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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全面改善河湖水质。
15.抓好不达标水体治理。盟市要对列入考核的所有水质超标的断面认真分析原因,抓住影响水质改善的“牛鼻子”问题,制定实施管用的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呼伦贝尔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要针对不达标国控考核断面采取有力举措,确保2020年达标。
乌兰察布市必须坚决打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尽快完成氟化工业园区和丰镇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运行,确保完成堡子湾、新城湾国家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整改2个劣Ⅴ类断面“消劣”任务。
赤峰市要深入查找分析英金河小南荒断面氟化物超标原因,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好水变差”断面整改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6.整治入河排污口。在对本行政区域内入河排污口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按照“查、测、溯、治”的思路全面启动全区359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取缔非法入河排污口,减少排污口数量、降低入河排污量,确保水质得到有效改善。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7.拓展生态环境容量空间。建立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具备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条件的水库要按照要求执行下泄生态流量,对需要开展河道清淤整治的及时进行整治;针对重要河口和关键节点,推进生物净化工程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生物净化—再生水调蓄和利用组合项目。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8.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呼伦贝尔市、兴安盟等地要坚决遏制良好水体水质变差趋势。锡林郭勒盟全面实施滦河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9.积极争取国家断面考核差异化政策。对国考地表水断面因氟化物等天然本底值偏高导致超标问题,相关盟市抓紧开展科学评估,积极争取国家在考核时予以差别化考虑。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0.分区分段推进黄河流域“消劣”和达标整改攻坚。
(1)巴彦淖尔市继续统筹推进乌梁素海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任务,深入实施农业“四控”行动,进一步减少面源污染物入河湖量。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着重做好区域内煤化工、氯碱化工、制药、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达标管控和中水回用。严格黄河流域岸线管控,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严禁新增化工园区;现有工业园区年底前必须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确保稳定达标。包头市要加快东河、西河两个劣Ⅴ类水体“消劣”工作,特别是针对东河入黄口、西河入黄口断面重金属汞污染因子迅速开展分析溯源及整治。
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呼和浩特市要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年底前完成市区5家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及污水直排问题整改,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推动黄河流域浑津桥、小入大前2个劣Ⅴ类断面“消劣”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1.强化重点湖泊治理。
(1)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要严格落实修编后“一湖两海”治理规划(方案),深入开展湖泊水环境、水生态内在机理研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改善湖泊水质。
牵头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举一反三”开展其他重点湖泊综合治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一湖一策”开展重点湖泊污染源调查及整治,全面摸清重点湖泊及周边的基本情况,委托专业科研机构开展湖泊水质成因分析,研究制定具体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对湖泊水质水量的不利影响。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
22.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要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强化监管、定期监测河段水质等措施,确保已治理完成的13段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3.各盟市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制定实施整治措施,年底前完成治理。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三)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24.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各盟市要全面开展苏木乡镇、嘎查村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年内重点完成29个“千吨万人”水源地的保护区划定。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5.推进水质不达标水源地问题整改。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盟市重点开展水质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整治,制定实施水源地达标规划,确保供水水质稳定达标。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6.清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违规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重点开展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违规建设项目清拆及整治工作,确定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年底前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7.提高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等盟市重点从水源保护区围栏、立标、监控预警、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等方面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8.强化备用水源建设。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29.积极争取国家考核差别化对待。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区要抓紧对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中因铁、锰、氟化物等天然本底值偏高导致的超标问题开展科学评估,积极争取国家在考核时予以差别化对待。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0.强化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水、供水厂出水及用户末梢水水质信息。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四)着力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断面水质达不到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地区,要因地制宜对断面汇水区域范围内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因工艺落后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水处理厂也要抓紧改造,年底前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2.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继续加大再生水回用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年底前所有旗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旗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全区再生水回用率不低于20%,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要视断面水质达标整改需求拓宽中水回用渠道,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中水直接入河湖量。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3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进各级工业园区废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应收尽收,对不能正常、稳定达标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实施提标改造。加强对现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达标管控,全面完成31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废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可行性评估,不能有效承接的园区年底前要建设单独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或增加预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4.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各盟市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制定实施年度减排计划,全力推进水减排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六)科学节约保护水资源。
35.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禁止新、改、扩建高耗水工业项目使用地下水,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要控制在211亿立方米以内。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6.严控地下水超采。严格执行《地下水超采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水位与水量双控方案》,落实压减灌溉面积、节水改造、水源置换及监测等各项措施,超采区内不予审批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7.提高用水效率。将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等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25%、20%以上。大力发展农牧业节水,全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0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突出抓好工业节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全面加强城镇节水,地级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全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牵头部门:自治区水利厅、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调查,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
38.深入推进农用地详细调查。组织完成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部分高背景、高风险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农用地的深度调查和重点监测。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2021年底
