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不收费。
十、结果送达
邮寄或者自取,具体送达方式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确定。
十一、行政许可结果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十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申请人认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名称)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或不当的,可以向国家能源局投诉;对于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对行政许可结果、程序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能源监管热线:12398
十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第二章申请
一、申请条件
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净资产
具有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分别拥有5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申请一级许可证的,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 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分别拥有3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三)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1.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50人、30人和15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分别不少于30人、15人和5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60人、30人和20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30人、15人和10人;
2. 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10人和5人;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分别不少于15人和5人,其中高压电工分别不少于8人和3人。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
(四)业绩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除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与申请的许可证类别和等级相适应的业绩:
1.申请一级至三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3年内应分别具有从事330(2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亿元、1亿元和3000万元;
2.申请一级至三级承修类或承试类许可证的,最近2年均应分别具有从事330(2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
二、申请材料
申请许可证,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派出机构提出,并提交申请表;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合并或分立后新设单位申请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以及合并或分立相关材料。
分立后至多一个单位可承继分立前单位从事同类活动的业绩;其他新设单位同时申请该类别许可证的,按首次申请办理。
三、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5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名称)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第三章变更
一、适用范围
许可证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及登记事项变更。
(一)许可事项变更。被许可人需变更许可证类别及等级的,应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二)登记事项变更。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被许可人应当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变更后的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
二、申请材料
(一)许可事项变更
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材料。
(二)登记事项变更
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变更后的住所与原住所属于不同派出机构管辖的,应当向变更后住所地的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三、办结时限
许可事项变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5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名称)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
登记事项变更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补办、注销、延续
一、适用范围
(一)补办
许可证发生损毁或遗失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
(二)注销
被许可人因解散、破产、倒闭、歇业、合并、分立等原因依法终止的;或者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的,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注销。未配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销手续的,派出机构可公告注销其许可证。
涉及持证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许可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批准等两种情形的,由派出机构在撤销、撤回、吊销决定生效之日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被许可人应当积极配合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一)补办
1.许可证补办申请表;
2.损毁许可证原件或者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2.许可证正本、副本;
3.办理注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延续
1.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的,应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三、办结时限
(一)补办
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许可证。
(二)注销
被许可人申请材料齐全的,派出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被许可人未按照规定提出注销申请的,派出机构经核实相关情况后可在其网站上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办理注销手续。
(三)延续
派出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延续并补办相应手续。
咨询电话:××××××
邮箱:××××××
传真:××××××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途径:××××××
附件:流程图
附件3
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督与评价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 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对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以下简称“行政许可”)实施监督与评价的主体、职责、范围、方式及结果处理等内容。
第三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对派出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派出机构负责对本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对行政许可工作开展监督与评价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注重实效、及时整改的原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举报和投诉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第二章监督
第六条对行政许可工作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许可流程是否规范,各环节的办理是否在法定及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是否擅自扩大(缩小)许可范围或增设(减少)许可条件;
(二)是否存在指定中介机构服务等情况;
(三)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行为;
(四)依法应当公开、公示、告知、听证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许可结果是否及时主动公开;
(五)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监督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依托行政许可政务平台开展电子监察;
(二)对有关行政许可实施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三)向实施许可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向被许可人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第八条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九条派出机构应成立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小组人员报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质中心)备案。
第十条派出机构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小组应按本规范第六、七条规定的内容及方式对本机构行政许可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第十一条资质中心牵头组织开展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派出机构。
第十二条派出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资质中心。
第十三条派出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尚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纠正不当行为等;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评价
第十四条对行政许可工作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情况,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情况,行政许可流程优化情况,办事效率情况,办理中违规情况,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施行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情况。
第十五条对行政许可工作的评价采用以企业和群众对许可服务评价为主、社会各界综合点评和政务服务监督查评为补充的许可服务“好差评”综合评价机制。
第十六条许可服务评价指企业和群众对派出机构开展许可服务情况作出评价,包括现场服务“一次一评”和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第十七条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指社会大众对派出机构开展许可服务情况作出综合性评价,派出机构要通过意见箱、热线电话、监督平台、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综合性评价。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研究机构等对政务服务状况进评估评价。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监督查评指资质中心对派出机构开展许可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评价,通过以下方式开展:
(一)抽取参与评价的企业和群众开展回访调查。了解派出机构许可服务便利度、群众满意度和差评整改情况。
(二)组织派出机构开展自评。对新出台的利企惠民政策、新提供的服务项目、直接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服务事项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价,客观指出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
(三)引入第三方机构。委托第三方独立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
资质中心综合以上情况,形成调查和评价结果并及时反馈有关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对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十九条资质中心对照各派出机构报送的整改方案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复查,不断改进行政许可工作。
第二十条资质中心、派出机构应当从强化差评服务整改、加强评价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以及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三方面用好评价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有关文书样式参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4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4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4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44件,其中新申请10件,登记事项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处理办法》和《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举报处理办法》要求,现将2025年3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2025年第一季度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投诉情况(一)投诉接收情况2025年3月,12398能源监管热线平台接收投诉2326件。从投诉内容看,电力领域2075件,新能源和可再生
