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8月5日。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单一电量电价制。
输电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输电价格(含增值税)=输电价格(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
输电价格(不含增值税)=年均收入/(设计输电量×(1-定价线损率))
直流输电工程设计输电量=设计利用小时×额定容量
对于参与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以及在专项工程输电通道空余情况下,电网企业为提高通道效率增加电量输送的,可按不高于核定价格的最优路径价格执行,并将执行价格通知及时抄报国家发改委。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化电价改革,提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核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我委对2017年发布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8月5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建议。传真请发至(010)6850273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5日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输配电定价制度,科学合理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是指跨区域电网工程,以及送受端相对明确、潮流方向相对固定的区域内跨省输电工程。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是指电网企业通过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提供跨省跨区电能输送、电网互联互济、电网安全保障等服务的价格。
第三条 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应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有效保障投资收益,合理确定价格机制,规范履行定价程序,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
第四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事前核定、定期校核。工程投运前,核定临时输电价格;工程竣工决算并开展成本监审后,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工程经营期内,每5年校核一次。
第五条 多条专项工程统一运营的,电网企业应按工程项目逐条归集资产、成本、收入,暂无法归集的应按照“谁受益、谁承担”原则合理分摊。
第六条 电网企业应向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时提供以下资料:
1. 核定临时价格前,提供跨省跨区专项工程的核准批复文件、可研报告、工程性质与功能、设计施工图评审意见等相关支持性文件资料,以及输电价格测算申报数据及有关情况。
2. 核定正式价格前,提供竣工决算报告,以及投运以来资产、运维成本、收入、输送电量、线损率等与输电价格相关的基础数据及有关情况。
3. 工程经营期内,每年6月底之前提供上一年度工程资产、运维成本、收入、输送电量、线损率等与输电价格相关的基础数据及有关情况;在每个校核期满后3个月内,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及有关情况。
第二章 输电价格形式和计算方法
第七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实行单一电量电价制。
第八条 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按经营期法核定,即以弥补成本、获取合理收益为基础,按照资本金内部收益率对工程经营期内年度净现金流进行折现,以实现整个经营期现金流收支平衡为目标,核定工程输电价格。具体如下:
年净现金流=年现金流入-年现金流出
其中:年现金流出=资本金投入+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支出+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
年现金流入为实现累计净现金流折现值为零的年均收入水平,在经营期最后一年包括固定资产残值收入
固定资产残值收入=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率
第九条输电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输电价格(含增值税)=输电价格(不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
输电价格(不含增值税)=年均收入/(设计输电量×(1-定价线损率))
直流输电工程设计输电量=设计利用小时×额定容量
设计利用小时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核准文件确定,文件中未明确的,原则上按4500小时计算。
交流专项工程年输电量按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核准文件确定,核准文件中未明确的,按照电源点年设计上网电量计算。
定价线损率,核定临时价格时按照专项工程可研设计线损率确定;核定正式价格时,参照设计线损率和前3年(不足3年的按实际运行年)实际平均线损率确定。
第十条 运行维护费。指跨省跨区专项输电工程运营单位为维持工程正常运行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材料费、修理费、人工费和其他运营费用。
(一)材料费。指运营单位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事故备品等,包括因自行组织设备大修、抢修、日常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委托外部社会单位检修需要企业自行购买的材料费用。
(二)修理费。指运营单位进行的外包修理活动发生的检修费用,不包括企业自行组织检修发生的材料消耗和人工费用。
(三)人工费。指运营单位从事专项工程管理运行维护职工发生的薪酬支出,包括工资总额(含津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含劳务派遣及临时用工支出等。
(四)其他运营费用。指除材料费、修理费和人工费以外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运行维护费按以下方法审核确定。
(一)材料费、修理费,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平均值核定。特殊情况下,因不可抗力、政策性因素造成一次性费用过高的可分期分摊。
(二)人工费,工资水平(含津补贴)参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国有企业工资管理办法核定。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据实核定,但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国家规定提取比例的乘积。
职工养老保险(包括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审核计算基数按照企业实缴基数确定,但不得超过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数,计算比例按照不超过国家或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比例确定。
劳务派遣、临时用工性质的用工支出如未包含在工资总额内,在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范围内按照企业实际发生数核定。
(三)其他运营费用,按剔除不合理因素后的监审期间平均值核定。
租赁费、委托运维费、研究开发费等涉及内部关联方交易的,可进行延伸审核,按照社会公允水平核定;社会公允水平无法获得的,按照实际承担管理运营维护单位发生金额核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没有规定或约定的,原则上按不少于10年摊销。
第十二条 核定正式价格时,主要核价参数按以下方法确定:
(一)工程投资和资本金,分别按照成本监审确定的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实际投入资本金确定。
(二)经营期限按35年计算。折旧费按照经营期限、成本监审确定的工程固定资产原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
(三)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按最近一期核定的省级和区域电网权益资本收益率平均值确定,最高不超过5%。
(四)利息支出,根据贷款额、还贷期限和贷款利率计算。其中贷款额据实核定,还贷期限按25年计算,贷款利率参考电网企业实际融资结构、贷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核定。如跨省跨区专项工程相关实际加权平均贷款利率高于核价时同期市场报价利率,按照市场报价利率核定;如实际借款利率低于市场报价利率,按照实际借款利率加二者差额的50%核定。
