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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水平不断提升。辽宁“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参与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显著,“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综合运输通道开通运营。全省进出口总额累计实现3.37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90多亿美元。宝马沈阳新工厂、大连英特尔二期等一批重大外资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辽宁自贸试验区123项试点任务全部落地。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53国公民来辽宁可144小时过境免签。对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入推进,对口支援与合作、东北地区交流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区域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沈阳经济区加快建设,产业、交通、社会保障等一体化发展机制不断完善。沿海经济带新旧动能加快转换。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获国家批复。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积极成效。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县域经济不断壮大。兴边富民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抚顺西露天矿综合整治启动实施,阜新露天矿治理和综合利用初见成效。
基础设施加快完善。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京沈高铁建成通车,高铁通车里程全国领先,港口资源整合实现突破,辽港集团挂牌运营。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全国领先。实施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4.6万公里。沈阳、大连机场旅客吞吐量均突破2000万人次/年。能源供应结构不断优化,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辽宁段投产通气,徐大堡核电二期、红沿河核电二期等重大项目进展顺利。重点供水工程建成通水,二期工程等加快建设。信息传输网络更加高效安全,光纤和4G网络信号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建成5G基站2.5万个。
三大攻坚战成效显著。精准实施“五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15个省级贫困县、179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摘帽,84万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蓝天、碧水、净土和青山工程扎实推进,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2.6%,较五年前提高11.1个百分点;辽河、大小凌河生态廊道基本形成,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多年来最好水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加强。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园覆盖率达到78.9%,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0.5年增加到11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成,沈阳、大连、鞍山、盘锦获评国家文明城市,辽阳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公共卫生体系经受住新冠肺炎疫情考验,沈阳、大连、锦州三大医疗救治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列入国家首批试点。《黄玫瑰》等一批文化精品获国家“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99%,全省共获得世界冠军39个、全国冠军247个。
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28.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5%,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实现均等化,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十六连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863处,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86%和82%,435万人饮水状况得到改善。社会治理效能实现提升,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成果显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各类社会矛盾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边境安全全面巩固,全省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政治生态明显改善,为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110.5万名党员干部投身抗疫一线;330.9万名党员捐款3.2亿元,位居全国前列;先后派出11批医护人员驰援湖北,规模居全国前列,支援武汉雷神山医疗队获得“时代楷模”称号;5名优秀共产党员和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中央表彰。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日益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增加41.8万人和26.5万人。
“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中共辽宁省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政府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认真履职、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全省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不懈奋斗的结果。“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发展积累了坚实基础。
第二章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既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又面临诸多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和智能制造成为经济增长新动能。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治理体系深度变革,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冲击,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国际关系中不公正不平等现象依然突出,全球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具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为民族复兴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尚有弱项。
从辽宁自身看,经过多年努力,在资源、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支撑能力,积蓄了强劲的发展势能,具备了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的有利条件。立足国家发展大局,肩负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使命,地位重要、作用突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新突破等重要指示,为辽宁振兴发展确立了新目标、寄予了新期望、注入了新动力。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振兴发展仍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由传统模式加速向新科技革命驱动模式转型,面临更为激烈的全球产业竞争和日渐复杂的智能治理趋势,需要破解更多深层次问题,主要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市场化程度不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快,新增长点没有系统形成,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突出,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对外开放优势未充分发挥,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防范化解风险任务较重,一些干部思想观念解放不够到位、干事创业激情不足。
综合研判,新时代辽宁加快振兴发展面临诸多重大机遇。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持续激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活力。二是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新使命新担当,辽宁地处东北亚经济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关键地带,通关达海,战略作用突出,具备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的优势条件。三是辽宁工业基础雄厚,产业优势突出,应用场景丰裕,有利于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未来产业充分孕育发展。四是辽宁人文底蕴深厚,现代教科文事业发达,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正在加快形成,面向全球投资者的发展比较优势正在加快释放。五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中日韩自贸区预期、京沈高铁全线运营等重大机遇,与辽宁改革开放创新形成历史性交汇,必将推进内生动力加快集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不断涌现。辽宁振兴发展动力更加强劲,未来美好蓝图催人奋进。
