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印发《全省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各电力企业:
现将《全省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全省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分级分类安全监管要求,形成监管有序、重点突出的安全监管模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
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水电【2009】585号)执行。
第三条 依法关闭、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注销的电力企业,经属地县级以上能源局核实后,不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
第四条 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电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第五条 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属地负责、分类实施、动态管理、差异化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省能源局负责全省电力企业属地安全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省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相关规定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
市能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并直接监管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水力发电企业、非电力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及以上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含配变电站)以及自行确定直接监管的其它电力企业。
县(区、市)能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总装机容量为60万千瓦以下的火力、水力发电企业、非电力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以下的光伏、风力发电企业;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输配电线路(含配变电站)的安全监管工作。
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市、县(区、市)能源局以下统称为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条电力企业分类工作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综合考虑证照办理、事故隐患、安全诚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因素,将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等级从高到低确定为 A、B、C、D四类。其中A类电力企业为安全等级高的企业,B类电力企业为安全等级较高的企业,C类电力企业为安全等级一般的企业,D类电力企业为安全等级较低的企业。
第八条 电力企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一)证照或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情况;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年度电力事故发生情况;
(四)安全信用失信情况。
小型发电企业分类依据及内容按国家能源局《小型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103号)规定执行。
第九条电力企业分类等级的确定,应综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
(一)A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应≥90,B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应≥80,C类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应≥70,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70分以下为D类企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在评分基础上降低其安全等级,但最多降为D类:
1.年度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其它轻微安全失信行为的,安全等级下降一级;
2.年度发生2起及以上一般事故的,安全等级下降二级;
3.年度发生1起较大或其它较重安全失信行为的,安全等级下降二级。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企业,应直接定为D类:
1.证照或建设项目手续不全或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2.年度发生2起较大或3起一般事故的;
3.年度发生重大事故或其它严重安全失信行为的;
4.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
5.符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认定标准的。
第十条 电力企业分类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市县(区、市)能源局核查并公开公示、报送省能源局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电力企业分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每年12月底前,由各市县(区、市)能源局按监管权限完成下年度的电力企业分类核查、公示工作,并由市能源局统一报送省能源局。
第十二条 分类周期内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建设状态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款情形的,应及时调整安全等级,并按照调整后的等级实施监管。调整情况由市能源局统一报送省能源局。
第十三条 对符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认定标准的企业,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并自其退出名单后恢复分类评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其安全等级在下年度分类核查时再予调整;其它情形的,企业整改合格后,由直接监管部门调整其安全等级。
第十四条 各级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公布的电力企业分类等级,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合理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实施差异化安全执法检查。
(一)对A类电力企业,以企业自主管理为主,除专项、特定安全检查外,直接监管部门原则上年度检查不超过一次。
(二)对B类电力企业,加强工作指导,直接监管部门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三)对C类电力企业,实行日常监管,直接监管部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
(四)对D类电力企业,实行重点监管,直接监管部门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按照年度执法计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对全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五条 长期停缓建电力工程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次与D类企业一致。
第十六条 对连续三年评为A类的企业,分类周期调整为五年。企业如在分类周期内出现安全等级降级情形的,分类周期调整为一年一评。
