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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电价价差拉大

2020-11-12 10:10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电价销售电价安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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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0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我省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2020〕654号),通知中指出:

1、电能量市场化交易价格包括脱硫、脱销、除尘和超低排放电价;

2、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目录电价不作调整;

3、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电价价差拉大,同时将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2分钱并入电价;

4、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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