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碳中和”的郑重承诺,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了具体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首次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是党中央、国务院基于新发展格局和现实国情统筹规划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展现了我国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将对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气候治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张森林)
市场机制是能源资源配置和气候治理的最高效手段。以电力市场和碳市场为主要手段的市场机制,其本质和共同目的都是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向更加清洁、高效和低碳的方向发展。两个市场的改革方向高度一致、改革领域交错重叠、改革措施相互影响,应该形成合力、实现协同发展。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能源资源配置与气候治理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规划,没有实现协调和同步,亟需加强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做好政策协调和机制协同,立足国情开展实践创新,充分利用市场力量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我国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建设情况
我国电力市场建设情况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标志着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六年以来,经过持续努力,我国已初步形成在空间范围上覆盖区域、省级,在时间周期上覆盖年度、月度、月内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及日前、日内现货交易,在交易标的上覆盖电能量、辅助服务、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等交易品种的市场体系结构。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年报披露信息,主要成效如下:一是市场主体不断增多。截至2020年底,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电力交易中心共注册市场主体分别约17万、6.6万家,同比大幅增长18.9%、49.9%,市场开放程度显著提升,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二是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各电力交易中心总交易电量480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其中,市场化交易电量231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6%;电力直接交易电量180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南方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省内中长期市场交易电量50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1%;省间交易电量(西电东送)23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三是电力交易机构更加独立规范。2020年,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取得积极进展,电网企业在各交易机构持股比例逐步下降至50%以下,交易平台运营的独立性、规范性进一步提升,电力交易机构与调度机构职能划分更加清晰。
我国碳市场建设情况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启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工作。自2013年6月起,这些地区在一年时间内相继开市,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截至目前,试点市场已经完成五个履约周期,在机制构建、体系设计、市场运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市场参与者、交易量不断增加(纳入控排企业2800余家,碳排放总量超过13亿吨二氧化碳),已成为仅次于欧盟的全球第二大碳市场,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丰富经验。当然,也存在配额分配不准、交易活跃度不高、市场流动性不足、碳价波动较大、激励约束不够、监测/报告/核查体系(MRV)不健全等问题。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发改气候规〔2017〕2191号),全国碳市场建设正式启动。电力行业特别是发电企业具有碳排放量较大、产品相对单一、计量设备比较完备、管理比较规范等特点,因此电力行业成为碳市场的首选行业和突破口。该市场涵盖了约1700家发电企业,年排放二氧化碳约35亿吨,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3左右,是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碳市场,也是继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egional Greenhouse Gas Initiative, RGGI)之后,第二个只有电力行业参与的碳市场。
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转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新的主管部门,继续稳步推进全国碳市场基础支撑工作。2021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19号)及配额分配方案和重点排放单位名单。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第一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总排放规模预计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
从2017年底宣布启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历经三年左右时间,虽然全国碳市场在制度体系设计和交易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在建设进度上与预期目标仍有比较大的差距。2021年2月,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调研期间,要求全国碳市场建设尽早实现系统运行,确保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全国碳市场建设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如何选择建设路径,实现从局部试点到全局决策的平稳过渡,并与其他能源、环境和气候治理体系相适应是全国碳市场建设着重考虑的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相对独立运行,分别由不同的国家部委负责建设,有不同的交易平台,在电力行业内部往往归属不同业务部门管理,这就造成顶层设计时尚未统筹考虑其关联性、缺乏有效协同,导致市场功能重复、作用发挥不充分、覆盖范围有限、管理成本过高等一系列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市场功能存在重复与交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均通过不同机制促进电力行业向更加清洁、高效和低碳的方向发展。电力市场中的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绿证交易、清洁能源补贴等,与碳市场中的碳配额、碳交易等政策性减排功能高度重复与交叉,大量的政策并非是一个统一规划下的有序整体,而是应时而为的独立个体。
