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阅读提示
电力市场交易下,符合条件的用户通常与售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或《售电委托代理合同》,各省示范文本名称并不统一,通过售电公司利用市场化竞争机制和规模交易优势,从而获得价差收益。然而,实际交易中,售电公司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购电未果,从而导致用户无法获得市场化交易带来的收益,由此产生争议。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力法律观察”ID: higuanchajun 作者:彭金律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安徽芜湖中院的一份判决书。该案中涉及到的一个细节是:双方签署合同后,交易中心公布并要求使用新的示范文本,但双方未能就新的示范文本达成一致而未能备案,最终未能购电成功。那么,这种情况下,售电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对此如何认定呢?
接下来,观茶君团队彭金律师将与您一同刨析法院的观点。
一、案情简介
1、2017年12月30日,安徽某用户(甲方)与安徽某售电公司(乙方)签订《购售电合同》,约定:
(1)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由乙方进行电量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为210万千瓦时;
(2)乙方在现行目录电价的基础上给予甲方返还伍分/千瓦时(含税);
(3)甲方用电方式、结算方式均不发生任何改变,仍由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提供电费结算、收费及发票开具等服务。
(4)甲方应按安徽省电力交易中心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申报信息,乙方服务甲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电量交易采购工作。
2、2018年1月20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公告,要求2018年新入市的二级用户(年用电量在100万千瓦时至1000万千瓦时之间)须按照2018年版示范文本签订代理合同。
3、双方就签署2018年版代理合同多次协商未果,造成售电公司无法在最后期限内(截止2018年3月6日)提交,导致用户备案失败,最终未能参与2018年度电力双边直接交易。
4、2018年3月6日,售电公司以用户放弃签署2018年版示范文本代理合同导致无法备案为由,解除与用户的代理合同。
5、2019年,原告用户起诉要求被告售电公司支付电价优惠返还款116978.5元(按照2018年度实际使用电量2339570千瓦时乘以合同约定的返还标准伍分/千瓦时计算)。
二、判决结果
本案一审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也就是说,用户要求返还优惠电价的主张未获法院支持,售电公司无须为购电未果承担责任。
三、裁判要点分析
1、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观茶君团队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纠纷案例发现,各地司法裁判对二者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不尽相同。有法院将二者之间法律关系认定为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如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2民终8056号判决书。也有法院认定为买卖合同关系,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民终5975号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初2394号判决书。另有法院认定为供用电合同关系,还有法院考虑到双方之间服务内容和交易模式的多样性,统一归为综合类的合同纠纷。
观茶君团队认为,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对应不同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交易方式已然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且各地交易中心发布的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和相关的示范合同文本名称及内容并不统一。在认定法律关系时,需要结合当地交易规则、交易模式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具体内容予以判断,而不能仅根据合同名称进行认定。在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进而预测、识别及防控法律风险。
在本文案例中,法院根据《安徽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及《安徽省电力市场交易主体准入退出实施细则》中关于年用电量在电力100万千瓦时至1000万千瓦时之间的电力用户不能直接参与直接交易,须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中关于售电公司的合同义务是服务用户完成约定的电力交易采购,而非向用户销售电量,且不与用户进行电费结算等约定,认定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名为购售电合同,实为委托合同,双方基于《购售电合同》形成委托合同关系。
2、售电公司是否需要赔偿用户损失?
