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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河湖水质。
15.抓好不达标水体治理。盟市要对列入考核的所有水质超标的断面认真分析原因,抓住影响水质改善的“牛鼻子”问题,制定实施管用的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要针对不达标国控考核断面采取有力举措,确保2020年达标。
乌兰察布市必须坚决打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尽快完成氟化工业园区和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运行,确保完成堡子湾、新城湾国家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个劣Ⅴ类断面“消劣”任务。
赤峰市要深入查找分析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氟化物超标原因,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好水变差”断面整改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6.整治入河排污口。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查、测、溯、治”的思路全面启动全区359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排污口数量、降低入河排污量,确保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7.拓展生态环境容量空间。建立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具备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条件的水库要按照要求执行下泄生态流量,对需要开展河道清淤整治的及时进行整治;针对重要河口和关键节点,推进生物净化工程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生物净化—再生水调蓄和利用组合项目。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8.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地要坚决遏制良好水体水质变差趋势。锡林郭勒盟全面实施滦河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9.积极争取国家断面考核差异化政策。对国考地表水断面因氟化物等天然本底值偏高导致超标问题,相关盟市抓紧开展科学评估,积极争取国家在考核时予以差别化考虑。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0.分区分段推进黄河流域“消劣”和达标整改攻坚。
(1)巴彦淖尔市继续统筹推进乌梁素海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任务,深入实施农业“四控”行动,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物入河湖量。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着重做好区域内煤化工、氯碱化工、制药、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管控和中水回用。严格黄河流域岸线管控,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增化工园区;现有工业园区年底前必须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包头市要加快东河、西河两个劣Ⅴ类水体“消劣”工作,特别是针对东河入黄口、西河入黄口断面重金属汞污染因子迅速开展分析溯源及整治。
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呼和浩特市要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年底前完成市区5家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推动黄河流域浑津桥、小入大前2个劣Ⅴ类断面“消劣”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1.强化重点湖泊治理。
(1)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要严格落实修编后“一湖两海”治理规划(方案),深入开展湖泊水环境、水生态内在机理研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改善湖泊水质。
牵头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举一反三”开展其他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一湖一策”开展重点湖泊污染源调查及整治,全面摸清重点湖泊及周边的基本情况,委托专业科研机构开展湖泊水质成因分析,研究制定具体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湖泊水质水量的不利影响。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22.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定期监测河段水质等措施,确保已治理完成的13段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3.各盟市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制定实施整治措施,年底前完成治理。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24.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各盟市要全面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年内重点完成2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5.推进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问题整改。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重点开展水质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整治,制定实施水源地达标规划,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6.清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违规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重点开展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违规建设项目清拆及整治工作,确定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年底前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7.提高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重点从水源保护区围栏、立标、监控预警、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等方面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8.强化备用水源建设。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9.积极争取国家考核差别化对待。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区要抓紧对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中因铁、锰、氟化物等天然本底值偏高导致的超标问题开展科学评估,积极争取国家在考核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0.强化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供水厂出水及用户末梢水水质信息。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着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断面水质达不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对断面汇水区域范围内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因工艺落后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也要抓紧改造,年底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继续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年底前所有旗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旗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全区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要视断面水质达标整改需求拓宽中水回用渠道,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中水直接入河湖量。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3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各级工业园区废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应收尽收,对不能正常、稳定达标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对现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达标管控,全面完成31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评估,不能有效承接的园区年底前要建设单独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或增加预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4.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全力推进水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六)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35.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禁止新、改、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要控制在211亿立方米以内。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6.严控地下水超采。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落实压减灌溉面积、节水改造、水源置换及监测等各项措施,超采区内不予审批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7.提高用水效率。将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0%以上。大力发展农牧业节水,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突出抓好工业节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面加强城镇节水,地级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调查,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38.深入推进农用地详细调查。组织完成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部分高背景、高风险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农用地的深度调查和重点监测。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1年底
