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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第二十三条提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北京将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并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这意味着碳交易市场的两大现货品种“碳配额”和“CCER”将在武汉、上海、北京三城共同展开建设。
(来源:微信公众号“远光能源互联网”ID:ygnyhlw 作者:远光能源互联网)
目前,全国碳市场可交易的现货品种主要是企业碳配额(碳排放权)和即将引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条件成熟后,还将推出丰富的碳金融产品等衍生品种。
2017年,武汉和上海分别明确承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将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支撑;此次北京宣布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意味着CCER已在准备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按照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也曾明确CCER将在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时引入,并作为一种基础产品参与交易。
CCER
发展历程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是指没有法定减排义务的主体自愿采取减排行动。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项目应采
3月24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第二十三条提出: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北京将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并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这意味着碳交易市场的两大现货品种“碳配额”和“CCER”将在武汉、上海、北京三城共同展开建设。
目前,全国碳市场可交易的现货品种主要是企业碳配额(碳排放权)和即将引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条件成熟后,还将推出丰富的碳金融产品等衍生品种。
2017年,武汉和上海分别明确承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并将于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支撑;此次北京宣布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意味着CCER已在准备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体系。按照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也曾明确CCER将在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时引入,并作为一种基础产品参与交易。
CCER
发展历程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是指没有法定减排义务的主体自愿采取减排行动。根据国家发改委2012年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采取备案管理。参与自愿减排交易的项目应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且要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机构审定。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CCER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依据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细则进行交易。
当前CCER的申请以新能源企业居多,简单来说,作为自愿碳减排的新能源企业,在政府备案,取得“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按照1:1比例替代碳排放配额(价格或略低于配额)。一些发电集团就曾将CCER的申请作为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标配。
CCER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如下:
2015年1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运行和开户相关事项的公告》,宣布CCER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简称登记簿,是CCER的签发、转移、取消、注销等流转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标志CCER签发至交易流程打通。随后试点省份陆续启动了CCER交易,地方相关交易机构与国家注册登记系统对接后,CCER项目就可以跨地区流通。
2017年3月
由于种种原因,主管部门宣布暂停有关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的申请,计划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发布后,再依据新办法受理。
2018年3月
应对气候变化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转至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受此影响,《暂行办法》的修订直到当前暂未出台,当前在市场流通的CCER基本都是暂停之前备案的项目。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市场对《暂行办法》的修订出台及CCER项目的备案重启倍加期待。
CCER
如何生成
按照原定的暂行办法,CCER交易需要经历申请、审核、注册、签发、登记流程。现管理职责转隶至生态环境部,相应的管理机构也会在新的管理办法中更新。以原定的流程为例,CCER的生成需要如下流程:
申请:企业把项目报告书递交给合规的审核机构,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未来收益及减排量等内容;
审核、注册:在接到企业的项目报告书后,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发改委气候司,随后项目情况在“中国核证减排信息网”上公示1-2周,如无异议,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将根据项目数量不定期召开评审会,短则一两周,长则半个月到一个月,如评审专家没有改进意见,则表示注册成功;