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不到位。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均仅局限于一定区域、一定品种的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存在交易产品单一、市场流动性不足等壁垒。市场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丰富产品供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优势无法充分发挥,导致市场缺乏活力和吸引力。
三是市场覆盖范围有限。电力市场中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尚未全面放开,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还有提升空间,未能实现电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碳市场主要管控电力行业及少部分工业部门的碳排放,交通、建筑等能源全产业链的相关行业未有效纳入管控范围,未能实现最大化降低碳排放。
四是经营成本过高。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交易、监管等机构大多独立运作,给交易履约带来一定的管理成本。从碳市场试点经验看,总体上对于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的配额分配趋于严格,配额指标逐年缩减,发电行业控排企业目前均以购买配额或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的方式履约,碳履约成本逐年递增。
国外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建设情况
国外电力市场建设情况
近年来,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世界主要国家能源电力系统都在向清洁化、低碳化转型,以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特征的电力系统结构性转变将重塑全球电力市场。电力市场范围扩大、主体增多,竞争更加充分、优化配置资源效率更高,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建设实践的共识,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高速增长直接推动了大市场的形成,同时大市场也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充分消纳,为节能减排作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欧盟一直致力于推动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区域价格耦合机制(Price Coupling of Regions,PCR)历经数年丰富完善,目前已完成欧洲日前电力市场耦合;美国中西部(MISO)、西南部(SPP)等区域电力市场范围正在计划进一步扩大,并在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FERC)的推动下不断加强交易组织和系统运行之间的协调。
从国外建立的电力市场体系来看,主要有四种情形:一是跨国建立统一电力市场,如欧洲电力市场。二是以国家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三是在一个国家内跨州(省)建立区域电力市场,如美国PJM电力市场。四是在一个国家内以州(省)为基础建立州(省)电力市场,如美国加州、得州电力市场。从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发展的实践来看,一般认为,中小国家倾向于不分层分区,以国家为基础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电力市场。跨国或大国市场则倾向于分层分区,如欧洲电力市场、美国电力市场。
国外碳市场建设情况
近年来,在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背景下,多个国家及地区纷纷提出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目标,全球碳中和时代正在开启。2021年3月,国际碳行动伙伴组织(International Carbon International Carbon Action Partnership,ICAP)发布《2020年度全球碳市场进展报告》。报告指出,自2005年欧盟碳市场启动以来,新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纷纷建立,预计2021年全球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排放份额(16%)将扩大到原来的三倍。
截至2020年底,全球各个碳市场通过拍卖配额已筹集资金超过1030亿美元,主要用于支持效能提升、低碳交通、扶助弱势群体等。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司法管辖区占全球GDP的54%,温室气体排放量占全球总量的9%,全世界将近1/3的人口生活在实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地区。
截至2021年1月底,全球已有24个碳市场正在运行,覆盖30个国家及地区。另有8个国家及地区正计划未来几年启动碳市场,包括美国东北部交通和气候倡议计划(TCI)、哥伦比亚碳市场等。还有14个国家及地区正在考虑建立碳市场,包括智利、土耳其、巴基斯坦等。从国外建立的碳市场体系来看,与电力市场完全相同,既有跨国建立统一的碳市场,如欧盟碳市场(EU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U-ETS);也有以国家为基础建立的全国统一碳市场,如新西兰碳市场(NZ ETS)、韩国碳市场(KETS);也有在一个国家内跨州(省)建立的碳市场,如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美国和加拿大西部气候倡议(Western Climate Initiative,WCI);还有在一个国家内以州(省)为基础建立的碳市场,如美国加州碳市场。全球各种层次的碳市场制度设计既反映了碳市场共同的内在规律和一般特征,也体现出不同国家及地区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的创新性制度设计和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现有碳市场呈现趋势明显的联合态势,如美国加州碳市场已实现与加拿大魁北克省、安大略省碳市场的连接;欧盟碳市场除在31个国家运行(欧盟28国及欧洲经济区内的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三国)外,已计划与瑞士碳市场连接。
需要关注的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碳市场覆盖的国家及地区范围高度趋同。在全球已建成电力市场的51个国家及地区中,38个已经或计划建设碳市场,占比达75%;在47个建设碳市场的国家及地区中,39个已经建成或正在建设电力市场,占比达83%。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协同发展机制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关系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相对独立,根源、运营管理等各不相同,两者有各自的政策、管理和交易体系,管理运作、交易流程等截然不同。但对于电力行业而言,火力发电必然伴随着碳排放,电力交易与碳交易存在着复杂的依存关系和极强的关联性。
从形成根源来看,电力市场是需求驱动性市场,有电力交易需求才能称之为市场。碳市场是政策驱动性市场,市场需求主要来源于政府或企业强制性限排规定。
从运营管理来看,两者分属不同的交易品种,完全可以在两个独立交易系统或平台上开展交易。但需要注意的是,也可以在同一个交易系统或平台上开展交易,如伦敦洲际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既开展碳配额交易,也可以开展电力期货交易。
