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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十四五”规划印发!关于风电说了这些...

2021-02-19 09:07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内蒙古风电风电十四五风电产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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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的原则,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收统支,落实自治区、盟市、旗县政府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被征地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措施。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推进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工伤保险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实现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提高“三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生活补助标准,增强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水平。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3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40万人。

第二节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巩固完善盟市级统筹,探索自治区级统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制结算”。建设全区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第三节 优化社会救助和慈善制度

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分档或根据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供养人员、孤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救助工作,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继续开展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力度。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强化救助政策衔接,推进救助制度整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好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重要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第四十二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横向构建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善治指挥链,增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向心力和制度执行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一节 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认真总结提炼基层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正确处理好共性和个性、党建和业务、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第二节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社区和农村牧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第三节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自治强基、智治支撑的治理方式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市域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升市域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的纵向治理架构,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社会治理有关平台一体化运行,构建贯通市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第十四篇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满足人民文化需求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第四十三章 深化文明内蒙古建设

统筹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新时代精神文明“六大创建”,构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第一节 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学习教育

实施思想铸魂工程,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提高各层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深化巡听旁听、定期通报、理论测试、年度考核制度。分众化编写《学习讲义》,开展大众化理论宣讲。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专家库,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影响的新型智库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第二节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融入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全过程,深入实施学习教育、爱国爱乡、遵规守法、礼仪礼节、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健康生活、生态文明、志愿服务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十大行动”。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展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第三节 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

实施精神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家庭创建与评选表彰,实现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全覆盖,到2025年,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5%左右,自治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全部创成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参与率达到100%,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普遍开展、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率显著提高。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推进各级工作机构实体化建设,盘活资源,整合阵地,构建理论宣讲、教育服务、文化服务、科技与科普服务、健身体育服务、媒体服务“六大平台”,持续提升动员、整合、引导、服务、创新和保障能力。创新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平台”试点建设,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实施志愿者骨干培养计划。

第四十四章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全面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一节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打造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全面推行“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运营模式。组建内蒙古报业传媒集团、内蒙古广电传媒集团。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推动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面覆盖,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硬件建设和服务管理达到国家标准,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考评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有条件的盟市和旗县(市区)健全满足群众需求的剧场供应机制。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草原书屋和“鸿雁悦读”计划一体化改革。推进旗县流动图书车文化车配备,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立常态化群众文化活动保障机制,办好内蒙古群星奖评选、广场舞大赛等示范性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戏曲进乡村活动,做好“公益电影+”惠民放映。实施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工程,建设智慧图书馆体系、智慧博物馆、数字化美术馆和数字化艺术档案,打造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库群,建设公共文化云。推进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加快内蒙古“智慧广电”发展。开展内蒙古版权资源和版权产业调查,做好版权服务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和版权示范创建活动。

第二节 提升文艺作品创作质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生产出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繁荣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优秀剧本孵化和生活采风。推动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改进重点作品创作引导机制,建立重点文化艺术项目滚动扶持机制。设立内蒙古文化艺术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文化文艺场馆建设。制定文艺人才发展规划,开展内蒙古电影新导演计划。实施文化润心工程,以文艺创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品质量,丰富网络文艺内容。搭建文艺精品遴选、展示、推出平台,建设内蒙古音乐厅,支持因地制宜建设综合剧场、音乐厅和美术馆,举办内蒙古艺术节、内蒙古音乐节等活动,大力实施文艺惠民演出和地方戏传承创新工程,定期举办全区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以及音乐、舞蹈、小戏小品专业赛事,打造独具特色的文化艺术品牌。

第三节 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把握乌兰牧骑发展的正确方向,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健康发展。加强新时代乌兰牧骑职能建设,强化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把乌兰牧骑建设成党的声音和主张的宣传队、服务基层群众的文艺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队、弘扬新时代精神的奋斗队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队。开展“乌兰牧骑+”综合志愿服务、“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到人民中间去”等活动。推进乌兰牧骑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设立乌兰牧骑艺术奖。办好全区乌兰牧骑艺术节、乌兰牧骑月、乌兰牧骑调演活动,规范开展乌兰牧骑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动乌兰牧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网上乌兰牧骑”建设。加强乌兰牧骑理论研究。

第四节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非遗传承

实施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工程,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建立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创新发展体系。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推进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和大窑、辽上京、和林格尔土城子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万里茶道(内蒙古段)、辽上京和祖陵遗址、红山遗址群和阴山岩刻申遗。加强阿尔寨石窟寺等石窟文物保护。开展“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河套地区早期聚落遗址考古发掘研究。建设内蒙古非遗博览园、内蒙古黄河文化博物馆、内蒙古工业博物馆。加强纪念馆、展览馆、博物馆建设管理。推进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和振兴,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实施中华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开展传统节日礼仪礼节教育活动。

第四十五章 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

第一节 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

推动文博业、图书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演艺等传统业态改造提升,培育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网络音频、网络视频等新型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依托地方特色文化,对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转化和开发,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贯彻国家文化大数据战略,统筹推进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等建设。

第二节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跨盟市打造大景区,跨区域布设“黄金线”,建设以生态为底色、以文化为特色、以旅游为产业支撑的“带-圈-线-城-郊-园”文旅融合发展格局。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东中西部旅游业差异化协调发展,东部地区重点推进生态旅游、边境旅游、冰雪旅游提档升级,打造呼伦贝尔国内一流草原森林生态和边境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重点发展文化遗产、草原风情、健康体育和休闲度假,打造呼和浩特现代休闲与会展旅游中心、鄂尔多斯文化体验和休闲旅游目的地;西部地区推动发展特色生态旅游、沙漠休闲和自驾越野,打造阿拉善国内知名西部风情旅游区。丰富创新高品质文化旅游产品供给,积极发展中高端旅游,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大力发展红色旅游、马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研学旅游、体育旅游、边境旅游和刺绣产业。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开展文化演艺、非遗和文创产品进景区活动,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跨境旅游试验区。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培育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咨询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厕所等服务功能。统筹“风景道+景区+乡村+自驾车营地”,建立健全自驾游服务体系。整合利用公路、高铁和航空网络,构建安全便捷的全域旅游交通体系。实施文化和旅游品牌战略,统筹做好旅游营销。实施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组织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建立文化和旅游资源数据库。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内蒙古艺术剧院等国有文艺院团和乌兰牧骑改革。完善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度,健全引导新型文化业态健康发展机制。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加快重组整合、结构调整、多元化发展。健全文物保护利用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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