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公告(第一批次)和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火电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公告(第一批次),其中称输配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蒙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大工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1-10千伏为0.1734元/千瓦时、35千伏为0.1664元/千瓦时、110(66)千伏为0.127元/千瓦时、220千伏为0.104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不满1千伏为0.3984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3613元/千瓦时、35千伏为0.27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详情如下:
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公告(第一批次)
依据《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 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17〕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关于做好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0〕36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关于落实调整电力交易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号)、《关于开展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第一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售电方:蒙东地区持有发电业务许可证的新能源企业(不含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扶贫光伏和2020年以前投产无政府财政补贴的风电项目),名单详见附表1、附表2。
二、购电方:1月21日前完成市场注册,经公示后由自治区工信厅确定的参与第一批次年度交易的蒙东地区用电企业(2020年实际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企业)。在蒙东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承诺、公示和备案的售电公司,按照相应用电企业准入批次参与交易。名单详见附表2、3。
三、输电方: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四、交易电量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交易电量:预计蒙东地区第一批次新能源年度交易规模(购电方购网电量)约45亿千瓦时。
六、交易通道和关口:蒙东电网。
七、结算方式:交易电量原则上按月结算,按交易周期清算,交易执行期间,如遇结算方式调整,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年度交易的月度分解电量执行偏差,将在后期滚动执行。
八、交易方式及交易申报
1.本次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购电方及售电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购电方登录蒙东电力交易平台根据协商结果申报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售电方对购电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年度交易采用分月、分峰谷平时段交易申报模式,参与批发交易的市场主体分别对交易均价、分月电量、分峰谷平时段电量进行申报和确认。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1兆瓦时=1000千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电价精确到小数位后两位。
2.依据目前蒙东峰谷分段及电价政策,高峰时段为(7:30-11:30、17:00-21:00)、低谷时段为(22:00-5: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电采暖类型峰谷分段参照单独的政府相关政策划分。
3.本次交易申报电量为购电方购网电量,申报电价为售电方上网电价。
4.售电方上网电价含税,经折算至购电方电价含税,为电度电价。
九、合同电量及电价
1.购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
合同电价=成交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
交易出清结果不计算倒阶梯补贴电价,在结算阶段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统筹考虑计算。
2.售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
合同电价=交易电价。
3.输电价格
输配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蒙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大工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1-10千伏为0.1734元/千瓦时、35千伏为0.1664元/千瓦时、110(66)千伏为0.127元/千瓦时、220千伏为0.104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不满1千伏为0.3984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3613元/千瓦时、35千伏为0.27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4.倒阶梯补贴
倒阶梯补贴电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文件规定执行。
5.政府基金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22.425元/兆瓦时。
6.新能源参与交易的补贴资金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27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交易执行期间,如遇国家价格政策调整,则交易价格按照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协商调整。
十、安全校核
交易结果通过电网调控中心安全校核并经政府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相关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当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蒙东交易中心会同电网调控中心在当日给予解释。
十一、合同签订
为保证合同签订高效,服务好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权益,本次交易合同采用“交易承诺书+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电子化形式,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时,在交易平台仔细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承诺书,履行确认流程后方可参与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电量、电价等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通过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为准。交易结果一经发布,电子合同即为成立,一般情况下,各方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形式的交易合同。交易承诺书中权利义务、电量电费结算等相关约定对交易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宜
1.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售电公司代理电力用户时,需先到蒙东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绑定手续后,方可参与交易。
3.交易达成后,请电力用户(含直接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尽快到当地营业厅业扩窗口办理市场化客户关系确认,零售用户需上传与供电公司、售电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以免影响当月电费发行。
4.平均交易电价采用前三年区内直接交易主动成交均价,其中火电区内交易成交均价为279.50元/千千瓦时,新能源区内交易成交均价为184.34元/千千瓦时。
5.处于自治区文件要求的淘汰类、限制类和待认定的特种铁合金名单范围的企业(装备),其用电量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6.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相关交易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十三、交易时间安排
1.3月12日17:00时前,所有参与本次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和售电公司均需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上预申报2021年年用电量。
2.3月15日9:00时-3月17日17:00时,市场主体登录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s://pmos.md.sgcc.com.cn),申报并确认交易数据。
3.3月24日17:00时前,完成安全校核后,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十四、联系方式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刘长玺(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072