39.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等行业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用地调查工作,掌握重点行业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用地污染地块的分布、污染状况及环境风险水平。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切实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控和分类管理。
40.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工矿企业污染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1.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分类清单和图表,数据上传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2.优先保护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3.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地区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在耕地重度污染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及时采取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措施;适时将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林草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5.完成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面积不低于1.35万亩的目标任务。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三)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准入管理。
46.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调查。2020年8月底前,旗县级人民政府要对未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已开发利用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摸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居环境安全,调查结果上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备核;年底前结合全区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成果,建立各盟市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向社会公开。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7.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48.严格用地准入。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证发放时序。严格用地准入,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土壤环境质量必须满足规划用途要求;加强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监管,共享纳入用地收储平台的疑似污染地块信息,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不予回收,对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禁止供应或将用途变更为住宅、学校、公共服务、公共设施等用地。
牵头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
(1)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对纳入名录中的地块严格实施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措施,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完成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任务并开展效果评估。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50.控制农业生产活动污染土壤。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 90%以上;全区农膜使用较高的地区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供销合作联社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1.加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1)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牧区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扩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试点。
牵头部门:自治区农牧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在农村牧区随意倾倒、堆放垃圾行为。
牵头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生态环境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2.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调查农村牧区生活污水现状,编制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规划,逐步建立完善运维管理体系。开展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建立名册台账。完成187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并组织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效评估。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3.依法规范禁养区监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规定。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达到考核要求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牧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五)加快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54.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调查评估。
(1)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各地区要结合工业布局和地下水潜在污染源分布情况,选择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高风险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化工企业集聚区、重点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和风险分级。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参与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2021年底
(六)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55.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严格督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土壤环境监测;逐步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周边土壤纳入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6.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加强对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沙漠、草地、盐碱地、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自然资源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7.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加大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动态更新排查整治污染源清单;年底前实现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单位用汞量减半。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确保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的任务目标。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8.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1)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评估,重点加强黄河流域工业固体废物的日常监管,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编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处置设施,提高处置和应急能力。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底
(3)提升尾矿库污染防治管理水平,对重点尾矿库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督促企业编制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实现“一库一档”。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应急厅
完成时限:2020年底
59.持续推进禁止“洋垃圾”入境监管。严格落实“洋垃圾”进口监管制度,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满洲里海关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强化能力建设,构建土壤环境支撑体系。
60.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建成职责明确、优势互补的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水利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1.建立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牵头部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配合部门:自治区农牧厅、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盟市要按照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聘请专业科研机构,认真查摆、深入分析污染问题成因,特别是大气污染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在确定工作分工时,可不限于本方案对应的牵头、配合部门。自治区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牵头和配合的责任,做好重点工作和指标分解,结合时间进度加强调度,督促各盟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环保督察。采取重点地区驻地督办、重点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重点行业强化“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厉打击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放行为,依法对违规建设项目、“散乱污”企业采取限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着手制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评实施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开展预警、约谈、专项督察,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开展考核评价,严肃追责和问责。对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履职不到位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公众参与。要充分发挥例行新闻发布、新媒体矩阵等平台作用,加大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排污单位排放等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引导公众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言献策,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心的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共同营造积极正面社会舆论氛围,集中各方力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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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能源信息署的评估,美国将在2025年退役12.3吉瓦(GW)的发电能力,与2024年相比,退役量增加了65%。2024年美国电网退役了7.5吉瓦的发电能力,这是自2011年以来退役发电能力最少的一年。计划退役的发电能力中,煤炭发电能力占最大比例(66%),其次是天然气(21%)。(来源: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完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控要求,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对我省