“十四五”时期,我们要牢牢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更好服务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国内大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支点作用,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重要战略枢纽作用,实现高科技引领产业发展、高效率驱动要素体系、高价值实现改革蓝图、人民共享高品质生活,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的更大突破。
第三章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的战略定位,聚焦补齐“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上担当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辽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全面展示辽宁振兴发展的生动画面和宏大场景。
第二节 遵循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激发全省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积极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创新。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驱动协同发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开放活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持续增强振兴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坚持系统观念。科学谋划、统筹推动各方面工作,做到全局与局部相统一、当前与未来相协调、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衔接,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坚持瞄准目标、久久为功。保持战略定力,凝聚奋进力量,发扬斗争精神,扎扎实实办好辽宁自己的事,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坚强支撑,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勇立时代潮头,重塑环境、重振雄风。
第三节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到2035年,全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综合实力将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台阶,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成文化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体育强省、健康辽宁,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成为对外开放新前沿;建成交通强省,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进入全国前列;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综合考虑辽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未来发展的支撑条件,通过五年努力,在优化营商环境、创新驱动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和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营商环境好、创新能力强、区域格局优、生态环境美、开放活力足、幸福指数高的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力争高于全国水平,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实现前移。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明显改善,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数字经济比重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推出一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市场化水平显著提升。对外开放新前沿建设扎实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
——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幅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显著提高,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区域发展形成新格局。中心城市、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沿海与腹地良性互动,城乡区域协调性明显增强,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力争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人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均期望寿命保持全国领先。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省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基础更加巩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注:①地区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居民收入的绝对数和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②[]内为5年累计数。 ③指标名称前标注★的为参照国家规划《纲要》指标体系设置的指标。④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税收占比。 ⑤“三新”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指标,待国家统计局公布相关统计标准和数据范围后再行测算。
第二篇 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
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是辽宁必须肩负起的光荣使命。必须锚定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以超常规的努力,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新突破,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新突破,实现产业结构、经济结构调整新突破,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新突破,实现构建新发展格局新突破,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突破,实现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新突破。
第四章 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改革
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突破口,加快高水平制度建设,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起来,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全面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振兴发展的战略问题,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生态。到2025年,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营商便利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建设高效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拓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广度和深度,简化审批流程,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实现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各类涉企注销业务“一网服务”。完善投诉机制,做到“接诉即办”,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进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跨省通办。
构建优良法治环境。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创新监管手段,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法治意识,强化违法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畅通便利开放环境。对接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推进对外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应用推广,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建设口岸大通关系统,优化完善通关便利化制度流程,简化申报手续,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打造信用辽宁。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大力倡导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区域市场信用水平,建设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省、市、县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归集、处理能力,有效支撑信用查询、联合惩戒、信用修复和监管功能。坚持信用监管和服务双轮驱动,完善政务诚信、信用承诺等方面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诚信辽宁建设,健全社会诚信制度,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加强公民诚信道德建设。
