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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1年四季度月度集中交易、月度增量交易申报价格可上浮不超过10%

2021-10-08 09:02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电力市场电力交易福建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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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福建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函。其中提到:今年四季度市场化交易的月度集中交易、月度增量交易申报价格可在燃煤基准上网价0.3932元/千瓦时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5%。

鼓励零售市场用户与售电公司在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批发市场增加的购电成本在零售市场进行合理分摊疏导。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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