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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力市场零售服务》方案:零售服务确立的周期不低于三个月 以自然月为起止

2019-12-26 10:2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云南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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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云南发改委下发《云南电力市场零售服务》方案,称零售服务确立的周期不低于三个月,以自然月为起止。零售服务关系确立,自双方合同约定后续某自然月 1日起生效。

售电公司在月度交易成交结果公布后,须将月度各类交易成交电量(简称合约电量)预分给对应的零售服务关系用户。预分配时,售电公司给用户预分配的价格和

电量应当满足如下约束条件:

(一)售电公司给所有用户预分配的加权平均价等于售电公司月度合约电量的加权平均价。

(二)售电公司给所有用户预分配的电量之和等于售电公司月度合约电量。

(三)售电公司自主分配给用户的预分价格不得高于售电公司月度合约电量价格(组成明细)的最高值,不得低于售电公司月度合约电量价格(组成明细)的最低值。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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