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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14:07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国家能源局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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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了《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
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到,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组织实施。
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到,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文件出台的背景、政策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对《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一)《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重点突出推进平价上网和加大力度实施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两大方向,同时强化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保障机制,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19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2574万千瓦,全国平均弃风率4%,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新增光伏发电装机3011万千瓦,全国平均弃光率2%,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到2019年底,全国风电、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1亿千瓦、2.04亿千瓦。2019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总体平稳有序发展,其中风电增速同比提升,光伏发电增速有所减缓,风电、光伏产业技术持续进步,弃电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行业管理工作,对巩固“十三五”发展成果、推进“十四五”良好开局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2020年行业管理,持续推动风电、光伏发电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促进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多次组织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投资开发企业、制造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相关单位召开研讨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完善政策思路,并最终形成了《通知》文件。
(二)《通知》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总体延续了《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政策思路,包括: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有利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向平价上网的平稳过渡,实现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发展新情况,《通知》对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具体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
(三)《通知》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通知》对项目建设管理有关各方明确了相关要求。一是对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电网消纳能力、监测预警要求等,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并加强项目信息管理。二是对电网企业,要求及时测算论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落实消纳方案,做好电力送出工程建设衔接,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三是对投资企业,要求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严格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四是对各派出机构,要求加强对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
二、关于对《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的解读(以下简称《风电建设方案》)
(一)《风电建设方案》对推进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有哪些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延续了《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中提出的鼓励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思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以下简称“19号文”)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平价上网项目:一要落实电力送出、消纳等条件;二要确保项目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并开工建设;三要重点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后未实质性开工的有补贴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四要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我局将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以便督促相关机构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有关支持政策的落实。
(二)按照《风电建设方案》要求,如何确定需国家补贴项目的建设空间?
《风电建设方案》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有序组织需要国家补贴的风电项目建设。《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各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包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置项目),为本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总规模。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不能完成并网的,可转为平价项目,不再占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同时,为加强信息公开,引导企业理性投资,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容量空间。
(三)《风电建设方案》对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的要求如何?
《风电建设方案》继续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建设,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通过市场化交易试点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同时强调,要落实核准承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完善标准规范,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需要明确的是,不参与分布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仍需财政补贴分散式风电,要与陆上集中式风电一并纳入规划总量控制,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
(四)《风电建设方案》对海上风电项目有什么新的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对累计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目标的省份要暂停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请各省落实已核准项目的建设条件,合理把握海上风电建设节奏,并对照公示的三类项目清单,有序组织项目建设。
(五)《风电建设方案》对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有何要求?
《风电建设方案》明确提出,一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及时、尽早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另一方面,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范围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及时对社会发布,促进风电合理布局,防范投资风险。
(六)《风电建设方案》对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要求如何?
《风电建设方案》再次强调严格落实项目开发建设的信息监测工作。明确要求新核准、新开工、在建、并网的风电项目单位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的组织下,按月及时登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和更新项目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季度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并抄送相关派出机构,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全国风电建设节奏和进度,同时也为“十四五”风电规划做好相关数据基础准备工作。
(七)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哪些措施?
《风电建设方案》提出,2020年将继续抓好风电行业“放管服”,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作用。一是新增对各派出机构要求,加强对风电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二是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八)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对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有何考虑?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减轻疫情对风电行业的冲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行业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项目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考虑到疫情对平价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获得电网消纳意见和项目申报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将征求意见稿中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一个半月,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底。
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后续疫情发展形势,如出现其他重大情况,将按照国家相关安排,并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经充分论证后对相关政策做适当完善,切实保障风电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解读(以下简称《光伏建设方案》)
(一)《光伏建设方案》对推进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有哪些要求?
《光伏建设方案》中提出要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19号文有关要求,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组织实施,以更好地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为地方的平价上网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为加强项目监测管理,各省需于2020年4月底前向我局报送项目信息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相关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备案且开工建设。
(二)《光伏建设方案》对不同类型需要国家补贴项目的管理方案是什么?