塑造文明包容人文环境。增强城乡人文魅力,加强营商文化建设,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和创新创业生态,营造“办事不求人”的氛围,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适应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的商业和人文氛围。
专栏3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程
(一)建设政策精准推送平台
对各部门政策信息进行标准化、精细化梳理后精准有效推送至企业,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二)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围绕我省重大产业和重要领域,汇集优质人才项目和创业项目,对集体落户、办理社会保险、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园)等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张网办理”。
(三)建设项目管家服务平台
将全省项目管家纳入平台监管,对解决企业需求进行闭环管理,为全省大中小微企业和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四)建设“一件事一次办”系统
研发“一件事”并联审批系统,实现200个跨部门联办的“一件事一次办”。
(五)推进跨区域通办工程
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实现500个事项“省内通办”,200个事项“东三省通办”,100%落实国家部署的“全国通办”事项。
(六)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围绕九大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申报材料压减70%以上,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90天以内。全面实现“一支队伍”辅导、“一张表单”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蓝图”统筹、“一个系统”审批、“一个平台”监管、“一张网通办”。
(七)建设全省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调度监察系统
完善省、市、县、乡、村各级政务服务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全过程监察,建设符合辽宁实际的智慧大厅监察中心,实现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集中管理、实时监察、统计分析、绩效考核”。
(八)掌上办、线上办、就近办、一号通办专项工程
全面提升“辽事通”等APP服务能力,“政务服务驿站”实现全覆盖,健全非紧急类咨询投诉建议办理体系,全面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第二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重点基础领域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支持能源、铁路、电信、公共事业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鞍钢和本钢等央地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培育世界一流钢铁企业。
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通过增资扩股、股权置换、产权转让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混促改、以改增效,做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提高国有企业经济贡献率。着力引进一流战略投资者,推动一批混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上市,提升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制度。推动建立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
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建立完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外部董事制度建设,全面推进经理层市场化选聘。
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改革,盘活存量国有资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高效的监督机制。
专栏4 区域性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
(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沈阳市国资国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专项工作提升为由辽宁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
(二)建立健全“省为主导、市为载体、省市联动、协同深化”的领导协调及工作机制。
(三)推进沈阳市区域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央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产业升级。
(四)以大连市为主,配合招商局集团共同开发建设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第三节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优化支持多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市场、政策、法治和社会环境,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制定实施《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废除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领域。完善对民营企业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弘扬企业家精神,完善激励机制,形成尊重、爱护企业家的良好氛围。
精准实施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强化涉企政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精准扶持,发展供应链金融,降低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全力缓解民营企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制造。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鼓励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商协会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节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健全现代财税体制,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稳慎推进金融创新,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不同年度间财政资金的统筹机制。坚持以预算项目为预算管理的基本单元,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一体化。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的放大机制和竞争机制,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完善财政重点领域改革。健全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科学确定省以下财政收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保持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合理比重。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压减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控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并统筹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加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成本相衔接,逐步建立基层“三保”长效保障机制。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确把握金融本质,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推动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健康发展。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持续推进银税互动,完善“信易贷”平台,加强各地平台与全国“信易贷”平台互联互通,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空间。规范各类金融组织及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加快推进金融系统改革。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构建风险投资、银行信贷、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立体金融服务支持体系。引导地方法人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提高中长期贷款、首贷和信用贷款比重。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稳妥推进城商行改革。加强金融控股集团资本管理、风险管控、协同发展功能,支持担保集团健全再担保体系。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增加品种供给,向国际一流衍生品交易所发展。支持辽宁股权交易中心完善功能。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企业征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充分发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股权投资向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倾斜。
