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天中直流配套新能源发电企业与新疆区域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2019-09-29 11:51来源:新疆能监办关键词:自备电厂新能源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新疆能监办印发《天中直流配套新能源发电企业与新疆区域燃煤自备电厂调峰替代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第一阶段调峰替代交易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开展,交易价格采用边际电价法同一出清。若同一年度分多个阶段组织,在后续交易中可采用集中竞价或者挂牌方式。燃煤自备电厂申报年度交易电量的最小值为100兆瓦时,申报价格必须大于-250元/兆瓦时。(配套系能源发电企业交易价格不得为零电价、负电价。)配套新能源发电企业申报年交易电量最小值为10兆瓦时。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自备电厂查看更多>新能源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