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追溯“祸根”
根据2019年的零售侧结算规则,峰谷分时电价按市场用户交易价格和对应的目录电价差值同幅增减。
而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在批发侧的结算,则不分时段,按照一个度电单价结算。售电公司收益=零售市场售电收入(不含输配电价和基金)— 批发市场购电费用。
“按照我们去年的测算,用户的谷电比例不能超过52%。如果超过了这个红线,这个单就要亏损了。”曹民说。
2019年只开放了2个月的中长期电力交易,蛋糕本就不大(售电公司、批发侧大用户与发电企业采用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最终共成交26.7亿度电量)。再加上浙江开放的四大行业企业里,高耗能企业大多因为目录电价里谷段电价低,把大量的生产负荷安排在了谷段时间,售电公司想赚钱就不得不挑选客户。
赵佳告诉记者,2019年的中长期交易里,很多售电公司都抛弃了原本已经签了意向合同的高比例谷电用户。“原本大家以为浙江市场也会是其他省份那样的价差传导模式,只要签约客户就能赚钱。所以从2019年初就开始跑客户、签意向。结果零售侧的结算规则一出,很多售电公司都违约了。”
在《能源》杂志的走访中,许多市场主体都认为2019年抛弃高比例谷电用户的行为,让用户在2020年对独立售电公司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感,这是独立售电公司流失用户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尽可能地抢占市场,一些售电公司甚至不惜采用违规的手段来抢用户。
“有些售电公司口头给用户承诺比发电企业还低的电价,但在合同里只注明是部分时段的低价。”一位浙江电力市场参与者告诉《能源》杂志记者,“听说还有售电公司,明明用户没有和它签约。但售电公司把用户去年签字的三方合同盖章页撕下来,放在今年的三方合同里。想造成用户签约的既成事实,但是被供电所发现了。”
曹民认为,浙江目前开放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太少是导致售电市场乱象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2019年11月,浙江省发改委人士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浙江省2020年电力交易方案中,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最低要占省内发电量的60%以上。按这一比例计算,市场化交易电量至少1800亿度。
根据2020年5月7日浙江省发改委正式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虽然浙江2020年全省安排电力直接交易电量2000亿千瓦时,但有1700亿度属于“普通直接交易电量”,也就是发电侧直接让利给用户的交易模式。留给售电公司的蛋糕只有300亿。
“我估计最终的交易量不到300亿度。”曹民悲观地说。
淘汰售电公司
为什么浙江不像其他省份一样,开放更多的售电市场,把蛋糕做大呢?
“因为浙江电改的首要目标是理顺价格体系,塑造真正的市场。”原浙江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说。
根据中发〔2015〕9号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用户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
目前被广泛应用于全国各省(浙江除外)电力中长期交易中的价差传导模式,并没有将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分离开来。输配电价模式除了浙江,在全国并没有落地。
“按照9号文的改革方案,电价应该是由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组成。但价差传导模式并不能反映9号文的改革精神,其实质只是发电侧的单边降价,然后由售电公司和用户分享降价红利。”张骥说,“虽然看起来不再是电网的统购统销,但电网依然是整个电价环节的不透明黑箱。”
在2019年的中长期交易中,浙江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了批发侧和零售侧完全分离的模式。到了2020年,不仅零售侧结算有了“峰平谷”的电力时间价值,批发侧也采用了“峰平谷”交易价格。
价差传导模式下的售电公司,只需要尽可能多地签约用户、在发电侧签下更多的价差,就可以获利,几乎是稳赚不赔。但是在浙江市场,售电公司要挑选用户、要有策略地跟发电侧谈三段价格。
“2019年是售电公司不愿意签约谷电比例高的用户。到了2020年,就变成了发电厂不愿意跟售电公司签约太多的谷段电量。”浙江发电企业的内部人士对《能源》杂志记者说,“但是现在规定每一个电厂都必须签约至少50%的谷段电量。剩下的就是考验电厂与售电公司的议价能力与电量分配技巧了。”
浙江售电不好干,这几乎是省内市场主体的一致观点。但是从规则制定者和市场设计者的角度来看,这种不好干恰恰是他们所期望看到的。
“从其他省的经验来看,我们非常担心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价差传导模式下的售电公司赚钱太容易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售电公司很有可能会变成了电改中的既得利益者,进而阻挠电改。”一位参与了浙江市场设计的内部人士告诉《能源》杂志记者,“真正的电力市场,或者说现货市场的风险是巨大的。我们希望逐步淘汰一批根本不具备进入现货市场能力的售电公司。”
虽然浙江官方对于售电公司的态度非常的理性、客观、具有更多的前瞻性,甚至看起来“冷酷无情”。但对市场主体应有的保护和预警也并没有缺席。
2019年11月12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浙江2019年四大行业售电市场的风险提示,提醒各市场主体在与用户商谈、签署相关售电业务及合同时,一定要认真解读《浙江部分行业放开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文件精神,不能存在惯性思维,照搬在其他省开展售电业务的相关经验和做法,审慎决策商业行为。这就是希望售电公司避免以低价圈定用户,最终因为签约太多高比例谷电用户,从而陷入亏损或是违约的两难境地。
浙江省已经完成现货结算试运行,没有用户参与,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售电公司的保护。虽然被外界诟病为“没有用户不是真的现货结算试运行”,但从《能源》杂志获取的信息来看,浙江希望通过3次现货试运行解决其他现货试点省份截至目前暴露出的最大问题——不平衡资金。
各方满意的不平衡资金解决方案
2019年5月30日,浙江电力现货市场启动了一次模拟试运行。对于这次模拟试运行的具体内容和数据,我们能够获得的公开信息并不多。但《能源》杂志记者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内部人士处获悉,浙江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一次模拟试运行是有用户参与的,但产生了大量的不平衡资金。“最高峰的时候,不平衡资金池总量达到了1.58亿元。”
与广东、山东等省一样,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的不平衡资金根源也是高价机组和低价用户之间的不平衡。“电网给非市场化用户卖电,整个试运行期间会有一个按照所有类型的非市场化用户的单价、电量计算出来的加权平均综合销售电价。这个价格减去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就是电网的销售收入。而现货市场所产生的电价就是电网购电成本。两个数字相减,就可以得出不平衡资金。”一位参与了浙江电力市场现货试结算的发电企业人士告诉《能源》杂志记者,“但问题是,浙江第一次现货试运行的时候,非市场化用户的综合销售电价是电网单方面提供的。只有一个价格,没有计算的具体过程。发电企业认为电网给出的非市场化用户电价偏高,导致不平衡资金太高。”