专栏5 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我省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包括省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各市政府建设的市级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两部分,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宗旨,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核心,利用“数字政府+金融科技”模式,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服务(一):通过建设网站、提供服务器和存储设备等措施打通企业数据与网络平台的通道,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网络基础设施服务。
服务(二):整合政府数据、产业发展数据、企业公共信用数据等各类数据,建设服务金融企业的大数据平台。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工整理,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以及线上撮合服务。
服务(三):根据金融机构的需求,构建企业信用评估模型和风险控制模型,描绘企业信用画像,为金融机构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第五节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坚持市场化改革,深入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有效降低各类要素成本。推进存量土地有序流转和开发利用,提供灵活高效的产业用地保障。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推动降低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放宽制造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门槛,降低港口、航运、公路、铁路物流收费。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分类制定衍生数据要素的管理机制,强化要素交易市场监管,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
提升市场环境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建立维权投诉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建设智能大市场,构建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完善价格调控机制,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完善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把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加强规制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化“卡脖子”清单为机遇清单,以更大勇气、更多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国防军事单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和贡献率。
第五章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创新作为辽宁振兴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塑造发展新优势,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 创建科技创新高地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和辽宁产业发展方向,构建以沈阳、大连为核心,以国家级创新平台为引领,以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为载体,辐射全省乃至东北亚的科技创新高地。
建设重大创新平台。以全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建设,建成国际一流的综合性材料基础研究平台。对标国家实验室,建设辽宁实验室,加快推进材料科学、智能制造、精细化工与催化中心建设,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沈阳市建设综合性科学中心,支持大连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创投中心。积极谋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力争取大连先进光源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大科学装置和基础科学研究中心落户辽宁。加快建设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建设健康医学研究中心。积极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装置共享平台建设。
优化整合科技资源。建立科技创新统筹协调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在辽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聚焦产业发展需求推进科技创新,优化提升一批高水平科研科创机构。
建设创新资源集聚高地。高质量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先行先试,高标准规划建设沈阳浑南科学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推进中科院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国科大能源学院、大连清洁能源实验室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创新集聚区。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更多省级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鼓励以国家级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各类园区,培育建设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依托沈大沿线高新区和重点城市建设沈大科创走廊。
深化科技交流合作。积极推进全省科技要素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鼓励开展跨区域联合攻关,鼓励省内用人单位在省外建立研发中心(机构)、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创业基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联合研究、人才交流、技术交流和跨境合作。支持海外企业在辽建立研发机构、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以东北亚和中东欧国家为重点,拓展深层次国际科技合作。
专栏6 创建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一)创新实验室体制机制
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赋予领军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科研组织等自主权,实施全新的科研项目组织机制和经费使用机制,强化人员分类管理与评价激励,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
(二)实施重大科技项目
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学科领域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布局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类、新技术新动能类、基础研究类和人才培育类”等重大科技项目,积极承担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科技任务,支撑引领具有世界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
(三)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围绕辽宁实验室创新发展,支持沈阳高能射线多束源材料多维成像分析测试装置建设,集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
第二节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突出产业政策的战略引导作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把握技术创新的经济活动属性,支持企业涵养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推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技术共进的市场化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由企业做“盟主”、契约为纽带、市场目标明确的科技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落实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各类平台创新资源向企业开放,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跨界融合发展。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注重发挥企业家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家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
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体系。实施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培育一批“雏鹰”“瞪羚”“独角兽”和“啄木鸟”企业。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和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设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拓宽创业投资、科技担保、风险补偿等多元融资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成长为制造业单项冠军。