从相互联系上看,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在业务的深度和广度、核心产品属性、政策、技术、共识等方面,联系越来越紧密,两个市场逐渐呈现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耦合发展态势,两个市场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一是市场领域高度重合。电力行业是电力市场最主要的市场领域,也是碳市场最重要的管控对象和首批纳入的重点领域。二是市场主体高度重合。当前,火电企业同时参与电力市场和碳市场,在碳排放总量约束下,需要统筹考虑其发电投标的决策行为。已参与电力市场的部分高载能、高排放用电企业将在市场稳定后适时纳入碳市场。三是价格走势高度趋同。电力市场化条件下,碳价计入发电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电价,同时电价也会反作用于碳价。碳价上涨,火电发电成本增加,电价就会上涨;电价上涨,电力供应增加,碳排放需求增加,碳价就会上涨。总体来看,电力市场价格与碳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呈强正相关性。四是实施路径高度吻合。电力市场建设与碳市场建设,都应以统一设计为前提,以统一规则为基础,以统一平台为保障,以统一运营为手段,按照市场总体规划框架稳妥有序的推进,终极目标都是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五是根本目的高度重合。建设电力市场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电力生产要素和资源在更大范围内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全社会效益最大化、降低用电成本;建设碳市场的目的是以全社会最低经济成本实现减排目标。两者在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发展和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强一致性关系,且通过互相作用而彼此影响。
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电力市场空间会逐步扩张,而碳市场空间会逐步缩窄,两个市场发展趋势截然相反。对电力市场来说,我国持续提升发用电计划放开比例,不断提高市场化交易规模,终极目标是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对碳市场来说,目前只纳入发电行业,二氧化碳年排放规模就达到40亿吨,在碳达峰前市场规模会越来越大,预计年排放规模将达到百亿吨级。但随着全国碳排放达峰后逐步下降直至碳中和,市场配额规模将趋于萎缩,预计将从百亿吨级降至一二十亿吨。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机制
当前我国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均处于逐步推进、逐步完善的阶段,其发展目标都是破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从当前推进情况来看,两个市场建设都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对正在试点建设的电力现货市场来说,新能源参与市场机制、超额消纳量与绿证衔接、跨省跨区送电与省内市场衔接、现货价格与用户侧联动、不平衡资金疏导等都还没有达成共识的解决方案。对碳市场来说,按照规定,试点碳市场中符合纳入标准的行业将无条件划入全国碳市场,这意味着当前试点碳市场中发电企业要划转至全国碳市场开展配额交易。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关系及职能定位、试点碳市场存续配额处理方式等问题,还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局部试点如何平稳过渡到全国市场,还没有明晰的实施方案。因此两个市场都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可能存在发展时间、空间的不统一,增加改革成本和管理成本。
国际实践及经验表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共同作用,可最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能源资源配置与气候治理方面的优化作用,推动优质、低价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大范围配置、高比例利用。比如,美国加州通过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调配合,成功实现了其设计初衷,碳市场实现了节能减排目的,电力市场疏导了发电企业成本,且未增加终端用户额外负担,有效激发了电力行业向清洁、低碳转型的巨大潜力。
统筹考虑两个市场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要促进两个市场有机融合、协同发展。近期,电力市场与碳市场暂可独立运行,但需要强化政策协同、机制完善。要加强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特性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建立符合新能源运行特点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国碳市场要科学设定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并合理分配,尽快启动上线交易,发挥实质作用,释放碳价信号。中期,碳市场建设要助力电力行业上下游低碳化发展,进而降低全社会的碳减排成本。比如,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中,计划与市场“双轨制”将在较长时间内并存,碳市场形成的碳成本除部分在电力市场传导外,还需考虑基于计划发用电量的碳价联动机制。远期,要以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两个市场有机融合、协同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碳”市场体系。“电—碳”市场将电能和碳排放权相结合形成统一的“电—碳”产品,产品价格由电能价格与电能生产产生的碳排放价格共同构成,并将原有电力市场和碳市场的要素进行深度融合,形成协调推进、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
有关建议
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与碳市场建设,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最主要的举措之一。这意味着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将是未来电力系统的主体,未来的电力市场建设也将围绕这一主题开展。考虑到我国新能源即将爆发式增长、系统调节能力严重不足、计划与市场“双轨制”长期并存等现实国情,近期电力市场建设需要对新能源消纳、辅助服务(特别是深度调峰辅助服务)、容量成本回收、不平衡资金及抽蓄和储能等成本疏导机制进行重点设计。为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同时保障新能源投资积极性,可采用政府授权差价合约和消纳责任权重两种方式,按照存量项目、增量项目分类、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此外,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和绿证交易在功能上存在一定重叠,需要统筹考虑,实现有序衔接。
强化顶层设计,做好电力市场、碳市场和其他相关市场机制、政策工具有效衔接与协同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必须放在我国统一的能源、气候治理、环境框架体系下完整、系统的考虑,形成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的顶层设计和发展时间表、路线图。电力市场与碳市场除自身协同(比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外,还需与生态环境领域原有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及用能权交易制度等有效衔接、协同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市场机制、政策工具之间既有内在联系、相互交叉,又各具特色、相对独立,其发展历程、经验教训、共性趋势都可供借鉴参考,要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这些市场化机制的优势互补作用,实现强强联合,共同推动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兼顾市场效率与经济公平,妥善处理好东西部协调发展关系
