。(4)落实财政保障经费,加强船舶排气污染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推动船舶排放控制区内主要港口配置低硫油快速识别和排气污染物远程监测仪器设备,强化船舶用油质量的监督抽检和排气污染状况的实时监控。(5)推广使用电动或天然气港口工作船舶和内河观光船舶。(6)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禁止达到报废年限的内河船舶进入航运市场。(7)大力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东莞海事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东莞供电局、市消防支队、东莞边防检查站、中国船级社东莞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5. 加强油品的供应保障和销售监管
工作目标:坚决打击油品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确保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工作内容:全面供应国六排放标准车用汽柴油,且车用汽油蒸汽压全年执行不超过 60 千帕。2019 年起,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和对车用尿素、普通柴油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照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销售非标油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添加、销售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办理。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要在油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炼油厂、储油库、加油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要在主要物流通道、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组织对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用油和车用尿素进行抽查。进一步完善船用低硫燃油和柴油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水上加油站及船用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工、运输、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船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东莞海事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六)加强面源和生活源综合防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26. 强化施工工地管理
工作目标: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和违规建筑拆除工程满足六个“100%”。
工作内容:(1)各镇街(园区)要按市统一要求建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清单,定期进行动态更新。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各类在建工地和违规建筑拆除工程严格落实工地及周边围挡洒水、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拆除作业喷淋压尘)、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 100%”等扬尘管控措施。出入工地的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封闭车辆不准出,超装车辆不准出)管理。(2)2019 年年底前,建成全市工地扬尘在线监控信息管理平台。施工工地出入口全部安装扬尘视频监控系统。推动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市管理平台联网。利用在线监测有效提升扬尘监管效能,并将监测数据作为扬尘超标监管、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停工、错峰施工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建工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违规建筑拆除工程)。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东莞供电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路局、市交投集团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7. 全面深化道路扬尘防控
工作目标:提高全市各级道路保洁水平,保持整洁干净。泥头车和砂石运输车要实现密闭化运输,轮胎不带泥、不出现洒落。
工作内容:加强对道路市政设施及施工管理,控制施工扬尘。落实环卫作业、垃圾收运密闭化日常监管工作,要求各级道路进一步提高机械化清扫、高压冲洗及洒水率,加大道路清扫、冲洗及洒水频次,道路清扫、高压冲洗及道路洒水频次要根据实际污染情况、污染天气应对要求适时增加。鼓励环卫保洁单位(企业)淘汰老旧作业车辆,严抓环卫作业规范,严禁扫路车“干扫”、作业车辆车身不洁等现象出现。加大对道路绿化带的洒水频率,保持土壤长久湿润。加强道路绿化监管,坚决杜绝养护工人焚烧枯枝、落叶等园林废弃物。在建工地、搅拌站、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源头的管控,负责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落实规范管理措施,使用有密闭装置的泥头车、砂场运砂车,装设车辆冲洗设施,严禁泥头车、运砂车轮胎和车身带泥上路。城管、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在重点保障区域对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扬撒滴漏”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巡查监督和执法查处,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各镇街(园区)落实联合执法和管控措施,全面规范泥头车、砂石运输车运输作业。各级城管部门在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准运审批过程中,严格对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和封闭性进行勘验。出台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登记和牌照管理制度,搭建泥头车、砂石运输车管理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市交投集团、东莞供电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8. 加强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的裸露地面扬尘控制
工作目标:全市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的裸露地面完成覆盖,基本不能形成扬尘污染。
工作内容:集中定期开展政府公共用地、储备用地裸露地面治理。通过补植补栽等措施,对裸露黄土进行修补。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29. 排查整治堆场扬尘
工作目标:2019 年底前,完成各类工业堆场、余泥渣土受纳场排查整治。
工作内容:强化对渣堆、料堆、灰堆降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通过覆盖、喷洒抑尘剂等方式加强对余泥渣土受纳场的管控。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30. 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
工作目标:2019 年底前全市干散货码头完成扬尘综合治理。
工作内容:对干散货码头重新开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 1000吨以上码头实施防风抑尘墙建设和封闭装卸、运输系统改造,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 1000 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港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检。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31. 实施汽修行业低 VOCs 含量涂料替代工程
工作目标:2019 年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实现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
工作内容: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2019 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基本实现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2020 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定点汽修企业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业,要安装 VOCs 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32. 加强干洗行业 VOCs 污染防治
工作目标:2019 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建档,推进干洗行业 VOCs 综合整治。
工作内容:推动淘汰所有开启式干洗机,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参与单位:市市场监
管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33. 严禁露天焚烧
工作目标:加大露天焚烧监管处罚力度,确保全市范围内基本无露天焚烧现象。
工作内容:落实镇街(园区)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露天焚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完成露天焚烧黑点的治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34. 在污染时段实施污染企业错峰生产
工作目标:根据空气质量状况、污染天气程度实施重点污染企业错峰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污染影响。
工作内容: 加强研究,制定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生产范围、时段和强度。推动污染企业实施能耗在线监测,从能源消耗监督污染企业落实错峰生产。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提高对企业错峰生产的巡查频率,责任到镇到企到人到岗。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东莞供电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35. 强化核心控制区精细化管控