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化发展,加强共性技术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专业孵化器建设,推进行业龙头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技术合作协作。
第三节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解决“卡脖子”问题,强化科技创新有效供给,提升全面支撑能力。
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实施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适应振兴需求、彰显辽宁科技优势的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滚动编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清单和进口替代清单,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努力攻克集成电路装备、高档数控机床、精细化工、特种金属、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高端医疗设备、生物医药等一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工业半导体材料和芯片、工业基础软件等“卡脖子”技术突破,开发一批重大创新产品。
发展面向重大应用场景的关键技术。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坚持“补短板”和“锻长板”并重,实施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聚焦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精细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清洁能源、生物医药、医疗设备、节能环保、智能建造和现代农业等产业部署一批创新链。大力发展民生科技,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关键技术,建立健全应对生产安全、自然灾害和重大公共事件的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
提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完善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优化学科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共性基础技术供给。围绕物质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等,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纳米科技、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研究。瞄准先进制造、新材料、催化与清洁能源、重疾诊治等前沿领域,推进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催生颠覆性技术,促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高质量实施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和项目,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和学科升级,积极引入境内外高水平学科资源,大力推动发展新型研究型大学。
专栏7 发展面向重大应用场景的关键技术
(一)高端装备制造
突破高档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激光与增材制造装备、工程机械装备、石化成套装备、矿山成套装备、交通装备、能源装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制核心零部件及整机产品,在汽车等典型行业开展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示范应用,提升装备制造业自主研发设计、加工制造、整机集成能力及信息化水平。
(二)精细化工
突破绿色高效合成、危化反应过程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高性能催化剂、新型农药、高性能颜(染)料、新型助剂、高端润滑油及其添加剂、高性能表面活性剂、电子化学品、新型功能涂料、高端含氟化学品、高附加值化工中间体、生命化学品等产品研发力度,延长石油化工产业链条,提升基础化工原料省内利用率。
(三)新材料
构建覆盖原材料资源高效利用、基础材料品质提升、新材料研发应用、材料与制造深度融合、废弃材料资源回收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技术创新链条,实现新材料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
加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下一代通信、大数据与云计算、区块链、工业互联网、文化科技融合等方向关键技术攻关与创新产品研发,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能力。
(五)生物医药与卫生健康
以化药、生物药、中药等为重点,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加强与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纳米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技术水平。开展重大慢性病的早期诊断、早期预防和精准治疗研究,加强重点传染病预警、预防、诊断和治疗新技术及重大疾病防控研究,提升公共卫生、健康管理、疾病管理等康养技术水平。
(六)医疗设备
开展光子计数探测器、超清TOF重建、多模态影像融合分析、AI低剂量能谱成像、智能辅助诊断、手术机器人智能影像引导、实时感知与人机交互、即时检测、活检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制光子计数CT、全数字化PET/CT、智能化MRI、超快便携US、复合一体化诊疗系统、智能放射治疗系统、消化系统手术机器人、检疫作业机器人、导航手术机器人等高端医疗设备。
(七)智能建造
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协同发展,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和绿色建筑建材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新型传感感知、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故障诊断与维护等一批核心技术。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建设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开发面向建筑领域的应用场景。
(八)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
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技术,煤炭及二氧化碳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核能、氢能及燃料电池技术,储能与能源互联网技术等,推动多种能源融合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研发及应用,发展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提升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水平和能力。
(九)海洋
加强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海上可再生能源利用与转化、海洋工程、海洋食品加工、深海装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技术等领域技术创新,构建完整的技术开发体系,全面提升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自主创新能力。
(十)现代农业
重点围绕生物育种、现代种植业、现代畜牧业、水产业、林草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装备、黑土地保护、农业信息化和气象防灾减灾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开展玉米、水稻新品种及辽育白牛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生物技术研发。
第四节 优化创新生态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构建科技创新制度供给体系。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和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分类考核、多元评价、中长期绩效评价等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优化科技奖励制度。深入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广泛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积极吸纳省内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落地。高标准建设枢纽型技术转化和交易平台体系。培育发展技术经理人,建设技术转移专员、知识产权专员及综合保障等“一站式”服务的技术转移队伍。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中试基地。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实施《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和运营体系建设,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知识产权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创新精神、求实精神、奉献精神、协同精神、育人精神,引导科研人员树立恪守道德、严谨求实的学术品格。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推动科研诚信管理专业化常态化,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第五节 大力引进集聚高端人才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建设更有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营造爱才、识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注重立足本地实际,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发挥企业作用,促进人才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升级“兴辽英才计划”,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重点资助一批“高精尖”人才。完善院士工作站常态化联系机制,发挥院士传帮带作用,加强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引聚。实施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引进领军人才团队和高端科技项目。深入推进柔性引才。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弘扬工匠精神,塑造“辽宁工匠”品牌。
