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20日)。
办法中称,年度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单位应当纳入配额管理;其他排放单位可以自愿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配额管理;市政府确定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纳入配额管理,1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和保障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市政府拟将《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列入2021年度立法正式项目。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2月20日),欢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417室。
地 址:浑南区全运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联系人及电话:许一婷,23452290(工作日)
电子邮箱:TJY32145@163.com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
沈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规范碳排放权交易,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由本市人民政府设定年度碳排放总量以及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减排义务,由各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履行义务的碳排放控制机制,主要包括碳排放报告报送、登记、核查、核证,碳排放配额核发、交易等。
第三条 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诚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负责对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碳排放管理的宣传、培训,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控制活动,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
第六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对社会公众投诉或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公示处理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七条 本市实行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年度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单位应当纳入配额管理;其他排放单位可以自愿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配额管理;市政府确定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纳入配额管理,1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当于1吨碳排放配额。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和调整纳入配额管理的行业范围及单位的碳排放规模,并报市政府批准。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名单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公布。
第八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及本省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和能源消耗等因素,科学设定碳排放配额总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履行碳排放控制、监测、报告、接受核查和配额清缴责任。
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新建以及改扩建的建设项目逐步实施碳排放评价和管理。
第九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明确配额分配的原则、方法及流程等事项,并报市政府批准。
配额分配方案制定过程中,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听取纳入配额管理的排放单位、有关专家及社会组织的意见。
第十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历史水平、行业特点以及先期节能减排行动等因素,采取历史排放法、基准线法等方法,确定各单位的年度碳排放配额。
第十一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年度配额总量确定无偿发放配额的比例,剩余配额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通过拍卖、定价出售等有偿分配方式或者无偿分配方式统一调配,用于市场调节、扶持重大建设项目等。有偿分配所取得的收益,用于促进我市减少碳排放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或者市政府指定的项目等。
第十二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建立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簿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簿系统),用于碳排放配额的发放及履约管理等。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及自愿参与交易的单位应进行注册,各单位配额的取得、持有、转移、变更、清缴、转存、抵消、注销等应当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系统中的信息是判断碳排放配额归属的最终依据。
第十三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关闭的,应当于关闭之日起15日内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组织审定该单位实际运营期间的碳排放配额后,无偿收回该单位免费获得的剩余配额;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于发生重大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由其组织重新审定该单位履约期运营期间碳排放配额。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发生与其他单位合并情形的,其配额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单位承继,并报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备案。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发生分立情形的,应当依据排放设施归属明确配额分配方案,并报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四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对以下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一)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监测、报告以及配额清缴等活动;
(二)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活动以及针对碳排放核查工作的核证、复核等活动;
(三)交易场所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资金结算、配额交割等活动;
(四)与碳排放配额管理以及碳排放权交易有关的其他活动。
第十五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交易所、第三方核查机构等进行现场检查;
(二)询问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及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碳排放交易记录、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 配额交易
第十六条 本市实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交易主体是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以及其他符合交易规则规定且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交易产品包括本市碳排放配额、符合本市交易规则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以及鼓励探索创新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等。
第十七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碳排放权交易场所(以下简称交易场所)。碳排放权交易场所需经省政府批准、备案,并按照辽宁省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碳排放权类交易场所系统评估意见加以明确。
交易场所应当制订碳排放权交易规则,报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易规则应明确交易参与方的条件、权利义务、交易程序、信息披露、异常情况处理以及纠纷处理等。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交易场所不得泄露交易主体的商业秘密。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和执行风险管控制度,定期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报告交易情况。
交易场所应当建立交易系统,并与登记簿系统等信息平台联网。
交易参与方应当向交易场所提交申请,建立交易账户,遵守交易规则,并按照规定缴纳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交易手续费标准由交易场所制定,报本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
第十八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碳排放交易市场价格监管,负责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调节机制,维护市场稳定,禁止通过操纵供求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扰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秩序。
第十九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鼓励开展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规则、标准、方法的研究,探索建立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鼓励其他区域企业参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
第二十条 碳排放权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第四章 碳排放报告、核查与配额清缴