为进一步加强煤电节能减排监管,根据《节约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汇总统计了2024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节能减排信息,现予公布。一、总体情况2024年,福建省统调燃煤电厂加权(下同)平均供电标准煤耗295.93g/kWh,同比降低0.01g/kWh,平
2024年12月30日,全国首个基于大型燃煤电厂的有机朗肯循环(ORC)低温余热发电中试平台在国家电投重庆公司开州发电公司投运。该中试平台由重庆公司绿动能源公司与上海成套院、湘电动力等系统内外单位联合研发建设,以开州发电公司汽包连续排污水为热源,集合高效磁悬浮、一体式高速永磁向心透平发电机
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编制办公室发布的《CECI指数分析周报》(2025年第2期)显示,CECI沿海指数中高热值煤种现货成交价格小幅上涨。曹妃甸指数继续上涨。进口指数中高热值规格品现货成交价格下降。CECI采购经理人指数连续两期处于收缩区间,分项指数中,除价格分指数处于扩张区间外,其他分指
CarbonBrief网站发表文章《分析:经合组织38个国家中仅剩五项燃煤电厂提案》:自2015年巴黎协定签署以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地区在建新燃煤电厂的数量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OECD是一个成立于1961年的政府间组织,拥有38个成员国,旨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全球贸易。它包括世界上许多最富裕的国家。
近日,中国能建鸡西多能互补能源基地2×66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电厂项目获得黑龙江省发改委核准批复,中国能建投资公司取得900兆瓦风电指标,标志着中国能建东北首个多能互补能源基地成功落地。鸡西多能互补能源基地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总装机容量272万千瓦,采用“风火储一体化”
3月27日,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SCR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在利旧现有SNCR系统的基础上,新增高温高尘SCR脱硝技术,整个脱硝系统由氨水循环输送系统、计量/喷射系统、SCR反应器、脱硝烟道系统、催化剂系统、吹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输灰系统等组成。主要包括(1)新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3月25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微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中标公告发布。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2159.8万元。
3月25日,涟钢棒磨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湖南涟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格:1748.160000万元。公告如下:
3月24日,由华光环能院承接的内蒙古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背压热电联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针对4台高温高压循环硫化床锅炉进行烟气低氮燃烧改造以及SNCR脱硝改造。项目完成后,锅炉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将被严格控制在50mg/Nm以内,
3月21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微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废气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1名: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159.8万元;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26.69万元;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苏天洁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
北极星汇总一周大气治理招投标项目信息(3.17-3.21)。其中招标项目4个,涉及金额约9000万;开标项目8个,开标金额约2.9亿元,涵盖火电、水泥、钢铁等多个行业。仅汇总工程项目,不包含设备、服务等项目。北极星根据公开资料汇总,若有疏漏敬请谅解。详情如下:招标项目如下:1、重庆钢铁炼铁事业部皮
3月21日,四川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发布。该项目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总投资:47710000元。
3月19日,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化超低排放改造(焦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深度治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山东科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858600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重庆乐邦环保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99220元;中标候选人第三名
3月19日,广西北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厂超低排放改造料场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湖南九九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报价2113万。
3月14日上午,皖维集团水泥分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烟气SCR脱硝工程举行施工仪式。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余继仙主持仪式。项目承包商单位——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公司生产安环部相关职能人员、水泥分厂领导班子及部分生产骨干共30余人参加仪式。仪式上,余继仙指出,自去年12月25日
3月29日,华润电力在北京召开“决心浩荡行则必至”2025年工作会议。华润集团董事长王祥明视频出席会议,华润集团副总经理韩嵩、战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华润电力管理团队成员、外部董事,华润电力直管干部、专职董事,总部部室及大区专业总监,重庆能源相关负责人,优秀员工代表等260余人现场参会。华润
美国科技巨头苹果(Apple)宣布在中国启动第二期清洁能源基金(ChinaCleanEnergyFund),承诺投资最高人民币7.2亿元(约9900万美元),预计每年可向中国电网新增约55万兆瓦时的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一期基金已完成,1GW风光项目建设该基金是苹果到2030年实现供应链100%可再生能源目标的一部分,将延续2018年
以“七个聚焦”抓好云南能源监管各项工作云南能源监管办党组成员、监管副专员邵先海2024年,云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决策部署,自觉将能源监管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大局来思考谋划,认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和氢能、储能系统开发建设。推进氢氧化铝焙烧、铝用阳极焙烧环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原
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南方电网公司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紧扣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推进建设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
3月26日至27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深入大唐西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和在役项目调研,看望慰问奋战在雪域高原一线的干部职工。他强调,西藏是集团公司的战略要地、发展重地。西藏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清洁能源基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重点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首次达到20亿千瓦。“十四五”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实现翻番,累计增长了103.1%。数据显示,2025年2月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全国总发电装机比重达到58.8%。其中,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装机达到14.
记者26日晚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获悉,青海省“算电协同”示范基础性重点工程——青藏高原首张绿色算力网日前建成投运。截至目前,青海电力总装机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分别达94.6%、70%。2024年,青海成为全国首个绿色算电协同试点省。据悉,该项目以“全光运力+绿色智
3月26日,在第十五届中国(北京)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CEEC2025)上,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恒基能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重要战略合作。华晟新能源董事长兼CEO徐晓华与恒基能脉总经理陈松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将共同推进“多塔一机”示范项目。此次合作旨在深度融合光热、风电、光伏等清洁
2025年3月2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清洁能源博览会在北京盛大启幕。阳光电源携“零碳园区、能源基地”两大光储融合解决方案重磅亮相,以创新技术与开放协同的生态布局实现更安全、更高效、更省心的“价值升维”,迈进新能源的新质生产力时代。零碳园区,全天候高效助力更高收益在零碳园区,依托全栈自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辽宁省政府召开“振兴新突破决胜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2场,会上介绍了2025年的能源工作任务。其中提到,2024年,辽宁省能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扛牢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政治责任,锚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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