(五)运行维护费率,按照成本监审核定的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运行维护费除以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确定,最高不超过2%。
(六)税金及附加,指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包括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现行国家相关税法规定核定。
第十三条 核定临时价格时,主要核价参数参照第十二条规定和以下方法确定:
(一)工程投资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核准文件确定,施工图预算投资确认比核准投资减少的,按施工图预算投资确定。资本金按照工程投资的20%计算。固定资产原值根据工程投资考虑增值税抵扣因素确定。
(二)贷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运行维护费率按2%确定。
第十四条 送出电网建设、由电源点送出、专门用于跨省跨区专项工程送电的配套工程,按照上述方法单独核定输电价格。已纳入直流工程或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暂不调整。
第十五条 送受端明确、潮流方向相对固定且基本一致的多条专项工程,可按照上述方法统一核定输电价格。
第十六条多条专项工程统一运营并形成共用网络的,参照省级电网“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定价。
第十七条 对于跨省跨区专项工程性质、功能的认定以及是否已发生变化,如有争议,以国家能源局出具意见为准。
第三章 输电收入分享与价格调整机制
第十八条对于参与跨省跨区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以及在专项工程输电通道空余情况下,电网企业为提高通道效率增加电量输送的,可按不高于核定价格的最优路径价格执行,并将执行价格通知及时抄报我委。
第十九条 专项工程实际输电量按落地端结算电量进行统计确认。实际线损率低于核价线损率产生的收益,由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按1:1分享;实际利用小时超出核价利用小时产生的收益,由我委专项用于支持新能源跨省跨区外送。
第二十条 建立定期校核机制。每5年期满后,对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开展新一轮成本监审,并对专项工程的实际功能效果、输电价格执行情况、主要运营参数、分享机制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估。专项工程功能发生根本性变化、实际利用小时超出设计利用小时40%以上、实际成本或收入与核价时存在严重偏差的,对输电价格进行调整。
第二十一条 监管期内遇有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成本或收入重大变化,应对输电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十二条 专项工程经营期满,按弥补正常运营维护成本的原则,重新核定价格。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办法发布之后新定价跨省跨区专项工程。存量工程暂不调整价格,收入分享、定期校核等其他机制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3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试行,2025年V1.0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明确,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原则上不进行限价。中长期集中竞价交易中,为避免市场操纵以及恶性竞争,可对报价或者出清价格设置上、下限。价格上、下限原
自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发布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走过十载峥嵘岁月。这份被誉为“新电改”纲领的文件,系统提出了“全面实施国家能源战略,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当前,我国电力行业面临新的发展形势和环境,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建设不断深化,电价形成机制亟待优化、完善。作为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任务之首,“有序推进电价改革,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建设,促进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作为跨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新型能源体系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绿色电能、氢能都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行业在促进新能源发展、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数智化赋能等方面已经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新型能源体系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绿色电能、氢能都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电力行业在促进新能源发展、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数智化赋能等方面已经处于全球领先地位
按语: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本期刊发第二篇习作“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下,如何跨越技术与地区差异,赢得竞争优势”,探讨通过差异化的政策支持,确保技术和地区发展差异不影响新能源市场的公平性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用以推动能源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加快实现“双碳”
续接上文:南方区域市场规则解读及与国网跨区跨省交易的差异对比(上)(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金泽城)结算机制南网区域和国网区域均遵循日清月结的结算模式。1电能量电费南方区域规则中针对跨省优先计划交易与跨省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叠加后的总曲线采用了三部制结算方式。首先,跨
全文共2856字,阅读全文需要8分钟南网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在2024年11月刚刚完成了整月结算试运行。截止本文发稿时,最新版规则依然是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在2024年9月13日发布的《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南方区域规则”。(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金泽城
2024年10月15日,我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来源:北极星售电网作者:梦梵)这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进展,将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电力在省与省之间流动,更好地反映出电能的时空价值。我国省间电力现货市场自2022年1月起试运行,实现了市场范围由点到面的持续扩大,目前已覆盖国家电网
今年1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火电,新能源与火电的历史角色更替和演变的趋势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大背景下已然明显加快。而在这之前的2024年7月,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下发了《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其中首次提出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