39.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等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的分布、污染状况及环境风险水平。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切实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分类管理。
40.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工矿企业污染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2.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3.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地区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适时将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5.完成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面积不低于1.35万亩的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准入管理。
46.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2020年8月底前,旗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调查结果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备核;年底前结合全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成果,建立各盟市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7.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8.严格用地准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严格用地准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必须满足规划用途要求;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共享纳入用地收储平台的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不予回收,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禁止供应或将用途变更为住宅、学校、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用地。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1)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纳入名录中的地块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成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并开展效果评估。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50.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污染土壤。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全区农膜使用较高的地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供销合作联社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1.加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1)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牧区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扩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试点。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在农村牧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2.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调查农村牧区生活污水现状,编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逐步建立完善运维管理体系。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名册台账。完成187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3.依法规范禁养区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规定。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达到考核要求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五)加快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54.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
(1)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各地区要结合工业布局和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分布情况,选择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风险分级。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55.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土壤环境监测;逐步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周边土壤纳入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草地、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7.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年底前实现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单位用汞量减半。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确保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任务目标。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8.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1)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评估,重点加强黄河流域工业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管,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处置设施,提高处置和应急能力。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提升尾矿库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对重点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督促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实现“一库一档”。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9.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监管。严格落实“洋垃圾”进口监管制度,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满洲里海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强化能力建设,构建土壤环境支撑体系。
60.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的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建立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盟市要按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聘请专业科研机构,认真查摆、深入分析污染问题成因,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在确定工作分工时,可不限于本方案对应的牵头、配合部门。自治区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和配合的责任,做好重点工作和指标分解,结合时间进度加强调度,督促各盟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环保督察。采取重点地区驻地督办、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行业强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行为,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着手制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评实施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开展预警、约谈、专项督察,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评价,严肃追责和问责。对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履职不到位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公众参与。要充分发挥例行新闻发布、新媒体矩阵等平台作用,加大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等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引导公众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言献策,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的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共同营造积极正面社会舆论氛围,集中各方力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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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73.SZ)成立于2001年,2021年成为四川发展(控股)公司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业务涵盖工业烟气治理、水务投资与运营、工业节能及综合能源服务、工业固危废资源利用、生态修复,是集技术研发、运营服务、装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为一体的综合性环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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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5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分别较上期上涨分别较上期上涨7元/吨、3元/吨。曹妃甸指数小幅上涨。CECI进口指数到岸标煤单价继续上涨。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5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除库存分指数