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探索建立年薪制度、弹性工作日和竞争型人才使用机制,组织“专家服务团”进企业、进项目、进园区,开展“订单式”技术改造和科研攻关,转化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三链融合”,引导人才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管理权限全链条下放,激发用人主体引才用才“原动力”。建立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机制,吸引“候鸟型人才”联合创新。探索人才价值资本化、股权化有效路径。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和产才融合平台,完善“平台+人才+机制”工作模式。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安居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养老、出入境签证等“保姆式”服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沈阳、大连开展人才管理改革试验。提升优质人才对辽宁发展环境的满意度。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双创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探索适应国际化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服务体系和国际人才流动制度。健全留学回国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提高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
专栏8 专项人才工程
(一)兴辽英才计划
5年共遴选支持约1500名高端人才。其中,杰出人才10名,青年拔尖人才500名,领军人才1000名。领军人才中,从事基础研究的200名,从事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的300名,哲学文化、教育教学、医药卫生、金融、农业等重点行业500名。
(二)高端团队“带土移植”工程
采用“项目+团队”引才方式,5年计划引进30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高端人才团队,引领带动机器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增材制造、柔性电子、第三代半导体、量子科技、储能材料等未来产业快速发展。
(三)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计划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新建一批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力资源市场,力争全省服务机构达到1700家,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5万人。
(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弘扬“工匠精神”,着力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每2年评选一批“辽宁工匠”“辽宁技能大奖”“辽宁技术能手”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支持沈阳推进“盛京工匠”培养工程。
第六章 全力打造数字辽宁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强化赋能增效,用数字经济引领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深植“数字基因”,加快辽宁“数字蝶变”。
第一节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构建大数据深度科学辅助的政务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完善政务基础平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原则,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服务云。加快推动各级业务系统云化迁移,聚合业务应用和政务数据,形成省市两级云管理服务体系和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依托省市两级大数据和共享交换机制,建立公共信息大数据应用中心,建设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制订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和技术应用等规范标准。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省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全方位协同管理和服务。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优化全省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移动端办理。
推动数字化治理。建设应急响应和智慧决策一体化平台,完善“互联网+监管”“互联网+生态环境”,深化智慧交通综合治理。建立多元共治的协同监管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落实互联网平台管理责任,推动治理模式升级。
第二节 加强数字社会建设
强化系统集成、整体提升,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数字乡村等迭代进化。
推进信息惠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建设省级就业和社保信息资源库,提升智慧社保服务水平。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搭建“辽宁图书馆文化驿站”,丰富数字文化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及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加快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构建“教育云”平台,推进优质教学资源联网共享,全面建设智慧校园。
建设智慧城市。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整合交通、安全、环境等数字化子系统,实现城市云脑“一体贯通”。推进城市物联感知体系“全域感知”。支持沈阳、大连、锦州、朝阳等市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联网化、智能化水平。
建设数字乡村。提升乡村网络覆盖水平,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建设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工程,推进乡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能电网、智慧农业建设。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农村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乡村数字治理能力。
第三节 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
加快数字技术全方位、全链条赋能产业,利用数字化场景牵引技术创新、拓展市场空间,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推进工业数字化。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运维服务等各环节融合应用。面向重点行业,形成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建设智能制造单元。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大力发展网络化协同研发制造、个性化定制、云制造等智能制造新业态。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体系,推进企业级、行业级、综合性平台建设,普及标识解析应用。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工业互联网,加快企业数据、业务和设备上云。
推动农业数字化。建立农业大数据库,搭建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系统。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搭建自动养殖、动态监测、物联网管控系统,建设数字植物工厂、智慧养殖工厂、数字种业工厂。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智能植保防御体系。推动农业智能化生产和农机设施智能化改造。建立数字养殖牧场和奶业云平台。建设渔船智能监管系统和设施渔业智慧管理平台。加快涉农数据上云,鼓励开发农业信息服务产品。推动农业新业态发展,加快互联网物联网与特色农业深度融合。
促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物流园区、电商快递园区,推动海陆空一体化联运中心建设,搭建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发展数字商务、主播经济。加快建设大连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丰富远程医疗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强全域智慧旅游服务。依托大连、沈阳综合优势,建立有影响力的现代传媒和动漫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数字文化产业。
专栏9 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行动