6月3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河北省本次拟安排风电、光伏发电指导计划规模2048万千瓦,项目应于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按照136号文有关要求,不再区分保障性和市场化规模。6MW以下地面小型光伏电站不占用指导计划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文件明确,鼓励优先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不得强制要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产业、投资落地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对申报项目竞争性配置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未
136号文出台后,新能源全电量推向市场,不再全电量收购,不再做政策保障下的“巨婴”。这会给作为“新能源稳定器”的新型储能带来什么?近期举办的第十三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上,一场圆桌论坛汇聚了来自储能制造、储能运营、电网企业、高等院校的代表对该问题的思想碰撞。短期利空,长期利好,机遇
近期,山东、广东、内蒙古相继发布省级“136号文”配套细则,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但相较陆上风电起步略晚、且已经在上一轮的国补退出中快速降本的海上风电产业,在造价、成本分摊、供应链韧性、消纳能力及国际竞争力等多方面存在发展难题,亟待优化。电价不确定下,地方
5月30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以现场+线上”会议、视频公众号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召开2025年一季度陕西电力市场交易信息发布会。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相关同志,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同志,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60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一季度电力市场运营整
仅用10天,一座20MWh的大型地面储能电站在保加利亚拔地而起。无需吊机,也没有复杂地基,凭借创新的模块化设计与高效的施工组织,这座位于保加利亚MalkoTarnovo镇的清洁能源项目,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部署速度,成为模块化储能在欧洲落地应用的又一代表性案例。更重要的是,它所承载的不止是技术突破——
6月份各地代理购电价格表已发布,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变化。(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四川分时电价调整(5月起)5月起,四川省开始执行新版分时电价政策,因该政策挂网时间较晚,晚于5月份的代理购电价格解析文章发布时刻,故这个已经执行了一个月的新政策解析才挪至6月份的文章中进行分析。按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市六届人三次会议第124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文件明确,重庆实施“百万千瓦屋顶部署推进”光伏式和“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截至2025年3月,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256万千瓦、352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将从“十三五”末提升6.3%至1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等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明确,溆浦县红花水库电站、溆浦县卫星水电站、溆浦县小横垅拱桥冲水电站、靖州县坳上镇九龙水电站、益阳市鱼形山水电站、益阳市赫山区新河大闸事务中心水电站、安化县清塘铺牛锅塘水电站7
绿电直连政策以制度创新“四应”国家大局绿电直连是风、光、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实现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循旧历,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现“四应”,即呼应社会诉求、响应行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涉及1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的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的要求,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理了深圳华建综合
化工行业正站在效率革命与绿色转型的十字路口,零碳园区建设成本高如何破局?AI驱动工艺优化如何实现高效落地?大型装备“卡脖子”难题如何攻克?废水处理成本高企如何破局?传热效率瓶颈如何突破?工艺微缩化如何实现产业化落地?国内市场需求匹配难资源分散,海外市场机遇如何精准捕捉?出海拓展市场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思源电气”)成立于1993年12月,是国内知名的专业从事电力技术研发、设备制造、工程服务的上市公司,荣膺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火炬计划企业、中国能源装备十佳民企等荣誉称号。目前,公司拥有八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线覆盖输配电一次及二次设备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面向光伏、锂电池、新型储能等细分领域,培育推广智能工艺分析、冷却循环系统监控、快速精准温控、高精度到位检测、电机状态预测性维护、智能仓储物流、智能光储一体化系统、智能组
2025年5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下称650号文件)在网上公布,这是今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发布“136号”文件之后的又一件大事。其实早在2025年2月,江苏省就已经下发了《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下称650号文。三个感触:专用线路的释放空间、自用电量的公平尽责、自备电厂的绿色替代。(来源:微信公众号“黄师傅说电”)计划在六月的头三天,围绕这份政策文件做一个小专题,分享一些我的理解。第
“十五五”是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全球能源格局深刻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能源电力将持续处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的大趋势大环境中,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电力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促进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实现,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
改革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进入“十四五”以来,在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以及能源安全韧性的拷问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适配的“软件系统”。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一季度,我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累计装机达到14.82亿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广东省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科学界定涉网安全管理范围。应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并网主体包括海上风电、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以及
在“双碳”目标以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大背景下,配电体制改革的核心已聚焦于如何实现新能源的高效、安全、经济的消纳。围绕这一目标,衍生出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多种配电业务改革形式。然而,这些改革形式在推进过程中面临诸多相同难题,致使项目进展并不顺利。这些难题主要集中在三方面:项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