7月11日,国际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CCUS)技术创新合作组织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侯启军出席并致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兼国际合作部部长罗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区域办事处主任夏泽翰出席并致辞。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亮功主持。大会上,
近日,美丽北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北仑区202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强化煤炭总量控制。严格落实《宁波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重点削减非电力行业用煤。深入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对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全区原则上
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商(AEMO)近期在国家电力市场(NEM)成功实施了频率性能支付(FPP)改革。这项于2025年6月8日生效的新机制,被AEMO视为NEM的重要里程碑。FPP采用双面激励机制,根据参与者对系统频率的实时影响给予奖励或惩罚。改革的核心变化改革包含两大关键变化。首要变化是废除了“肇因者付费
在降低工业能耗和提升可持续性要求日益严格的背景下,运营商是否应重新关注泵的能源效率?对此,苏尔寿中国区服务事业部总经理周敏先生进行了深入探讨。在全球范围内,能源密集型工业部门的产量不断增长。受此驱动,全球能源消耗持续攀升,这使得提升能效的紧迫性日益凸显。国际能源署(IEA)指出,通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4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分别较上期上涨2元/吨、5元/吨。曹妃甸指数小幅上涨后企稳。进口指数现货成交价窄幅震荡。CECI采购经理人连续4期处于扩张区间,分项指数中,除航运分指数处于收缩区间外
7月16日,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化学产品生产系统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投资估算3382万元,将于7月22日启动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化学产品生产系统管式加热炉、产品油库区及其他生产区域和装置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7月16日,贵州盘江电投天能焦化有限公司炼焦生产部一、二期焦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投资估算3022.8万元,预计招标时间为7月22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炼焦生产部一、二期脱硫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2、炼焦生产部一、二期炼焦装煤推焦及干熄焦烟气超低排放改造;3.炼焦生产部二
7月15日,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SCR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招标范围: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3×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SCR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技术路线:SCR脱硝系统采用高温高尘技术路线,SCR反应器布置在预热器C1出口,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改造后窑尾烟囱烟气达到NOx排放≤45mg/Nm3,氨逃逸≤5mg/N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煤电机组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5年煤炭消费量较2020下降5%左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
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之初,就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火电、水
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能源转型提供了新的动力支撑。国家电投集团成立之初,就成为国内唯一同时拥有火电、水
7月15日,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窑尾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详情如下: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7月15日,中盐青海昆仑碱业有限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山东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8900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1990000.00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天洁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
7月15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文件提出,2025年全省PM2.5浓度不高于3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左右,重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完成国家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文件还提及,聚焦重点行业,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高质
十年蜕变——国家电投重组成立以来改革发展成就综述2015年7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合并重组而成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在北京正式挂牌。这一天,两大能源央企的整合完成,不仅开创了我国能源产业体制改革的先河,也为中国
7月11日,南方电网公司召开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决胜十四五、准备十五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参会代表
随着户用光伏市场的发展节奏逐渐放缓,众多经销商开始积极探寻新的业务增长点,阳台光伏这一新兴领域由此进入了大家的视野。国内的阳台光伏市场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呈现出加速崛起的态势。那么,这一市场具有哪些特点呢?商用场景为主,大功率需求显著从已安装的一些项目来看,国内阳台光伏的主要应
当前,我国现有工业园区数量超1.5万个,国家级和省级园区超过2500个,贡献了全国工业产值的50%以上,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30%以上。作为产业聚集的载体,零碳园区对美丽中国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有着重要意义。7月8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明确
作者:刘佳辉卞伟翔李大伟单位:上海理工大学引用本文:刘佳辉,卞伟翔,李大伟.锂电池石墨复合电极力-电耦合性能原位测量分析[J].储能科学与技术,2025,14(6):2240-2247.DOI:10.19799/j.cnki.2095-4239.2024.1149本文亮点:1.使用石墨电极来进行原位测量实验设计与分析,开发原位测量手段对复合石墨电极
受持续高温天气影响,重庆市用电需求激增。记者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获悉,截至7月17日中午,重庆电网负荷攀升至2852万千瓦,创历史新高。面对严峻的保供形势,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全力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公司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依托电力大数据提前分析负荷特性,结合气象信息开
7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司长梁心新、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王培章介绍“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进展新成效,并答记者问。其中提到,
日前,中信博与上海电气正式签署沙特Sadawi光伏项目合作订单,项目容量2.3GW。上海电气电站工程公司总经理裘名华,中信博董事长蔡浩、高级副总裁周石俊等共同见证签约,上海电气电站工程公司沙特分公司总经理刘又旸、中信博中国区总裁郭菲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双方将强强联手,为沙特能源结构转型注
在“双碳”目标深入推进的当下,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凭借其多元场景、经济性与建筑美学的融合优势,正迎来加速普及期。与此同时,家庭用户对清洁能源的需求日益高涨,“自发自用”模式带来的可观经济回报,更使得户用分布式光伏产品的价值日益凸显。值此背景下,天合富家智慧能源2.0时代BIPV新品—
7月15日晚,国务院总理李强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出席第八届中澳工商界首席执行官圆桌会议。会议聚焦中澳经贸合作新机遇,特别是在绿色经济、清洁能源、产业协同等领域的深入合作。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受邀出席,与中澳两国近30位工商界领袖就未来合作进行了充分交流与探讨。两
7月16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工业节能节水,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跨电网经营区交易机制的完善,为应对度夏保供挑战提供了坚实支撑。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机制的建立,意味着在两个电网分别组织电力交易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网上电力商城”。面对长三角、大湾区等经济活跃地区日益增长的绿色用能需求,跨区域交易机制也在积极发力。目前正组织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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