签发、登记。接下来进入再次审核环节,在此过程中,注册成功的企业必须找一家新的审核机构再次核查,并由审核机构第二次上报发改委召开评审会,如无异议,国家发改委会将项目发布到CCER登记簿(注册登记系统)上,此时,社会公众可以在登记博上查询项目信息。至此,全部流程走完,企业即可等待交易。
通常情况下,一个CCER项目从着手开发到最终实现减排量签发的最短时间周期要有8个月。
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CCER暂停受理前,我国CCER公示项目共有2871个,已备案项目共有861个。其中,公示项目类型中,风电、光伏和避免甲烷排放项目最多,占比分别为32.99%、29.01%和14.14%。
CCER
如何交易
在各个试点,CCER交易流程大致相似,需要地方环交所、碳排放交易系统和国家自愿减排和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有效衔接,以上海为例:
1、卖方登录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registry.ccersc.org.cn),将需要交易符合条件的CCER从自己的交易账户转入到上海环交易所交付账户。
2、交易参与方登录到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系统进行CCER交易。
3、买方在上海碳排放交易系统上发送转出CCER的指令,将CCER从上海环交所交付账户转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交易账户,直至履约抵消完毕。当日买入的CCER于第二个交易日划拨至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
上海试点CCER交易流程
图片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CCER
的交易限制
如果过度放开CCER进入,可能会对碳配额市场造成冲击,削弱配额有效性、降低企业减排内生动力;过少则无法充分利用CCER对碳市场的促进作用。所以各试点均对碳市场CCER准入进行了一定限制,以维护碳交易市场平稳发展。
目前各试点CCER准入限制集中在三方面:准入比例、准入地域和准入类型。各地准入比例在5%—10%之间;项目地域的限制在各试点的描述差异较大;准入类型方面,除上海,各地均排除部分水电项目。
各试点CCER交易限制
图表制作:远光能源互联网
CCER
市场空间测算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有专家团队测算了CCER的市场空间。据测算,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电厂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总量约40亿吨/年,按照5%的碳排放配额抵消比例,全国碳市场初期每年CCER需求量约近2亿吨/年。
据北京环交所预测,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八大行业后,纳入配额管理的碳排放总额规模将达到70-80亿吨/年,届时CCER需求将达到3.5-4亿吨/年。
CCER
备案重启的市场期待
北京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也将承担市场对CCER寄予的诸多期望,主要包括:
1、修订、完善、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加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抵消机制相关政策,提振CCER市场参与者信心;
2、完善CCER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CCER注册登记系统各方面的功能,提升不同层级部门对系统运维管理的能力,以满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履约的要求,明确CCER注册登记系统与其他各相关平台的链接机制,包括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清结算系统等,以及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的登记系统。
3、简化CCER管理流程:一方面降低业主开发成本,一方面减轻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压力,改为行使监管职责。
4、提高CCER交易及其履约信息披露频率和信息透明度:为企业参与交易和制定履约策略提供参考和指导,提升CCER在全国及地方碳市场交易的活跃度
5、推动国际碳定价机制的发展:2020年3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成为国际民航组织认可的6个CORSIA合格减排项目体系之一,意味着全球的航空企业可以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为CCER增加了作为国际碳市场履约产品的新属性。推动国际碳定价机制的发展,CCER不仅可以用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还可以推动国际不同区域碳市场的链接。与此同时,也需考虑CCER的重复计算问题,特别是避免同一CCER被不同国家或主体用于重复计算或重复抵消的问题。
6、积极推进CCER项目开发的国际合作:在解决国家自主贡献的计算问题后,CCER有极大潜力成为中国与国际碳定价机制链接的桥梁,《暂行办法》目前只允许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参与CCER的开发,在时机成熟后,可以考虑允许符合规则的国际机构与企业共同参与境内外CCER的开发,一方面有利于引入国际资金参与国内CCER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可以为中国企业境外自愿减排项目提供标准,推动中国企业履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责任。
7、探索CCER参与国际减排抵消机制的途径、办法:市场已经看到CCER的国际化趋势,所以也期待管理机构积极探索并制定国际买家在境内开户以及参与交易的流程、参与国际减排抵消机制的途径和方法,推进CCER的国际化进程。
本文部分信息及数据来源:美国环保协会、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海环境交易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日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网、平安证券研究所、海通证券研究所、东吴证券研究所