2020年国家对光伏发电项目总体上仍然采取2019年分类管理的思路。其中,需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参照2019年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即户用光伏不参与补贴竞价,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下同)参与补贴竞价,由地方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项目、国家通过全国统一竞价排序确定补贴名单。相应地,补贴资金亦按照分类切块管理,即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
(三)户用光伏的建设规模如何确定?
《光伏建设方案》未直接给出2020年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户用光伏建设规模,而是对规模的测算方法进行了详细说明。主要是考虑,目前仅是财政部明确了2020年新增户用光伏的补贴预算总额度为5亿元,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户用光伏项目的电价政策尚未确定,无法明确户用光伏具体建设规模。从行业各界的主要意见来看,各方普遍希望2020年光伏政策文件能够尽快出台。为利于各方具备条件时抓紧启动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相关工作,给开发企业预留充足的项目开发周期,避免因价格政策未出台影响2020年整体光伏发电工作开展进度,《光伏建设方案》明确了户用光伏建设规模的测算方法,待电价政策确定后,各方即可据此推算户用光伏建设规模。
规模具体测算方法为,按照户用光伏总补贴额度5亿元、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例如,当户用光伏度电补贴强度为每千瓦时0.07元时,测算为714万千瓦即向下取整为700万千瓦。同时,可享受国家补贴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的确定方法与2019年保持一致。
(四)2020年补贴竞价项目的竞价规则有无调整?
2020年补贴竞价项目的竞价规则和电价修正方案与2019年保持不变,由国家能源局根据各申报项目的修正电价由低到高排序遴选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在全国排序累计补贴总额时,先按“度电补贴强度×装机容量×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各项目年补贴额,然后逐个项目累加计算总额,直至入选项目补贴总额达到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上限10亿元。
(五)补贴竞价项目申报需具备什么条件?
2020年企业申报竞价补贴项目需具备的条件也沿用2019年方法。一是项目必须是2020年新建项目。二是项目所在地符合市场环境监测管理要求,项目具备接入和消纳条件。三是项目需具备土地(场地)建设条件。
(六)申报补贴竞价项目需提供的支持性文件有哪些?
支持性文件要求与2019年相同。项目业主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其中,项目业主申报国家补贴项目须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包括:(1)项目落实接网消纳支持性文件;(2)项目落实用地的支持性文件;(3)备案文件(已备案项目提交);(4)并网支持性文件(已建成并网项目提交);(5)其他相关支持性文件。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要报送的支持性文件包括:(1)申报材料正文;(2)本省(区、市)电力消纳市场和接入系统研究报告;(3)省级电网公司(地方电网)承诺文件;(4)本省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5)综合服务保障及配套支持性文件。
(七)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对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和延期未完建的2019年竞价项目有何考虑?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减轻疫情对光伏行业的冲击,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在广泛征求行业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和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进行了调整,并对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进行了研究。
关于2020年平价和竞价项目申报截止时间,考虑到疫情对2020年平价和竞价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获得电网消纳意见和项目申报等方面带来的影响,我们将2020年征求意见稿中平价和竞价项目的报送(或申报)截止时间均延长一个半月,平价项目的报送截止时间延至4月底,2020年竞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至6月15日。对于竞价项目的并网截止时间,经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拟暂延续《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进行进一步研究。
关于2019年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未完成建设,但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推迟,这些项目建设将不可避免地产生滞后。考虑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为保障相关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竞价项目建设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我们拟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根据疫情情况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
我们也将密切关注后续疫情发展形势,如出现其他重大情况,将按照国家相关安排,并结合行业发展需求,经充分论证后对相关政策做适当完善,切实保障光伏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详情如下:
国能发新能〔2020〕1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电规总院、水电总院,各有关企业,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商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现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相关规划和本地区电网消纳能力,按照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按月组织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备案)、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光伏发电建设投资营造良好环境。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要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于3月底前对社会发布;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
三、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执行情况、电网消纳能力等,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按照核准(备案)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有序组织项目开工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控,确保建设安全和生产安全。
四、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光伏发电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推动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 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2. 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1
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方案
为推动风电建设稳中有进、稳中提质,促进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风电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等各项建设条件的基础上,积极组织、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已并网或在核准有效期、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执行平价上网项目支持政策。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能够核准且开工建设。项目信息于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我局将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对2019年印发的第一批项目名单,如需调整一并报送。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电网企业积极做好平价上网项目支持政策落实工作。
