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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10)扩大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黄山市政府。
(11)完善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十大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沱湖流域基础信息“一张图”绘制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
(12)完善滁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合肥、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13)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43﹒统筹推进节能减排减碳。
(1)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开展发电行业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开展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编制省级碳排放清单。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控高耗能产业规模和项目数量。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3)推进“外电入皖”,全年受进区外电260亿千瓦时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等。
(4)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
(5)完成电能替代60亿千瓦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
(6)推进绿色储能基地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7)建设天然气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气消费量扩大到65亿立方米。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8)扩大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电力公司等。
(9)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造林140万亩。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等。
十、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4﹒促进教育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
(1)启动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五大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
(2)深化思政课改革创新,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理论学科建设,实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省暨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3)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99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5%。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积极争创3个以上国家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72%,非贫困县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成率达50%。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
(6)巩固和完善加强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机制,依法依规落实教师待遇政策,确保全省各地中小学(含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
(7)支持各县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育人质量提升计划,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修改完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
(9)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遴选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试点项目,开展中职学校办学水平分类达标示范建设,100所以上中职学校达到B类学校办学水平,其中部分学校达到A类学校办学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加强高校基础学科和高峰学科建设,出台支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若干政策,重点支持10个左右I类高峰学科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
(11)系统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修订完善特色、应用型、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启动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5年),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等。
(13)筹建安徽特殊教育学院。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4)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建设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持续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加快发展老年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总工会等。
(15)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45﹒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1)扩大援企稳岗扩就业支持性措施覆盖面。分类定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多渠道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深入开展“2+N”招聘活动,分行业、分群体举办招聘会,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网多渠道全方位搭建线上对接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功能。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残联等。
(3)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加强新职业推广应用力度,开展针对性培训,支持发展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总工会、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深入开展根治欠薪行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执法,整治突出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5)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6)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各市政府。
(7)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各市政府。
(8)启动养老服务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建设一批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强化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出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建立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众,分别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社会救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46﹒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提升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外办、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3)实施11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4)加快建设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和区域性传染病救治中心。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等,合肥、蚌埠、阜阳、芜湖、安庆市政府。
(5)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阜阳、安庆市政府。
(6)推进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
(7)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医保局等。
(8)完成2.6万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对农村适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筛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妇联等。
(10)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1)实施“江淮名医”“徽乡名医”培养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2)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行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3)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政府。
(15)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行动,建成3000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体育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47﹒提升文化建设水平。
(1)启动实施“十四五”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2)加快省文化馆新馆、省非遗馆等项目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合肥市政府。
(3)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试点示范。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4)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规划、大运河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淮北、宿州市政府。
(5)推进凤阳明中都、含山凌家滩、蚌埠双墩、蚌埠禹会村、淮南寿春城等国家遗址公园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蚌埠、淮南、滁州、马鞍山市政府。
(6)加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举办第五届中国非遗传统技艺大展、第八届中国农民歌会、第九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第十三届安徽国际文化旅游节。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宣城、黄山市政府。
(7)繁荣发展广播影视事业,推动广播电视精品创作,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智慧广电工程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安徽广播电视台等。
(8)支持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动漫创意产业交易会。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芜湖市政府、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9)繁荣发展参事文史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潘朝晖。
牵头责任单位:省参事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
(10)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社科院。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社科联等。
48﹒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深化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出台一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2)扎实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完善“网络化+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3)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实施社区现代化治理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4)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水平,省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力争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5)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21—2030年),深入实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妇儿工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扶贫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
(6)加强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扶贫办、省红十字会等。
(7)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残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团省委等。
(8)发展红十字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红十字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发展慈善事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
(10)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民委委员单位。
(11)进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援藏工作队、省援疆指挥部。
十一、扎实推进平安安徽建设
49﹒着力防范化解风险。
(1)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倡导竞争文化。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推进地方金融监管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司法厅等。
(4)推广省地方金融“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数据资源局、安徽银保监局等。
(5)稳妥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稳妥化解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等。
(7)完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各市政府。
(8)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政府。
50﹒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推进“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2)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建立品牌标准体系,制定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标准。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3)实施药品安全对标提升行动,修订《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长三角区域药品检查员合作培养机制,开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药监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4)推进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地矿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5)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社区创建。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
(6)建设自然灾害救援基地。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7)加强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8)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9)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31个县(市、区)的农村应急广播民生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全省60%县区应急广播建设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广电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等。
(10)推进“智慧应急”试点省建设,加快建设“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省地矿局、安徽煤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
51﹒加强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
(1)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推进“最多访一次”试点。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信访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等。
(3)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府信访局、省国家安全厅、省税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省武警总队等。
(4)深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推进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犯罪。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
(5)精心组织实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动委综合办、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6)加强双拥优抚工作,开展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7)强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积360万平方米以上,为社会提供地下停车位5万个以上。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人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8)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全力推进服务中心(站)建设,持续深化退役军人工作事业单位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退役军人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等。
(9)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体系,发展壮大一批军民通用性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十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2)构建“1+5+N”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各市政府。
(3)强化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等能力建设和应急物资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等,各市政府。
(4)做好疫苗紧急使用和预防接种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各市政府。
(5)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和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物品风险管控。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等,各市政府。
(6)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阵地,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疫防办。
协同责任单位:各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
十三、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1)全面实行“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省级行政权力再精简20%。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3)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4)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5)深化文化市场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6)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张曙光。
牵头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等。
(7)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牵头负责领导:章曦。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8)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专业化能力提升行动,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推进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立法。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药监局、省地震局等。
(11)启动实施“八五”普法,加强与实施民法典相关联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王翠凤。
牵头责任单位:省司法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2)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3)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4)弘扬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三严三实”,主动担当作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牵头负责领导:王清宪。
牵头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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