电力市场与碳市场的协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核心难点之一在于关键制度要素设计如何与我国东西部不同区域发展程度、资源禀赋的差异性特征相协调,从而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比如,我国东西部省区资源禀赋条件、发用电情况、经济发展水平及电价承受能力等差异较大,电力市场化建设必须兼顾市场效率与经济公平,妥善处理好东西部利益调整、分配问题。再比如,我国各试点省份碳市场建设时间不同,控排力度也不同,高排放企业可能不积极开展节能减排,而将生产转移到控排力度小的西部省份,引发“碳泄漏”效应,这需要厘清我国多层级碳市场体系中各个碳市场的地位、关系和作用,逐步向全国统一市场过渡。
探索金融机构参与电力市场与碳市场交易,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和市场体系
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仍处在探索阶段,基本构建了“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模式,电力期货研究多年仍没有做成产品推出。碳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金融属性未予明确,金融化程度不高,金融体系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在二级碳市场中没有发挥,部分试点省份虽然推出了包括碳衍生品在内的碳金融产品,但交易规模很小。而欧盟、美国等碳市场在建设之初就赋予金融属性,一开始就是现货、期货一体化市场。在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下,未来可探索开发丰富的“电—碳”金融产品体系,提供“电—碳”金融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为交易各方提供避险工具,并向市场提供资产管理与咨询服务,满足市场参与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增强市场活力。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年04期,作者供职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期,广东关于2025年中长期交易价格问题的讨论引起了行业内的关注。电力中长期,常被视为电力交易的“稳健之锚”,被赋予了“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在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以发用侧中长期交易起步,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长期交易发挥了稳定市场、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每逢岁末年初,主管部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基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快完善市场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优化市场规则、规范业务流程,服务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
新型电力系统概念提出至今已有三载,源、网、荷三大要素在系统内部的功能角色深刻重塑。它们之间,紧密交织、相互依存,又彼此牵绊,共同编织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复杂图谱。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前沿阵地与示范窗口——浙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理解乃至借鉴这一转型进程的独特视角。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解读如下:《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解读一、背景依据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售电公司(2024年第十三批)名单,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6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注册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检验,现将企业名单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详情如下:
11月15日,江苏首个虚拟电厂监测管理平台——常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正式揭牌。(相关阅读:常州市虚拟电厂管理中心揭牌)据了解,该中心作为全市荷端调节资源的统一入口,现已接入虚拟电厂13家,聚合用户3508户,汇聚光储充冷热等荷端调节资源58.67万千瓦,聚合资源最大上调能力16.12万千瓦、最大下调
在11月19日进行的四川电力市场月内集中交易中,出现了罕见的“涨停封板”现象。(来源: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在集中竞价阶段,买方的出价已达到平水期的最高限价333.84元/兆瓦时。而卖方仅有1家参与挂牌,其在最高限价的卖出需求仅为300兆瓦时。出清阶段结果显示,333.84元/兆瓦时的价格成交了卖方的
为加快适应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更好地融入西藏电力交易市场,11月18日,西藏开投集团成立电力营销中心,以统筹集团电力交易市场化工作。伴随西藏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西藏开投集团电力营销中心的成立:1有利于优化集团内部资源配置通过集中营销职能,避免各部门营销资源的重复投入,
11月14日-15日,甘肃省工信厅组织省电力公司和天津安捷物联专家团队,在天祝县开展助企纾困电力市场化业务现场宣讲调研活动,为碳化硅企业现场宣讲电力现货市场、虚拟电厂及综合能源管理等业务知识,走进工业园区和企业现场调研并解答企业疑虑,取得较好效果。活动中,专家团队在天祝宽沟工业园集中宣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其中提到,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促进独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
随着全球能源转型成为共识,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政策。中国也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今年8月2日,国务院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政策导向转变,进一步加大能源经济绿色转型的力度与速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11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等作出部署。碳排放统计核算,是指对二氧化碳排放进行计量、统计和分析的过程,简单理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组织发布《2024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利用碳市场促进发展》碳市场为最不发达国家开辟绿色转型之路近日,联合国贸易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贸发组织”)发布了《2024年最不发达国家报告:利用碳市场促进发展》(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碳市场对于促进最不发达国家的绿色结构
