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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 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2020-08-07 09:13来源:财政部关键词:可再生能源补贴生物质发电可再生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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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

2020年上半年,财政部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国债管理市场化改革,主要包括:一是科学拟定国债发行计划。根据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财政赤字,结合借新还旧、中央库款情况和国债市场状况,科学拟定2020年国债发行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统筹库款与国债发行计划。根据财政收支、中央库款和市场情况,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国债发行计划,确保中央本级支出。三是优化国债期限结构。新增2年期国债为关键期限品种,同时适当增加1年、2年、5年期国债发行额,降低国债筹资成本。四是完善国债续发行机制。增加续发行次数,扩大单只国债规模,提高二级市场流动性和兑付管理效率。五是完善国债做市支持机制。加大国债做市支持力度,将国债做市支持操作由单方向、单券种改为双方向、多券种,推动国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提升。六是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动态,注重疫情期间国内国际金融市场分析研判,跟踪国内外债券收益率走势和抗疫特别国债发行及上市后市场动态,为国债发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和实施,政策效应显著

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围绕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加快疫苗和药物研发、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等,出台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并向湖北省等重点地区倾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防控经费保障有力,确保疫情防控及时有效。

一是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有力。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患者救治费用补助、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工作补助、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国库库款调度力度,保障基层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确保各地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此外,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工作部署到位、预算安排到位、资金拨付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截至6月底,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756亿元。二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三是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得到全力支持。支持启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应急项目,围绕临床救治和药物、疫苗研发等五大方向,动员全社会优势力量开展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支持中科院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支持建设国家人类疾病动物模型资源库,更好地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

(二)精准支持复工复产,稳岗保供效果明显。

一是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及时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支持措施和一系列社保缴费减免政策,较大幅度减轻企业负担。二是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提供贴息支持。截至6月底,中央财政拨付财政贴息资金29.37亿元,涉及企业6606家、优惠贷款2396亿元,企业实际平均融资成本为1.23%。同时,明确对收储企业用于紧缺医疗物资周转储备的银行贷款享受贴息政策,助力企业稳产保供。三是对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实行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充分发挥中央政府储备作用,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多生产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鼓励企业保质保量增加紧缺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供应,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聚力支持促进就业。放宽中小微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条件及返还比例,鼓励地方采取缓缴社保费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支持开展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五是支持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出台提高产品出口退税率政策,支持做好应对疫情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市场,稳住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外贸健康发展。六是支持启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实施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五、三大攻坚战支持力度加大,相关重点工作有序推进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统筹资金政策,加强财力保障,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一)确保如期实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一是在财政收支形势严峻的背景下,2020年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61亿元已全部下达,连续5年保持每年200亿元增量。资金分配时,重点向“三区三州”和“三区三州”之外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脱贫难度大的深度贫困地区以及挂牌督战地区倾斜。同时,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人口较多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贫困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确保脱贫攻坚重点难点任务得到充足资金保障。二是重点支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深度贫困革命老区县和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相对较重的贫困革命老区县,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支持资金20.6亿元,已全部下达。三是以挂牌督战县、村为重点,在中央财政权责发生制结转资金中一次性安排用于脱贫攻坚的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目前已下达290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克服疫情影响,重点用于补齐挂牌督战县因疫情造成的财政减收、“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产销对接、解决有关地区“苦咸水”等方面问题。

同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整改并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同时,部署有关监管局和地方财政部门依托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二)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推进。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治理任务重、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及环境治理工作绩效突出的地区倾斜,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

一是支持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继续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和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以及土壤污染防治,上半年共下达三项资金487亿元。

二是促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和林业改革发展。支持天然林保护全覆盖和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和防沙治沙,支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完善生态护林员政策,健全国家公园保护制度,今年来已下达资金965亿元。

三是持续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继续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下达专项资金83亿元;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下达专项资金17亿元;支持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下达专项资金35亿元。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95亿元,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是补齐生态短板等其他方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下达资金256亿元,重点支持补齐农村生态环境短板。继续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中西部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120亿元。

(三)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专项债券管理特点和地方实际,从“借、用、管、还”等各个环节全方位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严格防范法定专项债券风险,绝不因疫情形势放松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严格举债信息公开。发挥按中央要求建立的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要求地方详细公开发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信息,发挥市场自律约束作用,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防风险。二是严格专项债券用途。坚持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坚持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发放养老金、支付利息等,严禁用于置换债务以及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企业补贴等。三是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并逐步建立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制。授权财政部监管局加强日常监督,对每个专项债券项目实行逐笔监控。四是严格落实偿债责任。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省级政府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各负其责。采取综合性措施,督促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单位等依法依规履行各自偿债责任,确保法定专项债券不出任何风险。五是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一口径、统一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从严整治地方举债乱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对不重视风险、继续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的地方,严肃查处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有效威慑,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

坚持巩固、增强、提升、畅通的方针,聚焦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

(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开始投入运行。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投资规模快速扩大,并持续提升与一期基金间的业务协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市场影响力不断扩大。

支持电信普遍服务发展。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深入实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对偏远农村、重点边疆地区试点项目的4G基站建设运维给予补贴支持,提升电信普遍服务水平,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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