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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技创新“十四五”:研发100kW级电解制氢系统 200kW级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及热电联供系统

2021-09-30 09:36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关键词:燃料电池制氢氢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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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构建城市科学文化,打造全国科普高质量发展标杆

面向人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化软实力提升,着力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构建城市科学文化,形成完备有效的科普供给体系,科普服务创新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优质科普内容和服务供给更加充分, 科普设施结构布局更加合理,科普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唯实、理性、求新的科学价值取向成为社会的普遍风尚,打造全国科普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一)发展科学教育

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的科学教育体系,注重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提高城镇劳动者等重点目标人群的就业择业、创新创业和科学生活能力。

1、完善学校科学教育

完善学校科学教育体系,丰富科学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重点任务:(1)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体系。制定并实施上海市青少年科学素质专项规划。建立健全青少年科学素质评价标准并持续开展测评调查。定期开展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科技特色学校评选,推广优秀的科学教育经验。完善科学教师培养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利用自身优势,参与科学课程建设和科学培训。(2)丰富青少年科学教育内容。系统考虑新教学手段、新科学知识、新学习需求,加大优质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鼓励开展青少年科学研学教育,研究制定科学研学标准,推进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建设布局。健全课外科技活动与课内科学课程的衔接机制,鼓励学校开发具有地域特点和校本特色的科学教育内容。(3)加强高校、职业学校科技教育。推行通识教育,建设创新实践基地,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实践。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2、健全社会科学教育

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健全社会科学教育体系,提高各类人群的科学素质和就业择业、创新创业和科学生活能力。

重点任务:(1)加强在职人群科技教育。健全面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搭建职工创新平台, 鼓励岗位创新,助力职工创新能力建设。持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农用技术运用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教育培训, 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管理和创新治理能力。(2)发展青少年校外科学教育。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校内科学教育的衔接机制。增强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科技文化教育机构的科学教育功能,发挥各类科普设施在校外科学教育中的阵地作用,建设上海市青少年科创体验中心。发挥科技指导员在校外科学教育活动中的指导作用。鼓励开发特色鲜明、能够激发学生科技兴趣的科学教育课程课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科学教育,规范和促进校外科学教育发展。(3)推进社区和家庭科学教育。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居委等基层组织作用,促进科普与党建、文化等融合,加强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治共享,探索形成新型社区科普模式。推进社区书院等科普阵地建设,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教育活动,扩大科普公共服务效益,提升社区群众健康生活和科学生活能力。鼓励社会机构面向家庭或亲子科普需求,提供适合家庭科学教育的课程课件、益智玩具、科普游戏等产品。

(二)加强科学传播

加强科学传播,构建科学文化,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注重提升上海优质科普内容的创制能力,着力提高科学传播效能,有效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品质化的科普需求。

1、强化优质内容创制

对接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需要,提升优质内容的原创能力,重点聚焦科技创新、科学精神、科学生活,创制一批高水平作品,推动上海建设成为优质科普内容的产出地。

重点任务:(1)宣传科技创新。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大成就、原创成果、重大政策以及优秀科研机构、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宣传报道。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上海重点发展领域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推进科技奖励成果等高端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开发。建立健全面向公众的科技信息发布机制。(2)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以弘扬科学精神为主题的创作,运用多种文艺样式,推出一批内蕴深厚的优秀作品。系统采集、妥善保存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深入挖掘科学家的精神内涵。继续办好“执牛耳者”等综合效益高的科普品牌节目,讲好科学家、科技工作者的感人故事,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3)倡导科学生活。围绕健康民生、公共安全、节能环保等公众关注热点,加强优质科普内容创制,开展主题鲜明的特色活动,提升公众应用科学知识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促进全社会科学、文明、安全、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建立完善科普应急响应机制,将科普与舆论引导、政策措施宣传相结合。

2、提升科学传播效能

推动科学传播数字化转型,拓展传播网络,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科学传播体系。进一步发挥传播媒介作用,繁荣科学普及创作,提升科学传播效能。