第十七条 对连续二年评为D类的企业,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直接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第十八条 各市能源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电力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10月10日起施行,2022年 10月10日失效。
释义:
本办法所称电力企业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取得相关证照(豁免办理电力业务许可的按规定执行)、合法建设生产经营的建设、发电、输电、供电、售电企业。包括发电企业、非电力企业自备电厂、电网企业及电力调度机构、拥有电网资产的售电企业。
本办法所称火力发电企业是指利用可燃物燃烧,通过热能转化为电能的发电企业。包括燃煤、燃气、燃油、余热、余压、余气、生物质发电企业等。
本办法所称输电线路指由发电厂向电力负荷中心输送电能的线路以及电力系统之间的联络线路。配电线路指从降压变电站把电力送到配电变压器,或将配电变电站的电力送到用电单位的线路,不含用户产权范围内自建的专线及相关配电设施。
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设施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运行规【2018】233号)执行。
轻微、较重、严重安全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2018版)的通知》(国能综发资质【2017】4号)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依据《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管理办法》、《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执行。
电力安全隐患的划分和认定依据《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执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3日,内蒙古电力集团开展登记的“市场主体数量数据集”,成功通过了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的审核与公示,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首例电力行业公共数据登记工作圆满完成。这是内蒙古电力集团继完成数据资产入表后的又一新突破,为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了“蒙电样本”。该数据集整合了内蒙古电力
近年来,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逐步推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逐步成为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电源,新型经营主体陆续入市。我国电力市场迈入了“3.0”全新发展时代!继2021年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新能源电价改革在2025年迎来重磅政策。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8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上海电力市场风险提示函。根据《上海市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沪发改能源〔2024〕215号),“对于售电企业在绿色电力交易等场外溯源交易中超出相关绑定用户实际用电量的超买行为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可根据需要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华东能源监管局报告,
甘肃月内交易机会提醒根据天气预测,未来十天(4月8日-4月17日)平均风速较大,除9日、12日和13日三天风速较低外,其余日期风速均较高,在4月16日附近达到最高水平,太阳辐射趋势较为稳定且保持在较高水平。未来十天内太阳辐射的预测置信度较高,光照强且风速大,预测现货价格可能走低,建议相关的发售
2024年售电行业年度报告重磅发布!报告是由北极星售电网编制的售电行业分析报告,旨在全面分析过去一年的电力市场全面情况,报告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2024年电力市场发展成效,第二部分各省(区市)电力市场发展情况,第三部分电力市场趋势与展望,第四部分发电量、用电量及装机量,第五部分电力集团20
山东月内交易机会提醒4月3日风速较高且光照条件也较好,同时置信度高,建议相关的发售电企业在市场上卖出。4月4日-4月5日光照条件好且置信度高,风速较高但是置信度较低,基本在70%左右,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关注气象波动,注意操作风险。(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4月6日-4月
煤电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压舱石”,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具有重大意义。自2004年电力用户直接购电试点起步,煤电企业电力交易已历经二十年发展。特别是自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颁布后,煤电企业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比新能源企业经历了更长的市场化路程。本期文章将系统梳理煤电入市的政策和实
3月27日至4月2日的太阳辐射置信度较高,都在85%左右。27日的光照条件一般,但风速高且置信度都在80%左右,建议相关的发售电企业在市场上卖出。28-29日光照条件较好,风速较高但是置信度偏低,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关注气象波动,注意操作风险。(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Lambda)30日光
根据天气预测,未来一周内,前期(3月24日—3月28日)、后期(4月1日—4月3日)风速平均较高,中期(3月29日—3月31日)平均较低,在3月30日附近达到最低水平。太阳辐射水平趋势较为稳定,除3月26日、4月1日太阳辐射水平相对较低外,其余日期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在3月28日附近达到最高水平。短期内(3月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1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提出,新疆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市场成员的下列情况实施监管:(一)履行电力系统安全义务的情况;(二)进入和退出电力市场的情况;(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资质的情况;(四)执行电力市场运行
山东月内交易机会提醒20-22日的风速相对一般,但风速的置信度都在80%左右,光照较好且太阳辐射的置信度较高,建议相关的发售电企业在市场上卖出。23-24日的风速较高但是置信度一般,光照条件不错且太阳辐射置信度在90%左右,建议相关发售电企业关注气象波动,注意操作风险。(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
自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贵州列为全国第一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以来,经过近9年的探索与实践,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化交易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经基本构建了体系完备、竞争充分、健康有序的中长期电力市场。同时,圆满完成7轮次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贵州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有序推进,为贵州能源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广东电力市场实现了从“价差传导”向“顺价联动”、从“只降不升”向“能升能降”、从现货“间断运行”向“连续运行”等根本性突破,从2015年全国第一个实现中长期集中交易,到2019年全国第一个开展现货结算试运行,再到2021年全国第一批现货市场“转正”,广东电力市场为电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近期,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由市场处、行业处、稽查处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在黑龙江业务办协调配合下,赴黑龙江省开展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工作。根据督促整改内容,涉及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不同方式,分别对地方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开展督