工作目标: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敏感区域精细化管理水平。
工作内容:(1)优化重点区域周边道路限速设置,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2)提高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洒水保洁、冲洗抑尘力度,污染时段持续保持路面湿润。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有关街道办事处。
(八)完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水平
36. 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工作目标:提升空气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强化监管。
工作内容:(1)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要配备 VOCs 采样、分析、自动连续监测仪器设备和便携式 VOCs 检测仪,形成定期行 VOCs 排放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控的能力。
(2)升级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企业范围,实现超标、异常数据实时监控,对自主验收备案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指引和管理。涉 VOCs 重点排污单位要建设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和VOCs 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要在 2020 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3)每年要对所有加油站、储油库至少进行 1 次油气回收系统检测。2020 年 6 月底前,位于城市中心城区的所有加油站以及年汽油销售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需按照省要求全部完成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和验收。(4)加强降尘量监测,2019年 9 月底前各镇(街道、园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国家级新区、高新区要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作用,日常统筹协调工作由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镇街(园区)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牵头单位:市大气办。参与单位:各有关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二)强化考核激励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镇街(园区),由市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牵头单位:市大气办。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对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市大气办(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针对空气质量不达标、污染天气频发、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达不到时序进度要求的重点镇街(园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督促各镇街(园区)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解决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问题。
牵头单位:市大气办。参与单位:各有关责任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四)做好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做好蓝天保卫战的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镇街(园区)要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社会化治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五)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加大蓝天保卫战宣传力度,定期在市镇主流媒体开展专题报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和突出污染问题。在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定期公开各镇街(园区)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程度月度排名。全面披露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等方面环境信息。鼓励开展市民有奖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属地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6日,陕西省能源局局长何钟带队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调研座谈,对接“十五五”电网规划编制及电力设施电能保护条例修编工作,协商推进汉滨抽蓄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座谈会详细交流了安康汉滨抽蓄项目可研阶段的有关问题,协商后续推进举措;明确修编《陕西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完善后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5月12日~5月16日的一周输配电政策动态。甘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5月15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甘肃能源监管办拟于2025年5月下旬至6月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现场监管工作,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通知指出,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表示,2025年4月,印发《山东省2025年新能源高水平消纳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八大行动”,强化煤电基础调节地位,年底前建成大型煤电机组268万千瓦;深度挖掘自备电厂调节能力,支持自备电厂参与电力市场。持续完善
5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情况。近年来,山东省新能源持续快速发展,2024年6月,装机规模在东部沿海省份率先破亿,10月历史性超过煤电。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25亿千瓦,占比超过51%。其中光伏装机8514万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情况。发布会上对于山东如何激励用户主动参与电网调峰和新能源消纳的问题。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东方会上表示,山东省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先行省份,近年来持续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机
5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入实施“八大行动”,推动新能源高水平消纳情况。发布会上,重点介绍了山东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促进储能市场化发展方面的具体举措。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孟凡志介绍说,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大力实施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先后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9日,河北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电力供应紧张期间,拥有储能设备的用户应优化充放电策略,提升顶峰放电能力,减少尖峰时段用网负荷。持续扩大需求响应资源池。各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应广泛开展需求响应
5月12日,《福州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合理严格控制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煤炭消费增长,鼓励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燃料煤减量替代,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增长。积极发展氢能、海上风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态势、电力电量增长情况以及近几年气温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夏季预计河北南网早、晚峰最大负荷分别为5500万千瓦、5150万千瓦,晚峰存
根据北极星电力网的统计,近期,河北、河南、江苏、贵州等地能源主管部门相继发布公告,明确了29台火电机组的关停情况。在此次关停名单中,秦皇岛发电厂(秦电)、下花园热电(园电)、习水电厂、潘三电厂等一批曾为区域经济与民生保障提供过重要能源支撑的“功勋电厂”赫然在列。关停机组名单速览秦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6日,辽宁省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营口地区2025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预计2025年营口电网全口径最大电力435万千瓦,发生在8月、12月,因此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工作仍然存在一定压力。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以营口地区最大负荷缺口分别为Ⅵ级:23