重点任务:(1)提升媒体作用。打造全媒体科学传播矩阵,实现科普供给更均衡、更精准、更充分。引导媒体积极参与科普创作与报道,在广播、电视、报纸等黄金时段或版面设立专栏专题,持续打造“少年爱迪生”等科普精品栏目。加强网络和新媒体应用, 持续推进科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科技传媒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能力。(2)繁荣科普创作。鼓励原创性优质科普内容创制和作品开发,定期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推荐。注重科普展品、教具的设计、制作及相应技术规范研究。加快数字技术在科普创作中的应用,丰富数字科普内容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开展科幻作品、文创产品等开发推广,以多种形式进行科普创作。(3)提高活动效益。完善上海科技节社会化运作机制,加强与国际科学传播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持续打造公众的科技嘉年华。整合优质资源,办好世界科学传播大会、全国科普日、青少年科技节、职工科技节、卫生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品牌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 形成主题突出、富有特色的多层次、多形式、多类别科普活动体系。

(三)强化保障支撑

聚焦科普法治保障、政策理论、标准规范、人才队伍、资源供给等重点内容,不断夯实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1、完善制度保障

健全科普法规制度,优化科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普工作成效评价机制,形成科普标准体系。

重点任务:(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研究制定本市科学技术普及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科普工作责任和其它社会主体的科普社会义务,规范本市科学普及各类行为,促进和保障全市科普事业健康发展。(2)优化机制政策保障。建立健全科普工作部市合作机制, 争取优质科普资源落地上海。优化市、区科普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全市科普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政策供给,落实科普财税金融政策。探索利用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及创新创业支持政策, 促进科普市场化发展。完善科普工作评价和奖励机制,加大激励引导,做好科普表彰奖励工作。(3)建立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科普行业、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区域科学传播评价标准。研究制定新时代上海市公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者的业绩评价标准,推动科普工作业绩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体系、单位绩效考核体系融通对接。

2、夯实发展基础

创新科普发展理念,完善科普理论体系,提高全社会科普投入水平,建立高质量科普人才体系。

重点任务:(1)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围绕科学教育、科学传播、创新文化等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论研究。开展国内外科普发展动态跟踪调查研究,科学评价科普项目、活动的实施效果,加强科普工作规律性研究和科普统计分析等基础性工作。搭建科普政策咨询平台,培育和发展科普智库,集聚科普理论和政策研究人才。(2) 保障科普经费投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提升财政经费使用效益。积极引导社会科普投入,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普投入格局。(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科普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设具有现代科学理念和传播技能的专业化科普工作队伍。完善涵盖科普创作、活动策划、决策咨询等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科普专家库。依托科普场馆、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各类机构建立健全科普培训体系,开展基层科普工作 者、中小学科技教师等关键人群的科普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高科普志愿者素质,更好发挥科普志愿服务作用。

3、优化资源供给

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馆,建设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 推动公共设施嵌入科普功能,构建区域特色科普生态,激发全社会科普活力。

重点任务:(1)打造高水平科普场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推进上海科技馆更新改造和上海天文馆建设工程,建设数字化上海科技馆。提升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辰山植物园、上海动物园等示范性科普场馆的科普展示、教育、文创功能,形成国内一流科普场馆集群。发挥长三角科普场馆联盟作用,提升上海科普的辐射力。(2) 提升各类设施科普功能。研究制定科普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运行管理规范,优化科普基地布局。提升科普设施的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数字化科普设施应用示范场景。推进科研设施向公众开放,将条件成熟的科研设施认定为科普基地,新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同步考虑科普功能。推动在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中增加科普功能。引导公园、广场、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增加科普宣传,开展科普惠民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领域或学科特色的科普设施载体。(3)建立科普社会共建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普共建体系, 加强优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共用。鼓励科普和人文精神传播融合发展,科学传播与党建、教育、艺术、旅游、体育、卫生、应急等有机结合,形成相互融合多元化体系。推进科普与区域特色资源融合发展,打造区域特色科普生态。鼓励企业将参与科普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鼓励社会力量加强科普工作联合联动,促进科普公益性和市场化协同发展。加强国际国内科普交流合作,建设优质科普教育资源集散地。

