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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将直达资金用于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方面,支持保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 积极发挥资金对产业链、投融资、就业等撬动效应,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惠企利民效应逐步显现。
(三)强化对地方财政运行的跟踪分析和调度监管,确保地方财政正常运行。
对地方财政实行差异化资金调度,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支持。自3月1日至6月底,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和辽宁省延长执行到今年年底,再增加地方留用资金约550亿元,全部留给县级使用,有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完善县级工资发放监测预警机制,重点监测范围由2019年的105个县区扩大至534个。按日实施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定期实施地方基层财政库款保障情况通报,督促地方切实防范支付风险。指导地方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三保”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督促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省级自有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对县级的转移支付规模只增不减。要求县级财政坚持按“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做好预算安排和库款调度,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
九、支持做好农业农村工作,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各级财政部门着力构建完善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集中资源、强化保障、精准施策,推动“三农”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一)粮食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优化农产品稳产保供政策设计。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制定出台了减免担保费用、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强化对疫情重点地区转移支付倾斜支持、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等临时救助措施,支持各地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同时,会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进一步完善生猪养殖临时贷款贴息补助政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将贴息补助范围由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拓展到500头以上。今年以来截至6月底,各级财政共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相关政策支持资金84.53亿元。二是落实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04.85亿元,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下达农机购置补贴170亿元,继续推进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扩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范围。三是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8亿元,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下达76.19亿元,启动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支持耕地轮作休耕。继续大力支持各类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着力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四是统筹做好粮食库存消化工作。支持有关部门有力有序投放粮食库存,有效保障了国内粮食供应及粮食市场平稳运行。五是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六是支持农业防灾减灾。下达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9.5亿元,支持各地做好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二)乡村产业发展持续推进。
一是支持启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下达50亿元,支持各地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选择省域内基础好、规模大、有特色、比较优势显著的主导产业,创建50个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二是持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新创建31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并将8个省级产业园纳入国家创建体系。支持新创建259个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乡镇为平台载体,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三是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
(三)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步。
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支持有关省(市、区)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下达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155.61亿元,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恢复。支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支出74亿元,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
安排水利发展资金564.23亿元,支持各地开展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支持各地加快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二是支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对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进行补助,受益工程约8.5万处,覆盖农村人口约1.8亿人。三是推进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支持实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主要解决重点中型灌区的“卡脖子”工程和险工险段。四是支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对国务院通报予以激励的10个市和10个县进行奖励,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奖励先进的政策导向作用。五是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此外,安排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428.09亿元,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工作。
(五)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高。
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保障标准由每村每年不低于9万元,提高至不低于11万元。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83.2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
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283.2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及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试点试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
十、财政改革与管理稳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
(一)财政改革加快推进。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2020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在已确立的现代财政制度框架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稳步推进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出台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领域改革方案,推动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公开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情况,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加快推动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种的立法工作。调整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等,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不断完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关税制度。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工作全面推开,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已开展4批共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各地全面推开划转工作。
(二)财政管理稳步推进。
财政法治建设持续深化。统筹推进财政立法工作,配合做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复核和审议相关工作,印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现代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截至2020年6月,财政部已精简88%的部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部本级仅保留3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财政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取消了一批财政领域的证明事项。
财政监督评价持续加强。聚焦财税政策落实,加强资金监督,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督促各地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强化违法违规举债问责,从严整治地方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推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一盘棋”监管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十一、财政政策展望
财政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形势预判研判,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稳住经济基本盘,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注重实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注重质量和效益。
(一)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把保就业作为重中之重,更好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就业的拉动作用,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快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好用足抗疫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支持带动就业能力强的补短板项目,开发更多就业岗位。落实落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加快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建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养老、托育、医疗、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壮大,吸纳更多就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支持农民工等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二)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改善民生。
坚守现行脱贫攻坚目标标准,持续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针对补缺口、补短板、补漏洞工作细化财力需求并做好资金保障,切实做到不因财力保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工作。资金进一步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强化对特殊贫困人群的兜底保障,抓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督查巡查、成效考核等工作。进一步深化2020年后有关扶贫政策研究工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同时,大力支持污染防治、教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康中国战略、养老等其他重点领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三)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围绕保住亿万市场主体这一目标,巩固和拓展去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成效,不折不扣落实好今年新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密切跟踪疫情态势和经济运行情况,强化与税务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和虚增收入,不能因为财政收支矛盾大而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及时研究解决地方和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更好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四)多措并举保粮食能源安全。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强化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4000万亩。深入推进大豆振兴计划,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和玉米、大豆市场化收购加生产者补贴机制,支持保障国内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继续支持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能源安全储备制度。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
(五)以创新发展和产业升级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鼓励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改投入,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支持战略关键领域工程化攻坚、重点产业升级服务平台建设,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继续大力支持疫苗和药物研发等新冠肺炎科研攻关工作,切实保障资金需求。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继续支持引导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六)兜牢“三保”底线,保基层正常运转。
用好中央财政统筹新增赤字、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压减本级支出腾出的财力,加大对地方支持力度,缓解地方收支矛盾。落实好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要求,省级政府当好“过路财神”,县级财政要全面落实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雁过拔毛,确保财力真正下沉到基层,快速高效发挥作用。加强地方“三保”监测预警,强化库款调度,对困难地区予以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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