本文案例中,法院认定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为附条件的有偿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售电公司购电成功之前,为无偿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06条的规定,售电公司在成功购电之前,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非一般过错,给用户造成损害的,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观茶君团队在进行案例探讨过程中,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本文案例中售电公司与用户之间,不管购电是否成功,只要双方约定了服务费用,就构成有偿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不应将付费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认定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的考量因素。
结合各地司法裁判来看,在多起类似案件中,法院均认定售电公司与用户构成附条件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且区分有偿与无偿代理情形下售电公司的损失赔偿责任。该类裁判观点有延续扩散的趋势。
本文案例中,法院认为,售电公司只有对最终未成功受托购电成功的结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用户的损失。
观茶君团队建议,为避免实践中的理解偏差,从用户角度出发,也可考虑约定在购电成功之前支付少量服务费用,从而规避无偿代理情形下售电公司因一般过错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3、售电公司对未成功购电是否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原则,原告用户应对被告售电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本文案例中,原告用户未提供证据证明售电公司对购电未果存在故意,法院依常理判断售电公司为获得报酬,没有理由不积极协助用户成功购电,且售电公司已多次就签订2018年版合同与用户进行沟通,基本尽到代理人的职责,对未能及时备案,最终未能购电成功不存在重大过失。
综上,鉴于被告售电公司在履行《购售电合同》中既无过错及重大过失,且亦无其他违约行为,故原告用户要求被告售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对此不予支持。
四、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第一款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五、参考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皖02民终2200号判决书;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2民终8056号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民终5975号判决书;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云01民初2394号判决书。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详情如下:反馈单位:海南电网反馈意见: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三、结算机制(三)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的结算机制。2.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结算居民农业用户电费
为深入了解新能源企业、独立储能及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情况。近日,华中能源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带队赴中广核湖北公司、华能湖北能源销售公司等电力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赴相关电力企业集控中心、交易中心,详细了解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运行、电力消纳以及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和参与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5月30日,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今年首次开市交易。本次开市首周即有140余家经营主体参与申报,包括有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抽蓄等不同类型企业参与。5月下旬,四川地区经历今年首轮大范围降雨,雅砻江、大渡河等主要流域来水显著增加,主要水库出现明显弃水压力,川渝调峰市场适时启
本期主要看点1、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电力业务许可2、第六个!今天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正!3、两部门: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4、“136号文”过渡政策!山东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工作5、2025年1#x2014;4月全国绿证核发
01本周交易轮次详情02轮次及月度均价对比特别说明:表内最高/最低成交价均为滚动撮合阶段成交价,不包含集中竞价成交及双边价格。036月成交均价特别说明:批发市场成交均价并不代表最终到户电价,仅为到户电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046月中长期合约市场电价与国网代理电价对比2025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
一、核心结论#xB7;煤价走势平稳#x2260;电价趋稳:煤价走势平稳虽有助于降低火电成本波动,但在现货煤供应占比较低及新能源挤压下,现货电价波动反而加大。#xB7;山东“鸭型曲线”特征强化:新能源大发月份,午间光伏大发时段电价频触地板价,晚高峰火电调峰成本推升电价高涨。#xB7;煤电“成本锚”逐步弱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内多地电网协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促成华北、东北、西北送广东6月月内跨经营区绿电交易,实现全国首次多通道、大范围跨经营区绿电交易,预成交绿电电量0.78亿千瓦时。甘肃、青海、内蒙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下降7.62%,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0.70%,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1.44%,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5.84%,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5.51%,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7.27%,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上升67.88%。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
近年来,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日益显著,需求日益增长,发展条件日益成熟。在上海,一场“虚拟电厂”的能源革命正加速从蓝图走向现实。虚拟电厂成“智慧管家”“虚拟电厂,顾名思义,它并没有实体,而是一个零散电力资源的‘智慧聚合系统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以电力体制改革思维破解高比例新能源消纳难题,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精准政策工具。一、突破传统电网架构模式,构建源荷直连的电力新生态从“网为枢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6日,湖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4月、5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名单。其中4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为22家,5月退市市场经营主体为258家,共计280家。详情如下:[$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8日,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6月列入广西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一地注册、信息共享”原则,经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相关注册信息,结合区内其他管理规定,现将北京尚方智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