十、构建更具活力的创新生态,推进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通过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高效、开放、有活力的创新生态,形成现代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使上海成为洋溢科学精神,澎湃创新梦想的智慧之城、创造之城、机遇之城、理想之城,努力成为“创新理念的第一实践者”。

(一)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大力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能级,支持大中小企业与各类创新主体融通创新,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1、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按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和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推动科创企业上市培育。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升级。通过企业研发资助、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和首购订购等多元方式,支持全链条科技创新企业快速发展。

2、充分激发国有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增长,开展国有企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培育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市场认可度高的国有科技创新企业,在薪酬分配、选人用人、股权激励等方面,充分体现国有科技企业差异化的发展需求。推进重点产业领域国有企业深化激励创新的市场化改革,健全更加灵活高效的科技人员考核机制和薪酬体系。

3、促进外资企业发挥创新溢出效应。鼓励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外资研发中心、全球研发中心和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政府科研项目,鼓励外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协同创新平台, 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人才培养。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

围绕企业成长链,支持各类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和创新能力提升。到 2025 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 2.6 万家,稳步提升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

主要任务:(1)加大力度支持各类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2)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壮大培育计划,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3)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4)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促进一批独角兽企业涌现。

(二)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推进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发展,强化科创板牵引作用,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创业资本的多渠道供给, 形成科技信贷总量显著提升、风险投资加速集聚、科技保险成效显现、社会资本投入多元、多层次资本市场高效协同的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生态。

1、放大上海创投的品牌效应。强化政府引导基金的撬动作用, 加强对早期科技创业企业的支持。开展国有创投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创新监督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和股权转让机制。设立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平台,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退出渠道。

2、提升科技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鼓励银行机构与外部投资机构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完善科技信贷产品体系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健全科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鼓励保险资金依法合规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鼓励银行与保险公司加强科技专营机构的建设,开发符合科创企业发展与技术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依法合规的债券名义持有和多级托管制度。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提升科技企业融资效率,加强复合型科技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

3、强化科创板的牵引作用。分层分类培育重点行业企业科创板上市,推动新三板精选层企业转科创板上市。研究建立长期投资者制度,完善老股减持制度,探索个股期权等风险对冲工具,提高保荐跟投机制的灵活性。依托上海技术交易所,探索科创板上市企业技术资产披露制度。

强化科技创新中心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

充分发挥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作用,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服务。

主要任务:(1)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支持创新作用,深入实施“浦江之光”行动,完善科创板上市企业储备库建设。(2)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发挥国有创投资本的引领作用,打造千亿级国有科创投资公司。(3)鼓励商业银行开发针对科技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科技支行和科技特色支行建设。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支持科技企业发展和重大科技项目建设。(4)完善科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上海市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保障作用。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遵循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规律,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瓶颈,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激励力度,促进创新链上下游紧密衔接联动。

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精准施策分类改革。结合上海市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试点,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提升和政策落地,强化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改革试点,深化科技成果权益分配等方面制度改革。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探索试点单位通过奖励、有偿转让等方式与成果完成人约定所有权分配比例或赋予成果完成人成果长期使用权,推动试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应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支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改革试点,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国资管理、税收政策、知识产权等制度体系的衔接统筹。

2、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推动技术市场高质量发展。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夯实国家级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功能,健全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深度服务各类技术市场要素。支持技术转移能力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健全成果披露、决策执行、考核评价、收入分配、激励约束等成果转化制度。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开展专利运营、科技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技术转移服务,实现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建设高水平技术转移服务人才队伍。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联合社会力量,建设上海技术转移学院,形成专业培训与学历教育齐头并进、人才培养与生态建设相辅相成、面向国内与面向国际融合互动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生态,打造国内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高地。深化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支持各区建设特色化、区域性科技成果转化或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大学科技园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和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布局专业化国际技术转移渠道,为全球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跨区域高效流动提供便利化空间与渠道。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三年行动方案

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转化服务能力与技术交易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建成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以及保障不同市场主体平等高效获取生产要素的技术市场体系。至2025 年,企业的创新动力充分释放,高校和研发机构的科技成果供给能级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全国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和国际技术交易中心。