除此之外,浙江发电市场的电源种类比山东省更多,存在电源侧交叉补贴的问题。以上述方式计算不平衡资金,因为账目不清,所以导致各方意见都比较大,难以持续。所以在后两次现货试运行中,浙江省修改了不平衡资金的计算方式。
新的不平衡资金计算方法是在试运行一个月之后,得出了所有非市场化用户的电量总数。再用发电企业在非市场化条件下的上网电价减去现货市场产生的价格,得出不平衡资金,再进行资金返还。
“这种方式目前看起来账目清晰,浙江省内的电网、发电等各方争议比较小,是具有可行性的。”上述内部人说,“而且这种方法不仅在用户没有参与现货试运行的时候执行,用户即便参与到未来的现货结算试运行中,非市场化用户电量部分依然可以按这种方式执行。”
作为目前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中最大的“拦路虎”,不平衡资金自然不会这么容易的就被彻底解决。只能说,在浙江特定的条件下,各方利益达到了微妙的平衡。
“说到底,这种发电侧零和抹平不平衡资金的方式是没有办法永远持续下去的。只要存在计划用户和市场用户、计划机组与市场机组的区别,不平衡资金就永远存在。”上述浙能内部人士说。
此外,这里还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关键信息:浙江已经进行的3次现货试运行,都没有外来电的参与。这可能会是浙江未来电力现货试运行的最大不确定因素。
浙江省全年用电量接近5000亿度,其中约三分之一是外来电。在夏季用电高峰期,浙江电网的外电负荷最高可达50%!如此庞大的发电电源,是浙江电力现货市场中不容忽视的力量。
但就是这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恰恰成为了映射浙江电改艰难试错的一面镜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监管修订就像巨舰换装“新雷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新版《办法》”)。旧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简称“旧版《办法》”)自2005年颁布以来,已实施近20年,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版《办法》首次修订,成为市场改革的关键里程碑。这一修订
签订的电力中长期合约还能改价?近日,湖北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二轮长周期结算试运行方案正式下发,文件明确适时启动中长期与现货价格联动机制,即已经签订的各小时中长期合同价格按一定比例与该时段现货价格联动,联动比例以“L”代替,并未明确。某行业从事人员表示:“这已经是发电企业全力争取后的结
5月7日,电建新能源公司南方公司广州风行乳制品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石滩一期)首批方阵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总装机容量2.5兆瓦,是电建新能源公司在广东省第一个自主开发的新能源项目。项目利用广州风行牛奶厂闲置屋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合作模式,充分利用
为贯彻落实《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有关规定,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工作通知,部署辖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工作通知涵盖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的业务衔接、规则制度、平台建设、责任落实等事项:一是明确多层次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业务衔接要求,省(区)交易中心负责所在
4月30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发布《川渝一体化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当前,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新型市场主体不断涌现,清洁能源消纳压力与日俱增,川渝地区新电网格局加速构建,为适应电力市场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华中能源监管局立足未来三年
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公开征求云南电力市场六个管理办法有关意见建议。这六个文件分别是云南电力市场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云南电力市场交易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云南电力市场结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云南电力市场零售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云南电力市场交
5月8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其中指出,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在各类市场交易(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公平性。同时还提到,重点关注2023年以来市场运营机构干预市场以及市场交易主体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五批)名单的通知,长治市银耀工贸有限公司等8家售电公司纳入山西电力市场售电企业目录,具备参与山西电力市场资格。详情如下: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电力市场“红绿灯”:新版《电力市场监管办法》来了!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延伸阅读: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广东电力市场配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包括《广东电力市场现货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市场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以及《广东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管理实施细
为贯彻落实《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有关规定,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工作通知,部署辖区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工作。工作通知涵盖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的业务衔接、规则制度、平台建设、责任落实等事项:一是明确多层次电力市场信息披露业务衔接要求,省(区)交易中心负责所在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修订与印发,标志着中国电力市场在法规体系和监管结构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此次修订不仅反映了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还体现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加快步伐。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新能源快速发展,传统电力市场已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市场需求和变化,