二、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有序规范组织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建设。《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各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包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置项目),为本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剩余容量空间。其中,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按《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组织竞争性配置,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不参与竞争性配置,按有关管理和技术要求由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建设。对核准两年仍未开工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核准文件由项目核准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
三、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鼓励各省(区、市)创新发展方式,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要协调电网企业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并网申请程序,做好并网方案制定和咨询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配电网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时,积极落实项目核准承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创新项目打包核准等管理模式。有关标准化管理机构要加快研究制定分散式风电设备、并网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尽快发布相关技术标准。
四、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审定批复的海上风电规划目标组织海上风电开发,并网容量、开工规模已超出规划目标的省份暂停2020年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和核准工作。对照已公示的2020年底前可建成并网、2020年底前可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可建成并网的三类项目清单,合理把握节奏和时序,有序组织建设。对规划为储备场址的,可做好开发论证,落实建设条件,做好在“十四五”期间有序开发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五、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及时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区域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对社会发布,引导开发企业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合理布局。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机构指导督促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做好新建风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
六、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及时组织风电项目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填报、更新核准、开工、在建、并网等项目信息。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与有关电网企业新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平台共享机制,按季度统计各省项目开发建设信息,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抄送相关派出机构,有关情况适时纳入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
七、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国家能源局继续抓好风电行业“放管服”,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风电规划落实、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风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2
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
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促进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有关要求,在落实接网、消纳等条件基础上组织实施,项目信息于2020年4月底前报我局并抄送所在地派出机构,我局将及时统计并适时公布。项目应在2020年底前能够备案且开工建设。对2019年印发的第一批项目名单,如需调整一并报送。
二、合理确定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竞争配置规模。需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有关要求执行。
2020年度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10亿元补贴总额组织项目建设。竞争配置工作的总体思路、项目管理、竞争配置方法仍按照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实行。竞争指导价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执行。
户用光伏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建设规模(即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按照年利用小时数1000小时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测算并按照50万千瓦区间向下取整确定。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发布户用光伏信息时的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三、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各派出机构指导省级电网企业(包括省级政府管理的地方电网企业),在充分考虑已并网项目和已备案项目的消纳需求基础上,做好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
四、时间安排与报送要求。请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按上述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企业自愿申报国家补贴项目进行审核等工作基础上,于2020年6月15日(含)前按相关要求将2020年拟新建的补贴竞价项目、申报上网电价及相关信息报送国家能源局。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各项支持性文件。
五、加强后续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电网消纳能力论证、项目竞争配置、电网送出工程建设、项目并网和消纳等事项的监管,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送有关情况。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大与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推动降低非技术成本,为光伏发电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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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57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推动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方面。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一是先后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907号(工交邮电类417号)、第B00025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指出:在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区分存量和增量、户用和工商业项目,有序推动分布式与集中式新能源同等参与电力市场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167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持续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一是先后印发了《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作为一种新兴的电力市场模式,隔墙售电引起广泛关注。本文全面总结、系统分析隔墙售电及其现状、挑战和未来发展方向,仅作探讨。(来源:微信公众号“叶春能源”作者:叶春)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