近期,华东新华、新疆粤电、江苏日托、江西省水投能源、川投(乡城)新能源最新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北极星整理见下:华东新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系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5.75亿元,总资产已超过145亿元。作为新华发电在华东六省一市的区域清洁能
本期主要看点1、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电力业务许可2、第六个!今天起,湖北电力现货市场转正!3、两部门: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4、“136号文”过渡政策!山东明确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工作5、2025年1#x2014;4月全国绿证核发
宁夏电力现货市场于6月正式开启双月结算试运行,此次参与双月结算试运行的主体丰富多样,涵盖391家发电企业、144家批发大用户、60家售电公司交易单元、2家虚拟电厂以及36座储能电站。此前,宁夏电力现货市场在4月已首次完成整月结算试运行,当时电力供需宽松,现货价格显著下降,日前与实时市场出清均
续接上文已经分析完的中长期交易市场分时现状,我们接下来看看分时颗粒度更细的现货分时以及与用户有关的零售分时和到户分时。(来源:黄师傅说电)现货分时虽然中长期市场交易最终的标的物还是未来某个15分钟时段内的电量,但被分时的电量并不一定都能带有分时的价格,也许很多连续的时段都是一个价,
6月5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北京互联售电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申请注销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推送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市场注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受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截至5月底,山西电力交易平台在册市场主体21429家,其中发电企业681家、售电公司440家、电力用户20239家,独立储能企业20家,虚拟电厂6家,辅助服务聚合商39家,分布式电源4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5日,湖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保底售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由售电公司申请,电力交易中心开展遴选。年度中长期批发市场交易开展前,电力交易中心按照以下条件公开透明组织开展保底售电公司遴选:经营稳定、资金储备充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据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显示,6月1日起,江苏正式启动电力现货市场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此前,江苏省已组织开展电力现货市场3次模拟试运行和6次结算试运行。并且在今年的5月,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苏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规则(V2.0版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在购电侧和售电侧形成充分的竞争,以实现发现电力真实价格的目的。整个电力市场可以划分为批发侧市场和零售侧市场,每个市场的买卖主体不同,但也会有像售电公司或虚拟电厂这样的二元主体。(来源:黄师傅说电)不过最终的卖方依然是批发侧的发电企业,而
6月6日,阳泉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阳泉市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风光新能源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布局,梳理全市风光资源现状及开发潜力。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利用和高质量发展,逐步带动新能源产业链延伸发展
5月30日,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今年首次开市交易。本次开市首周即有140余家经营主体参与申报,包括有水电、风电光伏、火电、储能、抽蓄等不同类型企业参与。5月下旬,四川地区经历今年首轮大范围降雨,雅砻江、大渡河等主要流域来水显著增加,主要水库出现明显弃水压力,川渝调峰市场适时启
电力市场化浪潮下,跟踪支架的价值正在被重新认知和评估。6月1日起,《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正式实施,宣告了光伏电站固定电价时代的终结,在新交易的交易体系中,电价受供需关系、时段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只能采取灵活调整发电输
近日,普洛斯新能源为申通快递量身打造的用户端储能项目正式投入运营,该项目位于申通快递上海转运中心,总容量达2.75MW/5.83MWh。此次部署的储能系统是普洛斯与申通快递在物流园区采用储能保供电服务的首次尝试,不仅助力申通快递提升园区运营稳定性,更为快递物流行业向高效、低碳运营模式转型树立了
01本周交易轮次详情02轮次及月度均价对比特别说明:表内最高/最低成交价均为滚动撮合阶段成交价,不包含集中竞价成交及双边价格。036月成交均价特别说明:批发市场成交均价并不代表最终到户电价,仅为到户电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046月中长期合约市场电价与国网代理电价对比2025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平均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指导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区内多地电网协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促成华北、东北、西北送广东6月月内跨经营区绿电交易,实现全国首次多通道、大范围跨经营区绿电交易,预成交绿电电量0.78亿千瓦时。甘肃、青海、内蒙
PART.01本周市场综述市场供需趋势市场供需趋势,本周网供电量环比上周下降7.62%,水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10.70%,火电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1.44%,新能源上网电量环比上周上升35.84%,外购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5.51%,留川电量环比上周下降37.27%,外送电量环比上周上升67.88%。综合来看,本周各项指标
6月5日,“中国绿证:畅行中国走向世界——绿证走进长三角”活动在上海第三届碳博会上举办。本次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双碳”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在长三角地区广泛应用,加快绿色电力消费体系建设,助力区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次活动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办,国
绿电直连通过构建新能源发电侧与电力用户侧的连接通路,实现了电力供给的全流程物理溯源,不仅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和绿电供给水平、降低外向型企业产品碳足迹,也为分布式发电、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造了新应用场景,为电力系统“源网荷储”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近期多地陆
CPIA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530GW,同比增长35.9%。与此同时,全球光伏行业正面临同质化竞争加剧、收益率承压、政策调整等挑战,亟需从“规模扩张”向“价值重构”跃迁。2025年6月11日-13日,全球光伏与智慧能源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盛会——SNEC第十八届
行业痛点直击:政策转变下,你的光储资产如何破局?394号文全面落地,新型储能如何抓住电力交易与辅助服务红利?136号文明确指引,数字化智能化如何成为资产收益核心引擎?行业困局待解:电站巡检运维效率低、光储充用系统数据孤岛严重、项目收益率波动大、绿电消纳与增值服务难落地……当政策机遇与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