第二十一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通过沈阳市温室气体排放中央管理系统录入本单位上一年度碳排放有关数据和信息,并对所报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受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应当按照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并提交核查报告。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配合第三方核查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干扰或者阻挠。
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并对核查报告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对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碳排放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
第二十三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可以对第三方核查机构提交的核查报告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对核查报告进行核证:
(一)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中认定的年度碳排放量相差百分之十或者二万吨以上;
(二)年度碳排放量与前一年度碳排放量相差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对核查报告有异议,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其他有必要进行核证的情况。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完成核查报告核证工作后,应将核证结果告知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并将碳排放报告以及核查、核证情况抄送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的企业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核查结果之日起的5日内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异议申请进行核实后作出结论,并告知异议申请人。核查、核证和复查结果将作为本履约期配额清缴和下一履约期配额分配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据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碳排放量,通过登记簿系统,按时足额提交配额,履行清缴义务。用于清缴的配额应当为上一年度获得的配额或者此前年度结转配额。
配额不足以履行清缴义务的,可以通过交易,购买配额用于清缴。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配额交易。
第二十六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可以将一定比例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用于抵消经确认的碳排放量。具体抵消比例和抵消办法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为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交易场所和其他市场参与者参加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行为建立信用档案,以下违法行为应纳入企业失信行为,并记录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失信企业、失信人员实行联合惩戒。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交易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给交易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制定并执行交易规则;
(二)未公布交易信息;
(三)泄露交易主体的商业秘密;
(四)未建立并执行风险管控制度。
第二十九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时提交碳排放报告;
(二)提交虚假碳排放报告;
(三)拒绝、干扰、阻挠第三方核查机构、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进行核查、核证、复查的;
(四)接受核查时弄虚作假的。
前款第三项行为同时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行为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符合规定的自愿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履行清缴义务;逾期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强制清缴年度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3倍配额。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欺诈、恶意串通、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操纵碳排放权交易,或者有其他违反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行为的,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第三方核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给交易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具虚假、不实核查报告;
(二)核查报告存在重大错误;
(三)泄露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违规参与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直接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间接碳排放。
(二)碳排放配额是指政府分配给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一吨碳排放配额(简称SYEA)等于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三)历史排放法是指已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在过去一定年度的碳排放数据为主要依据,确定其未来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方法。
(四)基准线法是指已纳入配额管理单位的碳排放效率基准为主要依据,确定其未来年度碳排放配额的方法。
(五)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指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登记系统登记的自愿减排项目减排量。
(六)履约期按自然年度计算,一个履约期为一个自然年度。
(七)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是指年度碳排放量达到规定规模的单位以及其他自愿向市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配额管理且已获批的排放单位。
(八)本办法涉及的期限,7日以下为工作日(含本数),7日以上为自然日。自然日期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期限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示了2025年第二批“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定帅结果,环天智慧公司荣誉上榜。《高分辨率碳源监测卫星研发设计与反演算法》项目由环天智慧公司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天学院开展深度合作,旨在研发具备高精度监测能力的碳源遥感卫星,通过创新性的光学载荷设计与智能反演算
内蒙古华电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工业天然气掺烧绿氢示范项目天然气掺烧绿氢排放物降低20%以上!这一突破性成果不仅有效助力自治区绿氢“制储输用”全产业链发展,同时也为包头市零碳能源转型注入强劲动能。在华电氢能工业天然气掺烧绿氢示范项目现场,各类设备有条不紊地运转着,制氢站集控室内,工
最近《人民日报》通过专访任正非对外释放了重要信号。其中也讲到了,AI竞争的背后,是要有充足的电力、发达的信息网络,而中国有这样的优势。可以说,AI的尽头是算力,算力的尽头是电力,这已成为科技行业的共识。本期「电网深谈」邀请了阿里云能源行业首席架构师黄振、浙江省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孙钢、浙
6月26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可以通过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其购买的碳排放配额可以用于清缴。重点排放单位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后仍有结余的,可予以结转,具体规定由市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要求,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能源局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编制了《中国氢能发展报告(2025)》(以下简称《报告》)。4月28日,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徐继林在解读《报告》时称,发展氢能产业对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
今年6月25日是全国低碳日,主题是“碳路先锋、绿动未来”。近年来,江苏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有效发挥城市、园区、企业等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形成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现推出江苏绿色低碳发展创新实践企业篇: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钢积
6月26日,大唐八宿益青300MW光伏项目在海拔4400米的西藏八宿县益青乡羊达村举行开工仪式,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建设阶段,为西藏昌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绿色动能。该项目由大唐玉曲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9.8亿元,规划装机容量300MW,厂址位于八宿县益青乡境内,总规划用地面积约5364.02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7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黑启动试验成功近日,南方电网公司在位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国内首座大型锂钠混合储能站——丘北县宝池储能站圆满完成国内规模最大、电压等级最高的构网型储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2025年6月26日9时38分,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首批机组成功并网,成为江苏海上风电平价时代首个并网项目。国信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是江苏首批海上风电平价项目,也是省内已投运和在建海上风场中总装机容量最大、单体装机容量最大且首次批量化应用8.5兆瓦机型的项目
