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苍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称
对于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限制类、淘汰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
其中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限制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行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淘汰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0元执行;水泥行业和钢铁行业分别提高0.4元和0.5元执行。
详情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优化能源要素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以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苍政发〔2020〕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3日,请将您的意见发送至邮箱1606054689@qq.com。联系方式:0577-68881836。
附件:《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
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进一步提升电力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和标准
(一)对于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限制类、淘汰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
其中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限制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锌冶炼行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省级淘汰类的工艺及产品的企业,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0元执行;水泥行业和钢铁行业分别提高0.4元和0.5元执行。
(二)根据“亩均论英雄”企业综合评价确定的D类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对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其中园外泺口机、开花机D类企业(包括个人、个体户)按0.2元执行;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D类的企业,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0元执行,加价收取电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根据《单位产品能耗国家标准》《浙江省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标准,能源消耗超过国家、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
其中超出限额标准一倍(含)以内的,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10元执行;超出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其电价在现行《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的基础上,提高每千瓦时0.30元执行。
(四)企业同时符合高耗能行业标准加价和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加价的,统一按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执行。在启动有序用电和应急调控等措施时,上述三种情形企业执行最严厉等级的调控措施。
二、实施程序
(一)县发改局会同县经信局、县统计局、县供电局等部门按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确定执行企业名单和执行时间(原则上“亩均论英雄”综合评定结果公布后开始执行征收,执行时间为一个年度),公示后由县政府发文执行并向市政府报备。
(二)县供电局(供电公司)根据批准后的差别化电价执行企业名单,执行差别化电价。差别电价收取后按规定统一上缴省级国库,作为政府性基金,按照“谁征收、谁使用”的原则,由省级有关部门全额返还。
(三)对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按照差别化电价认定标准逐年进行调整。对已完成设备淘汰、产品结构调整和关停的企业,由企业向县发改局提出中止差别化电价的申请,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和公告后予以撤销。
(四)规下D类企业被执行差别化电价后,若能成功转为规上企业,依企业申请并经县经信、统计部门确认核实后,次月开始不再征收差别化电价。
(五)因法院拍卖、企业转让等特殊原因,新入驻企业为非D类的,而户号被执行差别化电价的企业在执行期间,在节能审查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经所在乡镇和经信部门审核同意,由企业向县发改局提出中止差别化电价的申请。经核实和公告后次月开始不再征收差别化电价。
(六)非D类规上企业租在D类企业厂房共用变压器被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可在执行年度完结后凭智慧电表用电数据,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核实后统一报县发改局,退还非D类规上企业所收差别化电价。
三、职责分工
(一)县发改局要切实做好差别化用电措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企业因拍卖、转产、关闭以及技改而淘汰原设备和工艺后,不再属于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范围的,要及时核实调整,对调整情况每季度公示、报备一次;加强差别化电价加价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二)县财政局要设立差别化电价加价收入专户,纳入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同时加强差别化电价加价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项用于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节能降耗等工作。
(三)县经信局要配合做好差别化电价政策制定及执行,提供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果,做好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工作。
(四)县供电局(供电公司)负责差别化电价加价电费的收缴工作,以“应收必收”为原则,对已确定为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对象的企业,及时落实差别电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差别化电价加价电费足额征收。
(五)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统计局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差别化电价政策制定、执行、价格监管等工作。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查核实辖区范围内企业的租赁关系。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供电局、县市监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发改局,具体负责全县差别化电价实施工作。
(二)加强监督考核。把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工作与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企业用能监管,严格控制实行企业新建自备发电机组,防止变相替代企业用能。对各种以不正当手段逃避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应追缴差别化电价加价金额,并追究相关部门或企业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差别化电价政策的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对能源、资源、环境问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引导民众提高对差别化电价政策重要意义的认识,争取差别化电价政策的广泛支持,营造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的有利氛围。
(四)加强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相关产业调整政策,积极推进执行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五、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苍政办〔2018〕4号)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苍南县工业企业差别化电价管理实施方案>(苍政办〔2018〕4号)文件的通知》(苍政办〔2018〕82号)予以废止。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电价的构成越来越复杂,之前是全部混在目录电价中。后来随着输配电价改革,目录电价拆分成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附加基金。(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去年随着输配电价第三监管周期的要求将上网线损费和系统运行费从输配电价中拆出,3个组成部分又变成了5个。除此之外,各
2023年末,山西、广东两省电力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这一事件标志着我国的电力市场建设进入了新时期。在电力市场运行的过程中,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在引导供需、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起到关键作用,也与市场交易主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诸如影响电力现货价格和中长期市场价格的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对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执行工商业电价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4年5月转供电最高限价的公告,不满1千伏转供电终端用户电价最高0.77元/千瓦时。详情如下: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5月转供电最高限价的公告按照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底,各省电网公司公布了2024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北极星储能网同步整理了峰谷电价走势。其中广东、浙江、海南、山东、湖北等地执行尖峰电价,最大峰谷电价差为广东1.361元/kWh,其次为浙江1.3164元/kWh。与上月环比来看,仅有海南、云南、四川、内蒙古、青海出现了较大变