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国际公司牵头,与西北院、安徽电建二公司组成联营体,签约阿尔及利亚杰勒法1262兆瓦燃气电站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阿尔及利亚杰勒法省,工程范围包括工程设计、部分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等。项目投产后,将满足区域内居民和企业用电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5月19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在重点领域中提到,围绕硅光伏产业提质升级,在钙钛矿薄膜电池、叠层电池等技术攻关和中试,光伏制造、光伏发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光储融合发电系统等方面布局。在绿色能源产业方面,提到要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大唐集团近日发布【(物资公司)大唐南电二期2x745MW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新建工程主机(机岛)设备采购和长协维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三菱重工东方燃气轮机(广州)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905700000.00元。
4月28日,欧洲伊比利亚半岛发生大规模停电事故。在全球能源转型持续深入推进的背景下,该事件究竟是偶然现象,还是带有某种阶段性的必然?现代电网具有天然的脆弱性作为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能源基础设施之一,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关乎国计民生,实为“国之大者”。但现代电网已经发展为由物理电力和信息通
4月28日,西班牙电网突发重大故障。这一事件不仅是欧洲近年来最严重的停电事故,更为全球能源转型中的电网安全敲响了警钟。西班牙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先锋,其电网暴露出的脆弱性折射出新能源高渗透率下的系统性挑战,也为中国乃至全球的能源转型发出了警示。可再生能源“成长痛”的全球共性西葡大停
5月12日,上海电力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余国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黄国芳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余国君先生,47岁,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专职
5月12日,国家电投旗下上市公司——上海电力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两项重要人事任命,同意聘任陈志超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提名余国君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相关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历信息显示,陈志超现年45岁,高级工程师,曾在多家电厂担任厂长,拥有丰富的电力行业管理经验。余国
5月7日,随着保护装置带负荷六角图测试工作的结束,大唐重庆江津燃机项目1号机组厂用电系统正式投运。为确保这一关键节点在项目建设高峰期顺利、高效完成,江津燃机公司成立领导小组、设备专班、输电线路受电专班、生产准备专班工作小组,合理调配工作计划,优化完善施工工序,积极协调做好满足系统受
4月29日,中国能建天津电建承建的华能重庆两江燃机电厂二期项目4号机组汽机扣盖完成,为顺利交机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两江国家云计算产业园内,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重大能源项目。本期建设2台H(J)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纯凝机组,配
近日,中国华能在国内首次实现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9FA型燃机透平第一级动叶片,“72+24”小时连续高负荷服役运行。截至发稿时,该叶片在华能南京燃机电厂2号燃机上,已累计服役运行超200小时,系国内自主研制的首支服役运行时长超200小时的F级重型燃机透平第一级动叶。面对重量、尺寸、冷却空气流量等
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2台F级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4-1-476)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松原燃机项目2台F级燃机及其发电机组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松原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5月19日,云南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发布。普洱市镇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日,年处理10.95万吨,配置1条300吨/天的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具体包括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发电系统、烟气净化系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高效的垃圾处理与能源回收手段,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余热炉作为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核心设备,其烟道的通畅性直接关系到系统的稳定运行与发电效率。然而,在实际运行中,余热炉的二三烟道堵塞问题频发,严重影响余热炉性能及整个垃圾焚烧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因此,深入剖析烟道堵塞原
5月16日,中工国际公告,公司拟在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市投资、建设及运营一座日处理垃圾1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1.78亿美元。另外,公司拟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市投资、建设及运营一座日处理垃圾2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2.97亿美元。
日前,昆明市东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建设地点位于处昆明市东川区四方地工业园区南侧,建设单位为云南国润瀚海环境产业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显示,项目总投资27601.08万元,安装1*300吨/日垃圾焚烧炉排炉系统及1台中温
5月15日,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SCR脱硝系统改造EPC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发布。新乡项目现有现有2台750td炉排烧炉1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目前采用SNCR+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喷射氧化钙)+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烟气再循环+PNCR”。本次采购设备范围为在1#、2#垃圾焚烧线增设SGH(蒸汽-烟气
5月15日,关于巴中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设备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流标公告发布。因有效上传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故本项目本次流标,将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该项目对一期工程二号线配置的1条300t/d垃圾焚烧线+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进行提标改造,其中改造部分包括焚烧炉+余热锅炉及其辅助设备,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5月14日,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该项目利用德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台500t/d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1台9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的前提下掺烧市政污泥及一般固体废物,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
5月13日,202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飞灰处置量约2.1万吨/年,中标人须对每日供应的飞灰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按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单位:元/吨),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460元/吨。详情如下:2025年合肥
据霍州融媒消息,5月13日,霍州市与东方希望集团举行工作座谈,双方就垃圾发电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配套设施建设、政策支持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度讨论。北极星了解到,2025年2月14日,兰州新区管委会与东方希望集团签订“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兰州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5月14日,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及污泥干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500吨/天,其中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年处理10.95万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000万元。详情如下:甘南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项
春晖和畅送暖风,破土开工气势宏。日前,广西陆川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开工仪式隆重举行。陆川项目总经理位俊波、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夏云飞、项目副总经理邓羽及全体员工和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同出席。秉持初心、砥砺奋进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完成陆川县生活垃圾焚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