美国海岸警卫队拍摄的“MorningMidas”号近日,持续燃烧十余天的汽车运输船“MorningMidas”号最终沉没,此次事故再次将电动汽车海上运输的火灾风险推至舆论焦点。国际船舶管理公司ZodiacMaritime当地时间6月24日发布声明称,旗下的“晨曦迈达斯”号(MorningMidas)滚装汽车运输船因火灾导致船体进水
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6月25日,在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南方电网公司宣布启动内部碳市场建设,将逐步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及核查,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构建抵消机制、内部碳信用机制、交易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上线内部碳市场
北京市碳市场已平稳运行11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保持稳中有升趋势,从开市之初的50元/吨左右逐步上涨至2024年的111元/吨。碳市场有效驱动了企业减排行为——配额短缺单位通过购买配额完成碳排放控制任务,配额富余单位可出售盈余配额获取收益。这是记者25日从“全国低碳日”北京主场活动
本文是《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系列解读之六。从政策制度设计出发,系统解析绿色用电的核心机遇与商业模式创新,助力相关主体在“获得电力2.0”时代实现精准发力与价值重塑。(来源:微信公众号“春观能源”)在“双碳”战略
在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20年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了我国的“3060”目标,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内涵、基本路径和重点任务,“双碳”工作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基础性工作,碳排放核算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尤为重要。碳排放核算是碳管理、
在“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框架下,全球大型燃煤电厂碳排放的精准监测与核算议题备受关注。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空天院)20日向媒体发布消息说,该院遥感与数字地球全国重点实验室石玉胜研究团队在大型燃煤电厂碳排放遥感反演估算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他们通过优化算法、构建模型,研发提出
AI大模型时代,我国提出开展“人工智能+”行动,AI智能体(Agent)被认为是“人工智能+”赋能各行各业应用落地的关键。生成式AI的发展是划时代的,堪比50年前个人电脑的出现和30年前互联网的出现,未来10年从个人生活方式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都会被颠覆或者重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持续推
电力市场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电力交易的盈利模式正从单一差价套利转向多元化增值服务。一度电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有多少利润?成为电力产业链上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来源:北极星售
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速和电力市场改革深化的双重驱动下,“虚拟电厂”——这一电力行业的新业态,正迎来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数字大脑”,虚拟电厂通过高效聚合与优化配置分布式能源资源,正推动我国能源革命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虚拟电厂已上升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
6月19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庄军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企业自主碳核查和近零碳工厂、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的建议》做出答复。其中指出,聚焦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制定出台《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我市近零碳园区、近零碳工厂建设任务。制定《常州市近
6月13日,中国中煤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国中煤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树东在海南海口拜会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小明并见证签约。海南省领导倪强、赵峰,中国中煤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高士岗,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倪嘉宇参加活动。王树东对海南省委、省
试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核心特征和基本特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新型电力系统是在确保我国能源战略转型和“双碳”目标实现的大背景下构建的现代化电力体系,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福祉的关键举措。国家能源局已明确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以
2025年6月11日,SNEC2025第十八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于上海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开幕,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光伏行业展会之一,汇聚了来自全球的光伏领军企业和创新技术。TCL光伏科技以“碳索新境智领未来”为主题,在6.2H(TCL馆)E670展位惊艳亮相。本次展会,TCL光伏科技全方位展示了
碳市场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6月25日,在2025年“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上,南方电网公司宣布启动内部碳市场建设,将逐步开展碳排放数据报送及核查,科学分配碳排放配额,构建抵消机制、内部碳信用机制、交易机制、市场调节机制,上线内部碳市场
“十四五”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一、系统谋划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领域“1+N”政策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
当河西走廊的风电群与陇东光伏基地形成“风光矩阵”,当甘南水电与储能电站构建起柔性调节网络,甘肃这个新能源装机占比超64%的西部省份,正通过电力现货市场的创新实践,绘制出“绿电西发东送、市场驱动消纳”的能源转型新图景。自2024年9月正式运行以来,甘肃电力现货市场以新能源场站报量报价、用户
北京市碳市场已平稳运行11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线上成交均价保持稳中有升趋势,从开市之初的50元/吨左右逐步上涨至2024年的111元/吨。碳市场有效驱动了企业减排行为——配额短缺单位通过购买配额完成碳排放控制任务,配额富余单位可出售盈余配额获取收益。这是记者25日从“全国低碳日”北京主场活动
本文是《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系列解读之六。从政策制度设计出发,系统解析绿色用电的核心机遇与商业模式创新,助力相关主体在“获得电力2.0”时代实现精准发力与价值重塑。(来源:微信公众号“春观能源”)在“双碳”战略
能源与产业协同转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副秘书长周原冰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能源与产业转型升级已成为落实“双碳”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抓手。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值此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
电力市场化建设蹄疾步稳向未来#x2014;#x2014;2025年电力市场发展论坛观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作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一直以来备受关注。2025年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初步建成的冲刺之年,在这一关键节点,如何有效应对各方挑战,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纵深推进新阶段?6月18日,在由中国电力企
6月20日,军信股份公告,公司与长沙数字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助力长沙、湖南以及“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实现“绿色低碳+人工智能”协同发展。双方将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环保数字化升级、绿色电力和智算产业协同发展等领域展开合作。在绿色算力中心建设运营领域,双
3月下旬,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积极稳妥有序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方案》要求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按照“边实施、边完善”的工作思路,分两个阶段做好钢铁、水泥、
电力市场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转型的深刻变革,随着新能源全面入市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建设推进,电力交易的盈利模式正从单一差价套利转向多元化增值服务。一度电在电力市场交易中有多少利润?成为电力产业链上各环节参与者,尤其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关注的核心问题。(来源:北极星售
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龙政、锦苏、建苏三大水电入苏工程累计输送清洁电能超70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6亿吨,相当于1.7亿辆2.0升排量的燃油车停驶一年,按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价格最低价69元/吨来计算,减排价值已超414亿元。在能源转型的时代浪潮中,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勇当先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