附件:《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第二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本市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十三)完善金融扶持。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发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健全绿色产业投融资体系,支持产业升级。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推进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险、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提升国际绿色投融资服务、气候风险评估、绿色技术与产业合作等功能,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并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且要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审定机构审定。自愿减排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和登记,经备案的减排量称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单位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CCER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依据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细则进行交易。
当前CCER的申请以新能源企业居多,简单来说,作为自愿碳减排的新能源企业,在政府备案,取得“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可以进入碳市场交易,按照1:1比例替代碳排放配额(价格或略低于配额)。一些发电集团就曾将CCER的申请作为新能源项目建设的标配。
CCER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如下:
2015年1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运行和开户相关事项的公告》,宣布CCER交易注册登记系统(简称登记簿,是CCER的签发、转移、取消、注销等流转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标志CCER签发至交易流程打通。随后试点省份陆续启动了CCER交易,地方相关交易机构与国家注册登记系统对接后,CCER项目就可以跨地区流通。
2017年3月
由于种种原因,主管部门宣布暂停有关CCER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的申请,计划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修订完成发布后,再依据新办法受理。
2018年3月
应对气候变化职能由国家发改委转至新成立的生态环境部,受此影响,《暂行办法》的修订直到当前暂未出台,当前在市场流通的CCER基本都是暂停之前备案的项目。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市场对《暂行办法》的修订出台及CCER项目的备案重启倍加期待。
CCER
如何生成
按照原定的暂行办法,CCER交易需要经历申请、审核、注册、签发、登记流程。现管理职责转隶至生态环境部,相应的管理机构也会在新的管理办法中更新。以原定的流程为例,CCER的生成需要如下流程:
申请:企业把项目报告书递交给合规的审核机构,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未来收益及减排量等内容;
审核、注册:在接到企业的项目报告书后,审核机构出具审核意见并上报发改委气候司,随后项目情况在“中国核证减排信息网”上公示1-2周,如无异议,气候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将根据项目数量不定期召开评审会,短则一两周,长则半个月到一个月,如评审专家没有改进意见,则表示注册成功;
签发、登记。接下来进入再次审核环节,在此过程中,注册成功的企业必须找一家新的审核机构再次核查,并由审核机构第二次上报发改委召开评审会,如无异议,国家发改委会将项目发布到CCER登记簿(注册登记系统)上,此时,社会公众可以在登记博上查询项目信息。至此,全部流程走完,企业即可等待交易。
通常情况下,一个CCER项目从着手开发到最终实现减排量签发的最短时间周期要有8个月。
据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在CCER暂停受理前,我国CCER公示项目共有2871个,已备案项目共有861个。其中,公示项目类型中,风电、光伏和避免甲烷排放项目最多,占比分别为32.99%、29.01%和14.14%。
CCER
如何交易
在各个试点,CCER交易流程大致相似,需要地方环交所、碳排放交易系统和国家自愿减排和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有效衔接,以上海为例:
1、卖方登录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registry.ccersc.org.cn),将需要交易符合条件的CCER从自己的交易账户转入到上海环交易所交付账户。
2、交易参与方登录到上海市碳排放交易系统进行CCER交易。
3、买方在上海碳排放交易系统上发送转出CCER的指令,将CCER从上海环交所交付账户转入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交易账户,直至履约抵消完毕。当日买入的CCER于第二个交易日划拨至国家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
上海试点CCER交易流程
图片来源: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CCER
的交易限制
如果过度放开CCER进入,可能会对碳配额市场造成冲击,削弱配额有效性、降低企业减排内生动力;过少则无法充分利用CCER对碳市场的促进作用。所以各试点均对碳市场CCER准入进行了一定限制,以维护碳交易市场平稳发展。
目前各试点CCER准入限制集中在三方面:准入比例、准入地域和准入类型。各地准入比例在5%—10%之间;项目地域的限制在各试点的描述差异较大;准入类型方面,除上海,各地均排除部分水电项目。
各试点CCER交易限制
图表制作:远光能源互联网
CCER
市场空间测算
全国碳市场启动后,有专家团队测算了CCER的市场空间。据测算,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电厂重点排放单位排放总量约40亿吨/年,按照5%的碳排放配额抵消比例,全国碳市场初期每年CCER需求量约近2亿吨/年。
据北京环交所预测,未来全国碳市场扩容至八大行业后,纳入配额管理的碳排放总额规模将达到70-80亿吨/年,届时CCER需求将达到3.5-4亿吨/年。
CCER
备案重启的市场期待
北京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也将承担市场对CCER寄予的诸多期望,主要包括:
1、修订、完善、出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细则,加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抵消机制相关政策,提振CCER市场参与者信心;
2、完善CCER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CCER注册登记系统各方面的功能,提升不同层级部门对系统运维管理的能力,以满足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和履约的要求,明确CCER注册登记系统与其他各相关平台的链接机制,包括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排放权交易系统,清结算系统等,以及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的登记系统。
3、简化CCER管理流程:一方面降低业主开发成本,一方面减轻主管部门审核工作压力,改为行使监管职责。