江苏能源监管办严格执行《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进一步规范许可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许可企业提供便利。2025年3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如下:一、3月份电力业务许可情况3月份,全省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共计30件,其中新申请4件,登记事项变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2日,山东能监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山东能源监管办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案件办理的有关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当回避。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行政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增量配电企业年度自查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自查范围涉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布的5批次河南省辖区内纳入试点名单范围内的3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包括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增量配电类)的试点项目和纳入试点范围但当前仍未
干字当头展现江苏能源监管新作为江苏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王勤江苏能源监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关键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能源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认真抓好国家能源局重点任务,推动“有为政府有效市场”建设,稳大局、应变局、开新局,实现区域能源高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对贵州在运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现场监管,检查了企业防治掺煤、涉网安全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就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立行立改。下一步,贵州能源监管办将持续强化农林生物质等发电项目监管,督促能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经营,维护公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持证企业许可服务工作,我局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进行筛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市、安徽省将有10家发电企业34台发电机组许可到期,现予提醒通告。请各相关发电企业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
为贯彻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对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颁发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3号)及《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组织辖区内13家持证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修订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和告知承诺书的通知各派出机构:为做好工作衔接,根据《供电营业区划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19号令)《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同
4月29日,华中能源监管局召开华中区域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会,贯彻落实2025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第75次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华中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面临形势,部署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华中能源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华中区域电
5月7日,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文献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总部走访调研。中国大唐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与文献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政企合作、优化提升首都能源保供、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等进行深入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建伟、王海腾,北京市
最近,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部召开优质服务和营销稽查专业会。会议总结了服务与稽查近期工作情况,结合国家电网公司和公司“两会”精神,对卓越供电服务体系建设、“三全”稽查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旨在以服务为基、以稽查为翼,为电力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奏响一曲激昂奋进的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又一地方能源集团——重庆发展能源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已有多家省级能源集团揭牌成立。四川能源发展集团2025年2月26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战略性重组川投集团、四川能投集团,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四川能
导语自数据被列为第五大生产要素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市场发展,近年来密集出台政策法规,对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作出系列部署,并组建国家数据局,统筹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各地方、各行业多措并举,推进数据要素流通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到千亿级。电力行业是一个高价值
在能源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人工智能(AI)技术正深度融入能源产供销全链条,推动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方向发展。近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建福州开幕,本届峰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在智慧能源分论坛上,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4月22日,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云南省能源局开展新能源并网安全管理宣贯培训会。会议传达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能力、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云南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4月22日,云南能源监管办联合云南省能源局开展新能源并网安全管理宣贯培训会。会议传达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及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能力、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与工程质量
4月24日,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研究长三角省市间抽蓄容量互济交易有关工作,部分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电力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与。与会人员围绕长三角省市间抽蓄容量互济交易工作,就调峰保供、交易周期、价格机制以及政策衔接等方面展开深入探讨交流。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整合各方建议,制定科学可
以市场规律为牵引构建多元协同能源生态链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震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指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新修订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36号令)同
CBC2025第八届中国(国际)生物质能大会议程产业背景当前,我国生物质能产业正迎来重要发展机遇。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大型央企与地方国企的加入为行业注入新活力,推动产业走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2024年6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到:利
政策引领、市场规范,助力新型电力系统与能源转型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康仕卿陆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标志着我国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步入崭新阶段,意义重大。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离不开辅助服务的支撑。《规则》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2025年供电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4年供电监管工作成效,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会议通报了2024年12398能源监管热线办理情况及投诉举报典型案例,围绕持续提升供电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开此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优化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持续优化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方式,支持新型储能等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引
4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应全面梳理现状,制定具体“四可”能力改造方案,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重点监管2024年以来市场经营主体公平合规参与市场化交易有关情况。具体包括:市场经营主体集中报价、串通报价、滥用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违规开展特定交易或利用“发售一体”优势违规抢占市场份额情况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提升虚拟电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坚持开放包容,健全支持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和市场体系”。什么是虚拟电厂?虚拟电厂是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8日,四川发改委印发《关于支持加快算电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重点支持在局部电网具备稳定调节能力且电力送出通道受限断面内,加快实施源网荷储一体化算电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布局园区级万卡集群以上算力规模。到2027年,在阿坝、甘孜、凉山、雅安、攀枝花(以下简称“
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刚刚,由中国电建勘测设计并承担主要施工任务的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4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行,标志着电站全面投产发电,将为浙江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是国家能源局“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安装4台3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8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发布关于开展四川省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文件明确,深入开展自查。各单位对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5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的通知》《2024年电力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监管报告》《国家能源局2024年电力领域综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