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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发布 推动NB-IoT应用试点示范工程

2020-04-24 10:55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河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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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十:区块链发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之十七)

积极开展区块链技术研究,加强对密码学、分布式系统、共识机制等区块链基础理论研究的支持和引导,鼓励开展区块链标准化研究。加快区块链新兴产业培育,构建产业发展生态,积极引进区块链人才和优秀企业,推动区块链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深度融合。谋划建设区块链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区块链孵化器和实训基地,加速培育本土区块链龙头企业和研究机构,促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电子政务、公益事业、医疗健康及供应链管理、征信、产品溯源、数字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到2025年,力争河北在区块链技术研究和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七)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1.推广新零售。推广无人超市、智能便利店、自助售货机等新零售模式,提升产品档次,拓展服务种类。大力发展体验消费、社交电子商务、近场零售、无人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

2.发展数字贸易。加快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正定、曹妃甸、大兴机场等片区建设,推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多式联运、跨境支付、检验检疫等创新措施,支持发展数字内容加工和数据服务外包业务,探索数据资产交易、数字化贸易等高端贸易业态。

3.培育共享经济。面向初创企业加快办公空间、办公设施、生产设备等创业要素分享,培育发展共享出行、共享租住、共享物品等新兴业态。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发展众包、众创、众扶、众筹经济,探索建立集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科研人才共享、科研信息共享、科研咨询与合作开发于一体的创新模式。

4.发展平台经济。支持我省钢铁、建材、医药、化工优势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打造协同制造平台、电商平台、物流平台。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在医疗、社区、家政、教育、健康等领域建设一批大型生活服务平台。

5.培育通证经济。研究探索数字权益证明、数字加密、流通验证等技术,构建支付货币、通用平台为核心的通证经济发展生态,探索在教育、社交、公益、金融等领域的应用。

五、发展生态

加快布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体系,打造典型应用场景,探索数据驱动、平台应用、人机协同的治理模式,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发展生态体系,为新制造、新消费、新服务开辟广阔空间。

(一)建设新型基础设施。

1.改造提升宽带网络。深入实施“宽带河北”建设,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向高速率、低功耗、可靠连接升级,提升全省宽带网络普及率和网络服务质量。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超宽带全光网络,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和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组织实施云网融合工程,部分地区先行部署千兆网络,推进新型无线网络架构建设和全面应用。持续提升骨干网络传输交换能力,推动雄安新区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推进网络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部署建设支持IPv6的LTE移动网络和固定宽带接入网络,扩容IPv6省际出口带宽。加快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培育5G产业发展生态圈。加快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加快“百兆乡村”建设,推动信息基础设施普惠化,推进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双向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实施省级北斗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网系统升级改造,推动京津冀北斗导航定位网联网运行;规划建设低轨卫星互联网地面信关站,推动卫星互联网与5G的融合应用。

2.积极布局建设窄带物联网。大力推动窄带物联网(NB-IoT)在河北省规模建设与应用,加速构建NB-IoT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加大NB-IoT基站规模建设,升级改造无线、核心网络及配套网管运维系统,充分利用现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增强NB-IoT接入支撑能力。推进三大运营商网络全面支持NB-IoT技术,加快实现NB-IoT商用网络在全省城市全覆盖。研发部署省级应用平台,对典型应用与创新给予适当支持,为重点应用场景下用户提供数据存储、设备管理、应用孵化、信息分发等应用集成能力。

3.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动公交、路网、管网等传统城市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打造全新的数字化城市,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推进公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高速公路信息通信系统网络升级改造,建设全省统一的高速公路数据中心,推动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场站多家宽带运营商网络覆盖。推进铁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通信传输网和通信数据网。加快智慧海洋建设,布局建设海事卫星搜救卫星系统,形成空天地海一体化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网络。推动电力基础设施数字化,加快智能电网发展,实现分布式能源和分布式智能微电网协调互补,推进新型绿色能源生产和消费,加强能源资源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发展智能化能源分享和交易。