包力(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091
赵明宇(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692
李天野(市场注册咨询)0471-6215090
钱小龙(平台应用咨询)0471-6216019
刘满(平台登陆咨询)0471-6216431
窦志伟(平台登陆咨询)0471-6216467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火电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公告(第一批次)
依据《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内蒙古东部地区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 的通知》(东北监能市场〔2017〕19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关于做好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0〕366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关于调整部分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1〕115号)、《关于落实调整电力交易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号)、《关于开展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5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1年蒙东地区电力用户与火电企业年度双边直接交易(第一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售电方:蒙东地区持有发电业务许可证且由国网蒙东电力公司负责调度、结算的火电企业,名单详见附表1。
二、购电方:1月21日前完成市场注册,经公示后由自治区工信厅确定的参与第一批次年度交易的蒙东地区用电企业(2020年实际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企业)。在蒙东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承诺、公示和备案的售电公司,按照相应用电企业准入批次参与交易。名单详见附表2、3。
三、输电方: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四、交易电量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交易电量:预计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的参与第一批次火电年度交易的交易规模约17亿千瓦时。
六、交易通道和关口:蒙东电网。
七、结算方式:交易电量原则上按月结算,按交易周期清算,交易执行期间,如遇结算方式调整,则照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年度交易的月度分解电量执行偏差,将在后期滚动执行。
八、交易方式及交易申报
1.本次交易采取双边协商交易方式,购电方及售电方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购电方登录蒙东电力交易平台根据协商结果申报交易电量和交易电价,售电方对购电方申报数据进行确认。年度交易采用分月、分峰谷平时段交易申报模式,参与批发交易的市场主体分别对交易均价、分月电量、分峰谷平时段电量进行申报和确认。电量单位为兆瓦时MWh(1兆瓦时=1000千瓦时),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电价精确到小数位后两位。
2.依据目前蒙东峰谷分段及电价政策,高峰时段为(7:30-11:30、17:00-21:00)、低谷时段为(22:00-5: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电采暖类型峰谷分段参照单独的政府相关政策划分。
3.本次交易申报电量为购电方购网电量,申报电价为售电方上网电价。
4.售电方上网电价含税(包含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等环保电价)。经折算至购电方电价含税,为电度电价。
九、合同电量及电价
1.购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
合同电价=成交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
交易出清结果不计算倒阶梯补贴电价,在结算阶段按照用户实际用电量统筹考虑计算。
2.售电方
合同电量=交易电量
合同电价=交易电价
3.输电价格
输配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蒙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2020〕12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大工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1-10千伏为0.1734元/千瓦时、35千伏为0.1664元/千瓦时、110(66)千伏为0.127元/千瓦时、220千伏为0.104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型输配电价不满1千伏为0.3984元/千瓦时、1-10千伏为0.3613元/千瓦时、35千伏为0.2756元/千瓦时,输配电价含线损及交叉补贴。
4.倒阶梯补贴
倒阶梯补贴电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蒙东电网大工业用电输配电价改革和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8〕1574号)文件规定执行。
5.政府基金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22.425元/兆瓦时。
6.交易执行期间,如遇国家价格政策调整,则交易价格按照有关价格政策规定协商调整。
十、安全校核
交易结果通过电网调控中心安全校核并经政府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相关市场主体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发布当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出,由蒙东交易中心会同电网调控中心在当日给予解释。
十一、合同签订
为保证合同签订高效,服务好参与市场交易的各方权益,本次交易合同采用“交易承诺书+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电子化形式,市场主体在参与交易时,在交易平台仔细阅读交易公告、交易承诺书,履行确认流程后方可参与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电量、电价等以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通过安全校核的交易结果为准。交易结果一经发布,电子合同即为成立,一般情况下,各方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形式的交易合同。交易承诺书中权利义务、电量电费结算等相关约定对交易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宜
1.本交易公告仅限于参与此次交易的市场主体获悉。对本交易公告全部或部分内容,其他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转载、转帖或发布,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售电公司代理电力用户时,需先到蒙东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绑定手续后,方可参与交易。
3.交易达成后,请电力用户(含直接交易用户和零售用户)尽快到当地营业厅业扩窗口办理市场化客户关系确认,零售用户需上传与供电公司、售电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以免影响当月电费发行。
4.平均交易电价采用前三年区内直接交易主动成交均价,其中火电区内交易成交均价为279.50元/千千瓦时,新能源区内交易成交均价为184.34元/千千瓦时。
5.处于自治区文件要求的淘汰类、限制类和待认定的特种铁合金名单范围的企业(装备),其用电量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6.其它未尽事宜,参照相关交易相关规则、规定执行。
十三、交易时间安排
1.3月12日17:00时前,所有参与本次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和售电公司均需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上预申报2021年年用电量。
2.3月15日9:00时-3月17日17:00时,市场主体登录蒙东电力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s://pmos.md.sgcc.com.cn),申报并确认交易数据。
3.3月24日17:00时前,完成安全校核后,发布最终交易结果。
十四、联系方式
蒙东电力交易中心
刘长玺(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072
包力(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091
赵明宇(交易方式咨询)0471-6215692
李天野(市场注册咨询)0471-6215090
钱小龙(平台应用咨询)0471-6216019
刘满(平台登陆咨询)0471-6216431