What|什么是“绿电直连”?“绿电直连”在我国并非新概念,从《“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提出的“新能源直供电”,到《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提出的“绿电直供”,再到《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
昨天和朋友交流,谈到了贸易战对智能微电网、能源数字化、虚拟电厂等相关领域的影响,这里分析如下:总体来看,贸易战对新能源产业,是“危中有机”的,但是对每家企业的影响各不相同。(来源:鱼眼看电改作者:俞庆)贸易战对新能源产业的负面影响从负面角度看,国内新能源产能在“增值税”模式,以及
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25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培育发展壮大能源新产业新业态,稳步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我国氢能产业处于发展初期,尚未孕育出成熟的产业形态。工业作为目前氢能最大的消费领域,被视为清洁低碳氢放量推广的重要场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
2024年10月,内蒙古出台《关于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强制消费机制》)与《内蒙古自治区绿电消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等政策,持续推动工业领域绿电消纳。再加上此前发布的包括工业园区绿色供电、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在内的六类市场化并网消
随着社会对ESG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企业对节能降碳、绿色电力、绿色能源等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具有稳定性、清洁性、经济性等比较优势,与IDC(数据中心)等高耗能用户需求匹配。日前,“绿电直供”和“隔墙售电”在政策和实践层面落地,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成功开展广西、云
2025开局DeepSeek大火,这个被誉为“国运级的科技革命”席卷各大行业。如果当下赶不上人工智能AI的顺风车,也许储能也难撑到下一个春天。电力市场深化改革,储能迎新挑战在AI技术席卷全球的浪潮下,储能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随着电力市场的深化改革,以及浙江、江苏、四川多地“绿电直供”
2025年,迟迟未能推进的绿电直供、隔墙售电或将迎来规模化落地。新能源消纳问题愈发严峻,出海贸易绿色壁垒逐渐高筑,在绿电供给和需求方迫切寻求匹配的情况下,绿电直供的呼声高涨,从中央文件强调,到地方试点,新能源和电网的博弈开始有了突破。2月13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
市场动态2025年3月15日,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迎来十周年。自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中国电力行业以“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为核心,构建了多层次市场体系,推动了能源结构优化与产业升级。(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星”作者:莫岭)一、十年改革的核心成就1.市
今年全国两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提交了关于保障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垃圾焚烧发电是生物质发电的重要方式,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效益和可再生能源效益显著。商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面临经营成本高、转型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一方面,垃圾焚烧处
3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探索发展“绿电直供”模式,强化园区与周边光伏、风电、水电等电力资源匹配对接,创新实施“隔墙售电”政策,提高园区可再生能源直供和消费比例。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园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锂电池、钒液流电池、氢能、飞轮等先进储能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智能微电网,建立“源网荷储充放”能源供应系统,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确保园
4月18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4月14日-4月18日)。政策篇广西、重庆、广东、江苏……6地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上网比例敲定日前,广西、重庆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据北极星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文件,对分布式光伏上网电量比例作出规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第一百零六批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济南电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售电公司市场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对其中1家售电公司注册申请材
推进新一代煤电转型升级助力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发改能源〔2025〕363号),系统部署开展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着力全面纵深推进煤电转型升级,筑牢煤电兜底保障功能,对于煤电产业发展和新型
2025年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国家电网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工作部署,抓紧抓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电网头条今天
“截至2024年底,我国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99万千瓦,发电量达到2083亿千瓦时,生物质供热约5亿吉焦。生物天然气产量约5亿立方米,生物柴油、生物燃料乙醇、生物甲醇、可持续航空燃料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在4月10日召开的“2025生物质能创新发展论坛”上,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会长于彤说。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5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第三产业用电量1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新能源全面入市后,其收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但长远看,新能源长坡厚雪的投资价值不会轻易动摇,只是加了市场化交易这层滤镜之后,如何筛选优质的电站项目,需要新的评估方法。新能源电站一直是能源领域投资的热门标的,今年2月,136号文件发布后,其资产价值面临重估,相关评估方法的研究讨论也引发市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2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5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第三产业用电量1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1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
早在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便提出到2030年实现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以此为既定目标,新能源入市步伐明显加快。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达346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38.4%,较2020年提高14个百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025年3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74亿个,同比增长9.39倍,其中可交易绿证1.44亿个,占比82.26%,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7.07万个,本期核发2025年2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1.60亿个,占比91.66%。2025年1-3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6.62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4.56亿个。其中风电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到,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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