4月15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的公告。细则明确,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进行结算,其中,绿电优先结算。非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偏差电量不分时段结算。电网企业于次月3日前,将当月省调直调电厂、西南网调直调电厂上网电量(含调试电量等)推送至四川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规范注册入市的通知。文件明确,原在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为“发电企业”类型的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应注册为“分布式电源”类型;分布式电源应与电网企业签订负荷确认协议或并网调度协议,根据电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意见》要求,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截至2024年底,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中
虚拟电厂近年来已成为能源转型的焦点,各类主体围绕顶层设计、市场模式、应用落地方面加快探索。政策方面,国家层面近一年来出台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市场、配电网发展、新型主体发展等相关政策中均有条款提及虚拟电厂,涵盖其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参与市场方式等多个方面;山西、宁夏、上海、广东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深化分时电价改革,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惠企利民情况。近年来,通过进一步完善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山东省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指出,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可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平均购电价按
如今,清洁能源已经遍布世界各个角落,储能也在走入千行万业。但其实在用户端,储能还有更多的潜在市场机遇有待挖掘。ESIE2025第13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期间,欣旺达储能的移动储能车从广东惠州跋涉5000#x2B;公里亮相北京,掀起储能应用的新浪潮。在“移动”的支撑下,储能技术除了发挥以往削峰填谷
在山西电力交易大厅里,一场“春天的交易”正在进行——山西电力市场正式启动2025年3月至8月连续电力交易,这是全国首次开展的中长期多月连续撮合交易,标志着山西电力市场化建设又实现重要突破。“市场经营主体可提前6个月锁定电价,高频次博弈让价格发现更透明。”山西电力交易中心交易部主任弓建华
2025年1—3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03174亿元,同比增长4.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7),增速比1—2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4%,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环比看,3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1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81亿元,同比增长16.
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CWEME-202504DTJC-F4008)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200000.00元,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勘察和初步设计文件,10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以
它像一位精通能源拼图的大师,把“碎片化”的风电、光伏、储能和可调节负荷巧妙组合,拼接成灵动的电力画卷;又像电力市场的“超级中介”,赋予城市充电桩、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等分散资源以商品属性,把可调节的错峰电力变成真金白银。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旗下公司中标多个光伏项目EPC、送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发电项目日前,中国能建建筑集团中标华能山东乳山269兆瓦陆上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位于山东省乳山市崖子镇,规划装机容量为269兆瓦,光伏场区用地约8750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一季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健全完善市场运营体系,积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持续创新交易机制,全面服务新能源入市,不断提升跨区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助力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
4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564家“双百企业”名单,详情如下:“双百企业”名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中核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西安中核核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
虚拟电厂近年来已成为能源转型的焦点,各类主体围绕顶层设计、市场模式、应用落地方面加快探索。政策方面,国家层面近一年来出台的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市场、配电网发展、新型主体发展等相关政策中均有条款提及虚拟电厂,涵盖其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参与市场方式等多个方面;山西、宁夏、上海、广东等
4月14日,太钢膜处理废水循环利用深度治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9亿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678亿元;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9537亿元。该项目新建1座膜处
想象一下,每一台空调、每一辆电动车、每一块屋顶光伏板都成为“微型电厂”,通过一位“超级中介”进行调节与负荷的巧妙组合。担当这一角色的虚拟电厂,作为电力系统的一种新模式,正越来越受到政策和市场的关注。近日,虚拟电厂首份国家级专项政策出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
4月14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660MW煤电一体化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忻州市河曲县建设单位: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环评机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拟批准日期:2025-04-1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