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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七台河市发布了七台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其中指出: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七政规〔20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七台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3日
七台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黑政规〔2018〕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坚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聚焦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目标指标。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1%以上;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20%以上,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2015年下降15%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一)优化产业布局。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提高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焦化、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管局参与)
有序推进市建成区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加快不符合功能定位的重点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关停。制定完善市建成区建材、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计划,明确范围、方向、时序和方式。支持企业开展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工业节水等绿色化升级改造,实施重点行业和企业循环化改造,推动资源循环再生利用,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负责)
(二)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改造。(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利用法律手段倒逼水泥、煤炭行业落后产能加速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未列入钢铁、水泥行业规范管理的生产企业和项目,关停退出使用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产能。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钢铁、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对于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确定的13类小煤矿,以及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重叠的煤矿,生产高硫分高灰分等劣质煤的煤矿以及产能在30万吨/年及以下的“僵尸企业”等落后产能,坚决予以淘汰退出。(市工信局、市煤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参与)
(四)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实施《七台河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建立“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机制。各区(县)实施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台账式整改、网格化监管,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依法采取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等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原有厂区拆迁工作;列入升级改造的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电业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按行业分步完成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一证式”管理。核查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规范固定源信息化监管常态化运行,逐步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排污交易制度对接。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县区政府参与)
(六)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快完成各类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挂账销号。实行工业污染源清单制管理模式,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到2020年,全市各类废气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强化火电、水泥、焦化等行业清洁生产。推动实施符合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八)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各区(县)要制定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分类建立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九)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化工、焦化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调查,按行业明确整治方案和要求。加强源头控制,提高VOCs含量低(无)的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广先进工艺、设备。加强VOCs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收集率。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重点整治油烟污染扰民的餐饮企业,禁止露天烧烤行为。继续深化油品储运销体系油气回收治理,对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加强运行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负责)
(十)推进各类园区提质增效。依法依规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开展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参与)
(十一)加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力度。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支持培育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参与)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一)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比2015年下降1.5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二)加强散煤管控。按照由城市到农村分类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清洁取暖为主线,推进散煤治理。建立完善散煤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过程质量监督体系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行政管理机制,强化煤炭管理、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部门联动执法。加强燃煤质量检验,规范煤质检测机构抽检、检测制度,提高抽检频次。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实施生物质替换的,必须使用生物质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鼓励大中型煤矿配套建设选煤厂,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加快现有煤矿选煤设施升级改造。(市市场监管局、市煤管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负责)
(三)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清洁能源利用,宜并则并、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保证市民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8%。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区域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年采暖季前,区(县)政府、城镇燃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参与)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支持“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四)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深化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扩大淘汰范围。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燃煤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推广煤炭提质和分质分级、洁净型煤和高浓度水煤浆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筑能效,按照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提高门窗、屋面等关键部位节能要求。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到2020年末,实现近两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提高到20%。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商业、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六)加快清洁能源发展。在确保不出现严重弃风、弃光,并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前提下,遵循国家可再生能源整体调控政策,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发电工程建设;强化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开展地热能资源详查与评价,摸清地热能资源的地区分布和可开发利用潜力,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我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与2017年相比提高1个百分点。(市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电业局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一)改善货物运输结构。着力改善道路货运结构,有序推进大宗货物运输由公路向铁路转移,提升铁路货运比例。不断释放铁路运能,提高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铁路运输量。建设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火车站参与)
(二)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加快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推广应用步伐,扩大推广应用数量规模。积极稳妥推动市建成区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应用新能源车,逐步扩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市区通行提供便利。逐年提升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公安交警支队、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参与)
(三)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柴油车治理,推动货运经营整合升级、提质增效,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统筹油、路、车治理,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制定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用车企业(自有或日用2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的企业)和物流企业的治污责任,督促其建立机动车环保达标保障体系,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使用车辆环保达标情况,鼓励使用新能源车,严禁使用不达标车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参与)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对汽车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新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治理。推进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超标排放且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排放控制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等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五)加快油品质量升级。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用燃料行为。凡是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燃油和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立即依法停业整顿。强化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劣车用油品和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严厉打击、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一)建设防沙带生态安全屏障。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土地优先用于植树种草,大力提高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草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负责)
(二)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市主要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将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费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等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城管局负责)