4、提高CCER交易及其履约信息披露频率和信息透明度:为企业参与交易和制定履约策略提供参考和指导,提升CCER在全国及地方碳市场交易的活跃度
5、推动国际碳定价机制的发展:2020年3月,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成为国际民航组织认可的6个CORSIA合格减排项目体系之一,意味着全球的航空企业可以通过购买CCER的方式,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为CCER增加了作为国际碳市场履约产品的新属性。推动国际碳定价机制的发展,CCER不仅可以用于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还可以推动国际不同区域碳市场的链接。与此同时,也需考虑CCER的重复计算问题,特别是避免同一CCER被不同国家或主体用于重复计算或重复抵消的问题。
6、积极推进CCER项目开发的国际合作:在解决国家自主贡献的计算问题后,CCER有极大潜力成为中国与国际碳定价机制链接的桥梁,《暂行办法》目前只允许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参与CCER的开发,在时机成熟后,可以考虑允许符合规则的国际机构与企业共同参与境内外CCER的开发,一方面有利于引入国际资金参与国内CCER项目的开发,另一方面,可以为中国企业境外自愿减排项目提供标准,推动中国企业履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社会责任。
7、探索CCER参与国际减排抵消机制的途径、办法:市场已经看到CCER的国际化趋势,所以也期待管理机构积极探索并制定国际买家在境内开户以及参与交易的流程、参与国际减排抵消机制的途径和方法,推进CCER的国际化进程。
本文部分信息及数据来源:美国环保协会、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海环境交易所、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日报、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网、平安证券研究所、海通证券研究所、东吴证券研究所
附件:《北京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第二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本市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十三)完善金融扶持。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绿色金融。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发放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健全绿色产业投融资体系,支持产业升级。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承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和交易中心。推进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险、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提升国际绿色投融资服务、气候风险评估、绿色技术与产业合作等功能,推动建设国际绿色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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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下,配额可以交易,且每个履约期结束时,被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履约期内碳排放量的配额。因此,配额具有环境和资产双重属性,配额分配方法直接影响体系的数据需求,直接影响重点排放单位的利益,从而影响体系的政治接受度,直接影响实现体系减排目标
国内碳交易价格正在一路狂奔。4月24日,全国碳市场配额收盘价在小幅波动后,最终定格在100.59元/吨。这是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以来,碳价首次突破百元关口。4月25日,破百之后的碳价继续一路上行,当天碳市场综合价格最低价99.73元/吨,最高价103.36元/吨,收盘价102.41元/吨,相较前一日上涨1.81%。(来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在北京正式启动。目前,考虑到首批审定核查机构尚未公布,CCER项目开发暂时无法进入审定阶段。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电力行业,且只允许电力控排企业参与。CCER的重启,一方面通过抵消机制给控排单位提供更多履约选择,另一方面,也将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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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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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在全球范围内,气候变化问题正日益引起关注,人们对碳中和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碳中和是指通过减少、补偿和清除碳排放,实现净零碳排放,从而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在这一背景下,碳中和行业逐渐崭露头角,成为当下和未来最适合年轻人的职业之一。碳中和是必然趋势碳中和行业包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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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持续承压。今年以来,碳密集型行业不急于购买更多碳排放配额,导致市场供过于求。今年以来,欧洲地区两大碳排放交易体系价格大幅下滑。其中,欧盟碳价于2月23日创新低,跌至54.21欧元/吨,进入3月虽有所回升,但仍然仅维持略高于60欧元/吨的水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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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北京近期发布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位名单的通知,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共882家,一般报告单位共398家,现予以公布。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2023年度碳排放单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入领会《条例》主要内容,宣传学习《条例》有关要求,有力保障《条例》落地落实。