(一)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行动
加快推动企业实现业务、数据和设备上云上平台。到2025年,实现20万家企业上云上平台,其中工业企业5万家。
(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支持企业利用5G、软件定义网络、工业无源光网络、边缘计算、标识解析等新型工业网络技术改造内网。推动建设垂直行业企业内网标杆网络,形成汽车、化工、钢铁、机械等支柱产业企业内网升级样板。
(三)智能化提升工程
推动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等重点行业的融合应用,培育行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5%。
(四)工业数字化应用场景
突破云制造与制造物联关键技术,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环节推广融合应用场景。
第四节 发展壮大数字产业
支持数字产业全链条发展,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创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巩固软件外包业务优势地位,依托沈阳国际软件园和大连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全国重要的软件产业自主研发基地、服务外包承接基地。依托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工业软件产业,构建工业软件平台体系和自主可控的工业软件生态。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发展新兴软件产业。开发面向人工智能应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开发工具等关键基础软件。支持先进算法研发应用,发展面向大数据应用的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非结构化数据处理等软件产品。
做大做强集成电路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沈阳集成电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连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朝阳半导体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盘锦光电产业基地、锦州电子信息产业园等建设。做强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等优势产业,提高集成电路特色材料配套能力。围绕嵌入式CPU、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等领域,强化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内容与服务协同创新。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加强新一代机器视觉、物联网核心芯片、智能计算芯片等技术的前瞻布局。发展新一代工业机器人,大力推广人工智能产品在装备、电子、轻工、建材等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大特种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和专用传感器研制。开发自主导航、通信与控制等技术及产品,发展智能运载工具。加快发展新一代智能手机、车载智能终端等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支持沈阳创建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
布局新一代网络安全产业。构建自主可控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面向IPv6安全、5G安全、大数据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新兴领域,发展拟态防御、态势感知、数据加密等网络安全新技术和新产品,创新网络安全标准与应用管理模式,建设网络安全产业基地。
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面向第五代和未来移动通信技术,研制工业无线网络接入网关产品、网络配套产品及基于未来移动通信技术的关联产品群,形成设备、技术和服务品牌。培育物联网产品制造产业,加快发展嵌入式软件、网络服务、传感网智能管理等物联网服务业。
推进区块链技术发展应用。建设全省区块链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区块链产业创新平台、沈阳东北亚区块链总部基地、大连区块链产业园。加快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工业、能源、医疗、生态环保等重点行业应用,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贸易试点。
专栏10 数字产业化发展行动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以大连高新区新型工业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示范基地、沈阳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依托,加快推动软件产业转型升级。
(二)人工智能新兴产业
发展智能软硬件、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产品,整合沈阳、大连优质资源,建设全国最大的机器人研发和制造基地。
(三)大数据产业
重点研发海量数据存算、数据分析挖掘、安全隐私、大数据归集管理、虚拟现实、大数据与医疗知识融合等关键技术。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强园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培育建设大数据产业聚集带。
(四)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
重点支持沈阳自动化所、沈阳计算所等突破5G无线传输技术、低时延技术、网络切片技术,研制5G现场网关、传感器、AR/VR工业应用、边缘计算平台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关键技术。
第五节 培育良好数字生态
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场景优势,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破除数据价值挖潜和数据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发展,释放数据要素倍增效应。
推进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开放。制定出台新一批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完善省、市两级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建设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体系,稳妥推进资源开放。
深挖社会数据资源。拓展数据采集渠道,推动行业数据、第三方社会数据有序汇聚。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合作共建社会数据采集体系。培育规范的商业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数据综合开发和规范利用场景群。
完善交易规则标准。建立符合保密、平等和激励三大原则的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和规范性,丰富数据产品。研究组建大数据交易中心,建立数据资源要素产权、定价、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等机制。
第六节 强化数据安全
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数据相关的权益,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数据安全和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面向公共网络服务系统、工业控制系统,以及能源、通信、金融、交通、卫生、教育等重要行业信息系统,构建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物理环境、通信网络、区域边界、计算环境和管理中心的安全防护,确保网络安全技术与业务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综合利用监控、运维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卫等平台,有效加强系统运行过程实时监测,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网络和数据安全。
完善数据安全保护制度。落实等级保护、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管理等基础制度,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数据应用的统筹管理及行业自律。强化大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完善技术保障手段,为数据安全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第七章 加快推进智造强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工业振兴。全力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加强产业布局和能耗“双控”政策衔接,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项目上马冲动。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和本地配套能力,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
第一节 改造升级“老字号”
深入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数字赋能,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实施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加快产业技术创新。实施产业基础振兴工程,发挥科技自立自强对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作用,聚焦基础技术和关键领域,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需求导向,在高档数控机床、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成套设备等“卡脖子”关键技术装备,以及伺服电机、智能控制器、精密减速器等高性能、高可靠性关键部件和功能部件方面实现突破,补齐装备制造业中基础零部件、核心功能部件、关键核心技术等短板。统筹布局中试熟化、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建立重大装备攻关激励机制、风险补偿机制,采用专项资金后奖补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