11月14日,中国华电在阿塞拜疆巴库成功协办并参加COP29中国角“中国碳市场创新与管理实践”主题边会活动,华电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曹海东出席。本场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安排,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环境能源
去年的迪拜COP28过于热闹以后,通常第二年都不会有什么重磅消息出来,然而今年的COP29却一反常态,在开会的第一天就宣布启动巴黎协定6.4机制,也就是全球碳市场机制,震惊全场!(来源:微信公众号“老汪聊碳中和”)虽然这次的这个决议的通过得不那么“正规”——因为这份决议并没有经过广泛的讨论就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1日印发《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方案》(鄂环发〔2024〕18号),确定449家纳入湖北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范围的企业,涉及钢铁、水泥、化工等17个行业。根据2020-2022年度纳入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排放量占湖北省总排放量比例及2023年度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与碳强度下降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当地时间11月11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会议第29届会议(COP29)在阿塞拜疆开幕,会上各国就全球碳市场的新规则基本达成一致,这是允许各国通过碳交易以实现气候目标的关键一步!在COP29开幕当天,经过近十年的复杂讨论,包括爱尔兰在内的194个国家就《巴黎协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工信部近日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详情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11号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足迹管理
11月5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举办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履约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湖南华电常德发电有限公司于11月4日完成了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履约的企业。今年以来,伴随《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中国碳市
11月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夏应显出席发布会,介绍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进展情况,并发布《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
我国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为全面反映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行动和工作情况,向国内外介绍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成效,生态环境部编制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4年度报告》(以下简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江苏辰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注销市场注册的公告,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并受理了江苏辰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自愿注销市场注册的申请。经核查,江苏辰午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注册公示生效,目前在江苏电力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工作,详情如下:关于开展2024年1-9月可再生能源消纳数据统计结果公示及10月数据收集的通知各消纳责任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0日,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宁夏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甘肃智扬售电有限责任公司、腾奥(宁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时间为1个月。名单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12月份第三批新增准入电力用户名单公示的通知,新增电力用户共74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0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中嘉能(北京)能源有限公司的注册申请,对售电公司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示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商务部印发《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中国软件名园。坚持软硬协同,顺应开源发展趋势,鼓励技术软件和工业软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解读如下:《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的解读一、背景依据为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安徽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发布2024年10月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补偿分摊统计结果,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24年10月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补偿分摊统计结果的通知各有关发电企业: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试行)的通知》(华东监能市场〔2020〕146号)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参与本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售电公司、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2025年绿色电力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北京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2025年,北京市电力市场化交易总电量规模拟安
记者从安徽电力交易中心了解到,截至11月20日,安徽今年的绿电交易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达105.71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逾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超700万吨。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结合安徽新能源发展,组织开展绿电市场机制研究,走访调研安徽省内出口型、高载能企业,深入了解企业绿电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