主要任务:(1)实施强“核”工程,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国资国企体制改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2)实施强“基”工程,提升策源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激发转化活力。建设技术转移专职机构,提升服务能力。(3)实施增“能”工程,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夯实科技成果转化载体能力,服务创新全链条。大力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扩大服务市场。大力培育技术转移服务人才,提升行业能级。(4)实施增“效”工程,优化技术市场配置能力。夯实与技术相关的交易场所功能,促进要素资源融通。增强金融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为成果输入资本动力。完善布局国际技术转移网络,提高资源流动效能。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政策,优化技术市场服务。(5)夯实组织保障,抓好政策落实,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信息服务。

建设上海技术交易所

通过5到10年的努力,逐步建成功能健全、服务高效、机制透明、运行稳健的枢纽型技术交易场所,提升技术市场要素配置能力,促进技术与数据、资本等要素市场协同发展,实现技术交易效率,保障交易权力,提供免责机制。(4)营造技术交易全要素共赢互利的生态,建立交易方案定制、专业机构配置、综合咨询等服务保障体系。

(四)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

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与科技创新中心相适应的现代化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1、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现代科研院所改革。完善使命和创新绩效为导向的科研机构差异化管理和稳定支持机 制,深化扩大机构管理、人事和薪酬等自主权,推进章程式管理。统筹推进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试点并强化成果应用。推进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创新。对从事战略性、前瞻性、颠覆性、交叉性领域研究的事业单位类新型研发机构,不定行政级别,不定编制,不受岗位设置和工资总额限制,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探索实施经费使用负面清单管理,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相应的机构注册、资产配置等机制。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类新型研发机构繁荣发展。建立完善企业类和社会组织类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和动态管理机制,实施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和择优补助机制。

2、完善科技创新法规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法治化。积极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适时推动科技进步条例、科普、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等地方性法规制修订。加强商事、金融、对外开放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配套衔接。推进科技创新决策科学 化。充分发挥战略专家、智库等对决策的支撑作用,加强政策预评估和后评估,完善政策评价、反馈和调整机制。

3、加强财政科技投入保障。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逐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拓宽基础研究经费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基础研究,探索共建新型研发机构、联合资助、捐赠等多元化投入方式。鼓励企业出资与政府联合设立科学计划,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加强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优化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完善财政科技投入分类管理,加快推进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

4、完善知识产权和科技数据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中国(上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 提供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用评价、诚信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加强知识产权的海外维权和国际合作。加快完善科技数据管理机制。将良好的数据管理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要求,推进科技公共数据在安全前提下分级分类有序开放,在临港新片区试点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打造国际化的上海科技资源大数据中心,建设全球科技数据信息资源枢纽。

(五)强化科技创新应急体系能力

增强科技创新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国家科技安全,为上海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1、加强科技创新应急能力储备。对新冠疫情期间获得良好社会反响和效益的政策举措,推动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快速响应、快速筹备、快速启动的应急机制,为组织开展应急科技攻关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科技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强化潜在颠覆性创新的前瞻研判,加强新技术安全预警与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

(六)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

推进科技监督体系建设,持续改进科技评价工作,加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建设和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科研生态。

1、建立健全科技监督评估工作体系。完善科技项目的监督评估, 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发挥社会各界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违规失信事件。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共享和结果互认, 建设科技信用信息平台,推动长三角科技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2、推进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建设教育、自律、预防、监督、惩治于一体的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工作体系。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健全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和宣传,落实创新主体责任,支持各界共同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公平竞争的良好科研生态。

3、完善科技伦理建设。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培训,提高科技工作者自觉恪守科技伦理准则意识,支持学术团体发挥科技伦理的监督维护作用。推动在生物、医学、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建立负责任的伦理审查机制,倡导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

(七)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形成央地联动、市区合力、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治理局面。深化协同机制,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依托部市合作机制,争取承担落实更多国家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建立市区、部门统筹协调联动推进机制,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发展环境。明确责任分工,加快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制定规划相关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确保规划落实。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和传播方式,向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宣传介绍规划成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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