推进智能化改造。充分发挥场景资源和数据资源优势,吸引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物资流,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和跨行业融合的高水平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围绕冶金、化工、电力等行业的成套装备、汽车制造、集成电路装备、医疗设备、机器人等重点领域,布局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生产线,逐步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模式,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开展“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智能化改造。
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鼓励企业开展远程运维、系统集成、技术研发、工业设计等服务,构建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模式。支持企业由装备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鼓励整机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用户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服务。支持工程总承包,承接“制造+服务”交钥匙工程。鼓励开展试点示范,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装备行业推广应用。
专栏11 “老字号”重点产业链改造工程
(一)汽车产业链
加快布局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及耐低温、高安全性的动力电池PACK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驱动电机及控制器、整车控制系统、智能网联汽车电子电控系统等。支持沈阳建设有重要影响力的汽车产业中心,建设新能源与智慧能源、智能交通融合创新平台,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到2025年,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整车产量达到150万辆。
(二)数控机床产业链
重点发展面向航空航天装备、汽车、电子信息等产业发展需要的高速、精密、智能、复合、多轴联动数控机床及集成制造系统。开发高档数控系统、伺服电机等核心功能部件及应用软件。到2025年,数控机床行业营业收入争取达到20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55%。
(三)输变电装备产业链
重点发展特高压变压器、大容量换流阀等输变电装备及零部件,重点攻克特高压直流换流变压器温升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实现关键装备自主化研制和产业化。到2025年,输变电装备行业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
(四)燃气轮机产业链
重点发展气压计的转子叶片、涡轮组件、发电机等燃气轮机设备及零部件,重点攻克设计、热端部件制造等先进技术,实现燃气轮机产品及核心配套件安全可靠、自主可控。到2025年,燃气轮机产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
(五)压缩机产业链
重点突破大型离心压缩机用轴承、联轴器、防喘振阀等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攻克高效降噪、稳定性、大型结构优化等技术难题,支持成果转化和首台(套)产品在重点工程的应用。到2025年,大型压缩机装备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
(六)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
围绕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等主流船型,加强节能、环保、安全、智能船型设计,重点发展VLGC、VLEC、LNG加注船及中小型气体运输船,加强海洋综合平台和大型邮轮技术储备。到2025年,全省船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本地配套率达到50%以上。
专栏12 重大标准化检验检测项目
(一)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二)石油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三)新材料测试评价区域中心;
(四)医学影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五)生物制药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六)医用数字成像设备重点实验室;
(七)化学药品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八)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能力提升工程;
(九)绿色建材检验检测技术平台。
第二节 深度开发“原字号”
着力建链延链补链,优化产业布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聚焦规模化、精细化、高级化,培育壮大本地化产业集群,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石化产业基地和冶金新材料产业基地。
推动石化产业绿色高效发展。统筹优化石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整合炼化产能,推动炼化一体化,全面建设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建设辽东湾精细化工产业带,发展抚顺、辽阳、葫芦岛、锦州、营口等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构建“两极一地”为轴、沿海与内陆两翼协同发展的精细化工产业带空间格局。推进“减油增化”,增强烯烃、芳烃及其衍生产品的供给能力,建设聚酯、烯烃大宗化学品、通用树脂、合成橡胶、聚氨酯生产基地,重点围绕丙烯、橡塑蜡料、特种聚酯、特种橡胶等产品开展精深加工,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化工产品,逐步完善从石油化工到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的全产业链。
推进冶金产业精深加工。提高钢铁及有色金属行业智能制造和融合创新水平。以兼顾资源、铁路、港口、需求,推进集群化发展为原则,优化钢铁产业布局,推进优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发展高品质钢铁和有色金属材料精深加工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先进制造关键基础零部件及装备、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等用钢以及高品质不锈钢及耐蚀合金、高温合金等先进钢铁新材料和高品质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海绵钛、钛合金、镁合金、锆合金、3D打印高性能金属粉末等有色金属材料及制品。
加快无机非金属材料产业发展。研发生产高性能陶瓷材料、特种玻璃、新型建筑材料、高品质镁质耐火材料等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产业,提升协同处置及消纳固废能力,推动绿色、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集聚发展。推进菱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原料装备水平,开发建筑用、装修装饰用等镁建材,以及镁复合材料、功能氧化镁等镁化工产品,加快鞍山菱镁新材料产业基地和营口镁制品加工基地建设。
促进产业耦合协同发展。推动钢铁、化工、建筑材料等产业耦合,促进原材料工业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化工、冶金行业的副产品发展新型绿色建材,推动菱镁、水泥行业回收二氧化碳,发展碳化工产业。推广煤气制烯烃技术,合理利用钢铁、石化行业副产氢气资源,积极参与氢能产业发展;推进焦化企业利用煤焦油生产针状焦等产品,提高碳素企业的资源保障水平。
专栏13 “原字号”重点产业链开发工程
(一)烯烃产业链
重点发展高分子量聚乙烯、聚丙烯专用料、EVA树脂、ECOH树脂等高端聚烯烃,补充完善环氧乙烷深加工产业链,发展下游塑料制品、日用化学品关联产业。到2025年,烯烃原料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大部分合成树脂、表面活性剂产品实现在省内精深加工。
(二)芳烃产业链
围绕PTA原料资源,继续延伸发展差别化聚酯纤维、聚酯类工程塑料、聚酯薄膜等产品,构建炼油—PX—PTA—聚酯深加工全产业链。到2025年,全面提升PTA产品在省内精深加工比重。
(三)精细化工产业链
重点发展工程塑料、高性能合成纤维、碳素、特种橡胶、功能性膜材料等化工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新型催化剂、环保型水处理剂、油品添加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到2025年,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高端电子化学品等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
(四)高品质钢铁材料产业链
重点发展海洋工程和船舶用钢、装备用钢、建筑用钢、汽车钢、电工钢、军工钢等先进钢铁新材料。加强与下游用钢产业的配套协作,加大先进钢铁材料的研发力度,推动钢铁深加工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25年,高品质钢铁材料行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亿元以上。
(五)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业链
以铝和钛产业为重点,加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培育深加工企业。重点发展军工、航空航天、石油化工、海洋工程等领域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提高产业链创新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铝产业营业收入超过500亿元,钛产业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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