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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国分时电价政策提出了新的调整意见。有关要求在总结我国分时电价政策制定与执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现和尊重电价规律,服务电力工业高质量发展和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全面地完善了我国分时电价政策。
强调分时电价规律
早在1995年,我国就制定和执行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此次完善,进一步体现了对电价规律的尊重。《通知》在总体要求中提出“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准确认识和把握了分时电价规律这个根本问题。
市场价格机制的核心是供给(成本)和需求(效用)共同决定价格,其中成本是基础。用市场价格机制解释分时电价政策,首先指出了不同时段如尖、峰、平和谷段的供电成本是不同的,不同时段的电能应该执行不同的价格,而且应该按相应的成本水平决定其价格。其次,不同的供求平衡状态下用户以其效用为限可以支付不同的价格,用电紧张状态下,可以按用户的失负荷价值确定较高的电价。
与其它商品不同,电力需求在不同日期、不同季节变化很大。近年来,我国电力需求峰谷差越来越大,负荷尖峰化越来越明显。由于尖(高)峰负荷容量成本相对较大,而用于分摊容量成本的电量却相对较小,所以尖(高)峰单位电量的供电成本(容量成本)很大。
目前尖(高)峰电价水平整体上没有达到相应的成本水平,不能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如错峰用电等,也降低了电力设施利用率。由于电力工业资本密集,低设施利用率必然产生相对更高的平均电价。
因此,不制定和执行合理的分时电价,只会使用户用电成本和价格更高。由于这个原因,国外政府管制定价中所有用户都执行分时电价;电力市场实时电价其实不过是时段划分更小的分时电价。
优化分时电价机制
从前,时段划分主要以历史负荷曲线为依据分层确定,《通知》提出了科学划分时段的思路,提出“将系统供需紧张、边际供电成本高的时段确定为高峰时段;将系统供需宽松、边际供电成本低的时段确定为低谷时段”。这就要求根据未来的供求平衡状态和边际供电成本定价划分时段,突出了服务于新能源消纳和引导用户负荷调整的功能。
在峰谷电价价差比率这个关键性政策参数上,《通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3:1;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不低于3:1。该规定以目前我国各省峰谷电价价差比率的平均水平为依据,针对部分峰谷电价价差比率相对较小的省提出了具体目标。
《通知》还针对目前我国电力系统负荷尖峰化的问题,从提高电力设施利用率、避免用电紧张或者有序用电的角度提出了尖峰电价机制问题。目前我国许多省出现用电紧张局面,这种紧张往往只发生在一天中的30分钟或一年中的很短时间如10小时内。如果为了这10小时用电新建电厂和配套电网,成本会很高。合理的尖峰电价机制能够引导用户在一天内错开这短时间内的用电,在这种情况下,尖峰电价机制产生了“虚拟电厂/电网”的效果。《通知》提出的“深谷电价机制”在原理上与尖峰电价机制相似,只不过在系统调峰困难的时候产生了“虚拟用户”效果。
扩大分时电价范围
《通知》明确要“加快将分时电价机制执行范围扩大到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对不适宜错峰用电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和居民用户是否执行分时电价也提出了可选择的意见。
总体上看,《通知》要求扩大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但也留有余地。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决策其实是一个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权衡选择问题。商业用户不执行分时电价,短期可能减少了电费支出;长期看,由于降低电力设施的利用率,必然要承担更高的平均电价。居民用户不执行分时电价,而其它工商业用户执行分时电价,假设居民不承担长期内的更高电价,必然要增加其它用户的补贴负担。建议国家和省级政府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尽快将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包括农业用户在内全体电力用户。
规范分时电价管理
分时电价执行后,必然会引起系统负荷特性的变化。峰谷价差越大,系统负荷曲线的变化也越大;分时电价可能随着政策执行很快不适用,比如时段发生了明显变化等。因此,作为分时电价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提出”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参考电力现货市场分时电价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时段划分、浮动比例。
与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变化频率之快(仅15钟甚至5分钟)相比,我国分时电价执行周期明显太长,有些省现行峰谷电价政策甚至执行了十多年。《通知》有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对分时电价管理工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首先,要确定评估与调整周期,应该主要根据系统负荷特性变化设置调整阈值,比如确定尖(高)峰负荷偏移幅度的标准,一旦达到这个值时就启动调整。其次,要确定评估的内容。比如“削峰”和“填谷”的大小及价值与对应的潜在降价空间,不同类型用户电费支出变化等。最后,要确定调整方案。要在保持分时电价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提出调整方案。同时,调整方案要尽可能与电力市场特别是现货市场运行衔接。
(作者系长沙理工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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