本文为四川省月内电力市场关键价格信息总汇,旨在为四川电力市场的关注和参与者们提供快速了解当月“国网代理购电价、非水配置价格、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均价、零售市场均价及用户侧最大峰谷价差”等综合的市场价格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01本月电网代理购电价格4月电网代理
01本月行情特别说明:批发市场成交均价并不代表最终到户电价,仅为到户电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02各轮次交易一览截止月内交易结束,四川电力市场2024年4月中长期合约交易共计进行8轮,成交均价为385.63元/兆瓦时。03本月中长期合约市场电价与国网代理电价对比截止月内交易结束,按本月全部集中交易成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文件提到,天然气调峰发电机组的电量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5549元。天然气分布式发电机组的单一制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9230元。详情如下:关于我市开展气电价格联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落实我省电化学独立储能电站充放电价格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独立储能电站的充、放电费用分别按月结算、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小于或等于0时,放电电费金额一次性支付;当月度充放电收益大于0时,月度结算先支付充电成本部分,次月支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2023年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到,实施第三监管周期河北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调整,逐步实现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价。完善钢铁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加价标准。同时,开展风电光伏攻坚行动,实施抽水蓄能项目,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函,宁波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通过“清洁方式运输”超低排放要求,现明确该公司从2024年4月起不再执行“清洁方式运输”项目的差别化电价加价政策。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对有关钢铁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徐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详情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新沂市、铜山区经发局、生态环境局,徐州供电公司:根据《关于对有关钢铁企业停止执行相关项目超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电价征收对象的公示,其中指出,经核实企业用地和用电登记情况,拟对征收差别电价对象进行调整,具体见附件。详情如下:关于调整差别化电价征收对象的公示各企业:依照《宁波市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4年10月1日起,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
2023年3月28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现解读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十三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电力、钢铁等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实现超低排放,全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人民群众享受身边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水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水泥、焦化企业未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全部网购电量实行用电加价政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福建省工信厅公布2023年度执行差别电价钢铁冶炼企业名单。详情如下: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执行差别电价钢铁冶炼企业名单的通知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江苏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2022年11月1日起,对已完成“有组织排放”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有组织排放”项目的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有组织排放”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和绿色电价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价格机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序推进能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9月16日,江苏发改委、江苏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对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有组织排放”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浦项(张家港)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有组织排放”项目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和绿色电价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价格机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和差别化电价政策。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有序推进能
今年1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工商业用户自3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不涉及居民、农业电价用户。该新政经过一个多月的施行,大工业电价用户削峰降本已初显成效,同时我省面临今夏电力紧缺的严峻局面,亟需加强引导一般工商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的补充通知。其中提到,根据《浙江电力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对煤电市场化合约电量按月实施超额获利回收机制。以发电企业中长期净合约电量除以月度实际上网电量作为中长期合约签约比例,按
近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悉,自“阳光掌柜”平台上线以来,经历了市场化售电改革、输配电价调整、峰谷分时电价变动等多次电价政策改革。这期间,“阳光掌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2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发布浙江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换届方案。参与市场管委会发电方成员单位抽签的候选单位(以下简称候选单位)名单如下:1.省内统调公用机组装机总容量(不含核电、新能源)排序前十名的发电集团(企业),且按装机总容量由高到低排序:①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杭州时代大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浙江
4月25日,为助力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做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21号)落地执行工作,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分时电价新政宣贯会在杭召开。根据文件要求,大工业电价用户已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于2024年6月1日、9
4月22日,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二季度工作会议,会上披露,今年一季度,浙江风光新能源发电110.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88%。其中,风力发电38.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9%;光伏发电72.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67%。(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融媒体中心)截至3月底,浙江风光新能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1家售电公司注销申请,经核实,此家售电公司未在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参加电力交易,现将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售电公司注销的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
4月10日,随着8461张电费结算账单全部完成出具,“阳光掌柜”平台3月电费结算工作在历时7天、3次结算策略迭代升级后落下帷幕,这是浙江省电价新政实施后该平台的首次结算。据介绍,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详情如下:绿电零售合同价格风险提示广大电力用户:近期,发现部分电力用户所签约的绿电零售合同单价显著高出市场平均水平,存在一定风险。目前,浙江2024年年度市场化批发交易均价约0.465元/千瓦时;1-3月省内绿电批发交易均价约0.4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