5月7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通过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系统以摘牌方式向华能贵州公司所属关岭县岗乌陇古二期农业光伏项目购买绿色电力证书105个,覆盖了贵州电力交易中心1-4月办公大楼用电量10.5万千瓦时,标志着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已实现零碳办公,成为2024年南方区域各省电力交易机构中首家实现零碳办公的
记者从国家电网青海省电力公司获悉,为推进清洁能源高水平消纳与大规模输送,青海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探索跨省跨区新能源电力交易机制,利用大电网与山东、重庆、上海、河南、江西等15个省市进行对接,实现青海清洁能源的优化配置,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稳居全国首位。据介绍,青海
5月7日,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发布征求《临泽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意见稿中提到,生产用电价格执行国家电网甘肃电力公司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面放开项目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交易上网电价由发用双方自主协商确定。被认定为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生产用电价格按照甘肃省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参加江苏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秘书处工作例会,听取委员会专业工作组月度工作计划、近期市场交易等情况汇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委员会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格落实《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基本规则》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要做好信息披露平台运维管理,委
近日,南方区域完成5月月度电力交易。在此轮交易中,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增送东部省区交易电量19.5亿千瓦时,助力东部省份电力保供,促进西部富余新能源跨省消纳。今年以来,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245.5亿千瓦时,约占用电量的52.7%,同比增长3.1%,按一个普通家庭一年用电量2500千瓦时左右测
近日,南方区域5月月度电力交易完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共组织增送东部省区交易电量19.5亿千瓦时,助力东部省份电力保供,促进西部富余新能源跨省消纳。今年以来,南方电网公司积极应对,组织市场主体开展了多轮次磋商并达成多笔区域内增量交易。据统计,今年以来,南方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2245.5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的售电公司重新公示的公告,上海浦东环保发展有限公司连续12个月未进行实际交易,现申请重新参与市场交易,上海电力交易中心重新对其注册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将基本情况予以重新公示。详情如下: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对连续
一、省间市场交易情况4月,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785亿千瓦时。1~4月,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3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二、特高压直流交易情况4月,特高压直流交易电量完成376亿千瓦时。1~4月,特高压直流交易电量完成16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三、省间清洁能源交易情况4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
近日,河北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绿电绿证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进一步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持续提升绿电绿证交易服务水平、强化绿电优先地位以及加强组织实施等相关内容,详情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绿电绿证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4]56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
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工商业用户自3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不涉及居民、农业电价用户。该新政经过一个多月的施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削峰降本已初显成效,同时我省面临今夏电力紧缺的严峻局面,亟需加强引导一般工商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换届方案。参与市场管委会发电方成员单位抽签的候选单位(以下简称候选单位)名单如下:1.省内统调公用机组装机总容量(不含核电、新能源)排序前十名的发电集团(企业),且按装机总容量由高到低排序:①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
4月25日,为助力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落地执行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分时电价新政宣贯会在杭召开。根据文件要求,大工业电价用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6月1日、9
4月2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二季度工作会议,会上披露,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截至3月底,浙江风光新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详情如下: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广大电力用户:近期,发现部分电力用户所签约的绿电零售合同单价显著高出市场平均水平,存在一定风险。目前,浙江2024年年度市场化批发交易均价约0.465元/千瓦时;1-3月省内绿电批发交易均价约0.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