窦志伟(平台登陆咨询)0471-6216467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3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1424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0%,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12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8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其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购电侧月内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71笔,成交电量1.44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28.66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广东需求响应代理合同签订操作指引[$NewPage$]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结算2024年2月安徽电网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及并网运行考核费用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省市间富余新能源消纳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和《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长三角省市间富余需求侧可调节资源互济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规则适用于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江苏电力市场月内连续挂牌交易结果公示。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1313笔,成交电量27.8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41.40元/兆瓦时。详情如下: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召开新疆区域2024年第一次电力调度交易与市场秩序厂网联席会议,系统总结2023年新疆电力市场工作,深入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安排部署2024年电力市场重点工作,为新疆电力行业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公室、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
4月29日,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通报电力市场建设运营情况,审议市场交易规则,交流讨论市场建设关键问题。会议肯定了管委会和各成员单位在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陕西省电力现货市场第三次结算试运行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本次结算试运行开展省内现货市场、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交易组织、交易出清、交易执行、交易结算全流程测试。本次
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一季度能源形势和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介绍新型储能发展和电网安全“三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2023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今年以来全国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如何?张星表示
01龙虎榜龙虎榜出手解析:本月总成交量环比上月上升了36.46%;本月龙虎榜中买卖双方出手力度相当;第8轮上榜次数最多,4次。龙虎榜成交时间分布:本月龙虎榜前六笔成交时间主要集中在前半小时,有五笔出现在14:30~15:00,一笔出现在尾盘16:59。02内外盘成交分析交易情况解析:总成交曲线呈现“震荡上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5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青海电网中长期安全校核细则》,本规则适用于青海省内现阶段开展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结合青海电网分区域的特点(特别是针对海南、海西两大新能源基地),安全校核以分区形式进行,电力调度机构提供分区电源可发最大及最小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冀北地区统调电厂优先发电量计划的通知。优先发电用于保障清洁能源资源利用、保障电网安全和民生、保障跨省跨区资源利用及保障可再生能源调峰机组等政策奖励。京津唐电网统调燃煤电厂优先发电量由电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5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3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7.35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9.7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成
1-2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944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7%,同比持平。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748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2月份,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160.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2%。其中,全国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4月上海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及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场内集中交易安排公告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度市场总体情况。全年累计组织开展中长期直接交易80批次,成交电量201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成交均价0.4437元/千瓦时。其中,开展绿电交易11批次,成交电量7.7亿千瓦时。详情如下:
省内批发侧电力直接交易情况2024年2月,组织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开展月度及月内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30.4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2.88元/兆瓦时。2024年累计开展省内发电企业与售电公司(批发用户)、电网企业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260.6亿千瓦时,成交均价383.15元/兆瓦时。2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4年3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详情如下:2024年3月上海月内电力直接交易安排公告各市场主体: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3〕16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图解2024年全省能源工作会电力改革领跑全国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全国第一个转入正式运行,是国内率先进入长周期结算运行的省电力现货市场。全年电力直接交易成交电量1772亿千瓦时,超年度计划172亿千瓦时。
国网蒙东电力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截止3月31日,2024年2月份发行周期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公布如下:截止2月29日,2024年1月份发行周期市场化用户欠费名单公布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受理注册售电公司公示相关信息的公告(第三十批)。详情如下: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受理注册售电公司公示相关信息的公告(第三十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蒙东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绿证核发交易和持有情况报送的通知。按照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组织开展关于全区绿证核发交易和持有情况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各发电企业统计装机、国内和国际绿证核发数量、交易数量。请年电力消费量满500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进入发布关于受理注册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第二十五批)。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示连续3年未在任一区域开展业务售电公司名单的公告,对已在蒙东电力交易平台注册但连续3年未在任一区域开展交易业务的售电公司进行了梳理,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日-6月14日。详情如下: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注册信息变更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第十六批)。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第七批)。详情如下: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公示结果的公告(第七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蒙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第七批)。详情如下:
内蒙古东部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受理注册售电公司公示结果的公告(第二十二批)如下:
蒙东2022年11月份电力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蒙东2022年10月份电力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