专栏十一: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行动

(专项行动之十八)

5G、IPv6新一代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5G基站规划建设,统筹考虑基站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等配建空间,推动杆(塔)资源开放共享,在雄安新区、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率先实现商用。到2025年,完成5G基站建设9万个左右,5G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500亿元,全省5G网络覆盖面和建设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加快IPv6规模部署,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到2025年,全省网络、应用、终端全面支持IPv6,IPv6网络规模、用户规模、流量规模大幅提升,形成全国较为领先的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产业体系。

NB-IoT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着力推进NB-IoT在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文物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试点示范,助力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加快NB-IoT在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儿童及老人照看、宠物追踪及消费电子等智能产品中的应用,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开展NB-IoT在工业制造领域的应用试点示范,推动融合创新。雄安新区、唐山等重点地区率先推广NB-IoT应用。到2025年,建设2-3个NB-IoT应用示范区,基本形成在国内具备领先示范意义的NB-IoT规模化应用。

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工程。完善工业企业外部网络,面向重点场所优先覆盖“双千兆”网络,推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试点建设,支持向IPv6的改造,在新建IT网络全面部署IPv6,支撑海量终端设备接入。改造工业企业内部网络,结合生产和服务实际,合理部署工业设备设施的边缘计算节点,增强信息交互和边缘处理能力,逐步实现现场总线的工业以太网替代和IP技术在OT网络中的应用,支撑智能机器、在制品与IT网络的直达连接。到2025年,80%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内网改造,覆盖各地、各行业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得到规模化推广。

(二)建设数字政府。

1.构筑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建立定期评估和督查制度,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政务大数据平台。完善省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省、市两级平台深度融合。统筹政务内网建设和应用,提升政务外网服务能力,实施互联网出口整合计划、业务专网整合迁移计划。推动省、市、县三级网络会议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统一平台管理。到2025年,全省政务云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一片云、两张网”管理模式。

2.推进政务数据交换共享。健全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建立省、市两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进投资项目、涉企涉税、市场监管等政务数据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交换共享。到2022年,各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按需接入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部门自有数据归集渠道全部在统一平台部署。

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施全省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支持公安、城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提供专业性政务服务,形成贯通省、市、县、乡和省直各部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完善省政务服务中心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应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技术,实施“目录清单+实施清单”管理模式,形成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府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推广政务服务APP,实现更多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群众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业务办理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限时办结。

专栏十二: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专项行动之十九)

按照“整合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标准”要求,深化省级政务信息化体制改革,组建实体性质的建设运营公司,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与运营模式创新,实现政务系统运营、使用、监管分离。

全面推动部门系统云上部署。依托省政务云,部署交换共享平台、移动政务等应用,推动交换共享平台上联国家,通达国家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厅局、下通地市,为部门间数据资源共享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活体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技术优化办事流程,大力推进“冀时办”移动应用。到2025年,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格局。

(三)构建数字经济市场治理体系。

1.推进多元共治的协同治理。探索建立政府、互联网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机制。推进政府治理手段多样化,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打造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依托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市场监管”系统,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整合登记许可备案、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竞争执法、消费维权、企业信用公示和涉企信息等数据资源,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部门的数字市场监管平台,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实现全业务统一用户、分级授权、统一入口的标准化管理。强化对重要商品市场价格、供求关系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提高市场监管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透明度,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场主体的监督创造条件。

2.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完善社会组织、企业等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形成覆盖省、市、县的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推动跨省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结果互认。加强信用信息创新应用,鼓励企业、研究机构建设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精准化信用服务,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的试点示范。健全信用运行联合奖惩机制,开展信用发布查询、信用分析、反馈处置和数据监控等服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强化安全保障。打造复杂环境下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多层级、全天候、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系统,确保数字经济时代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可控,保护个人用户数据安全。有效开展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的触发式监管机制,完善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系统打击机制,强化监管统筹和准入管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网络空间安全保障体系,搭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应急协调指挥平台,推动网络安全先进防护技术应用,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可控水平。增强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强化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数据保护分类管理和报备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安全事件预警能力。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严格规范经营。