促进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许可的运输企业、不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不予核发运输车辆准运证。在办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时,要核查建设单位提供的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运输车辆准运证、工程项目消纳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发放《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督促施工单位“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确保渣土运输车辆“三不进两不出”(不达标禁止进入、无准运证禁止进入、密闭装置损坏禁止进入;车厢未密闭禁止驶出、车身不洁禁止驶出)。采取约谈、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措施,依法严肃查处营运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市城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参与)
(三)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扫率达100%,主干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次干道每天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更新购置新型环保清扫设备,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勃利县达到60%以上。加强支线道路硬覆盖建设、上路运输车辆全遮挡管控。(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参与)
强化面源扬尘整治。按照“标本兼治、动态治理”的原则,各区(县)组织对辖区裸地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动态更新。按照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覆则覆的原则,采取绿化、生物覆盖、硬化等措施,分类施策,动态整治。(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扬尘整治。严格落实煤炭、商品混凝土、粉煤灰等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紧盯涉煤企业、扬尘突出行业、无组织排放集中区域,继续深入推进《七台河市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煤矿、洗煤、电力、焦化、货场等企业的物料堆场严格执行专项整治计划,建立台账,做好料堆场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全面落实工业物料场料堆管理的要求,配套建设收尘和密封物料仓库,建设围墙、喷淋、覆盖和围挡等防风抑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必须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严禁露天装卸作业和物料干法作业。加强出入工矿企业运输车辆的管控,运输车辆一律经清洗出门上路。(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按职责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乱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五)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农田地面玉米、水稻根以上秸秆处理为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选择部分县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探索扶持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开通秸秆运输绿色通道,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订单收购模式。2018年、2019年、2020年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55%、65%、75%。(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探索实行法治化管控、市场化投入、全民化行动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措施。建立强化督查机制。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在每年全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期间,对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实施问责。完善考评体系,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内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七)控制农业源氨的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达到42%。强化畜禽养殖业氨排放的综合管控,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贮存、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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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CTC202505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1: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伊犁2x66万千瓦热电联产工程脱硫系统EPC总承包,招标人为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伊宁县分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华能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3-1-087)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1.招标条件本华能山东分公司泰安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
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四川南充2×1000MW燃煤发电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经发【2025】5号、南发改经发【20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月24日,港航公司组织召开毕节七星关2×660MW燃煤发电项目技术咨询报告内部审查会议。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智斌出席会议并致辞,副总经理魏大伟主持会议。会议邀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内各大电力设计院及燃煤电厂等火电领域专家12名组成评审组,对毕节七星关2×660MW燃煤发电项目
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发布2025年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清单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25〕125号)。其中包含:盘州市丹霞风电场、盘州市老厂风电场、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盘南2×660MW低热值煤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2×300MW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盘州市坪地风电场、盘南低
山东公司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2X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灰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2.1招标编号:CWEME-SHSD-202503GC-012.2项目名称:山东公司大唐郓城发电有限公司2X1000MW燃煤发电机组灰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2.3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2.4建设规模:2000MW2.5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5月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1日,华电广东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梁汉东拜会东方电气集团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张彦军,共同见证汕头电厂扩建项目锅炉设备合同签约。2月17日-19日,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评审会顺利召开,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顾志祥出席评审会并讲话。据悉,华电汕
华润电力广东海丰项目#3、#4机组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级超超临界、二次中间再热燃煤机组,含税动态总投资67.58亿元,以“高效环保、灵活可靠、先进智慧”为设计原则,打造社会形象好、经济效益优、市场定位准、技术领先的标杆工程。目前已完成#3、#4机组扩建工程十余项目标节点,内控目标均超量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16批集中招标(中国电力揭阳前詹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项目第二批辅机)招标公告项目地点: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沟疏村与赤澳村之间招标内容:2×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辅机设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第13批集中招标(中国电力常熟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第二批辅机)招标公告项目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港路28号,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3×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替代扩建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车板交货。建设规模: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发布《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五批)》(以下简称“《目录》”),国家电投集团5项技术入选,分别为:国核电力院“大型光伏电站智能柔性控制技术与装置”、山东核电“压水堆核电厂热电联供技术”、云南国际“分布式光伏直流接入电解铝柔性直流微网供电技术”、远达环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主体建筑安装施工烟塔(C)标段(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7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
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桩基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项目名称: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项目桩基工程中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价格:3588.606176万元
3月13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陶云鹏到大唐保定热电厂调研,组织召开大唐国际所属并入河北南网电厂提质增效座谈会。陶云鹏深入保定热电厂集控室、汽机平台等生产现场,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提质增效等情况。在提质增效座谈会上,陶云鹏听取了保定热电厂、保定供热公司、清苑热电公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一周火电项目,其中2×660MW项目核准,4×660MW项目开工,1000MW+660MW等项目并网。【核准】榆能榆横热电二期2×660MW项目获核准批复近日,榆能榆横热电二期2×660MW机组项目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据悉,该项目是榆能集团首个“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以下简称规上工业)原煤、天然气生产增速加快,原油、电力生产基本稳定。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原煤生产增速加快。1—2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7.7亿吨,同比增长7.7%,增速比上年12月份加快3.5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297万吨。原油生产基本稳定。1—2月份,规上工
日前,国能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
近日,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第一批辅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公告发布。百色2×660MW清洁高效煤电项目第一批辅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两台机组所配置的4台静电除尘器。最高投标限价:11300万元。公告如下: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百色2×660MW清洁
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卸煤系统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中煤天津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1195.87万元。第二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98.5905万元。第三名: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521.02万元。
陕西公司富平公司1、2号机组供汽改造项目—供汽改造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东方电气(成都)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560000.00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陕西公司延安公司二期2x1000MW机组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国电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500000.00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北电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6500000.00元,工期:满足,质量:良好。
3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赴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调研,主持召开调研座谈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中央企业发挥“三个作用”、争当“三个排头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央企创新使命责任,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定不移推动集团公司高质
日前,华电集团发布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工程丹东二期1×660MW热电联产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批次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据悉,该项目地址位于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兴路10号。项目规模为1×660MW超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计划2027年3月31日前投运(
3月5日,秦皇岛市经开区组织中煤京能秦皇岛热电二期2×66万千瓦项目开工活动。秦皇岛市经开区党工委、天津中煤能源华北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能建中电工程华东院、山东电建三公司、江苏电建三公司等单位代表参加。活动仪式上,华东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川代表联合体单位发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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