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工业化程度高,有一定的人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会上表示,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航空等重点行业,这八个行业占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这些重点行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4年2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和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介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谢应君: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碳排放权交易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多年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专项行政法规形式确立和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活动有法可依。《条例》的出台是对《中共中央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日前,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出台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中的里程碑事件,开启了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法治新局面,是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2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原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2024年1月25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2024年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出台背景。答: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
在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TS)下,配额可以交易,且每个履约期结束时,被管控的重点排放单位需向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履约期内碳排放量的配额。因此,配额具有环境和资产双重属性,配额分配方法直接影响体系的数据需求,直接影响重点排放单位的利益,从而影响体系的政治接受度,直接影响实现体系减排目标
国内碳交易价格正在一路狂奔。4月24日,全国碳市场配额收盘价在小幅波动后,最终定格在100.59元/吨。这是全国碳交易市场成立以来,碳价首次突破百元关口。4月25日,破百之后的碳价继续一路上行,当天碳市场综合价格最低价99.73元/吨,最高价103.36元/吨,收盘价102.41元/吨,相较前一日上涨1.81%。(来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消息,陕西省全面启动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部署,有序推进我省碳排放核查,大力提升碳市场数据质量管理效能。4月22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专题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我省2023年度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省厅应对气候变化处、省环
2024年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在北京正式启动。目前,考虑到首批审定核查机构尚未公布,CCER项目开发暂时无法进入审定阶段。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仅覆盖电力行业,且只允许电力控排企业参与。CCER的重启,一方面通过抵消机制给控排单位提供更多履约选择,另一方面,也将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详情如下:省市场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电力行业碳排放计量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参与、通力协同、有序管理的原则,全省22家大型统调火力发电企业建成碳计量子站并实现与总站的联通,300MW级以上火电机组烟气直测法碳计量装置覆盖率不低于70%。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北区域碳市场
【项目背景】“节能”时代机遇空前,天津大学将推出《节能低碳领军班》,旨在让陆续出台的节能、双碳政策尽快落地,助力企业快速掌握政策、调整方向、找准定位、跟紧节奏,积极探索节能低碳转型之策,走上高品质、高质量发展之路。【项目宗旨】(一)宏观层面立足国家“十四五”规划高度,打通节能、双碳
2024年,全国碳市场步入第三个履约期,市场扩容步伐加快。全国两会刚刚落幕,碳市场扩容便传出信号:3月15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铝冶炼行业》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铝冶炼行业》征求意见稿发布(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举与发电行业进入碳市场的工作模式基本一致,标
“绿证成为全球贸易绿色化的关键要素,目前,我国的绿证国际认可度还较低,与国际绿证的互认机制尚未落实,这对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地位构成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主席蒋颖指出,中国企业亟须适应国际客户供应链脱碳对绿证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加强中国绿证国际认可度。据了解,目前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未来5年,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
4月2日,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碳配额回购融资业务,为企业实现融资金额1000万元。该项业务既是鄂州市控排企业的首单碳回购业务,也是该企业在绿色金融创新之路上的又一实践。碳配额回购业务对于企业盘活碳资产、拓宽低碳融资渠道、助力碳控排企业的绿色发展等具有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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