(四)打造典型应用场景。

1.推动数字技术在雄安新区的典型应用。坚持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大规模、全领域集成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和感知体系,推进建筑施工的智能化,实施智慧政务服务、智慧治理体系、智慧公共服务等应用工程,建设智慧能源、交通、物流系统,建立城市智能运行模式,打造具有深度学习能力、全球领先的智能城市。

2.组织开展智慧冬奥典型应用。推动冬奥会张家口赛区场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围绕服务于场馆运营的典型应用,建立满足运维精度的GIS、BIM数据资源库,开展建筑设备智慧化运维、智慧物流、智慧照明、可视化运营、智慧安防等应用;围绕服务于赛事的典型应用,开展全流程智能化服务、虚拟赛场、智能讲解、智慧交通、智能移动医疗等场景应用。加快生态环境、气象、安保等领域数字技术及装备研发应用,为冬奥会场馆建设、应急安保和位置服务等提供智能化服务,加快数字技术与冰雪运动和冰雪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研究发布新型智慧城市星级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提升建设水平,推动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和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完善以“城市大脑”为中心的智能化治理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感知体系。

专栏十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行动

(专项行动之二十)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性,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我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全面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示范引领全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竞争力和居民幸福感,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4.组织开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数字化指挥、演练及应用。建立健全全省应急信息网络和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疾病防控实时监测信息系统,充分应用天地一体化网络、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经常性培训和演练,推动部门信息资源高效互通共享,全面实现应急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5.组织开展车联网和车路协同创新应用试点。支持省内汽车制造骨干企业与互联网、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合作,在雄安新区、沧州开发区建设示范项目,推动视觉系统、北斗高精度定位、车载雷达、操作系统等创新成果产业化。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推进前沿关键技术研发,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及信息服务。

六、实施保障

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有效实施,各级政府要更好履行职责,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全省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发挥省数字经济发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推动全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协同。组织实施数字经济发展系列行动计划,建立考核、督导、评估机制,推动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落地。建立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委员会,完善专家咨询制度。省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加强规划指导,完善配套政策。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加快推动本地数字经济发展。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行业秩序、贸易交易等方面的创新改革,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省、市政务数据库和公共数据库依法合规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优化发展环境,探索建立对数字经济发展更具弹性的审批监管制度,包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发挥省级信息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作用,集中支持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制造、创新应用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支持。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数字经济相关创新成果,推动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发挥河北产业投资基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积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发信息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拓展融资渠道。

(四)引进培育新型市场主体。鼓励各地制定服务企业的政策措施,支持省内数字经济优势企业参与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等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的领军型企业。完善创业孵化和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体系,培育一批数字经济中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等中介服务机构,组建河北省数字经济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组织推广作用。组建河北省数字经济研究院,开展重大课题前瞻研究和重大项目评估咨询。

(五)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瞄准我省数字经济重点领域未来方向,建立数字人才需求目录和数据库。依托燕赵英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引进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人才和创新团队,在住房、科研经费、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居留与出入境、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做好服务。探索多元化校企联合培养模式,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大数据、人工智能、网络技术、虚拟现实等领域紧缺人才。加强数字经济职业培训,提高创业者数字技能。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

(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高水平办好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展示、交流、合作平台。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中日韩地方合作,创建数字经济合作区。深化与北京、广东、浙江等数字经济发达省(市)及知名企业的战略合作,主动承接京津信息产业转移,鼓励骨干企业参与雄安新区智能城市、张家口智慧冬奥等建设。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外包服务等企业,培育一批中小型数据应用商、数据生产者,推动数字经济聚集发展。

(七)加强对数字经济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开展符合数字河北特点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和评估评价体系研究,探索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法,定期发布数字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评估报告。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把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各地各部门工作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八)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的法治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加强对名誉权、知识产权的保护。探索开展数据权益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梳理并修订阻碍数字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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