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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煤电“基准价+浮动”机制点评:革故鼎新 授之以渔

2019-09-29 08:49来源:华创证券作者:庞天一关键词: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电力市场化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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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26 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会议决定,从明年 1 月 1 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 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 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来源:华创证券 作者:庞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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