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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08:1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Rosa关键词:隔墙售电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江苏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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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9日,《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正式发布,由于这是国内首个省级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在业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标志着“隔墙售电”将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 作者:Rosa)
2019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公布第一批2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区域,其中江苏包含6个试点,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到底有何魅力,受到业内如此高的关注?
隔墙售电的市场机会
所谓“分布式发电”,是指接入配电网运行、发电量就近消纳的中小型发电设施;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指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俗称“隔墙售电”。
据初步测算,随着国家发用电计划的全面放开,更多中小用户将全面参与到市场化交易中,中小用电企业或者第三产业用户对应的市场化交易增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2万亿度电),而“隔墙售电”所面向的也正是这部分用户。以江苏省电压等级为10kV的一般工商业电力用户为例,通过“隔墙售电”模式购电,其用电成本下降可达11.6%。无疑,“隔墙售电”将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打开一个广阔市场。正是因为“隔墙售电”释放了如此巨大的红利,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从业者才对相关政策的动向无比关注。
江苏试行版文件的变化
早在今年9月,江苏能监办就发布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相比较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试行版本有一些改动。
删除了用户“自主交易,自主决定进入或退出交易市场”的规定;
电网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中,由意见稿的“按规定收取输配电费”等改为“按规定收取‘过网费’”等 ;
删除了“省发改委可根据用户侧峰谷分时电价损益情况统筹考虑峰谷电价调整”的内容;
分布式发电项目当月上网电量超出当月市场化交易实际结算电量部分,由电网企业按“当年对应标杆电价收购”改为按“当年对应基准价收购”。
当月分布式交易结算电量低于交易约定的分月电量计划时,用户实际用电量或分布式交易分月电量计划的取小值超出结算电量部分,“由用户以保底供电的价格向电网企业购买”改为“由用户按照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买。”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电量执行偏差,“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改为“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和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同意后”,由所有市场主体共同分摊相关费用。
江苏“隔墙售电”的基本规则
江苏此次发布的试行版文件中规定,规则适用于江苏现阶段开展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这意味着只有江苏的6个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可以参与交易。
江苏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主体包括:
卖方:分布式发电项目;
买方:在卖方接入点上一级变压器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对于卖方分布式发电项目,参与交易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接网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的项目,单体容量不超过20兆瓦(有自身电力消费的,扣除当年用电最大负荷后不超过20兆瓦);
(二)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
在交易规则上,江苏主要按照年度为周期开展双边协商交易,以试点区域内的交易片区组织交易,每年11月初由电力交易机构组织开展年度市场交易。后期将根据情况适时开展挂牌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交易价格: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形成,发电项目的结算电价即为交易电价。
电力用户的平段结算电度电价=交易电价+“过网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
对于“过网费”,江苏的试行版文件中表述为按国家及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电网企业在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过程中负责电力输送,仅收取“过网费”。当前“过网费”计算方法为“电力用户接入电压对应省网公网输配电价”减去“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所剩的差额即为“过网费”。
即:过网费=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所涉最高电压等级输配电价。
举个例子,某电力用户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一个5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接入该10千伏线路所在变电站的高压侧35千伏,则过网费=10千伏输配电价-35千伏输配电价。
一般工商业过网费:0.221-0.196=0.025元
大工业过网费:0.213-0.198=0.015元
交易结算:分布式发电项目与就近的电力用户之间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价,交易结算实行月结月清。
总结起来,“隔墙售电”应具有三个特点:
1、分布式发电项目被界定为“中小型发电设施”,不再仅是电力用户的节能降耗措施。
2、分布式发电项目可接入电网的配电网侧并网运行。
3、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可与就近的电力用户直接开展电力交易,即打破电力用户用地红线这面“墙”,分布式发电项目所发电能不仅能卖给项目所在地土地红线范围内的电力用户,也可以卖给土地红线外的其他电力用户。
售电公司如何获得机遇
可以说,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提供了一条康庄大道,不必过分依赖于补贴,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获得收益。而对于售电公司来说,这也是开辟新战场的好时机。
从国家发布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出,分布式发电交易从形式上更类似于之前的大用户直供电模式。拥有分布式电源背景的售电公司,与传统售电公司相比具有极强的价格优势,是一般工商业市场最具竞争力的参与者。
现阶段,售电公司参与分布式发电交易,可以通过投资分布式光伏/风电形式参与,且面对不同用户独立开展交易,与购售电交易难以有协同效应;但由于分布式发电交易采用绝对价格交易,国家补贴到位较快,可以有效改善企业现金流,并为未来探索发售一体模式奠定基础。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作为潜在分布式电源投资商,成功进行项目投资的关键是在试点区域内掌握土地/屋顶资源和客户资源,由原来的“跑电量、拉客户”升级为“圈地/屋顶、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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